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反派可盐可甜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柜山
林阳用了三天时间赶到了漠北,活活累死了一匹马。
刚到漠北城墙处,远远地就看见了一匹黑色的马在城墙外蹦跶着吃草。
是老朋友啊。林阳笑了起来,六个月没有见到这位老朋友了,原本以为它已经进城回归自己的马群了,没想到这家伙还在城墙外溜达着。
这小日子过的倒是甚好,比自己活得滋润多了。
远处的那匹黑马也见到了林阳,显然认出了她,兴奋地打了一个响鼻,高声鸣叫着,撒开蹄子向林阳的反向跑来。
老朋友见面格外高兴,林阳从地上扯了一把嫩草,塞进了马的嘴里。
看见黑马吃的欢快,林阳笑眯眯地抚摸着它的鬃毛,问它道:“这两个月都过去了,怎么还不进城城里面现在又来了好多的马匹,里面有不少你的朋友呢。”
黑马只是咀嚼着,棕色的大眼睛不明白地看了林阳一眼,显然是不知道林阳在说些什么。
林阳失笑,拍了拍它的头。“算了,多吃点。”
又从地上扯了一把嫩草,看着黑马一点一点的吃完,笑了一声,林阳看了看漠北的残壁断瓦,沉声道:“老伙计,咱们回家了。”
说完,拽着黑马的缰绳,踏着月光,走进了漠北。
时隔六个月,她回来了。
漠北将军回来了,漠北人当然高兴,但也有人在低下嘀咕。据说少将军在京城像是犯了事情,是被陛下流放到了漠北这边来。但将军闭口不谈京城的事情,陛下那里也没有传发什么诏书来,究竟犯没犯事,现在还真是不好说。
将军府里还是原来的样子,只不过原来的侍卫,下人已多数不在,将军府又换了一批新血进来。
之前的那场变动,将军府里死掉的人不计其数。之前还觉得没什么,现在看向将军府里面的这些不认识的面孔,林阳第一次对这个生活了十六年的地方感觉到了陌生。
站在最前面的是一位青衣先生,与崔九真差不多大小的岁数样子,眉眼冷淡,不卑不屈地站在最前面,不像其他的人在后头打着抖,不敢抬头看自己。鹤立鸡群,一副聪明相。
“我是镇北大将军的养子,老一辈的知道我的性子。新一批的人不知道的也没有关系,日后相处的时间长了去了,咱们有的是时间来慢慢磨合。之前你们总叫我少爷,现在……也该改口了。”
最前面的那个青衣男人第一个请安叫到:“将军府总管家,萧燕城,见过侯爷!”
底下的小厮附和道:“小的们见过侯爷,侯爷安康。”
原来是总管家,之前的总管家兼自己的师傅,用了好几年的时间把《三字经》《论语》这些书灌倒了自己的脑子里,看来之前的那场战乱……他也没有逃开来啊。
看着眼前的这位萧燕城,林阳又重新将他打量了一番。
“你们干自己的事情去吧,还是我父亲的那套规矩,干的好的,月底有分红。干的不好的,做了不是自己该做的事情,林家家法伺候。管家,你到这里来,我嘱咐你一些事情。”
“是。”
萧燕城本是一个秀才。家母生了重病,原本计划上京赶考的事也就一拖再拖。直到前几个月前漠北战乱,战火纷飞中,家里唯一的小弟被泽国的士兵打死了,老母更是一病不起,彻彻底底地瘫倒在了床上。家中苦寒,没有多余的钱来给母亲治病,被逼无奈,他才放弃了进京赶考的念头。看见将军府花重金来
第153章 变味的胜利果实
之前谢忠也问过她这个问题。
“不是,它只是暂住在这里,算是我的半个房客,早晚要回去的。”林阳笑笑,一遍遍地撸着黑马背上的鬃毛。似乎话里有话。
莫雨是个大老爷们,没有多想,引路道:“侯爷这边走。”
城外的牧草好是好,黑马不愿意被林阳牵到军营里面去,半路上就掉头跑走了。
林阳也不管那匹马的去向,只是笑着摇了摇头,莫雨倒是看不下去了,劝道:“侯爷,这马匹都是要人来管束的。你现在要是再不管管这匹马,这匹马的性子可就野了,以后要是再管教可就不好管教了。”
“这匹马,是我父亲的。我可没有权利管教它。”
莫雨知道了其中的缘由,大笑道:“确实如此。”
既然回来了,就暂且把京城里面的事情全部放下,只单单做自己的漠北将军。
这个世界上,不是没有了自己别人就活不了的。没有了自己,世华在林家照样会过得好好的。至于崔九真,他是大觋,身份高贵,还和皇室有很大的渊源,他会过得更好。
所有人都过得比自己好,她一个被父亲赶到这里来的落水狗,丧家犬,是没有资格去思念别人的。
只有做好自己的本分,也是曾经答应过林熹的话——保护好漠北。
漠北不是自己所在乎的,但这个地方,是林熹用了性命才保护来的地方,它比林熹的命更加珍贵。
转眼间,已经是四年过去了。
世华三年前被接进了宫,当时哭得是梨花带雨,眼睛都哭肿了,面对金鸿只是一味地重复着这句话:“我不能嫁给皇子了……我不能嫁给皇子了……”
金鸿没有想到再次见面会是这样的光景,看见自己心爱的女子楚楚可怜的样子,心里的怒火被渐渐熄灭,不时便红了眼眶,两只手按住了世华的肩膀,沉声问道:“是……表哥吗……是不是表哥……勾引你”
说这话的时候,金鸿的声音在不自觉的颤抖,他怕,他怕世华会说不是表哥勾引的她,而是她本来就喜欢表哥。
世华没有说话,只是一味地哭着。
金鸿倒吸了一口气,声音带了哭腔:“世华……是我买下的你,不是表哥,不是表哥啊……现在我的母妃愿意我娶你了。你忘了表哥,嫁给我好不好表哥现在人在漠北,这一辈子不会回来了,你不用等他了……世华,你听我说,你听我说!”
