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医毒妃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杨十六
林氏却不再提林寒生的事,她只是看着白花颜,一下一下顺着她的头发。
“你长得真像大小姐,再过几年也会是个倾国倾城的美人。花颜啊,别恨你的姐姐们,不管是大姐姐还是二姐姐,还有三姐四姐,谁都别恨。白家的孩子过去那么多年都活在无尽的恨意与争斗中,好不容易解脱出来了,就千万不要再走回老路。”
她撑起袖袋,将一个小玩意拿出来,塞到了白花颜手里,“拿着,这是你大姐姐给你的……”
神医毒妃 第1321章 寒甘王后,君长宁
君慕凛将手珠带回来给白燕语时,还带了一样东西,是有一次白惊鸿跟白鹤染一起走在街上,随手买下的一只小葫芦。
葫芦是宝石拼成的,歌布人的手艺,虽然是宝石,但因为是碎石边料做的,也不值钱。
当时白惊鸿说,十岁那年,父亲给了她一只玉制的葫芦,她很喜欢,一直挂在身上。
偏偏白花颜也喜欢那只葫芦,父亲却不肯再送给她一只。嫡女的东西庶女是不能抢的,为此白花颜哭了好几天,还一边哭一边说父亲偏心,不疼她。
那时的白惊鸿只懂得炫耀和骄傲,她从来都是想要什么就能得到什么,哪里能理解小孩子想要一样东西却不得的心酸。又哪里能懂得那样东西明明是人家父亲送的,自己的孩子得不到,她却得了,这种事情在白家发生得多了,就给白家的孩子留下了很不好的阴影。
父亲只疼外来的孩子,不疼亲生的,这话就是打那儿来的。
这些话都是白鹤染讲给君慕凛,君慕凛又讲给白燕语的。这只宝石葫芦白惊鸿买下,给了白鹤染,是让她将来有机会能转交给白花颜。她什么都补偿不了,只能留这么个小物件儿下来,白花颜要,就留着,不要,就摔了。从前岁月那么多年,她们母女对白花颜是有愧的。
林氏将葫芦给了白花颜,没有再逗留,起身离开。
谈氏往外追了几步,在门口时扯了她一把,小声问:“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林氏摇头,“没什么。”再想想,还是告诉了谈氏,“白惊鸿死了。”
谈氏一愣,“死了?她不是早就死了么?”
在她的印象中,白惊鸿还是关在皇宫水牢里的,可似乎也听说白惊鸿从水牢里跑了。可是想不起来是在何处听说的,也想不起来到底听没听说过,白家经历了这么多事情,小白府也几经变故,关于过去的一些事情,她记得不是很清楚了。
林氏叹了一声,没再说话,待谈氏再回过神来时,林氏都已经走远了。
白花颜不知道什么时候也走了出来,就在谈氏身边站着,手里还握着那个葫芦。
谈氏心里不太好受,也不知道是因为林氏今天的情绪,还是因为听到了白惊鸿的死讯。但是她想,应该不是因为白惊鸿吧,毕竟白惊鸿那个人在她这处是没留下过什么好印象的。过去那些年她都烦死了大叶氏和那两个孩子,她曾想过,有朝一日白惊鸿和白浩宸两个人遭了报应,她一定会很高兴,甚至都能放挂鞭乐呵乐呵。
可是白浩宸死时,她没有高兴,现在听说白惊鸿也死了,她还是没有高兴。
谈氏问白花颜:“你还记得白惊鸿是谁吗?”
