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明天她还得去军营呢,林晗玉想了想,“大少爷做事我放心,嘿嘿,要不手信的事你就代劳了,按我家里的人头份,一人买一份,对了,再加上秀儿姐的。”
“你明天还有事?”
“嗯,答应了秦校尉要去给他的兵看病的,至少要连去几天吧。”
“行,手信的事交给我吧,你看诊完我们就回去。”
“嗯,好。”林晗玉笑,心里却在想到时怎么跟唐木辞行的事。
一连过去几天,该做的事似乎都做完了。
因为回行带了些礼物,林楼杰干脆买了辆马车,打算坐着马车回,而且他告诉林晗玉,到时马车上会有惊喜。
关于惊喜是什么,林晗玉还猜了猜,可是猜了好几个都被林楼杰说是错的,她只好放弃了,等到时揭晓。
剩下最后的一件事就是和唐木告辞了,不知道怎么,林晗玉觉得这是最难的一件。
拖到临行前的最后一天晚上,林晗玉约了唐木在神女府外面的一家小馆子喝酒。
这家馆子是她偶然发现了,菜一般般,就是花生米,小炒肉什么普通的,但酒香。林晗玉估计了一下,比一般的清酒至少高出十度,能醉人。她觉得只好在半醉的情况下,她才能和唐木说出分手的话来,哦,不是分手,是分别才对。
对着镜子梳头的林晗玉猛甩了两下头,还没喝酒呢,自己倒先醉了。
“小姐,你真的打算回楚国去啊?”祝喜一边给她梳头,一边有点不舍地问。
“嗯,已经决定了,明天就走,以后你们就听右珍和曾管家的。”
“那,小姐几时回来?如果时间太久,那小姐不如把祝喜带上,祝喜连地里的活儿都能干的。”祝喜自荐。她是奴隶出身,荣国虽然废除了奴隶制,但废除之前的奴隶如果没有能力赎回自己的奴籍那也还是奴隶,她就是那个还没有自由身的奴隶,荣王将她的奴籍给了林晗玉,那林晗玉就是她的主人,而且她也喜欢这个主人,自然不想换个主人。
可是万一林晗玉觉得不需要她了,那她就可能面临着被私下再次买卖的命运。
林晗玉似乎想到了什么,从抽屉里拿出了几块竹板儿。祝喜一看就惊了,那是他们几人奴籍,难道是要将他们卖掉?
林晗玉将几块竹板捏在一起递给肩头给祝喜,“这个你收好,明天等我走了就一一还给他们,我一时半会儿怕是不回来了,你跟他们说愿意留在府里的就留着,想做其他事的就拿着这奴籍去换普通的民籍,若是有阻碍你们就找唐木吧,我一会儿顺便求下他对你们多照顾照顾。”
祝喜接过了竹板儿边看边激动,连她的也在里面,这么说,小姐是给他们自由身了。
“别顾着哭了,你明天再给他们吧,我就是怕见你们这样。”
“嗯,祝喜不哭,小姐的恩我记心上了,他们走不走我还不清楚,但祝喜不走,留下来给小姐打扫庭院,等小姐随时回来荣城都能有一个暖心又干净的家。”祝喜抹了眼泪,将竹板收好,继续给林晗玉梳头。
“对了,小姐原来是约了公子木呀,您这一走,他可就寂寞了。”祝喜叹了口气,她也寂寞了。
“他寂寞啥,大将军府里听说是美女如云,少了我整天挤兑他,他肯定乐着呢。”虽然嘴上这么说,但林晗玉已经怕听到寂寞这两个字了,离开了荣城就能见到娘和哥哥们,本来应该是热闹才对的,可是林晗玉却感觉到了寂寞二字。
祝喜将最后一条小辫扎好,又在发髻处别了一朵银丝花。
林晗玉对着铜镜看了看,转身在祝脸鼻子上一捏,“嗯,手艺不错,我都要舍不得你了。”
祝喜趁机自荐,“那小姐就把祝喜带回去呗。”
“嗯……”林晗玉抿嘴一想,“还是留你在这里吧,小稳还小,右珍也需要帮手,你对荣城各方各面熟悉,又机灵,有你在府里我才放心。如果想我了,或者府里有什么事要告诉我,你就写信交给大丰客栈的朱老板,他会让人把信送给我的。”
祝喜本来还想再争取一下做随身挂件的,这会儿听到林晗玉这样说,又泪目了,原来小姐这么看重她。
“嗯,祝喜一定把府里的人和事都照顾妥当,不让小姐担心。”
林晗玉掏出块手帕给她擦泪,然后就去赴唐木之约了。
因为酒馆子就在附近不远,她谁也没带,也不骑马,双十一路走着去。
过了街再穿过一条小巷子便是了,这巷子小,黑呼呼地,几乎看不见脚下的路,林晗玉突然有点心慌,总觉得有人跟踪自己似的,于是加快的脚步。
突然,迎面撞上一堵墙,肉墙,而且好像是个女的,因为很香,而且胸前有肉。
“神女,得罪了!”
