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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风长歌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莫非与非

    “来人,昭令巴蜀太守李如,严防刘煜过境。”秦王已经让人起昭,“若是刘煜敢反抗,可就地杀之。”

    “诺。”早有内宦开始起昭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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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代成君
    晋国代郡,这不是原先历史上赵嘉称王抗秦的城池,这里属于另一个人。这是一座位于晋国西北的边城,直面着草原游牧民族的威胁,瓮城、箭楼、雉堞等各种防御设施一应俱全。

    城上甲士林立,一面绛红底色的大旗迎风飘扬,展示出旗面上的图腾,竟是一只腾飞的巨鹰,张开双翼,威武不凡。

    入冬以来,气候越发冷起来,天空中渐渐飘起了初雪,一个身形修长的男子驻立在城墙之上,后面跟着一群文士武将。

    他很年轻,脸容清秀,朗目剑眉,神采中带着坚韧之色,他望着落下了雪片自言自语道,“今年的雪下得早了些。”

    他想起了八年前,那一年他才十七岁,记得很清楚,那一年的冬天也来得很早,那一年匈奴人也来得很快。

    当时,他在城楼之上往下看去,都是黑丫丫的一片异族骑兵,他们挥舞着弯刀,不停地屠戮着来不及进城的晋人。

    更有攻城的匈奴兵竟然凿穿了城门,代郡城中晋人数量以十万计,若是城破,便是数十万的生命。

    他站了出来,十七岁的他抽出长刀,站在城门缺口那里。

    “代郡乃我封地,有我之父老兄妹,匈奴人若想占我家,杀我父老兄妹,就从我姬舜的尸体上踏过去!”

    他还记得那场血战,匈奴人的右贤王就被他一箭射死,匈奴人如同潮水般退去,代郡的兵士们将他顶到了空中。

    他从八年前站在城门口时,就与这座城融在一起,他是姬舜,晋王姬离寐的四子,受封代成君,他的母亲是代郡留守李弼义的女儿,他的大多数时间是在代郡度过的。

    “代郡自有鹰将在,不教胡马入中原。”太史元的点评夸耀了他的战功,也助长了他的威名。

    初时大家不解这鹰将的意思,直到姬舜从代郡子弟中抽取轻壮,创立鹰骑,几年下来,鹰骑一点点变强,现在已经达到近五万的轻骑规模,成为拱卫晋国西北的重要力量。

    他被称四国之中当世第一的少年英杰,没有之一。

    “报告君上,昨日接近代郡的二十里的匈奴人已经退去。”早有斥候前来禀告。

    “没到代郡就退回了这倒真是奇怪了。”姬舜没有说话,倒是边上的文士模样先开口了,旋即哈哈大笑起来,“莫不是知道代成君在此,不敢来了吧”

    这文士一说完,边上的那些个兵将们也哈哈大笑起来,军中讲究士气,而兵将在藐视敌人的同时,能起到振奋军心的作用。

    “怕是草原内部又出了什么事情吧”姬舜想了想,“这些匈奴人不是来攻代郡的,或是来防代郡出兵的。”

    他又觉得不全面,问道,“葛长史,最近秦人那边有什么新的情况出来”

    相比草原来说,秦国的情报还是聊胜于无。

    “前月有汉国武原君刘煜从骊山逃脱,秦人在西去之路上架设层层关卡。”文士回答道,“不过据说连刘煜的影子都没抓到。”

    “那还真是奇怪了,我这二表弟是出了名的老实木讷,竟然能够在秦人的眼皮底下逃走”晋汉向来有联姻,按照辈分说起来,姬舜还是刘煜的表哥。

    “世人皆传他弑君谋反,我却是不太相信的。我还记得他年幼时来晋时的模样,从来不抢兄弟的玩具。”

    “哦,那就不对了,不对!大大的不对!”这个文士听后忽然大叫道。

    “你这佛家先生,又打什么哑谜,赶紧给我说出来。”姬舜在边城日久,性子也向来直接磊落。

    “君上,人生万般皆苦,唯有苦禅修身,我的这名字可有度化世人之意啊。”原来这个中年文士叫葛



第四十六章 VIP脸
    这雪一下,天变得一下子冷了起来。刘煜一行人踏着薄薄的积雪在龙门山西麓前行,听到窦义喊道,“前面有家客栈!”