白花颜很认真地琢磨了一会儿,摇头,“不记得。”
谈氏抹了一把她嘴角挂着的饭粒,拉着她的手往回走,“不记得就不记得吧,都忘了也好,都忘了才能开始新生活。如果记忆能够选择,我也想把过去忘了。”
林氏在天赐镇里走着,也不知道自己要去哪,反正就是漫无目的地走。有人认出她主动打招呼,她也顾不上理,脑子里一会儿是林寒生,一会儿是白惊鸿,早上燕语讲的那些事情翻来覆去地在她脑子里转悠,她想了很久,还是想不明白为何事情到最后,竟是这样的结局。
终于没有路可走了,她已经走到天赐镇的镇尾,再前面就是后山。
镇尾有阎王殿的官差把守着,暗处也有暗卫紧盯,为的是确保不会有任何不明之人进出天赐镇。但是对本赐的百姓还是正常放行的,毕竟后山有花果树,还有开山种植的药材,百姓每天都要上山去打理。
林氏在镇尾站了好一会儿,一直就往后山看着,虽然行为怪异,但她是什么人阎王殿的都知道,凌安郡主的母亲,天赐公主的姨娘,所以也没有人理会她,就由她在那里站着。
这座山上还葬着一位白家的孩子,林氏知道这里她女儿常来,几乎每隔个十天八天的就要来一回,一来就会上山,到那个人的墓前一坐就是一整天,有时候到夜里都不走。
她嫁入文国公府十几年,其实并没有多少归属感,做得最多的事就是缠住白兴言,保住自己的宠爱。最大的梦想就是白燕语能够有个好归宿,最好能嫁给皇子,侧妃也行。
白家于她来说,也就那么回事,她于白家来讲,存在感也实在很低。
可是如今白家没了,文国公府烧了,她却又开始心疼起白家的这些孩子们。
不管是从来没被承认过的五皇子,还是大叶氏从段家带来的白惊鸿和白浩宸,从前过往明争暗斗来来回回,到如今,似乎都没有那么重要了。
曾经讨厌的人现在也没有多讨厌,曾经喜欢的人现在也没有多喜欢。原来人都不是长情的,岁月变迁,真的可以冲淡许多人和事,哪怕是刻骨铭心的,也终有一天会渐渐消散。
娘家,夫家,终于在这一刻,她全都失去了。
林氏出了镇子,一路往后山走。阎王殿有两名官差跟了上来,是看她有些失神,不敢让她一个人上山。
她也没说什么,一直走到五皇子的墓碑前方才停了下来,然后将林寒生的那串手珠放到地上,还找了块儿石头压着。
她说:“就让他留在这里,给白家人赔罪。你是白家大少爷,就由你来看住他,前世今生,世世生生,都让他再不能为祸作乱,再不能坑害白家的孩子。”
林氏跪到五皇子的墓前,认认真真地磕了三个头,“对不起,林小桃替林寒生给你们赔罪了。今生走错了路,愿来生我们不会再有交集,各自安好,忘了这一切所有。”
林小桃丧父,终于在这三个头磕完之后,痛痛快快地哭了出来……
寒甘冰宫,国君重病不起,对新来的王后一次都没有召见过。
君长宁也的确是个人才,竟利用这段时间,利用她从东秦皇宫里带来的传国玉玺,成功勾结了丞相盖尔。几剂重药下去,老国君一命呜呼。
丞相盖尔蛰伏多年,终于在君长宁的帮忙下,以传国玉玺为引,登上了寒甘君位。
君长宁从东秦六公主成为了寒甘王后,封后大典与登基大典一同举行。那一刻,君长宁觉得自己终于扬眉吐气,终于可以将从前身份完全放弃,一心一意只做寒甘王后。
比起东秦不招人待见的庶出六公主,显然是寒甘王后更加威风,更配得上她冰雪聪明。
然而,所谓的冰雪聪明,在君慕凛看来那就是个笑话。
君慕凛收到寒甘的消息时,他的大军还有五天行程,就能到达东秦与寒甘分界处的雪山脚下。君长宁在寒甘封后的消息听得君慕凛直发笑,可是笑过之后却也为那个妹妹感到悲哀。
传国玉玺是假的,真的已经在他手里了。
早在他与白鹤染分析出传国玉玺的去向之后,他就派了人去追君长宁的送亲队伍。
但东西却不是要回来,更不是抢回来,而是换了一个假的。
假玉玺假得离谱,是用下等玉料做成的,又因为他并没有看过真的传国玉玺,所以假物的样子也是随心所想,大概就照着东秦玉玺的模样改了一改,就匆匆让人拿着去换了。
他绝不相信君长宁看不出来东西被换过,毕竟真玉玺在她手里那么多时日,是何模样早就熟记在心。突然被换成了假的,他本意是想提醒君长宁做事不要太过,不要以为东秦娘家是傻子,什么都不知道。却没想到君长宁选择沉默,假戏真做把这戏给唱了下去。
落修琢磨着说了句:“寒甘那个丞相是不是傻?君长宁说什么都信?”
君慕凛冷哼道:“怕也不是真的就信,他只是借此坐上国君之位,给自己登基找一个天命的理由罢了。毕竟传国玉玺在东秦,世间早有传说,叶郭白三家之事闹得轰轰烈烈,寒甘怎么可能一点都不知晓。君长宁是白家的外孙女,又是东秦六公主,东西由她拿出来,可信度就很高,至少在寒甘人看来,可信度是高的。毕竟长年待在冰川之国,见识少。”
落修有点郁闷,“那这样一来,我们的玉玺不是白换了吗?”
