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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金手指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圣者晨雷
幸好只有李邺一个……但他绝对不是一个好头,若是这些孩童日后遇着不如意之事,便如他一般想着逃走,应当如何处置?
这个问题困扰了赵与莒好一会儿,甚至影响到他下一步计划,总有一日,他教这些孩童的,将是超过这个时代的东西。他不希望自己培养出来的人,反而成为他的对手,那种“吾爱吾师但吾更爱真理”的念头,至少在他立稳根基之前,是绝对不能存在的。
这也是他在第一次见到孤儿们时,便提出“两个凡是”的目的。
“大少爷,是附近庄子里的人来了,说是捉住了咱们家的逃奴。”小翠小心翼翼地看着赵与莒,从这个只有七岁大的少主人脸上,她很难看出喜怒哀乐来,他的脸上永远都是淡淡的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从来看不到少年人应当有的那种明快活泼。
“李邺被送回来了么?”赵与莒眉头皱了一下,这又是一个麻烦。
“大少爷……”小翠低下眉,赵与莒这些时日里的手段,已经让她忘记他的年纪了,虽然他话语很平和,听不出愤怒的意思,可小翠还是感觉到一种寒意。但想到那家规中的种种,她还是壮着胆子求情道:“大少爷,他还小……”
“他还小?”赵与莒有些诧异地看了小翠一眼,然后失笑道:“比我还小么?”
这话问得小翠哑然,不过,见到赵与莒竟然笑了出来,小翠心中一松,今日里大少爷心情似乎不是那么糟,或许那李邺的结果不会太糟。
自从家里增添了人口,郁樟山庄的前后门便都有了守门的。守前门的是赵喜买来的家仆,年纪倒也不大,十七八岁的模样,原是一富贵人家的小厮,只因偷了家中少爷的纸学写字,被打了一顿后卖了出来。他自然也是改姓了赵,虽然是个执贱役的家仆,却喜好圣贤书,听得先生们子曰诗云便会跟着摇头晃脑,只道这“子曰”是极了不得的事情,否则为何先生们都时常挂在嘴边,便给自己取了个大名为“子曰”。到了郁樟山庄后,见到那些新买来的孩童都可以读书,自己却须得守门撒洒,早就满肚皮子的牢骚,不过做事倒是很用心,有空闲时也会追着请来的先生会孩童们问些字,赵与莒对他倒有几分同情,只是他已经过了最适合学习的年纪,否则赵与莒定然会将他收入这群孩童之中。
“怎么回事,如此吵闹?”见赵子曰拦着一群人,赵与莒扫了一眼,然后沉声问道。
这种事情原本应是赵喜或赵勇出面的,但今日特殊,这父子都不在,赵勇去了宿松(注1),而赵喜则去了磨坊——在这山溪之上,他们正在按阶梯建另外两座水坝,以增加磨坊的数量。
“大少爷,他们说李邺在他们那偷瓜。”赵子曰恭恭敬敬地说道。
对于自己的这位少主,赵子曰的心思与那些孩儿完全不同,他只恨自己未能早些遇上如此的主人,否则也不会为了读书识字而费尽心机。因此,他看着李邺的目光就颇有些不善:大少爷如此待他,他竟然不知珍惜,却要从郁樟山庄逃走,还在外边做下偷鸡摸狗的勾当,叫人家找上门来,折了主家的面皮。
李邺鼻青脸肿,眼神里既有羞恼不愤,又有恐惧。逃奴偷盗被捉,又被送回主家,这可是大罪,想到赵与莒的家规中那些严苛的条例,李邺就不寒而栗,若真被打残送官,他便是死路一条!