金鸿忽然提高了声音,死死地按住了世华,大声吼道:“表哥这一辈子都会留在漠北!那是他最终的归宿!你明白吗!”
世华愣了,眼睛通红的看着金鸿,她是第一次看见这样的金鸿。
金鸿脸色放柔,浅浅的笑了,把一脸不知所措的世华搂在了怀里,低声安慰道:“世华,我爱你,此生定不会负你。现在母妃已经答应我娶你了,你听我一声劝,留在宫里,我会比表哥待你更好的。”
世华再次哭了起来,半响,低声道:“我不想嫁给皇子,但是……我会听侯爷的话,世华会好好的服侍皇子。”
“什么”金鸿有些不明所以,表哥的什么话什么服侍自己
世华擦干了脸上的泪水,抬起了头,强颜欢笑。她脸上虽然说是笑的表情,那笑深处却是无尽的悲凉。“世华说的是什么意思,皇子听不懂”
金鸿有些不知所措,表哥不是也喜欢世华吗不然对世华那么好干什么为什么还要世华来服侍自己
第154章 赐字:炎耀
金盛感觉到了慌乱,就连觋……似乎也站在林阳的身后,两个人交情不浅。
绝对不能留这样的人在京城里了……尤其是……林阳长得像极了陛下。
再看着陛下对林阳的包容,金盛不得不怕,好像有一根刺卡在了喉咙里,他再也容不得林阳留在京城。
时间如驹,转眼间,距那个孩子离开已经是第四个年头了。
今天是除夕夜,皇宫里一片热闹。这个冷冰冰的地方,也只有在这种喜庆的节日时稍微暖和一些。
崔九真早已不是当年生林阳闷气的人了。在不知不觉间,时间就那么一点一点都流逝,再也找不回来。
这四年在这个没有林阳的世界里,他经历了很多,为很多事情笑过,也为了很多事情伤心过,崔九真在这个除夕夜喝醉了酒,回想起这四年的点点滴滴,却是想不起来了。醉眼朦胧间,似乎看见了一个灰衣少年,腰间别着一柄漂亮的宝剑,笑着朝自己举起了酒杯,朗声对自己说要一起干了这京城的好酒。
是谁呢一身灰色的衣袍,跟自己都身上的衣服都撞色了不知道啊
一看就是个傻孩子。
占星塔是宫里最高的建筑,崔九真就在这最高的地方,看着皇城里面的欢庆,醉倒在了新年的寒风里。
那个孩子今年正是落冠之年吧……男子二十而立,这么看来,林阳这小子……今年该加冠了啊。
不对……自己真是醉了。崔九真失笑,林阳可是女儿身啊,哪来的加冠
但说那孩子是女儿身,谁信崔九真笑了起来,在漠北的林阳,现在府里面应该是一片热闹吧。
四年前没有想明白的事情,直到现在崔九真才将一切看得明明白白。
陛下是最疼爱那个孩子的人。他将林阳送回漠北,不是在惩罚那个孩子,而是为了林阳好。有了漠北的兵力,林阳在端朝的分量不轻。地位之高,可以说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陛下到底还是念着林阳是他的孩子,真心为她好的。
只是四年没有那个孩子的音信了……每到这种热闹的时候,总是感觉缺了什么,大概缺了一位朋友吧。
崔九真失笑,又是一杯烈酒入肚。占星塔凉风阵阵,让自己的意识清醒了些,眼前的灰色人影消失,只有漫天星辰相伴。
即使是在漠北,那个孩子会过的很好吧。不会受人委屈,在漠北的大草原上,自由自在的活着的吧。
崔九真真心希望林阳好好的。只是随着时间的流逝,有时候心里会有一些遗憾——当时若是参加了静贵妃的生辰宴,在那孩子体内的失心散还没有发作的时候拦住她,而不是任由她向着林静娴拔剑。或者在假山里,他能喊出那个孩子的名字,而不是让她直直与自己擦肩而过……
两次能救林阳的机会,四年前的崔九真都错过了。
现在看到了,却是再也回不去了。
四年间,京城的变化太大。
金鸿已经成了鸿王爷,离开了皇宫,有了自己的府邸;金崇当上了太子,上朝辅政已有两年;金謇参加了御林军,管教手下三千,可谓是少年才俊。
没有林阳的京城现在运转的很好。四年前的那个孩子,到了现在,京城里恐怕已经没有多少她存在的痕迹了。时间是个厉害的东西,悄无声息地就磨平了人们的记忆,顺带着磨平了那个人存在的点点滴滴。
崔九真到现在,也只能依稀的记得那个少年初来京城时一袭黑衣,吃甜食时眼睛会亮,时常把自己气到七窍生烟。
是自己不多的朋友之一。
这辈子……那孩子怕是不会回来了吧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崔九真的眼睛变得有些湿润。这都四年过去了……大概,真的不会回来了。
血日之灾
狗屁的血日之灾!