    刘煜抬眼望去,果然见到山脚下有一排房子,一根高高的旗杆上倒是写着几个字——“龙门客栈”。

    看到这名字,他不由地想起自己看过的那场经典的武侠电影中,别有风情的老板娘,回头又看了一眼跟在身边的窦洛雪,见她的脸上满是疲惫之色。

    从骊山一路行来,刘煜虽然改变了模样,但却还是异常小心,挑人少的路走。

    好在秦地律法严苛,治安还不错,再加上窦家的人都是兵士出身,碰到几个翦径的毛贼,都让他们打发了。

    赶路辛苦,刘煜注意到大家都走得有些累了。

    “我们到前面客栈休息一晚再走。”刘煜笑道,“大家泡个脚,养养力气,劳逸接合。”

    窦家一行人一阵欢呼,高叫张哥体恤。

    而刘煜跟他们说说笑笑,大家交往的很是融洽,他现在的身份是三川郡张成。

    窦洛雪看着这一幕,心情已经由起先的惊讶回复到了平静,要是以往的煜哥是不会这样的说话的,不过似乎这么说更让人亲切一些。

    “妹子,这一次咸阳之行,辛苦你了。”刘煜回头对窦洛雪由衷地道,他们这一路是以兄妹相称。

    窦洛雪听后竟然有些羞涩,曾经的煜哥哪会如此的体贴。

    “嘭”地一声,龙门客栈的门被人踢开了,一阵雪花随着寒风从外面钻进了屋子,靠近门边的吃饭的几个汉子大骂起来。

    “哪里来的混账,进来都不知道敲门的啊!”

    但是这些人看到门口立着一个丑陋的大汉,身高体魁,最重要的是这张脸看了有些让人害怕。

    倒竖的断眉,古铜色的脸庞上面有几个明显的斑点,让人觉得这人以前应该染过天花。红通通的大鼻子上面闪着汗水的光芒,杂乱无序的大胡子。

    手里拿着一柄很布条裹起来的长剑,看不到剑鞘。很多游侠都知道,这主要起保暖作用,防止长剑冻在鞘里。

    听到众人骂声,这个丑汉没有生气,反而躬身抱拳,脸露笑容道,“对不住,对不住,大家都风雪同路人,请多担待。”

    话是很客气,只是这丑汉笑起来,露出整齐的大白牙,更显得凶恶的样子。

    出门在外的人都往往先是以貌取人,见到这样的人,又拿着兵器,心里自然会把恶人的标签先树上,然后就如同门边那几个汉子一样,默然不语了。

    “妹子,快进来,这边有个桌子空着。”恶汉对自己的表现很是满意,然后径直地走到了一张只有一人在吃饭的桌子面前。

    话音未落,客栈的门口出现了一位体形婀娜的劲装女子,相貌着实让人赏心悦目,身后跟着几个随从。

    众人心里头都想到一个问题,“这样漂亮的女子竟然是这丑汉的妹子,肯定不是同一个娘生的。”

    “兄台,请问你吃完了没有”这边丑汉一脸笑意地看着桌旁用餐的男子。

    这个男子一副书生的模样,陡然间见到这样的丑汉,不由地心怯道,“我……我吃好了,让与兄台……便是。”

    他粗粗地扒了几口饭,赶紧离身而去。却听到丑汉在背后赞道,“真是个懂事的小鲜肉,老张我好喜欢。”

