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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闲乡土生活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邻居家小哥

    刘彦军把玻璃珠拿到了手下,玻璃珠不重拿在手里冰冰凉凉,感觉全身都冰凉了一样,这种感觉好像炎热的六月喝冰镇雪碧一样透心凉。

    不对!

    这个东西不简单,这种感觉是灵气吗

    刘彦军前段时间进入了一次天人合一的境界,领略了一番大自然的造化,发现天地间有一种气体,应该就是传说中的灵气,只不过很稀少,如果不是自己当时处在天人合一境界也发现不了。

    没错了!

    就是灵气,这是什么宝贝,竟然蕴含了大量灵气,比大山深处的山村里灵气还要浓郁。

    如果把城市的灵气说个具体数字的话,应该只有百万分之一。大山深处的山村好一点,有十万分之一。

    那拿的这个灵球就是一或者是十,灵气浓郁的已经可以轻易的感觉到灵气的存在。

    当然说的是见过灵气,感觉过灵气的存在,没接触过的放在你面前你也看不出来。

    刘彦军小心翼翼的放在眼前,目不转睛的观察着,看的眼睛都快花了,也没看出啥东西来。

    刘彦军拍了拍自己的脑袋,傻了吧,自己完全不了解,没接触过的东西,如果能看出来,才是有鬼了。

    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仙家宝贝了吧!只是这模样也太挫了点吧,灰不溜秋的,一点也不绚丽,光彩照人。

    嗯!我果然是有福之人,还能碰到这种宝贝,只是我总不能就这样拿着吧,或者找个绳拴在脖子上

    哎呦,我‘呸’这个画面怎么这么像狗呢

    不行,不能这样,太没档次了,都给仙家宝贝丟面,书上说仙家宝贝不是可以认主,随心所欲的变化收进体内吗应该有办法认主吧!

    只是应该怎么认主呢难道要灵魂认主,还是神魂认主,只是自己虽然也算是修炼之人了,可是自己修的不是仙来着,硬要算的话,也只能算是武修,没有神魂啊!也没有能力灵魂出窍来着。

    要不滴血认主,小说里边不都是这样说的吗

    刘彦军轻轻拿指甲划破了小拇指手面的一点,拿手挤出了一点血滴在了灵珠上。

    灵珠发出了阵阵光芒,光彩照人,刺眼的光芒照的刘彦军眼睛生疼,不自觉的闭上了眼睛。

    感觉到眼前不在有刺眼的光芒出现,刘彦军睁开了眼睛,玻璃珠已经完全变了一个模样,不再是灰不溜秋的劣质品,而是变的很精致很透亮,颜色也变成了天蓝色,有些像海水的颜色。

    咦

    灵珠有了变化,可是我没什么感觉啊这认主到底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

    把灵珠拿在手里仔细看了看,好漂亮,有一种说不出的美感。

    刘彦军叹了一口气,“算了,没认主就没认主吧!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缘分自有天定。”

    就这样收藏着也不错,往旁边一放,连修炼都可以快几分,已经很不错了,只是可惜了,没有随心所欲的功能,不能收进体内。

    随着刘彦军的心里变化,灵珠也跟着出现了变化,刘彦军想把灵珠收进体内,灵珠变成了一道金光直接钻到了刘彦军的脑袋里面。

    刘彦军只看到一道金光闪过,自己脑袋一痛,刘彦军不由自主的拿手揉了揉脑袋,半晌头不痛了,出




第二十二章打扫老宅
    一行三人来到了后院,后院以前种些花草树木,几年没有人照顾花儿都已经枯萎了,刘彦军干脆直接连根拔起来,反正也不是什么名贵花草,有空进山一趟,找点花草移植回来好了。