“大少爷。”因此,当赵与莒的眼神扫过来时,他便挤起笑容点头哈腰。虽然这两个月的相处,他发现奴颜婢膝在大少爷面前并不讨好,不过多年来养成的习性,要他立刻改了,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赵与莒没有用正眼瞧他,目光越过他,直接停在那个得意洋洋的看瓜少年身上。
这少年也不过十一二岁的模样,眼睛里竟是顽皮,盯着赵与莒看了会儿后,便颇为失望地叹了口气:“罢了罢了,将这小贼交还与你。”
看瓜少年乃是乡间富家子弟,是附近乡里出了名的顽皮,看瓜不过是闲得无聊去瓜田里耍子。他听得郁樟山庄大少爷的名头,原来便想来见识见识,正好李邺送上门来,在痛揍了李邺之后,便带着家中庄丁来。他本有些与赵与莒比试的心思,但见赵与莒只是七八岁的模样,自觉是以大欺小,便觉得无味。
“何故气势汹汹而来,偃旗息鼓而去?”赵与莒却不肯放过他。
赵与莒这话问得文绉绉的,看瓜少年听得不是很明白,只是猜着其中没有什么好话,他翻了赵与莒一眼:“你便是赵与莒?听乡里说你极聪明的,我想来看看,你这么聪明的人物,怎么家中养的僮仆却是小贼?”
看瓜少年辞锋犀利,全然不象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孩童,赵与莒眼前亮了一下,这少年倒有些意思。
“你口口声声说他是小贼,他偷了你家什么东西?”赵与莒问道。
“偷了我家田里的寒瓜!”那少年将头一昂。
“证据何在?若是没有证据,怎能说他偷了你家的寒瓜?”赵与莒又问道。
“早知你会抵赖,所以我将寒瓜都带来了!”少年撇了撇嘴,这些日子他听得许多关于赵与莒的传闻,家中父母每每教训他时,便会将赵与莒的例子举出来,他心中不愤,也有意要折赵与莒的面子,因此他向庄丁们使了一个眼色。庄丁笑嘻嘻地拿来一个筐子,里面装着五个大寒瓜,看上去极是诱人。
“我没偷,我没偷!”李邺这时慌了,他大声争辩道:“我只是摸了瓜一下,没有偷瓜!”
注1:今安徽宿松县,属于安庆市,在南宋时是一个产铁的基地。





大宋金手指 十、相识(下)
(关于书名之事解释一下,“金手指”不仅仅是说作者要开修改器,更是主角用来解释他那些奇思妙想的一个理由,正如李白诗中说“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吕洞宾在传说中有点石成金的金手指,故此主角是“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金指”。另外,因为与起点合同的缘故,书名很难更改,还请对书名有不同意见的朋友见谅。另外,多谢书友战斗的刑天指正,我将此后对主角的大少爷称呼全都改成“大郎”,以符合当时民俗。最后,继续向各位拜票,求收藏和推荐。)
“闭嘴!”赵与莒厉喝了一声,两个月来主人的积威尤在,李邺想起那些鞭笞,立刻噤若寒蝉。
“请教尊姓大名?”
赵与莒避开了对方的锋芒,转而询问他的来历。看瓜少年并不觉得意外,人证物证俱在,他料想赵与莒也无法反转,便撇着嘴道:“我姓霍名重城,五里之外的霍家庄便是我家。”
霍姓少年倒也聪明,虽然知道赵家不过是连个虚爵都没有的宗室旁支,却只敢在李邺面前自称小爷,到了赵与莒面前则不然。赵与莒点了点头,然后微微一笑,他这笑容看到李邺眼中极为诧异,因为在他印象之中,赵与莒仿佛不会笑一般。
“他当时是用这个筐偷瓜么?”赵与莒再次问道。
霍重城原本想点头,但眼睛瞥了那筐一眼,心中猛然大悟,暗道好险上当,他虽然识字不多,但自己的姓却是知道的,那装瓜的竹筐上写了一个霍字,分明是他霍家的,李邺怎么会先去偷这个筐再去偷瓜!这个赵与莒果然有些小聪明,先问清楚自己的姓,再提这个筐,免得自己抵赖。想明白这,霍重城的点头便变成了摇头:“这筐是我们家的,他偷时是空手。”
“霍重城,他偷瓜是哪一位见着的?”赵与莒又问道。
霍重城回头看了跟班一眼,一个庄丁会意,挺胸突肚地走了出来:“我看到的!”