君慕凛摇头,“怎么就白换了?寒甘有寒甘的,东秦有东秦的,我们将真的玉玺亮出来,你说这天下人是信寒甘还是信东秦?”他吩咐落修,“飞鹰传书回上都城,让老爷子把真玉玺亮出来,再轰轰烈烈地办一场盛宴,昭告天下,说失踪多年的传国玉玺被东秦找到了。”
落修赶紧就去办差,再回来时,君慕凛已经在部署攻打寒甘的计划。
落修有些担心,“真的不等王妃吗?”
他摇头,“不等,在她到之前,寒甘必须打下来。我不能让她跟着我去冒这个险,虽然死丫头总嚷嚷着要上阵杀敌,但打寒甘不同于打别国,虽然我们手里也有枪,但寒甘的火枪究竟有多少把,谁也说不清楚。她拿下罗夜给了东秦,本太子总得把寒甘给她打下来。”
神医毒妃 第1322章 第一声枪响
雪山的另一头,君长宁一身华服行走在冰宫里,身边是宫女落梅,身后是一众寒甘宫人。
她没有坐在轿撵上,就徒步在宫道上行走,昨天下了场大雪,脚踩在雪地里会发出咯吱咯吱的动静,君长宁觉得这是世上最好听的声音,寒甘的雪踩起来都比东秦的绵。
她已经不觉得寒甘有多冷了,因为国君盖尔用最好的皮毛给她做了大氅,从脚上的鞋子到颈间的毛领,全部都是最暖合最柔软的皮子。
君长宁这十几年也没有如此痛快过,庶公主怎么能和王后比,要早知道国君盖尔能对她这样好,她一定早早就跑到寒甘来,何况还在东秦受那些个罪?
落梅看着她唇角带笑,便也奉承地说:“王后这件华服是真好看,胭红的颜色配上冰宫里的白雪,一看就是世间最高贵的装扮。从前那位王后奴婢也远远见过几回,虽然也雍容,但却看不出贵气,更很难跟咱们的冰宫融到一处。”
“何止是从前的王后跟冰宫不搭,就是从前的国君也不比现在的国君呢!”说话的是一个太监,一脸的奉承比落梅还要明显。“现在的国君是咱们寒甘的大英雄,过去那几十年要是没有他,寒甘怕是早就被东秦给侵占了。所以说,现在新君上位那就是众望所归。”
落梅再补充:“那也得亏咱们王后从东秦带来了传国玉玺。”
“对对,就是这个理,王后是咱们寒甘的福星。”
君长宁听着这样的话,嘴角不自觉地就向上翘起。
其实她明知道这些人说这样的话是故意奉承她,但是她享受这样的故意奉承,因为从前在东秦皇宫里,即使她高贵为公主,也从来都没有人这样子奉承她过。
她于东秦来说可有可无,在嫡公主的光环下,她这个庶出的公主非但没有存在感,甚至还有几分碍眼。所以不会有人奉承她,除了自己宫里的下人会说些好话外,其余的人见了她就是依规行礼,丝毫热情都看不见。
但是在寒甘就不同了,不但自己宫里的人极尽奉承,就连其它宫院的人见了她也是远远就跪地磕头,甚至还有人悄悄抬起头来将她打量。
她也不怪罪,人们看她,是因为她长得好看。虽说在君家不是最出色的,但是在寒甘人看来,她这样的长像就是绝美的女子,是任何寒甘女子都比不过的。
虽然先前也有一位二公主嫁过来,但是二公主老了,生过孩子,怎么可能有她年轻活力。就连国君盖尔都说她是举世无双的美人,是上天赐给她最好的礼物。
君长宁很开心,初为人妇,虽然嫁的也是个老头子,但是盖尔跟平常人不同,她活到这么大还是头一次见到那样长像的人。而且盖尔很显年轻,看起来最多四十,怎么都跟个老头联系不到一处去。这让她很满意,夫妻合寝,也从最初的害怕变成了期待。
唯一不好的是,盖尔的后院有许多女子,还有许多孩子,那是从前他做丞相时就养在府里的。虽然她贵为王后,但是那些女人却侍奉了盖尔很多年,还生下了儿女,盖尔对她们也是有情有意的。所以这些对她来说都是威胁,她还得想想办法,绝不能让那些皇子占了将来的太子之位。寒甘太子,必须得是她生的孩子才行。
皇宫里偶有枪响,每响一声都能把君长宁给吓一跳。落梅告诉她:“是将士们在练枪,最年半年多一直都是这样,王后习惯就好了。”
君长宁点点头,没有多问,但心中却有忐忑滋生。
练枪,是要打东秦么?寒甘火枪固然厉害,可是她知道东秦的一个秘密,她知道大年夜那晚,白鹤染也拿出了一种叫做枪的东西。那种东西威力太大了,郭问天二十万大军都不是白鹤染的对手。那一夜的血流成河,是她一辈子都忘不掉的梦魇。
可是这话她不能说,一旦把东秦也有枪的事情告诉盖尔,盖尔就会害怕,就会退缩,甚至还会向东秦低头。因为寒甘的火枪并没有多厉害,比起白鹤染手里的枪,差太多了。
她不能让盖尔向东秦低头,她还有仇要报,她还指望着寒甘人带着火枪杀入东秦,把她失去的一切都抢回来。对,只有灭了东秦,她献上去的假玉玺才能成真,她的这个秘密才不会被揭穿。只有杀了君家所有人,她才是君家的唯一,天下的唯一。
君长宁的眼睛都红了,她问落梅:“今早你说什么来着?是东秦十殿下的大军正朝着边境雪山这边来?只是他自己吗?没有东秦那位天赐公主?”