    以前后院没有做地皮,也没有用石板铺路,现在草长的很旺盛,杂草长的比专门种植的长的还好,母亲拿镰刀的在前面割,父亲在后面拿着铁锹准备连根铲,刘彦军看到连忙阻拦。

    “爸,不用连根铲除,修剪一下就成了一片草皮,可比城里人家种植出来的好。”刘彦军笑着说到。

    父亲没听懂,不过儿子说了留下了,就留下了好了,大不了以后过段时间清理一次,不让它长起来就好了。

    父亲点点头,把铁锹放下。回头找了个大扫把,把母亲前面用镰刀割的草扫到一堆,等下好用蛇皮袋装起来。

    以前后院有三颗番石榴,两颗柿子树,现在看看长的还挺不错,枝繁叶茂的,不过这乱七八糟的小树苗哪来的

    是鸟儿带来的吗

    “爸这些小树苗是怎么回事要留着吗”刘彦军抬头向父亲问到。

    父亲看了看小树苗,摇摇头:“不用了,都是些桑树苗一类的,留着没用,先拿刀砍断,再拿铁锹把跟挖出来。”

    刘彦军拿把刀专门去把小树苗砍断,砍了就丢在一旁,等下好一起拿走当柴火好了,树根等下再挖,别看是小树苗,跟肯定不怎么好挖的。

    随手把砍断的小树苗丟到旁边,沙沙的声音从草里传来,刘彦军拿个棍挑开一看,竟然是只野鸡,长的还挺肥,刘彦军把棍压着野鸡翅膀,野鸡直扑棱就是飞不起来,刘彦军蹲下抓着鸡翅膀才发现原来是在抱窝,鸡身子下面还有四个野鸡蛋。

    刘彦军还疑惑这野鸡怎么那么傻,人都到旁边了还不飞走,原来是当母亲了,窝就在这里,才在那当鸵鸟。

    刘彦军拍了拍鸡脑袋,笑着说到:“算你走运,今天就放过你了。”

    山里人也会打猎,不过自古流传下来的规矩,就是怀孕的野物不可杀,就算是野猪这种祸害庄稼的野物,如果带着小猪仔也不能杀。

    无论是上山打猎还是下河捉鱼,能够得到收获都是大自然的馈赠,饥荒年代这都是可以救命的东西,所以有先人定下规矩,要留下怀孕的动物,不能到后人那个年代山上已经没有动物了。

    刘彦军又小心翼翼的把野鸡放回去,还在旁边拿杂草盖了一下,如果它自己不跑,就让它在后院安家好了。

    母亲已经割到了刘彦军身合,看刘彦军站在那,走过来看看,看到地上的野鸡笑着说到:“咦!运气这么好,要不要抓住晚上加餐。”

    刘彦军摇摇头:“不行啊!是抱窝的母鸡,祖上传下来的规矩不能破。”

    母亲闻言点点头表示明白,靠近大山的人家,都会上山打猎,母亲也知道这个规矩,又拿起镰刀除草去了。

    ……

    后院清理干净已经过去两个小时了,整个后院焕然一新,地上没有了高低不平的杂草,也没有杂乱的树苗树枝,只要整齐的草地,几颗茂盛的果树,一眼望过去绿树,青草,小河,应有尽有,站在那里心情都能愉悦很多。

    后院还有一个用石头垒出来的小池塘,刚刚刘彦军已经把堵塞的通道清理干净,现在山上的流水已经重新从小池塘流过了。

    全部房屋打扫干净,整个房子感觉和曾经住人的时候没什么太大的变化,刘彦军敢肯定当初建房子的时候一定是找高人设计过的,房子的布局,雕刻的装饰,后院的假山流水,房子四周的阴沟,门前的小河,等等设施。