赵与莒点了点头:“我赵家家规森严,李邺,背家规第二条。”
李邺全身抖了一下,然后硬着头皮背道:“家规第二条,为非作歹者杖击二十并送官。”
这两个月来,他们日日都背家规,因此早就烂熟在胸,赵与莒一问便能脱口答出。背完之后,他刚想出声哀求,却被赵与莒冰冰的目光一扫,到嘴的求饶话语又被堵了回去。
“若是这叫李邺的偷了你家瓜,便属为非作歹,杖击二十并送官办,你看如何?”赵与莒又转向霍重城。
“就应该这样。”霍重城用力点头道。
“来人,将李邺绑起。”赵与莒又向自家庄丁喝道:“将执行家法的木杖也请出来。”
赵子曰立刻将李邺拉了过来,他根本不用绑,因为霍家将李邺带来时便已经将他反绑住。另一个家丁回屋,没多久便拎出一根木杖,这刷着白漆的木杖足有手腕粗细,看得霍重城也是一愣:给这木杖杖击二十,只怕会当场毙命,根本没有必要送官了。
他是来削赵与莒面子的,却不是来结生死仇的,但少年人面皮薄,虽然知道不好,却也无法说出软话来。
“我还有一事想请这位庄丁大哥帮忙。”当赵子曰与另一庄丁将吓得魂飞魄散哭起来的李邺按倒时,赵与莒又喝住他们,转向那个自称见着李邺偷瓜的霍家庄丁:“为让这李邺心服口服,你可否将他当时是如何偷瓜的现场演示一番?”
那庄丁看了霍重城一眼,见他没有出言反对,便学着小偷的模样去抱瓜,他学得倒是活灵活现,只不过在抱起瓜时却遇到麻烦。霍重城既说李邺是空手偷瓜,但瓜都是圆的,五个大瓜,抱起三个便是极限,第四个勉强,第五个无论如何也抱不起来了。
“这位庄丁大哥是大人,尚且无法抱起五个瓜,我家这小厮手小臂短,如何能偷走这五个瓜?”赵与莒冷笑了一声,看了看霍重城:“霍重城,你还要说他偷了你家的瓜么?”
霍重城面色难看了一会儿,他用力挠着头,没想到自己一时大意,却留下了这样一个大破绽。
来兴师问罪的时候,他便想到没有实证难以服人,便让庄丁去摘瓜充作物证,若只是一个瓜,未免显得自己小家子气,故此一连接了五个瓜,便是这五个瓜,成了他的最大漏洞。过了一会儿,他又哈哈笑了起来:“罢了罢了,这次算我输了,不过你家这小厮是个逃奴吧,今日我将他送还与你,还带着五个寒瓜,算是我冒犯的赔礼。”
这个霍重城倒有意思,这般年纪的少年,少有如他这般拎得起放得下的。赵与莒微微颔首,学着大人的模样拱手施礼:“既是如此,那便多谢了,霍兄好走。”
霍重城撇了一下嘴,对于赵与莒这副小大人模样显得很是不屑,他翻身上了自己的小驴,然后对着跟随而来的庄丁们一挥手:“走吧走吧,今日倒也有趣,爹爹回来便有得说了!”
见霍重城这般模样,赵与莒心中更是称奇,他向前迈了两步,降阶行礼道:“霍兄!”
叫一个十二岁左右的孩童“霍兄”,赵与莒对此已经习惯了,正如他身边人渐渐习惯他与众不同之处一样,他也在习惯这个时代。
霍重城回头道:“还有何事?”
