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史公曰王爷请绕道
时间:2023-05-21 来源: 作者:兔子酱包包
唔,还是挺糟糕的
过过过,下一个下一个下一个!
阿绫一边将秋桃方才给她包月事布的帕子慢条斯理地叠起来,叠成小方块儿,而后拢进袖子里,一边慢慢悠悠地从草丛里走了出来。如果那个吴管事给他们的地图画得没错,上面的图示位置大概都还准确的话,那么,她现在所在的这块位置的附近,应该有条从山顶上留下来的小溪,这么折腾了一趟她有点儿口渴了,刚好去洗洗手洗去血腥气,顺便喝点儿水润润口什么的。
大概是因为“完事儿”了,这会儿,阿绫的心态比刚才更稳了些,走起路来也是从从容容的了,仿佛一身轻没负担了似的。
这个时候,这种氛围,这个背景,如果,再点个烟的话
那不就成“事后一支烟,赛过活神仙”了嘛,好像有那么点符合实情实景,又好像哪里奇奇怪怪的样子啊。
阿绫的脑子里,开始自说自话地往那种奇奇怪怪的不能直说的方向打转了
住脑住脑快住脑,一个好好儿的纯洁的人,一件正常的事儿,在这里瞎想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乱添什么剧情啊。
阿绫为自己不成熟的脑内小黄车,而默默地自责了一秒钟。她在想,自己怎么就莫名其妙地成了这样的人呢,怎么就一言不合就开始在脑内发车了呢。发了也就发吧,倒是发个大车啊,搞这么半天了,似乎折腾出来了一个大的动静,结果居然也就只发了个幼儿园车,这也太弱鸡了吧
如此种种,不胜累举,多半内容是一些没有用处的东西。
不过,如此也就仅仅一秒而已,虽然她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在这么短短的一秒钟内,在一秒钟这样转瞬即逝的短暂时间里,怎么就能一下子在那容量有限的脑子里,翻滚过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难不成,她的脑子内部世界里,其实有那种叫做“时停”的功能,就是能把一秒钟的时间掰扯成10分钟用,还自带解说时间不计入消耗时长的那种能力。
瞎扯什么呢,在这个世界里怎么能有“替身使者”这种漫画设定。
随即到了第二秒,阿绫就瞬间原地满血复活了,仿佛根本没有为自己脑子里这么多纷繁复杂、乱七八糟的想法而忧愁过似的,仿佛她天生就是纯洁如白纸的可爱小姑凉,而非什么满嘴随便开炮的有颜色段子老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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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九零章 凌波微步
阿绫闭嘴,一只纯洁可爱的小白,阿绫张嘴,某些有颜色的段子就跑出来了。
嘛嘛嘛,不过这种事情,也是要换个角度来看的。本来,阿绫对自己“有颜色段子老司机”这样称号的注解,就是在名称后面括弧注明一个(理论上),毕竟,实践这种玩意儿,对于阿绫而言,从来都没机会拥有,也没打算去拥有。她只是看些有颜色的小漫画和小说,而后用理论知识“武装”自己而已,以免自己与时代落伍,因此假装出十分熟练的模样。本质上她其实是——
母胎单身,从古至今。
这么想想,阿绫觉得自己也是挺绝的了,都单身到古代社会了。
但是,好像也没什么问题的样子,毕竟,表面上看,她可是一个已婚男士呢。倘若谁敢公开说她是个单身狗的话,那简直就是对贞阳公主和百里皇室最大的不敬呢!