果然是个女的,林晗玉正想说没事,天黑大家都看不清,撞上也正常,但是,鼻前突然一阵异香,她脑袋直转。
昏迷前最后一瞬间,她扑过去那女人身上,用力扯下她腰间一件饰品。
唐木因为林晗玉主动的邀约而兴奋了一整天,早早就到小酒馆来等了,从天边彩霞满天一直等到夜黑月朗。
突然,他眼皮子跳了一下,刚停,又来了一下。
他放下手里的酒杯,将一串钱放在了桌上,然后朝神女府跑去。
林晗玉昏昏沉沉,时醒时睡,睡时不安稳,醒时犯迷糊。只觉得身体一直地摇摆,好像坐在船上,又觉得像车上,更有时像在马上。有时像白天,有时像夜晚,身上从简单的两件秋衣慢慢添多了,最后还披上了熊皮。
终于,那股异香被一股清香所驱,林晗玉从混沌中清醒过来。
她睁开眼,看到自己在一辆马车里面,四面的幕帘拉着紧紧地,车里面除了她,再没有别人。
她坐了起来,轻轻掀起车帘一角往外望去,看到一个女子的背影。
从背影看应该是个少女,只是身材比较高大,一身火红的衣裙让人眼睛看得生疼。
“你醒了?”那女子的声音很好听,有种辽阔感,她没回头,只是凭感觉知道她的醒来,只是有些意外,似乎觉得她醒早了。
“你是什么人,为什么掳了我?这是哪里?”林晗玉不悦,如果没算错,从她被掳到现在,至少有三天了,三天里一直在赶路,现在她所处的位置搞不好已经不是荣国了。
“神女莫慌,我没有恶意的。”少女停下了马车,转过身来。
林晗玉一愣,好一个英姿飒爽的少女。只见她凤眼剑眉,乌发红衣,望着人时眼睛里闪着坦爽之光。
突然,林晗玉想起一个人来,但是又觉得不可能,那人应该在千里之外才对。
等等,千里之外……她望了望四周,低矮白色的帐篷,茫茫的草原,她脑海里顿时冒出一首诗,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眼前那红衣少女望着她笑,笑里面有一些不好意思,“对不起,我……我实在是事出有因的,具体的等到了我再和你说。”
虽然这人掳了自己,但一路上对自己照顾有加,热了扇凉,冷了添衣,加上这一脸阳光的笑容和爽朗的声音,让林晗玉对着她生气不起来,但如此莫名其妙地要跟她去什么地方,她也是不愿意的。
“你先说明原委吧,不然我不会再跟你走。”林晗玉将腰里的两个小竹筒同时打开,“这里面一个是清神散,刚才我就是用它解了你的迷香,还有一个装着剧毒液,沾一滴就七窍流血,你若是不信,可以试试。”
“信信信。”少女当然信,因为她的迷香每天都点着,原本能让她一直昏睡到目的地的,可是却提前醒了,肯定是解药的作用。
林晗玉也宁愿她信,万不得已,她是不会杀人的。
“那你可以告诉我原因了?”
红衣少女只是犹豫的瞬间,便道“反正迟早也是要告诉你的。那就先挑明说吧,其实,我是想请你去给一个治病。”
“治病?为什么人治病?”林晗玉从她的身份来猜,一定不是什么普通人,不然何必山长水远掳她过来,直接送病人到荣城更简单方便。
第88章蒙王的病
“为我的父王。”红衣少女说完抿紧了嘴,微蹙着眉用恳求的眼神望着林晗玉。
“你果然是蒙国公子石红衣。”林晗玉刚才就猜到了,只是自己这么一个不起眼的小女子居然被蒙国公子所掳,不太敢相信罢了。
石红衣突然单膝跪地,双手一拱,“求神女应允,红衣愿为神女牵马扶靴,甘为奴仆。”
牵马扶靴,这可是蒙国人对最尊敬的人才会甘心做的事情,林晗玉有点心动,哈哈,能让这么个像小辣椒似的小美人为自己牵马扶靴,光听听都觉得不错。不知道为什么,她突然想起唐木来,如果是唐木看到这个娇俏可人的石红衣会不会更动心?