第155章 鸡汤
男子二十加冠,随即赐字。
这赐字一事本是林熹该做的,但林熹早早便故去了,这件事情就落在了萧燕城身上。关于林阳的字,他年少有成,前途一片光明坦荡,再加上名字里就有阳这个字,炎耀正好。
况且炎耀也是将军生前留给林阳唯一的东西。
林阳低头接受。
在这个把头系在裤腰带上的漠北,叫什么字不重要,重要的是活下去。
前几个月从泽朝那边来了几波暗卫,天启城蠢蠢欲动,几次三番派兵骚扰漠北,林阳有些担心。
赐了字,接下来就是为林阳束发加冠。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头可断,血可流,就是这个头发不能动。但在战场上,谁能顾及到这些这四年来,不知道有多少刀剑擦着林阳的脖子而去,林阳的头发每次打仗去之前都会削掉一些。如今的她,头发只能简单地绾在头顶,用的还是赵恒留给她的蓝珠银簪。
萧燕城看过这根银簪几次,只是没见林阳戴在头上几次。
只有将军府里的老人知道,那根银簪是侯爷少时的玩伴死之前送给侯爷的东西,对侯爷来说意义非凡。
一点点地把细碎的头发梳到头顶,绾成简单的少年发型,最后插上那根银簪。收手,指尖拂过银簪下的蓝珠,蓝珠轻晃,散碎了一地的阳光。
林阳心思不在加冠上面,面对泽国的蠢蠢欲动,林阳实在没有那个心思过这个除夕。
吩咐萧燕城管理将军府里面的分红,自己则是牵了黑马出了将军府。
今天除夕,漠北军有家室的回家喝酒,老婆孩子热坑头。没家室的也不愿意呆在军营里,一个个都在花楼里面醉生梦死。
今天的漠北像极了几年前被灭城的福临。
林阳牵着黑马再次来到了那块山坡处。虽然福临被拿下,但这里依旧是端朝和泽国的分界线。因为还没有到春天,山底下大片大片的迎春花还在冬眠着,看不到一丝的绿意。
上一次来,自己还只是个十六岁的少年,眨眼间,四年光阴都已经过去了。
现在泽国想要自己命的人可是大有人在。不说其他的,就说一个耶律达丹,这个泽朝的大皇子这四年来可不止一次暗杀自己。有时候是安排大量的暗士来杀自己,有时候甚至是自己动手,一副不达目的不会收手的样子。
耶律达丹心里有恨,他恨自己杀死了他的哥哥。
但林阳不恨吗明明是耶律显先动手,杀害了林熹,林熹再怎么说,他也是抚养了自己十六年的人,更别说在血缘上来说,林熹还是自己的舅舅!
林阳倒是不怕开战的,要打就是,漠北军没有一个是孬种。
今天是一个好日子,怕就怕泽国有意把这个好日子变成坏日子。
林阳一身白衣似雪,牵着一匹黑色的马匹,静静地站在雪地里,若有所思的看着泽朝的方向。
不知道什么时候萧燕城走了过来,见林阳面有忧愁之意,担心问道:“打早上就看见侯爷不断皱眉,可是在担心什么”
“这几日泽国那边很是不安分。”林阳叹息,皱眉看向河对面的泽国大地。
这些年泽国小动作不少,主要还是以耶律达丹为首的势力。他心心念念想要进攻漠北,恐怕不会轻易收手。
萧燕城见林阳愁眉不展,心里很不是滋味。
但今天是除夕啊,举国欢庆的时候,皇宫里会举行大大小小的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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