脑筋转了转,阿绫瞬间觉得自己的心又不虚了。她总是这样,只要兀自想出一个能说服自己的脑回路,便会自说自话地自认为自己解决了一切问题似的。虽然,阿绫的不少问题,都是自己难为自己呢。
脑内小黄车一开就跑,更何况幼稚园的车随时都可以跳车逃下来。阿绫果断“弃车而逃”之后,脚下步子也逐步加快。
她想快点走到那条小溪旁边,然后去净手,手上黏糊糊的,总感觉不太清爽,这种触感让阿绫心里有些难受。她可以一时忍忍,暂时不计较这事儿,不过你真让她一直忍耐着,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还忍耐着,那还是不太行啊。
阿绫拨开面前最后的几从苇草,地图上标注的离她所在的位置最近的水源地,便近在眼前了。这小溪倒是比阿绫想象得要宽不少,她本以为是条一步就能跨过去的小溪水,再不济就是劈个叉就能迈过去的,但是,就目下这个距离看过去,仿佛迈好几步都不一定能迈过去呢。如果要过到溪对面去,恐怕得淌水——除非有什么类似于“凌波微步”这样的轻功,才能保证足不沾水,从水面上身轻如燕地掠过去。
阿绫是不指望自己会有这种功夫的,而且,她也不可能会有这种功夫了。她只是庆幸,如今自己只是来溪边洗洗手、喝口水,倘若是走在路上的时候,一定需要跨过这条溪水才能继续任务的话,那么,她就只能选择赤脚走过去了。但是,就如今这种天气来说,赤脚淌水肯定不是什么好选择了,就算不赤脚,穿个鞋淌过去,也得悲催地落得个双脚全湿的局面。冷自不必说,更关键的是,如今她正巧在大姨妈期间,保暖防寒是首要任务,无论如何不能冻着自己,不然,万一落下什么毛病了,没办法及时调理身体了,那就真的麻烦了。任务是别人的,身体是自己的,尤其,她如今操着的这个身体,瞅着还并不怎么顶用的样子,更是不敢拿它去冒险
操持着一个弱鸡身体,真让人头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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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九一章 无懈可击
如果要过到溪对面去,恐怕得淌水——除非有什么类似于“凌波微步”这样的轻功,才能保证足不沾水,从水面上身轻如燕地掠过去。
不指望自己拥有,也绝对不可能会立时拥有“凌波微步”这种,只在武侠小说上看到过的神奇功夫的阿绫,觉得此时此刻的自己,有点头疼,甚至开始逐渐头秃。
当然,这里需要补充说明的是,让这位拥有着一头飘逸地可以去拍洗发水广告的旁友头秃的原因,并不是因为生物原因上的脱发,而是物理原因上的脱发——阿绫已经逐渐因为烦躁,而导致自己开始控制不住自己的双手,默默地忍不住地揪自己的头发,期以获得解决事情的灵感,虽然,她自己也清楚,这种方式,并没有多大用处就是了。
她觉得现在的自己,就仿佛一个忽然走到岔路口,失去了对生活的基本判断能力的小孩子一样,好似迷失了下一步前进的方向,一时之间,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似的。面对这些已经知道必然结果的岔路口,她不知道自己究竟该选择“多成山的作业”这一路,还是“老母亲的竹笋烤肉”这一路,因为,无论怎么选,都是不愉快的结果,无论怎么选,都不是想要的结果。
更糟糕的是,她并没有“场外援助”这一急救方式的选项,在这样难以抉择的情况下,她能够依靠的,居然只有她自己,这个脑子无法作出新的判断的自己。
简直绝了。
当面临有、且仅有的选项都是自己不愿意完成,且用基本的智商评判之后发现,完成了也依然会有不少损失的时候,人们往往会通过本能的抗拒选择,来不断地拖延最终获得可预见结果的时间,也就是得到“石锤”的时间点。
虽然,这样的拖延对于人类而言,并没有任何益处,甚至还会因为明知故犯的拖延时间的行为,导致错过最佳时机。不过,即便如此,即便什么都明白,人类还是会在这样的情况下,果断地无视一切事实和弊端,本能地选择使用一个“拖”字诀,并且快乐地使用如同慢性自杀一般地拖延,仿佛,这样做对自己才是更好的选择一样。
俗话说得好,“拖—拖—益—善”嘛。