    那书生不由地菊花一紧,加快脚步溜之大吉。

    “妹子,义叔,赶紧坐下来。”丑汉见这桌已经空无一人,赶紧招呼道。

    窦洛雪坐下之后,轻捂着嘴小声道,“看把你得意的,这一路上来,吓坏了多少这样的小书生。”

    原来这丑汉就是易容过的刘煜,初时戴上这墨家的面具之后,窦洛雪就吓了一跳,这一晃眼的工夫,自己的老实煜哥变成了一个恶汉。

    “这玩意简直太有威力了。”刘煜轻轻了一指自己的脸



第四十七章 黑店
    “哪里来的蛮子,敢在龙门客栈撒野!当我们韦家这么好欺负吗”听着声音倒是一个女人的声音。

    刘煜不由地想到那武侠电影中别有风情的老板娘来,只是下一时刻,他看到分明是一个圆滚滚、肉嘟嘟的球状女人。

    “我才不管你们姓什么呢我手下牵了一匹上等的草原马过来,你们欺负他不懂行情,竟然只给了50两银子”那异族丑汉愤愤地道,“可是我知道那马在中原内地,至少值500两银子。”

    “原来你是那个鲜卑蛮子的同伙啊,真是不知道谓,那马牵过来的全身冒汗,明显就已经是脱力不能用了。给你们50两银子已经算不错了。”这个肥婆摆明了吃定对方。

    刘煜注意到这人的服饰与此前在秦地看到的匈奴人不太一样,相比于匈奴人的宽袖袍服,此人衣袖紧窄,虽然交领左衽跟匈奴人一样,但腰间的革带还是下身的裤装都与匈奴人有明显的不同,最特别是这人的脑后梳成一条长辫子。

    “少爷,这人应该是草原上的鲜卑部落的人,他们有索头的传统。”窦义已经送了酒肉回来,他见多识广,看出了对方的身份,“他们一般生活在仇水南部,以前我在秦国时跟他们做过生意。”

    仇水是穿过草原的一条大河,沿河生活了大量的草原民族。

    “鲜卑人”刘煜想到了历史上的北魏,那可是鲜卑人创立的政权。而在这个时代中,草原是匈奴人的天下,“他怎么会到这里来”

    “放屁,你们中原人心眼就坏,我那马不过连续跑了多日,看起来有些脱力,将养些日子,就能恢复如常。你们明明就是骗我的马!”丑汉更加气愤了,脸上的五官本来就很粗线条,生气之后,更是脸孔更是涨得通红,像个炸药桶。

    “骗你的马又怎么样你们这些鲜卑蛮子,在草原上给匈奴人当狗当习惯了,跑到中原敢来咬我们不是”肥婆嘴上不饶道。

    草原上现在是匈奴人的天下,其他部族都受匈奴大单于的节制。

    “你们欺人太甚。”鲜卑丑汉径直冲上前去,那肥婆似乎早有准备,一挥手,从后面跑出来几个凶神恶煞的伙计。

    刘煜一看,吓了一跳,“这难道是个黑店”

    “敢仗着人多我就会怕你们。”鲜卑人看到那些伙计后竟然不也怵,“我檀蒲一个人可以打一百个中原人。”

    “都给我上,打断这鲜卑蛮子的腿,让他知道在这龙门山,韦家不是好惹的。”肥婆听后大怒,一众伙计一哄而上。

    刘煜听着话语的意思就知道这店家故意欺客,但是这鲜卑人未必也太狂妄了点,应该吃点教训。

    不成想,这鲜卑丑汉看到那些伙计冲上来,也不慌张,只是微微退了一步,接着就一把抓住最前面的那个伙计,直接摔了出去。

    刚好掉在一张桌子上,直接让桌子散架,那些食客哪里还敢吃饭,纷纷躲避起来。一时之间,店里凌乱无比。

    “鲜卑蛮子你敢砸我们的店,休想走出龙门山!”肥婆老板娘退后了几步怒道,只是声音没有刚才那么高了。因为他看到这个鲜卑人很会打,竟然又打翻一个伙计。

    “在草原上,檀蒲连匈奴人都不怕,难道还怕你们中原人。”鲜卑丑汉显然也是被愤怒冲昏了头脑,“今天我就要砸了你这黑店!”

