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玉欢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荒世诞笑
第九十一章 答案
陆千何夜半被嘈杂惊醒,面色如水,东北方熊熊燃烧的烈火,在他面前燃烧。他失神的看着,理智回归,他跳下床,迅速向东北处而去。他记得...白日里,她是往那个方向走了。
走了很久,渐渐靠近了火源。一群异族服饰的人们,在那处救火,成排的竹屋已经烧掉了一半,还有人落在屋里出不来,就被大火封死在火堆之中。
他自认看清人间险恶,却没能看清,生离死别,只在一瞬之间。
那个女子呢南巫的人忙着救火,已经顾不得有个外族之人,穿梭在他们之间,到处都寻不到那个女子,也不寻不到那个人。
他都开始怀疑,是不是见过他,只是他做的一场美梦
一万两泡汤了,不,重要的是,找不到那个人。
那是某一年的初春,他见过一个人,在梁京的河畔边儿上喝酒,水波倒映柳影,河畔一柳垂垂老矣,那人眉目间带着异族风情的味道,目视河岸的嬉戏的孩童,额上绑着一条紫色的绸带,腰间是一把颇有年月的笛子。
“兄**自一人在此处喝酒,岂不寂寞”他才搭话,还来不及在他身旁坐下,他已飘飘然离去。
有些人生得绝美,世间万物,都会因他失去颜色,那是他所欣赏的美,如云衡月;有些人,他看过一眼,就印象深刻,再也抹不去他的身影,就如他。
他寻了这个幻影数年,没有名字,更没有来历,他一无所获,后来偶然得友人相告,君问楼既然找不到的人,怕不是在各国,反而是在小部族之中。
他便开始寻部族,他本相信,在这踪迹神出鬼没的南巫部族中,兴许能见到他。
焦灼的味道,混杂雨水落在脸上,他漫无目的的行走在竹林中,雨打在他的伤口上,他恍若不自知。雨渐渐大了,不知走了多久,前方有人执伞而来,带着个十一二岁的女孩儿。
“先生,我们还能再见她么”
“若是见得不善,不如不见。”男子声音低沉,还带了几分沙哑。
陆千何猛然抬头,与男子相视,冰冷如蛇的双目,像是能一点一滴寝室了他的内心。分明在雨下,他却觉得自己看得分外鲜明,那人化成灰,他都认得!!!
他不过是扫过他一眼,带着女孩儿越过他。
这是梦么倘若是梦,可千万不要醒来。陆千何抑制住内心的狂跳,跟了上去,“先生可否借个伞小生在这雨中,淋得要受了风寒,就施舍一小块地给小生吧。”
......
那片绿洲烧秃了一块,本是被树林和翠竹掩埋的地方,如今却落了个空。
南巫部族剩下的人,把整件事给捋开了。那掌管了树油的人,被喂了蛊虫。
剩下的人,在哭丧,还有一部分人,滋养的仇恨,疯狂增长。
“族长、长老,我们南巫,不该再这般隐匿在江湖上了,我们应该让江湖知道,我们南巫部族的存在,令他们畏惧!”
长老哪想到,霁初听他的话,听了十来年,即使他的要求再过分,再难听,他还是会听着他的话去做,最后却会这般背叛了他。他气得恨不得杀了他,还有,杀了阿丑。
族长失去了儿子,又失去了族人,对霁初和阿丑自然恨之入骨加上北望楚的仇,南巫从隐匿中走了出去。
南巫走上江湖显露名声后的第一件事,便是发布江湖通缉令,让各界杀手来报仇。通缉令中写得清楚:活捉北望楚。
其他几人,则是能弄死,便狠狠弄死。
天沙望。
清斋翻了翻通缉令
第九十二章 故人归
这两年的相处下来,他更清楚,沈清斋是什么样的人,他一身正气,铮铮铁骨,对世俗名利不屑一顾,这便是沈家人的做派,
他在天沙望,晒得极黑,左脸侧上的一条伤疤,是为他挡了箭留下的,那次苍人设计,引他们入埋伏,那毒箭射向他时,他已没有闪躲之处,他为他打掉了四面八方的箭,却漏了一根,从此在他脸上留下了痕迹。
那时,他确定了,沈清斋是他所需要的那把刀。刀锋尖锐,一步杀十人,“你来护我的山河,我许你子子孙孙千秋盛名。”
他的话,让他脑中第一个想到的,是唤他:‘清斋哥哥’的少女,不知生死,就在世间徘徊。
那年抱着少女,怀中的柔软和馨香,是他从未感受过的,她慌了,他还觉得她有几分可爱。
“臣沈清斋参见七殿下。”
他勾唇,“请起。”他这一次的行礼,是真正加入他麾下了。
城内开始挂上了灯笼,他脱了战袍,换了平日里的衣裳走在路上,收获了不少问候。这两年在天沙望待得久了,谁都认识他。
“沈守尉,自从这和平的条例签下了,他国来的人也多了,我们这生意,终于能渐渐做起来了。”
“我们不会再打仗了吧”
“守尉,快来尝尝我们这的酱,这可是天沙脚下,卖到各国的东西哟。”
......