从赵与莒的称呼里,霍重城便判断出赵与莒没有敌意,因此他回话中也透着善意。除近同龄的少年里,没几个他看得上眼的,倒是这个让他铩羽而归的赵与莒,令他刮目相看。因此,他回应得也就很和缓,脸上还带着笑。
“若是闲暇,不妨到这来玩。”微一踌躇之后,赵与莒又哑然失笑,自己竟然对这个十二岁左右的少年起了结交之心,难道说自己习惯了这具七岁的躯壳,竟然也如同这年纪的孩童一般希望找到玩伴?
“你这人好生闷气,有何可玩的,以后再说吧。”霍重城也不客气,他摆了摆手:“若是我闲得无聊了,便来找你耍子。”
他带着一般人几条狗,一路喧闹地离开郁樟山庄。目送他们远去之后,赵与莒转过脸来,第一次正眼瞧着李邺。
李邺垂着头,大气也不敢喘,虽然赵与莒为他洗脱了偷盗的罪名,但他自己心中明白,事情不会就此结束。他逃走之事,赵与莒还未追究,更何况他还为主家引来了是非。
他可以想象得到自己的结局,杖责、发卖。虽然此前他觉得离开郁樟山庄倒也有错,但经过这番事,他已经有些后悔了。




大宋金手指 十一、北顾(上)
(五万字,可以进新书榜了,这五万字全是情节,只有少部分是注解,总之没有拿大量资料来凑数,诸位读者大大见俺比赵与莒还辛苦,就多推荐两次吧,争取将这书推上新书榜。)
“李邺,今日感觉如何?”
陈任每日晨跑归来时,都会对在门前蹒跚着扫地的李邺问上一句,别的几个男孩也是如此。
每当此时,李邺便会面红耳赤,低头不语。
那日被霍重城送还之后,出乎人们意料,向来表现得冷静近乎冷酷的赵与莒,并没有将李邺送官。按照家规,李邺犯了第一条、第二条和第四条,应当杖六十并送官,赵与莒没有将他送官,除了杖六十外,还另加了六十杖,只是分三十日施行,每日四杖,都足以打得李邺哭天喊地,便便又造不成太大的伤害。不过这次赵与莒没有让当众施刑,只是每日晨起之后,将李邺拖入小柴房中杖责。
除此之外,李邺还被从孩童之中驱逐出去,遣到门房,作为赵子曰的跟班,每日开门关门,做些洒扫清洗的活儿。他被从孩童中驱逐出去,自然也就没了孩童的待遇,不仅要操执家务,衣食上也比义学中的孩童差上一筹。
而赵子曰因为应对霍重城得体,被赵与莒特允夜晚也与孩童们一起学算术。这对于一心向学的赵子曰可是极好的奖赏,虽说与这些比自己小六七岁乃至十岁的孩童在一起学,他多少有些尴尬,但能正儿八经地端坐受学,哪怕学的并不是他向往的子曰诗云,也让他极是感激。
李邺在这群孩童之中几乎没有亲近之人,相反,在共处的日子里,他惹事生非,倒是欺负了不少同伴,因此,见他倒霉之后,象陈任这般的,免不了会来嘲笑,李邺只能充耳不闻——屁股上的杖伤还痛着,时刻提醒着他若是再犯家规会有何等惩罚。
可每日都见着这些同伴们晨跑嬉戏,他心中的羡慕与嫉妒几乎难以掩饰,他原本也是其中一员,因为自己不珍惜,才会落到今日之结局。看到赵子曰能上个夜学就高兴得日夜合不拢嘴,他心里更是沮丧,他向来是瞧不起赵子曰的,这么大个人识的字却连自己也不如,还敢摇头晃脑说什么子曰诗云。
最让他惭愧的,要数见着小翠了,比起严苛的主人赵与莒来,这位婢女几乎是所有孩童的女神。她既温婉又谨慎,在很大程度上替代了孩童们心中的母亲角色。至于这座庄子名义上的女主人全氏,每日里便是吃斋念经,为两个儿子祈求福祗,反倒在庄子里没有多少存在感。