这俗话,好像就当下的情况,这么说出来的话,是不太对的。
不过,对不对,显然不在现在的阿绫所想考虑的范围里了。她现在,根本没心情管自己的想法里的对错问题,反正,想说啥说啥,说出来就完事儿了,至于其他的,稍后再议。
就比如,关于“踏入河流”的相关话题,先哲想到的是,“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而阿绫想到的则是,“我不能光脚踩冷水,因为我亲戚来了,踩进去铁定肚子疼”。毕竟,踩冷水,肚子疼,是常识啊,正常人类都会这么想的,阿绫也觉得自己的出发点毫无毛病、无懈可击。
瞧瞧,这选题,这角度,高下立判,没文化的都知道哪个更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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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九二章 动如脱兔
本来嘛,这种事情,根本不用阿绫去多余考虑什么的,她自来到这个世界之后,因为设定成了“女扮男装的男性生物”,便仿佛一下子解开了某个被压制多年的封印一般,一下子动如脱兔,谁都奈何不得她,好似真的成了个活脱脱的女汉子一般,啥都行啥都上啥都不怕。但是,因为突如其来的大姨妈,她突然之间,意识到了自己身为女性的生理上的“柔弱”,于是,这会儿下意识的,便不得不需要多一重考虑了。
不管怎么样,这种事情嘛,一旦往这方面想想,就都很烦啊。在这个特殊的时候,需要她全力以赴、神经上必须紧绷着不能有任何松懈的时候,偏偏遇着她最不愿意遇着的事情,虽然如今还无需直接面对这样假想中的局面,但是,既然存在着这样的可能性,便总归让人不由得产生担心。
阿绫一边不由自主地这么想着,眉头也随即跟着微微皱了起来。
不想想的事情,不高兴想的事情,不愿意想的事情,却不得不想的事情。
恰是此时,在溪水边上,忽得一抹灰黑色的身影,便这样落入了阿绫的眼中。
在这溪水边,这会儿这种情况下,居然除了她还有旁人。而且吧,有个人也就算了,更关键的是,这个旁人打眼过去瞅着,还似乎有那么点熟悉的感觉。
在异国他乡的无人问津的荒野里,居然瞧见一个人,这个人瞅着还让人觉得眼熟
这真是怎么想,怎么让人觉得害怕!
好端端的,怎么就出现了一个未知的人类呢!
阿绫拨开这苇草的时候,虽然没用多大力气,但是,这种长长的苇草的特点就是韧性极强,随便拨拨弄弄的,就会发出“刷拉刷拉”的声音,除非是功夫极好的人,否则没人会毫无声息地从苇草丛中全身而退。阿绫本来也就知道,自己没有那种通天的能力和高绝的功夫,能在走出一片苇草地的同时,掩盖住自己的身形和一切声音,于是索性也就没有故意遮掩自己的行踪,就这么大大方方地走了出去。
之前,在往这边走的时候,其实她想到过,自己可能会在路上遇到什么人,只是,这确实也只是存在在她的假想中的情况而已,而现实则是,她没想到,也没做好准备,老天爷会给她当头就来这么一个“开门杀”。
——开门杀我也很莫名其妙啊。
一瞬之间,阿绫恰是没反应过来到底发生了什么,愣怔在了原地,一时间左右前后动弹不得。
而另一边,落入阿绫眼中的,那个蹲在水边的灰黑色的身影,则是在此同时,在听到了响动的同时,就起身转了过来,朝阿绫看去。
眼神不太和善也没有不和善总而言之说不清是和善还是不和善的样子。
在看到整个人停滞在扒拉开苇草丛这个动作的阿绫时,对方似乎没有丝毫诧异,反而是表情一成未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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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九三章 苇草打脸
不,并不能说他是表情完全未变,如果这个时候,有人能够有条件仔细看着他那张面无表情的脸的话,会发现,在他站起身来的那一个瞬间,有一抹浅浅的好笑意味从他那双淡漠无温的眼睛里飞快地划过,快得转瞬即逝,根本捕捉不到,自然,已经处于呆滞状态的阿绫,也没有看到。