这男女老幼,见到他,都开口打招呼,否则就是要开口拉家常了。他口中叼着一根狗尾巴草,一说话,就给扯下来了。
清斋在这城里的人气可是旺得很,性格沉稳,武艺高强,他的存在,无疑就像给他们吃了一颗定心丸。说的话,也颇有分量:“不会再打了,若是苍人再犯,我们梁军必会将他们打回去。”
“好!就冲守尉这句话了,我们就不担心了。”
“守尉,这几日天沙望城门开了,来此落脚的人也多了,北街那来了个舞娘在卖艺,听说那舞姿动人,守尉可一定要去看看。”一汉子捅了捅他的手,“不去可是会后悔的。”
清斋本对这些事,就没什么兴趣,却看汉子挤眉弄眼的,他扯扯嘴角,“好。”
不过是个舞娘,为何这么大惊小怪的。
只是今日清闲下来,没有事做,他在城里逛了一圈,因战争那忐忑不安的气氛已经散去了,如今留下的,倒是一番平和的景象。
停在路口,剩下的,便是汉子说的北街还未去。
只是日常巡视,并非因为他的话去的。
还没走进北街,只是在街口,就看到一群汇集在此的人,围成了一圈又一圈,根本看不到里面的景象。
清斋这么几年下来,长开了,个子长大了不少,常年打仗,身上长了不少肌肉,又高又壮的,站在人群里头,也是人群视线的焦点。
前面的舞娘手持拨铃,面纱半遮面,白玉般的双腿,时不时从舞裙中,露出些许肌肤。美目含笑,散发一种魅惑的气息,摇动拨铃,发出清脆的声响。
那是个美女,不光他这么想,所有见到她的人,都会为她的美,为之颤抖。这便是外域的女子么
人群拥挤过来,他本要离去,却在瞥见舞娘手腕上的镯子时,僵在原地。
他穿过人群,挤了进去。
舞娘一支舞跳罢,身前的碗里放了不少铜板,她正要将进账拿走,突然有个高大的男子出现在她面前,一把抓住她的手腕,将她拉了出去。
“这怎么回事儿我们还没看够呢”后边还有人在囔囔着,他全然不理,就拉着她走。
她一路挣扎,他却半句不听,若不是因为不想在这城中引起骚乱,她就拿出蛊虫弄死他了。
第九十三章 故人归2
这家医馆是一对夫妇所开,一人看病,一人抓药。还记得她曾经在安济堂跑堂的日子,多年未见徐大夫,不知故人可还安好
“守尉这是……”见他抱了个姑娘进来,大夫惊讶道,“这是怎么了”
“可否请大夫准备一盆温水,她的脚被磨伤了。”
“小题大做。”她嘟囔一句,“我这不碍事,洗个脚穿个鞋就是了。”
清斋板起脸,拿出他平日带兵的气魄,“你的脚都扎上伤了,乖乖包扎便是。”
要看他像要生气了,周氏忙道,“我这就准备热水,姑娘等会儿。”
他弯下腰,抬起她斑斑的小脚,比划了一番,她的脚很小,他一个手掌,就能比过。
见周氏去准备了,清斋叮嘱大夫,“莫要让她到处跑。”
“诶。”
转身就出去了,她脚疼,自然不会再赤着脚到处跑,有人愿意帮她,她自然没必要拒绝。
周氏先端了水出来,“姑娘,来,洗洗脚。”
拂以试探一般,撩起裙摆,把脚放了进去。
“姑娘可是他国来客”这天沙望是战争易发之地,同时也是外来人口多流动之地,就连相对排外的风云两国,有人出现在此,都不是什么令人意外的事。
“不,我要回乡。”她该回去了。
当正式休战的告示下来了,城门大开,陆陆续续有人进城,她也跟着人群混了进来。那时候,她听见了在夸赞七皇子的声音。
宫靖白,前世本该在治水后,回朝谋得自己一方之地,可那机会却被自己截断了,沈清斋去了治水。没想到,此世,他就来到边境,带兵打仗。
昨日,宫靖白为安抚民心,出现在城墙上,说话时的景象,她还历历在目。他没有怎么变,就算是在边境晒了两年太阳,皮肤也不见黑,不像清斋,就算站在他身边,也黑得她都认不出来了。
他让她在南巫囚禁五年,他却心安理得的在这谋地位宫靖白,他会将他判断对他有害的东西,全都不择排除掉。
可惜,不能遂了你的心意,我还活着,那我就不能让你称心如意。
清斋从外边回来,手里还拿了一双绣花鞋,见她脚泡在木盆里,裙摆还拉上来,露出小腿,他蹲下身,把裙摆拉下来,只露出一小节小腿。一手抓起她正要缩走的脚,帮她洗起来。