想到小翠,李邺心中便是酸痛酸痛的。
陈任见问他没有反应,便也不理他,有他这个实例在,孩童们对那三百余字的家规更是畏惧,都不敢再有逾矩。他们回到如今被称为“义学”的院子之中,将李邺一人留在了门外,若非传唤,李邺根本不能进入院子了。
偷偷抹了一把眼睛,李邺又开始蹒跚着扫地,逃过一次后,庄子的看守极紧,他已经没有逃走的机会了。
院子里传来琅琅的识字声,那是请来的先生在教孩童们识字。这位先生是个不第的秀才,没有什么才学,但教千字文还不成问题。以往的时候,李邺都极其厌恶这个说起话来就摇晃着脑袋的先生,可现在,他觉得这位先生似乎也变得可爱起来。
若是自己也坐在那被大郎称为“教室”的大屋子里,跟着先生一起摇头晃脑,那该多好。总不必象如今这般,不但每日劳作不休,而且还得受别人的嘲讽,无脸去见对他们关怀备至的小翠姐。
“李邺,你又在偷懒么,你以为如今还是在义学里?”一个路过的下人见他在发呆,出声喝斥道:“快些扫,休要叫俺再看到偷懒了!”
李邺慌忙舞动扫帚,加快了自己的进度,至于那个下人是谁,他懒得回头去看。
地才扫了一半,他突然听到远处有蹄声,此时大宋缺马,因此民间养驴、骡之风极盛,驴骡虽不如马般善跑,但驼人代步总聊胜于无。李邺用手遮着阳光,向蹄声来处望去,没一会儿,便见到一匹阉马与一头骡子奔了过来。
骑在马上的人他不认识,只知道是个满脸胡子的大汉,那骑骡子的却是郁樟山庄的大管家赵喜。
前日赵喜去了临安,一则是去看看“保兴”的生意,查查大掌柜胡福郎的帐,二则是去见石抹家的郑掌柜,收上两个月的雪糖款项。此时已是七月,依着赵家与石抹家的约定,双方每两个月结一次钱。
李邺见赵喜神色匆匆地来到门前,引那个满脸胡子的大汉进入门房,然后又急忙入内,没多久,便将满脸胡子的大汉引入二进偏院,那是赵与莒书房之所在。
满脸胡子的大汉进了书房后见到赵与莒时一怔,他只道是来见赵家家主的,却不料在此见他的竟然只是一小小孩童。
“未亡人寡居,不便见外客,故令小儿陪客,尚请见谅,不知尊客高姓大名?”
从赵与莒背后的画屏后面,传来全氏的声音,这让满脸胡子的大汉脸上的疑色顿消,他拱手行礼,用有些卷舌的官话说道:“小人乃石抹家少东家遣来的使者,有要事禀报。”
赵与莒不安地扭动了一下身躯,皱起了眉头。虽然郁樟山庄的三个水力机磨已经可以源源不断地向临安提供面粉,但他目前最主要的财源还是售往北方大金国的雪糖,每日的利润虽无最初的暴利,可也有近百贯之多。如今家业大了,花销上也更多,特别是这三十多个孩童的衣食吃穿,都要花上不少钱,若是石抹家有什么变故,那他便得另辟蹊径了。
他默算了一下时间,脑子里嗡的一声,那种剧烈的疼痛感让他眼前发花,冷汗爬上了额头。
“有事便说吧。”他勉强地道。
“少东家说,胡人(注1)大举南侵,兵锋直指东都……”那大汉看似粗豪,言语却不俗。
他说的事情,正是赵与莒方才计算时间后推断的事情,也即是中华历史上一桩极大之事:铁木真第一次征金。因为地域遥远,石抹家虽是用快马将消息南递,可传到赵与莒这里时,也已经过去近两个月了。




大宋金手指 十一、北顾(下)
金国大安三年,大宋嘉定四年,夏五月。金国恒州(今内蒙古正蓝旗东)、昌州(今内蒙古太仆寺旗九连城)、抚州(今河北张北)北的一带,无数的格儿(注2)如同朵朵白云,旌旗几乎要遮住蓝天,而各式各样的武器甲胄上闪烁着的寒光,更比阳光还要刺眼。