落梅答:“回娘娘,的确是这样的,奴婢是这样听说的。”
君长宁觉得寒甘有希望了!
枪是白鹤染的,她没料错的话,十哥手里应该是没有枪,且就算有也不过就是一把防身,大量的枪应该是在白鹤染手里。那么如今只是她十哥来,这个仗就有赢的希望,毕竟火枪对刀剑,那也是必赢的战役。
她得鼓动寒甘主动出兵,将她那个号称常胜将军的十哥打死在雪山对面。至于白鹤染来不来报复那就是后话了,她只要君家的人一个一个的死,她才能痛快!
彼时,白鹤染还在往寒甘边境去的路上。
歌布彼邻罗夜,往寒甘去时,要经过罗夜几城,偏偏这几城是大漠,大军行得很慢。
她有些着急,虽说跟君慕凛约好了一起行动,可她就是心慌,就是担心那个人不等她,自己率军先翻过雪山去攻寒甘。
默语看出她着急,便安慰说:“就算十殿下先攻寒甘,应该也只是试探。再退一步讲,就算他是真的不打算等小姐了,就凭十殿下手里有枪,这一仗寒甘也绝对占不着便宜。”
剑影也说:“十殿下是常胜将军,以前跟寒甘也多有摩擦,都已经习惯了的。”
可她就是担心,那种感觉说不好,若一定要说,就只能说是女人的第六感在作祟。
默语和剑影都没了办法,只好令大军加快脚程,争取早一日进入东秦国境,往雪山行去。
大漠的夜晚是很难熬的,这一晚扎营,剑影说:“这里离罗夜国都很近,主子要不要去看看?罗夜如今归东秦所有,但咱们只去过五溪城,国都却始终都没入。”
白鹤染没吱声。
默语看了看她家小姐,然后扯了剑影一下,冲他摇摇头,示意他不要再说了。
剑影便不再提这个事,默默地隐到暗处,小心翼翼地保护他的主子。
白鹤染却在这时候开口同默语说话,她说:“你知道我不愿进罗夜国都的原因?”
默语试探地问:“是因为当初苏婳宛那件事?”
她点头,“是啊,是因为苏婳宛。当初我发誓这个仇会替四哥和苏婳宛报了,也发誓要让呼元家族和皇族贺兰全部付出代价。可事实上,贺兰一族是付出代价了,呼元家族却被我收为己用。你说,若四哥知道了这个事,他会不会怪我?”
默语很认真地想了一会儿,摇头道:“奴婢认为四殿下不会怪小姐的,过去的事情都已经过去了,何况呼元蝶早就死了,那贺兰封也得到了报应,如今整个贺兰皇族都没了,所以苏婳宛的仇是已经报完了的。当年苏家一案虽是叶家郭家从中作祟,但苏家不也确实是有通敌之罪逃不脱么!通敌是大罪,就算四殿下当年回了京,也不可能拦得住苏家满门抄斩。”
白鹤染没再说话,手指在大漠里随意划拉着,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五天后,君慕凛的大军开始翻山。
与此同时,寒甘的大军也在翻山。
一个在山的南面,一个在山的北面,比的是速度,谁先占领制高点,谁就将占领优势。
寒甘人对这一仗十分看重,上至国君下至百姓,都在为这一仗的胜利默默祈祷。
他们在冰川生活太多年了,他们做梦都想到中土温暖的地方去生活,去继续繁衍子嗣。他们不希望自己的孩子还要生活在这种地方,他们羡慕东秦,也妒忌东秦。
这种妒忌一代又一代地延续着,直到如今,新君执掌传国玉玺,所有寒甘子民都认为这是天命所归,是老天爷要让他们翻身了,这一仗一定能赢。
盖尔也觉得能赢,数十年的努力,他已经做出五百把能用的火枪。他绝不相信在这个时代还有高于火枪的存在,有了这五百把火枪,东秦何惧?歌布国夜又何惧?他势必要成为这天下之主,否则如何对得起他穿越时空来到这个未知的时代?