    经过把后院池塘的流水重新流动,全部唤醒了,焕发出生机,从流水从房子四周流动的那一刻,刘彦军清晰的发现了空气变化,仿佛沉睡的空气被唤醒,迎来了阵阵生机。

    见过老房子就是那种没住人房子的,应该可以体会到这种感觉,生机说起来很玄乎,其实住人和不住人房子环境有很大区别,普通人也可以感觉到。

    而且住人的房子十几二十年房屋都不会损坏,没住人的话,两三年房屋就会出现损坏,严重点的连大梁都会断裂,瓦片都会坍塌下来。

    三人都在惊讶房子的变化,没想到这么多年没住人,竟然没有太大的变化,如果是普通老屋子,房屋就是不坍塌也已经很破不能住人了。

    刘彦军摇摇头叹息一声,唉!以前还有这种高人,现在不知道还有没有,老祖宗传下来的智慧还剩下多少呢

    “爸,怎么样,我就说老房子收拾一下会很漂亮,怎么样漂亮吧!”刘彦军笑着问到。

    父亲不自觉的点点头:“确实挺漂亮的,看惯了外边千篇一律的楼房,才发现还是老祖宗流传下来的老房子更有味道。”

    母亲也点点头表示赞成,她也没想到老房子竟然这么漂亮,平时都没注意到,经过这样一收拾,仔细看看美不胜收。

    生活并不缺少美丽,只是你静不下心,没有发现美的眼睛。

    “爸,你先跟三爷说一声,让他找两个水电工两个泥瓦工,具体怎么改我会和他说的。”刘彦军说到。

    “好,吃过早饭我就去他家跟你三奶说一声,你三爷应该已经出去做工了,他晚上回来你们再谈具体的装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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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一起去县城
    刘彦军回到家中已经快八点钟了,父母已经做好饭,一家人闲着无聊在给菜园子拔草浇水,小囡囡趴在桌子上,小脑袋一点一点的,大概还没睡好。

    小孩子睡眠时间比大人长,年纪越大睡眠越少,年纪越小睡眠时间越长,小囡囡昨晚十点多才睡着,应该是姐姐刚刚强行把她叫醒的,现在还在迷瞪呢!

    聪聪就比较苦逼了,坐在一旁写作业,看见小囡囡在旁边打瞌睡,心中满是羡慕啊!

    为什么这么多作业

    为什么我要去上学

    为什么我要比小囡囡大几岁

    聪聪心里都快变成十万个为什么了,不过最终还是姐夫的一句‘写不完不准出去玩’厉害,聪聪只能老老实实的写作业了。

    小时候感觉老师布置的作业好多啊!自己就是不睡觉都写不完的样子,每次上学到了学校早自习的时候,成堆的学生都奋笔勤书的抄作业。

    刘彦军不自觉的漏出微笑,看到聪聪现在的样子,就想到了自己小时候,不过他那时候可没人提醒他做作业,全靠自己自觉,父母都忙着地里的活,哪来的时间监督孩子写作业。

    刘彦军小时候也比较皮,不过学习一直很好,在他印象中只被父亲揍过一次,具体因为什么已经记不清了。

    记忆中只有一个模糊的印象,好像是一天晚上,母亲在灶上做饭,父亲在下面烧火,刘彦军不知道做了什么,被父亲拿着烧火棍揍了一顿,之后就没人管刘彦军的学习情况了,反正记事起就没有父亲打自己的事情发生了。

    现在想想应该也是学习上的事情,大概的意思都能猜出来。‘你上学又不是给我上的,不好好学习也是你自己的事情,如果你不好好学的话,以后我就不管你了。’

    刘彦军苦笑着摇摇头,父亲还真是一诺千金,说不管自己学习的情况就真的不管了,如果不是自己还有几分聪明几分自觉的话,能不能考上大学真的是两说。

    ……

    小囡囡一抬头看到了发呆的刘彦军,发出悦耳的笑声,开心的喊着:“舅舅回来了,妈妈吃饭了。”

    母亲几个看到刘彦军回来也放下手里的活,母亲到厨房端饭,姐姐让聪聪把作业收起来,收拾了桌子准备吃早饭了。

    早饭很简单,一锅稀粥,母亲和姐姐又蒸了一点包子,有肉包子还有菜包子,肉包子是猪肉白菜馅的,菜包子是雪菜豆干的,在加上两碟咸菜,平平常常的一顿早餐,不过味道不错,特别是小米粥就着咸菜有一种特别的味道。