周氏羞了脸,忙拉上丈夫出去外边看着药堂。
“公子对谁都会这般用心”她凉凉道。
“只曾对你。”他不知道,她为何不愿与他相认,只是他认定,她就是拂以。
长期用剑的手上,长着粗糙的老茧,当滑过她的脚时,会有些许刺痛,加上路上踩了石子,磨破了脚。
“这几年,你在哪里,又发生了什么。待你愿意告诉我的时候,我再听。”
他擦干她的脚,用方才的药膏,给她的伤口擦了药。擦得好几处,多裹了不少药,他分明干不来这种活,却非要给她做。
待药干了,他便把绣花鞋给她穿上。那绣花鞋穿上,搭上她的舞裙,倒显得不伦不类。她不禁笑道,“这算什么呀。”
这么个铁骨铮铮的汉子,就看着她这鞋子,手足无措,“要不,我再换一双”
“行了,把我银子给我,方才被你拉出来,我的银子都还没拿走呢。”路上没半点银两,唯有两身衣服,南巫的衣服吧,不想穿了,这唯一一身舞裙,就拿来跳舞卖艺了,买下那对拨玲的钱,可是她的全部家当了。
“你要去哪”
“我要……”眼神一转,“我为何要告诉你公子这般,便已两清,银子给了便是。”
“你要去哪,我随你去。”好不容易找到她,若是让她再消失,怕是都找不到她了。
“那可别,我一弱女子,自己走便是,男女授受不亲,银子给我,就此别过。”
清斋恼的便是她这态度,像是把一切都划清楚了。以前他能当是姑娘家的矜持
第九十四章 许亲
天沙望的消息,传回梁京,“已经休战了”
“是啊,皇上,这七皇子真乃奇人也,这沈老将军镇守边境多年,一回来,苍人又开始作祟,这七殿下领兵打仗,把这苍人制得服服帖帖,甘拜下风。”郝公公这一高兴,话就多了,被皇上的目光扫视一眼,瞬间就安静了。
“老七确实是有用之才,只是,他太有野心了。”同时,他的身份,配不上他的野心。他要知道,他回京便是一场预谋,不知他怎么说动的太子,让太子留他下来。
“皇上,七皇子回京,可是要加官受禄”
“老七倒是可以先放放,沈家那小子,是个可塑之才。”皇帝对清斋是满意的,年纪虽轻,却有勇有谋,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对保家卫国更是义不容辞。
“喏。”
待他回来,倒是可以为他寻个姑娘家。若是温家那丫头还在的话,倒是个不错的选择,只可惜啊......
“小殿下,可别摔了。”外头传来宫女的慌乱的声音,郝公公乐了,“皇上,想来是小皇子来了。”
那娃娃才学会走路,却挣开他人的搀扶,自己左右不稳的走过来,期间摔倒了好几次,却又倔强的爬起来,向他走来,抱上他的腿,用奶音唤着:“父皇。”
皇上脸上才爬上了笑意,“修儿,想父皇了”
“想。”他睁着大眼睛,软乎乎的小手,去抓他的手,“父、父皇。”
“臣妾参见皇上。”汐歌从外走来,“修儿整日闹着要见父皇,臣妾这才带他过来,可是扰了皇上的公务”
“不,朕也想见修儿。”他伸手就将他抱起,看他小手揪着自己的胡子,玩弄起来。逗得他哈哈大笑,“修儿乖。”
“皇上可是有什么烦心事”汐歌款款走来,这分明是父子相伴,其乐融融的场面。可她伴他多年,自然能察觉到他的不对。
他伸手,示意她过来,一手抱着承修,一手揽住她,让她坐到自己腿上。“这几日,老七就要回来了。老七在这京中也少人管教,至今也是到了该成亲之时。”
“若是为此事,妾身觉得中侍郎家的姑娘,倒是不错,之前在宫宴上见过一回,她性子内敛沉静。在京中还有才女之名。”
“中侍郎么”他并不在乎,那女子究竟品性如何,只是老七这势力,绝不能大起来。如何削弱他,才是重中之重。
汐歌多少也知道他的心思,皇上重血脉,七皇子乃宫婢所生,而后又在淑妃那寄养,淑妃私通侍卫,最后七皇子又被打发到通州。
太子虽无道,可终归是皇后所生,他占尽天时地利,却漏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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