他不怀念过去,不惦记前世,他喜欢这里,因为在这里他是独一无二的,因为在这里他是火枪的执有者,是唯一的。前世的小兵,今世的国君,他的一切梦想都在这片冰川雪地里得到了圆满。现在他要到冰川之外去了,大国东秦,也终将成为他的囊中之物。
又七天后的一个午夜,第一声枪,打响了……
神医毒妃 第1323章 东秦大军不见了
寒甘的火枪先响。
常年累月生活在冰川雪原上的寒甘人,对于攀爬雪山这项运动显然比东秦的精兵要擅长。
所以,当寒甘人已经爬上山顶时,东秦的兵才爬到半山腰。
近日风雪大,爬山的人被吹得眼睛都睁不开,所以寒甘人这一枪其实也是盲开的,目的是震慑,是吓唬,是希望这一枪能让东秦人爬得更慢一些。当然,如果这一枪能把主帅给打死,那就更好了。
可惜,君慕凛哪是那么容易就能被打死的。事实上,这一枪寒甘人压根儿一个人那没打着,只打入山体,到是掀起了一片塌方。
有几个人随着塌方往下滑去,很快就被下面的同伴挡住,到也没受伤。
落修意识到这样不行,急着对君慕凛说:“如果寒甘人不管不顾地这么打枪,很容易打出雪崩来。寒甘都习惯了这种环境,所以一旦雪崩,倒霉的肯定是咱们这头。”
君慕凛也知这个道理,他抬头向上看,隐隐约约能看到寒甘的队伍。在雪山范围内不能动枪,特别是他的枪,不但要留着做秘密武器,也要顾及这个环境。他的枪比之寒甘火枪威力大得多了,一旦在这地方就开打,绝对没有任何好处。
他唇角轻挑,作了一个手势,让下方攀爬的将士都停了下来。
“落修。”他唇角轻挑,“按原计划,随本太子布阵!”
随着一声布阵,除落修外,还有十名暗卫齐出。十二个人,出神入化的轻功展开,眨眼就在这雪山之中穿行起来。人们只觉风雪入眼,哪里还看得见他们的影子。
将士们好生羞愧,就冲着十殿下这个轻功,要是没有他们拖累,人们早就到雪山对面了。
不过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大军三十几万,爬山不慢是不可能的。
此时,寒甘主帅边功正站在雪山顶上,其中一人手持火枪,还拿了个望远镜往下面瞅。
瞅了一会儿就觉得不对劲,然后将望远镜递给身边副将:“你看看,我怎么瞅着下面黑压压一群人,突然就没了影子?东秦人是会变戏法还是怎么着,那么多人一下子就没了。”
副将把望远镜接了过来,放到眼睛上往下瞅。
可不么,之前还一眼望不到尽头的大军,这会儿竟全都不见了。他能看到的就只有白茫茫一片雪山,还有呼啸的风雪,哪里还有东秦人?
他几乎以为是望远镜坏了,可是边攻却不这样认为:“望远镜是国君的东西,是神物,是千里眼,整个寒甘只有两个,用了这么多年了从来就没坏过,怎么可能这会儿就坏了。”他一边说一边把东西又抢了过来,“我再看看,别是风雪太大,把他们都遮住了。”
可惜,再看也是没有人,一个人都没有。三十五万大军,突然之间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彻底消失在他们的眼皮底下,连个过程都没有。
边攻的心开始往下沉了,直觉告诉他这绝对不是一个好现象,东秦人不可能全部消失,一定是什么地方出了问题。而这个问题于他们寒甘来说,也绝对不是好事。
“咱们用枪吧!按着他们刚才的位置往下打。火枪打到半山腰还是没问题的,如今子弹也充足,不管东秦人耍的是什么把戏,在咱们的火枪面前都遁无可遁。”
这是副将的主意,但是边攻不敢,“你怕是疯了!这里是雪山,咱们人还站在雪山顶上,就这么把火枪不停地往下打,那就不是塌方的问题,而是容易引起雪崩。到时候东秦人是跑不了了,咱们也得跟着玩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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