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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佞臣啊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千里风云

    巴图孟克摩挲着刀柄,变换不停的脸上不知在想些什么。片刻之后,才阴沉地一摆手,向那些部落首领吩咐道:“你们都先退下”

    听到这句蒙语,不少部落首领都在心中,落寞又释然地松了一口气:果然,最终还是要被赶走了呢

    不过,走了也挺好的。

    毕竟听不懂人家在说什么,要继续留下来丢人现眼吗?

    当帐篷了只剩下两个人的时候,巴图孟克就拎了两个金壶过来,向何瑾问道:“要茶还是酒?”

    “喝茶吧,我年纪还小,喝酒不太好”何瑾就将碗杯往前凑了凑,还向巴图孟克道了声谢。

    但巴图孟克倒茶的手却有些抖,神色也有些哭笑不得:你还小?都胆大到敢一人独闯龙潭虎穴了,竟然还说自己年岁小?

    “达延汗这话就不对了,我这可不是胆大,而是提前做了充分风险评估的。”

    何瑾就端起茶碗,慢慢抿了一口,道:“你看如今我们两族打仗,脑浆子都快打出来了。身为大明将士的军师,总不能不站在城头指挥应战吧?”

    “可城头上刀剑无眼,弓矢乱飞的,说不定我一不留心小命儿就没了。那样死去,可一点意义都没有。”

    “反倒来了这里,至少有七成的把握,能跟达延汗谈拢;就算谈崩了,陛下听说我为了解决边患,独闯蒙古联军营地,肯定会感动得不要不要的。我的娘亲还有貌美小妾,也会得到朝廷的抚恤恩赏,这样就死得很有价值”

    巴图孟克蹙眉想了一下,然后不得不承认道:“你的歪理邪说,倒是一套一套的。然知易行难,世上没几人能做到如此大智若愚、舍生忘死境地的。”

    这话落下,何瑾不由傲娇地点了点头,很是羞涩的样子。

    然后似乎又觉得该礼尚往来,就开口言道:“达延汗的汉学造诣也挺高啊,至少比我那个未来老丈人强多了,成语也是一套一套的。c∮八c∮八c∮读c∮书,⌒o≈”

    这一下,巴图孟克嘴角又忍不住抽了抽。

    憋了半天,他也只能回了一句:“多谢谬赞只是不知,你凭何有七成的把握,感觉能说服我?”

    “因为和平发展才是时代主流嘛,打打杀杀的,早就过时了。”何瑾这就立刻切换了身份,拿出了百家讲坛的气势。

    然而后面的话还没开口,就看到巴图孟克嗤之以鼻:“我乃黄金家族的直系后裔,自从记事的时候起,便被满都海哈屯放在箭囊里征战沙场。”

    哈屯,在蒙古语里的意思,就跟汉语里的皇后差不多。

    “从那个时候我就知道,毕生的使命便是恢复黄金家族的荣光,让草原上的儿女永远幸福安康!”

    听到自己被打断,何瑾也不生气,反而顺着巴图孟克的话问道:“那为了达成这个愿望,达延汗又怎么做了呢?”

    “自十四岁亲政开始,满都海哈屯便教导我,如何成为一位真正的汗王。草原上向来弱肉强食,只有你强大起来,拥有无数快马弯刀,便可一扫各个部落,统一蒙古草原,成为长生天都钟爱的汗王!”

    听到这里,何瑾忽然就忍不住叹了一口气:唉,张嘴闭嘴都是满都海哈屯,都二十七岁的汗王了,竟然还有恋母情结

    那位蒙古草原的传奇女子满都海,何瑾自然是知道的。所以他也就知道,满都海足足比巴图孟克大了二十五岁。

    不过反过来想想在巴图孟克七岁的时候,就有一位勇气与智慧并存,而且正值shu nu妩媚年岁的女子,成为自己的妻子。他要是没点恋母情结,反倒才不正常。

    明朝这里,弘治皇帝的那位老爹和万贵妃,不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但一想起这位满都海哈屯,何瑾就有些郁闷。

    因为他未来老丈人的妻子,就是满都海同她的前任蒙古满都古勒大汗,所生的次女伊克锡别吉{公主}。

    换句话说,火筛其实是满都海的女婿。

    达延汗后来又娶了满都海,也就成了火筛的老丈人然后,何瑾又与火筛的女儿有婚姻,达延汗便算是他的,嗯老丈人的老丈人。

    总之,这关系有些乱糟糟的。

    “呃老老丈人啊,你说满都海哈屯的教导,无非就是兴兵伐邻,发起征战,征服大明以攫取无尽的财富和物资,对吧?”

    巴图孟克没想到何瑾一下就转了这称呼,气得想一金壶砸他头上。可又被话题吸引,只能忍不住哼了一声,道:“有何不对?”

    何瑾就指了指四周空荡荡的坐席,道:“那么,问题就来了。老老丈人你应当早就知道,那些部落都不想征战了。”

    “别说让他们攻打大明的天堑雄关,就是我用巨大利益诱惑,让他们做掉你,他们都不愿意,这还怎么接着打下去?”