因为,从他这个角度朝阿绫的方向看过来的话,阿绫就像是个被门之类的东西防不胜防地夹了的傻子一样,眼睛发直,整个人僵硬如木偶,毫无生机毫无脑子毫无智商。
倘若不是自幼良好的教养使然,再加上他本人素来低调内敛,从来不乐于也不屑于嘲笑各类小动物的话,他觉得,自己可能会就在这顷刻间,忍不住的,“噗嗤”一声,朝阿绫笑出声来。那如果到了那样的时候的话,恐怕,整个场面就更加尴尬到不可收场了呢——自然,他是不会尴尬的,尴尬的,也就只有被嘲笑的某只而已。
这天底下,还真没她这么好玩儿的人了,连出现方式都可以这么好笑,这么让人觉得新奇。任凭这么多年他见惯了风风雨雨,也没见过像她这样的。
这个小姑娘的存在,好像真的是个奇迹呢,毫不夸张、毫不带任何偏颇的感彩地这么说。
是表扬呢。
其实,方才那会儿,他就有注意到阿绫那边所在的苇草地的动静了,只不过,他并不想主动戳破,或者准确说是也没打算出手主动说什么,而是想留着下来,瞧瞧来人的反应,反正,他确定这个来人对他而言,是没有威胁信息的罢了,这对他而言,就足够了。
只是没想到,总(阿)有(绫)人的反应,可以这么完美地,出乎他的意料之外。
是个好玩儿且神奇的生物呢,阿绫这个小丫头。
灰黑色衣袍的男子眼角微微扬起一个几不可见的弧度,以此表达他还算挺愉悦的心情。
这边,“被门夹了的傻子”阿绫则是因为呆愣之下,两手微微垂下,失去推力的苇草便在顷刻之间由着惯性,瞬间从被双手强行分散开的状态,一瞬间聚拢了回来。
“啪啦——”
聚拢回来的苇草之间碰撞,与站在中间的人身体发生不太激烈的碰撞,并即时发出了这么一声声听上去好似很轻微,但在这片安静的土地之中,又会被无限放大的、显得特别响的声音。
阿绫任由两边的苇草无情地往脸上、身上乱拍,“啪啦、啪啦”的,好似感觉不到它们的存在一般。她仿佛整个人都僵化了一般,一下一下地眨了眨眼睛,一边眨着眼睛,一边动着脑子,半天之后,才反应了过来到底发生了什么。
难怪哦,她觉得这个穿灰黑色衣服的人背影眼熟呢。
哦哦哦哦哦,这不是村头那谁谁家的村支书谁谁谁他儿子嘛!
村头=京城皇宫,谁谁=百里家,村支书谁谁谁=百里趠,他儿子=百里臻。
如果说大汉是个村子,元帝是村支书的话,那么可以推断出村支书他儿子是睿王殿下,这逻辑严丝合缝地没毛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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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九四章 支书儿子
如果说大汉是个村子,元帝是村支书的话,那么可以推断出村支书他儿子是睿王殿下,这逻辑严丝合缝地没毛病啊!
——元帝
——百里臻
——大汉忽然被降级成一个村子,我才莫名其妙好吧。
难怪哦,她刚才觉得这人虽然没看到脸,但是背影贼眼熟贼眼熟呢,原来如此,原来如此!反应过来之后,阿绫心里又是这么感叹了一句,以体现自己此时此刻惊讶的心情。
毕竟,能让她觉得背影都眼熟的,这世界上也没多少人了。她虽然记忆力奇好,并且被标榜这,有着过目不忘的本事,认真调度记忆的话,倒是真能寻觅出来是哪个人。但是,在无关紧要的情况下,她可没兴趣浪费记忆和脑力,记住无关人员的背影,而后再费尽脑力去回忆起这段细碎如粉末的记忆,这简直就是在各种情况下无端地损耗她的体力。
而至于为什么会记住百里臻的背影嘛这话倒是有必要重申一下了,阿绫必须要表示清楚,不然就显得她好像很倾慕这个狗男人了。她虽然喜欢这个男人的脸蛋,和通身浑然天成的气质,但是,说到底,也仅止于此,罢了。本质上,阿绫其实只是乐意于欣赏一切美的事物,只不过,她眼前所谓的美的事物,也就刚好是这位睿王殿下罢了。
——好了,不要说了不要说了。解释就是掩饰,掩饰就是
其实,倒真的不是她真的想要记忆这个男人相关的事情,只不过,他的身影,已经太多次太多次出现在阿绫的眼前了,以至于她想不记住都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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