    说完,他又抓起一人,直接摔了出去,摔出去的那人刚好掉向刘煜他们的桌子。

    刘煜一路上听窦洛雪讲起以前的事,隐隐会有武艺的记忆,虽然不是很全,但五官的感觉却比以前要好很好了。

    见到伙计像沙包一样的掷过来,刘煜站起身来,轻舒猿臂,将那伙计接了下来,轻扔到地上,然后出言劲阻道,“这位鲜卑的朋友,虽然开始这店家做得不对,但你若是要砸店,那就有些过了。”

    “莫非你要替这店家出头!”鲜卑人看到有人站了出来,想当然以



第四十八章 韦英
    “好气力!”檀蒲擦了下脸上鼻血,不以为意,高声赞道。

    “你也是。”刘煜感觉全身骨头痛,估计整出不少硬伤来。

    “张兄弟,气力这么大,酒量怎么样敢拼酒不”鲜卑人突然发出了另一个邀请。

    “就怕你不敢。”刘煜笑道,不说这一世,就是说当年在体育大学那会儿,自己的酒量那是深得白红黄三道之精髓。

    檀蒲掸了下身上的灰尘,找了一张桌子坐下,就是刚才刘煜的那一桌,桌上恰好有两坛酒,他直接开了一坛,然后着对着坛口豪饮几大口,

    “好酒!”他赞了一声,然后指了指另外一坛,看向刘煜。

    这意思是明显不过,刘煜也不犹豫,直接坐到了鲜卑人的对面,开了另一坛酒,也直接对着嘴豪饮起来。

    刘煜掂量过一坛酒的重量,差不多五六斤,虽然是蒸馏过的,但度数并不高,他自觉应该问题不大。

    “爽快,檀蒲进入中原以来,所见所遇均是自私小人,但是见张兄这样投契的却还是第一个。”鲜卑人言语之内带着豪爽,“要是在我们草原,我当与你结为兄弟!”

    前几分钟,我还在跟你打架,这会儿你竟然跟我说投契,还结为兄弟,刘煜心说你们鲜卑人有多崇尚武力。

    草原之上,强者为尊,打架实力强可是一种很不错的资本。当然与强者为伍,更是草原人士的追求。

    “兄台那是因为你不了解我们华夏,华夏之人的胸襟向来宽广,厚德载物,海纳百川。但草原狼族不断侵扰,你们鲜卑竟相仆从。”

    “华夏之人对朋友有好酒,对豺狼却只会是刀枪。”刘煜对这个鲜卑人性格很欣赏,但心头仍然压着五胡乱华的石头。

    “哈哈,那张兄可以大可放心,檀蒲虽然不屑于跟这里的掌柜为伍,但却愿意交张兄这个朋友,若是可以,整个鲜卑也会是你们的朋友。”檀蒲这么说话让刘煜有些糊涂了。

    “哦,我不太明白兄台话里的意思。”刘煜不解地道。

    “实不相瞒,某家从小喜欢中原文化,还拜了一个晋人为师,学了中原语言。听说中原之地,出了一位人杰,叫姬舜。于是千里迢迢从仇水赶过来拜访。”檀蒲压低了声音道。

    跨过千里草原,只是追星,放在现代,刘煜还是愿意相信,毕竟脑残粉太多。但是这会儿交通极为不利,这鲜卑人穿过了匈奴人控制的广袤区域,那可不是追星那么简单的。

    “想必不是拜访那么简单吧”刘煜轻声反问道。

    “哈哈,张兄弟看着跟某家一样都是粗人,却原来是也是粗中带细。”檀蒲点点头道,“不错,但有些事情,我却需要与代成君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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