    巴图孟克当即针锋相对,道:“那是他们鼠目寸光,胸中的热血和豪情已被磨灭!只要攻破长城,抢掠到大笔的财富物资,他们就会知道马上的勇士天生该征战!”

    “然后呢?”何瑾还是不生气,仍旧顺着这个逻辑讲下去:“咱先不说草原勇士能不能再度入主中原,就算老老丈人最终重现黄金家族的荣光了,又该怎么治理那片广袤的土地呢?”

    “我?”怒气勃发的巴图孟克,忽然无话可说。

    何瑾却抓住了机会,侃侃而谈道:“大元的前车之鉴,总要吸取一下吧?明显老老丈人你建立的帝国,不能让蒙古人压迫汉人太狠,否则汉人这里迟早再出一位太祖式的人物,将你们再打回草原去。”

    “既然不能压迫,那就只能寻求合作了。合作的基础无非就是蒙古人放牧牛羊,汉人这里耕地纺织,然后两族互通有无。”

    说到这里,何瑾不由狡黠一笑,道:“可我现在提出的蒙汉贸易,就是搞的这一套啊。兜兜转转一大圈,打生打死那么多人又回到了原点,老老丈人你这是图了个啥?”

    “我?”巴图孟克再度无话可说。

    “更何况,打仗总是要死人的,而且越打越穷。”何瑾却刹不住车一样,还贴心地拍了拍人家巴图孟克的肩膀,道:“如此年复一年,一代又一代,两族百姓永远生活在水深火热中,世世代代仇怨无可消解”

    “所以啊,老老丈人你现在不是打不打的问题,而是执政思路的问题。这个问题呢,想必我那位已快要花甲之年的老老岳母,肯定会有所反思感悟的。老老丈人不若先回去一趟,跟老老岳母把这个问题商量解决好?”

    一提起满都海哈屯,巴图孟克不由想起此番他发起战争时,满都海那欲言又止、还带着几许悲伤的神情。

    那个时候,他还并不了解。

    可现在听了何瑾的一番分析,似乎隐约懂了那丝悲伤源自何处。

    可就当他扭头儿,准备再向何瑾请教两句的时候,却发现何瑾已走到了帐门。他当即大惑不解,起身问道:“你要去何处?”

    “回去睡觉啊”

    何瑾就回头一摊手,郁闷道:“该说的都说了,再说就属于心理咨询的环节了,是要收费的。而咱俩的关系说近不近、说远也不远,收费多不好意思啊”

    “你,你不怕我下令杀了你?”巴图孟克快要被气疯了,怒气冲冲威胁道。

    何瑾却一摆手,哈哈笑道:“别开玩笑了铁了心要杀我,你是根本听不进我说什么的。现在你自己都意识到问题了,杀了我又有什么用?”

    “难道,你就不能告诉我,这问题该如何解决!”

    “你心中其实是清楚的,就看如何面对了。”何瑾就掀开门帘,大步走了出去:“有机会再会了,老老丈人”

    咬牙切齿的巴图孟克,就追着看到何瑾悠悠走远。

    直至那背影最终消失不见,也没下达诛杀的命令。只是对着无情的夜风和天上的明月,轻轻深情低语道:“满都海哈屯,难道你真的也不愿意让我,再继续征伐了吗?”

    走远的何瑾就猛的打了一个冷颤,想起达延汗和满都海的婚姻,忍不住感叹道:“唉,究竟是冲破世俗的爱情,还是权力操纵下扭曲的孽缘啊!”11






第五三九章 明代版的洪世贤
    


    “嘿,哈!”雄壮的呼喝声,在一片宽阔的校场上洪亮响起。【←八【←八【←读【←书,2↘3o

    几百名光着膀子的精壮汉子,正在一位身穿玄衣、腰缠牛皮带的武师指导下,一板一眼地操练着武艺。

    大堂外的小月儿抬头看着门匾上金光闪闪的大字,带着几分婴儿肥的面容上,不由一阵阵怃然。

    她总也想不通,一向挺随和且尊重夫人的老爷,为何会固执地跟头牛一样,非要将镖局的名字定为:龙门镖局。

    按照沈秀儿的意思,是想叫‘锦绣镖局’的——这个名字,连月儿听了都觉得很好听顺口,寓意也好。

    更何况锦绣锦绣,分明就是从‘何瑾’和‘沈秀儿’的名字里,各取了一个字的谐音嘛。如此甜蜜的情意,傻子都能看得出来。

    可何瑾不,偏不,还是死犟的那种。

    “穿越人士要么不开镖局,开了镖局不叫龙门镖局,那还有什么意思?而且,我不单要开龙门镖局,以后还要咱产业下的客栈,全都改成龙门客栈!”

    这是何瑾当时的原话。

    遇到这样脑子有病的老公,沈秀儿能怎么办?

    只能惯着他呗。

    毕竟,以后两人孩子的命名权都是何瑾的,何况镖局和客栈的名字?