    刘彦军胃口不错,感觉家里的饭菜特别香,吃了俩肉包子,三个菜包子,还喝了一碗小米粥,小囡囡可能也觉得挺好吃,也吃了一个大肉包,典型的食肉动物。聪聪比较挑只吃了一个菜包子,还是姐姐警告不能浪费才吃完的,小米粥也只喝了一半。

    不过也可以理解,自己小时候也是这样,有时候早上都不吃东西的,长大一点上了中学,没人催着吃饭了,知道饿了,才学会吃早饭,只是那时候吃早饭的钱好像还不够。

    “小军,你早上怎么那么晚才回来,出什么事了吗”姐姐闲着无聊,问了一下。

    “我去后山看看果园,发现果树长的有点枯黄,就提点水浇一下。”刘彦军随口答到。

    姐姐笑了笑,那片果园是当初响应国家号召开垦荒山,才种下了一片果树,后来发现周围几个村也是这样,种果树的多了,品种也不是很好,山路崎岖也没有人到这深山里来收购,卖不上价钱,就没人去管理了,随它自生自灭,想起来就去摘几个,想不起来就被山里猴子一类的小动物摘去了。

    “那片果树结的果子不好吃,去费那力气干嘛”姐姐笑着说到。

    姐姐不知道刘彦军偷偷给果树加了料,就算原来果树品种不好,结的果子不好吃。加了灵水之后也会变成顶级品种,结出又大又甜的果子。

    刘彦军没打算实话实说,毕竟有些太过神话了,对一个唯物主义者来说,有些难以接受,刘彦军能够坦然接受,是因为他自己接触到了不科学的武艺修行,所以才轻易接受了。

    “没事,没费什么力气,等以后有空管理一下,修剪一下枝丫,应该长的不错,我看它自生自长都结了不少果子。”刘彦军想了一下,找了一个还算科学的借口,到时候结出好的果子的时候也不会太过奇怪。

    姐姐也没感到奇怪,毕竟刘彦军上过大学,出去见过世面,学了一点种植果树方面的知识也很正常。

    “好吧!你有空管理一下,也能增加一点收入。”姐姐笑着说到。

    “妈,你上午晒一下被子,下午玲玲就到了。”刘彦军随口说到,山里五月刚刚入夏,晚上还有一点冷,要盖个薄被,或者毯子之类的不然容易着凉。

    昨天闲谈的时候刘彦军已经说过玲玲要来的事情,父母听到这个消息也很高兴,毕竟孩子这么大了,和刘彦军差不多大的,没上大学的同辈孩子都会打酱油了。

    在农村像刘彦军这么大还没结婚的很少,父母也为刘彦军着急,只是孩子大了,做不了他们的主,儿大不由娘啊!

    现在女孩能来自己家,说明他们已经在考虑结婚的事情了,母亲很高兴,心里决定他们说什么就是什么,只要女孩满意就好。

    在农村女孩能同意来男方家里,说明他对男方很满意,可以考虑谈婚论嫁的事情了。父母当然不会反对,只要孩子过得好,他们怎么都行,如果媳妇不愿意在一起住,他们可以分家,离儿子远一点。

    “好,好,我等下就晒,再洗一个新床



第二十四章玲玲到来
    一个多小时,公交车终于慢悠悠的来到了县城。去县城的时候因为要拉客,走一段路停一下,直到车子坐满才会一直开,回去不同只有,有人叫停车了才会停一下,所以去县城时间长一点,回去青峰镇则快一点。

    县城里很热闹,刚下车就感觉到了人潮人海人声鼎沸,和农村的地广人稀不同,城市里都是人多地少,虽然只是一个小县城,不过也有了几分城市的味道。

    小囡囡被刘彦军抱在怀里,听到周围热闹的声音,醒来看看边上的高楼高兴的说到:“舅舅到县城了吗这楼好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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