“看病可以,反正我也算半个大夫吧,不过你得先送个信回去给我的朋友,本来我已经和朋友约好要回楚国的,无端消失了,他们会着急上火的。”
“朋友?神女指的是公子木还是林太宰?”石红衣略有点探究地笑。
“林太宰?”林晗玉一讶,原来林楼杰在蒙国也任太宰之位。嘿嘿,她究竟是撞了个多大的好运,居然请到这么个大神给自己做账房先生。
“这么说神女真的是和……”石红衣话没说完,只是低头吃吃地笑了两声,复抬起头来,“好,我这就叫人去通知林太宰,请他先行回国,等神女帮我父王看好病,我到时亲自送神女回楚。”
“嗯,这样就最好了。”林晗玉也真怕到时要一个人从蒙国回楚呢,山高水远很容易迷路的。
“这么说你答应了。”石红衣裂嘴一笑露出八颗雪白的牙齿。
红唇和皓齿,果然是少女最好的装扮,林晗玉觉得自己已经喜欢上这个女子了。
因为已经摊牌了,石红衣再也用不着隐藏身份,大方在向林晗玉讲起蒙王宫里的大小事情,包括自己父王的病。
原来这蒙王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病,可是脚上一处伤口经年不愈,不管用什么药,就是越来越烂,整个蒙国的大夫都瞧遍了,没有一点用,最近一个大夫甚至建议截肢。
林晗玉想了想,按刚才石红衣所说,那些大夫的处理并没有错,可是经年不愈实在难以理解,除非有其他疾病导致了愈合能力减弱。但至于是哪一种,可能只有见过蒙王才能确定了。
马车在空旷的草原行驶着,不时会遇上一些牧羊牧马的百姓,那些百姓几乎都认得石红衣,热情地打着招呼,石红衣也大方地扬手朝他们高呼。
蒙国地大物却不博,主要是以蓄牧业为主,饮食也是以肉食为主。林晗玉和石红衣在路上这两天吃的最多的就是羊奶配烤羊腿,刚吃的时候还觉得不错,可是一天三餐地吃,很快林晗玉就觉得胃里难受,就想吃点青菜水果什么的,可是偏偏除了草,什么也没有。
还好,终于到蒙王宫了,一片荒凉的草原上建起的一座简单的王宫。
没有什么漂亮的宫殿,只有像积木块似的一座座低矮的小屋,小屋由石头彻成,高不过五米,外墙涂上了白色的染料为背景,彩色的染料画了一些很抽象的图腾,不过看得出,他们喜欢鹰,因为图腾多以鹰为原形。
“真漂亮。”虽然建造结构简单,但这样的墙绘让林晗玉想到了美术学院里的自由绘画墙,充满了艺术气息呢。
“没你们中原地区的房子好看,我去过荣王宫,也去过楚王宫,你们的宫殿那才真是豪华有气势呢。”石红衣颇谦虚地道。
“嗯,总是各有各的美的,荣王宫的讲究,楚王宫的奢华,你们蒙王宫的……浪漫。”
楚王宫的奢华天下闻名,林晗玉不用亲眼看都知道,然而蒙王宫,她最后想到了浪漫二字来形容。
石红衣的马车还没到蒙宫前,已经有马队出来迎接了。马队首领是个黑壮的小伙,下马半跪行礼。
“恭迎红衣公子,恭迎神女。”
“起来吧,带我们去见父王。”
“是。”
马队在前,马车在后,浩浩荡荡地进了蒙王宫。
直到到了最中间那座院子前,各人下马下车,进了院子,步行一条石子路,进了主屋。
“我儿,你总算回来了。”
刚一进门,一个中年贵妇便抱住了石红衣。
“娘,我带了神女回来了,这次父王的腿就有救了。”石红衣道。
“有什么救,今天那个大夫还要切掉我的腿!”
坐在一张矮几后面的男人大声吼了句,声音像响雷一般,不怒自威。林晗玉猜,这男人应该就是蒙王了。
“你不会又打了人家几十杖吧?”石红衣把头从她娘的肩里抬起来,有些嗔怪地望着说话的蒙王。
“没,你叫我别打人的,我这次只是让他去给一百头奶牛挤奶而已。”
蒙王挑着眉,眼睛却瞄向了林晗玉,一讶,“神女就是她?”
石红衣点头,“正是。”
她转身拉了林晗玉,“神女若是不累,就请先帮父王看看腿伤。”
林晗玉点头,“好。”真要是烂到骨头,截肢是肯定的,她不会也被罚去给一百头奶牛挤奶吧。
蒙国人倒是没什么讲究,林晗玉一到,蒙五立即将腿管一拉,指着下肢胫前那块散发着腐肉恶臭的伤口道“你看,就是它了,老子打败敌人无数,却战胜不了这么一块怎么办吧,削骨剔肉随便你,只要留住我这条腿就行了。”
林晗玉仔细看了他的伤口,原来应该只是一个小伤,后来慢慢扩散了,不过因为用药控制着,溃烂得并不深,但持久而不好,却是很让人费思量。
一抬头,林晗玉发现这蒙王原来挺瘦的,可是之前明明听林楼杰说起过,蒙王身材高大魁梧,一只手臂足有别的壮年男子的大腿粗,根本与眼前这个高瘦的男人形象不相符。
此时正是秋凉时节,蒙王脸颊潮红,呼吸轻快,易口渴,林晗玉观察到她进来之后,蒙王就已经喝了三杯水。突然,她有了诊断方向。
“蒙王是什么时候开始瘦的?”她问道。
“咦,你怎么知道我父王最近瘦了?”石红衣一讶,她刚才可没和林晗玉说起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