    “相公,达延汗真的退兵了?”堂内的沈秀儿翻完了一本账簿,抬头看向一旁的何瑾,不由开口问道。

    “嗯。”何瑾就面无表情地点点头,仿佛在他心里,这不过一件微不足道、懒得多提的小事儿:“打下去也是鱼死网破,而且还被我忽悠住了,以为大明这里有二十万人马,不撤又能如何?”

    可突然,他就跟个精神病儿一样,将手中的铅笔和直尺猛地一丢,悲愤了起来:“规划个屁互市司府衙啊!反正过不了多长时间,又特么要搬家!”

    这话一出口,沈秀儿也惊了:“刚,刚搬来没几个月,才因地制宜创了镖局,为何又要搬家?”

    “因为,我快要纳妾了。”

    “纳,纳就纳呗,跟搬家有什么关系?”都说成亲久了,两口子会慢慢地心意相通,可沈秀儿却觉得自己跟何瑾是个例外。【∞八【∞八【∞读【∞书,︾o@

    最起码,到现在她都搞不懂何瑾的逻辑。

    “因为,新纳的那个小妾,是那日暮。”

    “这奴家知道啊,可”沈秀儿一摊手,道:“可这跟搬家又有什么关系?不对,相公不是说,未解决边患问题之前,不会娶等等,连身为蒙郭勒津部郡主的那日暮,也不会是相公的正妻?”

    “什么正妻妾室的,在我这里根本不存在,你们对我都一样的重要。”这话何瑾说的就有些心虚了,毕竟这种博爱情怀,妥妥就是渣男。

    于是,他随后又大义凛然地补充了一句:“不过秀儿你放心,就算我成了渣男,也会是明代版的洪世贤”

    门外的小月儿就忍不住了,呆呆问道:“老爷,洪世贤就不是渣男了吗?”

    “不,他是一位三观极正的渣男!”

    “哦”然后小月儿就意味深长地点了点头,似乎懂了。

    可沈秀儿一点都不懂,只觉得何瑾不定时的脑疾症,又一次发作了,无奈捂着额、点着案几提醒道:“相公,搬家,重点才是搬家”

    “哦哦,对,搬家这事儿”何瑾这才反应过来,表情也正常了一些:“搬家这事儿,不是明摆着的嘛?”

    “经历此番虎头蛇尾的战争后,草原上的局势就会进入,相对稳定的和平演变阶段。虽说小规模的厮杀掳掠还是不可避免,但大的方面是草原部落已被商品物资侵袭——这种资本的扩张,达延汗想要靠弯刀和快马来解决,几乎是不可能的。”

    “在这种情况下,大明已完全可以充当一位幕后者的角色,我的历史使命也算完成了。”说完这些,何瑾就自然而然地一转话题,继续道:“既然如此,那我跟那日暮的婚约,也就不能再推了。”

    “毕竟我们在朝堂上没多少势力,笼络草原部落已壮大自身影响,就成了一个极佳的选择。”

    沈秀儿听得一愣一愣的,十分佩服何瑾逻辑的清晰和长度:“然后呢?”

    “然后我这里娶了那日暮,陛下和朝堂上的那些人,铁定不会再让我独掌边关贸易啊。毕竟我一屁股坐在这里,是要钱有钱、有兵有兵,一旦哪天脑子抽风了想要zao fan,谁又能拦得住?”

    “所以两全其美的法子,就是陛下再度将相公外调,调任到远离边关的地方,才能继续君臣相宜无隙?”

    听到这里,沈秀儿总算明白过来了,继续道:“又所以相公非但要搬家,还要主动上书请求外调?”

    “不错,”何瑾无奈点点头,开口道:“若我猜得不错,很快朝廷那边就会传来消息,让我回京述职。”

    “此番回京城,我就要将提出开放大明九边的建议,使得大明可以大范围想草原输送商品物资。同时,迎娶那日暮的消息也要上报一下,继而再主动请求外调”

    “那,那相公可有中意的地方?”沈秀儿再也没心情翻越账簿了,开口追问道。

    “假如有可能的话,我想去南方沿海的城市。”何瑾面露神往之色,道:“如今我们的生意,在北方已可谓首屈一指。”

    “可北方一地除了京城,真正繁华之地无几。但南方就不一样了,千年来中原战乱,大量人口南迁,那里早已是人口稠密,成了鱼米之乡。且那边商业兴盛,沿海更是一片未开拓的广袤市场天地”

    听着这些,沈秀儿不由也有些意动:身为商贾人士,她当然听闻过南方商业的繁荣。凭借着何瑾的头脑,带着何家这只商业大鳄扑跃而去,必然如虎入深山、龙入深渊,在那里大有可为!

    可就在这个时候,门外的小月儿不知什么时候已走了进来。

    小小的个子,却抱着双臂一副高冷的模样,提醒沈秀儿道:“哼,夫人,可不要忘了南方那里还山明水秀,景色优美。女子更是如水做的一般,吴侬软语撩人骨酥,温柔多情让ren liu连忘返。”

    “想想那浮浪之地,什么秦淮河、西子湖的,烟花柳巷青楼画舫。唔对了,听说扬州瘦马更是那里的特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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