在这漫无边际的大军之中,一个大汉最为尊贵,凡他所到之处,无论是多强壮的勇士,都如同绵羊般温顺,他目光触及的地方,仿佛随时会燃烧起火焰。
他便是一代天骄,铁木真。
时年四十九岁(实岁而非虚岁)的铁木真,正进入他一生中最为光辉的时期。这个时候的他,仿佛就是一头雄狮,有着用不完的精力,如果不是将之发泄在那些抢掠来的女子身上,那么就是将之发泄在他的仇敌身上。
他的身材即使在蒙古人当中也算是高大的,额头宽阔而富有光泽,不象是年近半百的老人。他的面庞丰满,充足的肉类与奶类食物,使得他面色红润,一双类似于猫的眼睛闪闪发光,敏锐、智慧并且野心勃勃。他的胡须不是很浓密,但长度超过了脖子,几乎垂到了胸前,颜色随着时间的流逝,从乌黑变成了花白。(注3)
他满意地看着各帐勇士,而勇士也以欢呼回应他的目光。
这次南征,他准备已久,召集的勇士足有十五万之多,加上辅兵,数目超过了三十万,以至于留守大营的兵力只有区区二千。老于用兵如铁木真者,自然明白这虽是征金的第一战,却也是决定国运的一战。
首战便是决战,铁木真心中却感不到紧张——原因无它,对于冒似庞然大物的大金国,他已经深知虚实。
当如今的大金天子还只是卫王的时候,曾经作为大金国的特使去过净州(应是今内蒙古自治区四子王旗),接受蒙古诸部的进贡。这位卫王永济虽然身材高大相貌堂堂,却懦弱无能,铁木真略一试探便知道了他的底细,心中老大地瞧不起,便“见永济不为礼”,即不肯以属国臣下的身份对卫王永济行大礼。到了三年之前,永济成为新的大金天子,命使者到蒙古下诏书,铁木真问新君是谁,在得知登上大金天子宝座的竟然就是被他所瞧不起的卫王永济之后,他当着使者的面向南方吐口水,并出言不逊地挑衅道:“我谓中原皇帝是天上人做,此等庸懦亦为之耶,何以拜为!”说完之后,他便乘马扬长而去。
回忆起这段往事,铁木真两边嘴角微微下弯,形成一道弧。
“成吉思汗,儿郎们士气正旺,迫不及待要与金人决战了!”
陪同在他身边的是耶律阿海,这是个契丹人,原本出仕于大金,曾被大金委派作为特使出使蒙古克烈部的大汗王罕,也就是铁木真的义父,并在那时结识了铁木真。因为钦佩铁木真的才志,他与弟弟耶律秃花便背金投蒙,为铁木真效力,并多次向铁木真建言南侵。因为他熟悉大金虚实,精通多种语言,又擅长交涉,故此铁木真这次南征时委任他为先锋。
“阿海,你与田镇海多次劝我伐金,今日必叫你遂意。”铁木真哈哈大笑着说道。
“不是叫我遂意,而是叫大汗遂意,真正拥有四海。”耶律阿海也笑道,心中却颇有些不以为然。
那个田镇海虽然用的是个汉名,实际上却是个唯利是图的畏兀尔商人,就象所有投靠铁木真的畏兀尔商人一样,贪婪、凶残还有目光短浅。耶律阿海自诩为国士,对于田镇海其实是瞧不太起的。但是铁木真所统一的蒙古诸部大都是些粗豪的牧民,要挑选力敌百人的勇士轻而易举,要挑出两个能算数懂民务的文官却难上加难,不得已之下,这些粗鄙而卑贱的商人也得到了重要,成为铁木真的左膀右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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