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云迷踪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那天我不在
“刘警官,冤枉啊,天大的冤枉啊!你让我杀个猪还可以,让我杀个人是绝对不敢的。唉呀,早晓得我不说了,丢把刀的事情,还让我成了杀了犯了。”
再次回到张大毛家,张大毛直接被铐在了木沙发上。
“说吧!你那刀去哪儿啦”
“警官,我说的是实话,我也不晓得被哪个拿走了。我那些个刀具,平时都放在货车厢里头,一直没有丢过,人家拿那个也没得用。没想到,昨天晚上小区里发生了命案,我的刀也丢了。我真的是冤啊!一定是那个缺德的凶手,他偷了我车厢里的刀拿去行凶,然后嫁祸于我。警官,你可不能名实冤枉好人啊!”
第5章 流浪猫案之五
张大毛的那辆小货车就停在离婴儿被抛弃的垃圾桶前面的过道上,车子的货厢几乎是开放式的,四周是用帆布做成的围档。
他的刀具平时放在那里确实不会引起人的注意,但在昨天晚上,那些刀具就会成为别有用心之人的凶器。
然而,知道这些刀具放在里面的人并不多。
确切一点来说,只有张大毛和他的媳妇阿梅。
这个时候的阿梅神色相当难看,看来她是知道这把剔骨刀的下落。
阿梅说,这把刀确实是被她拿走了的。
张大毛一听瞬间乍了毛,与在警察面前那一种软弱的表现截然相反。
他骂骂咧咧各种难听的话将阿梅骂了一通,如果不是被手铐束缚住了手脚,他铁定会动手的。
阿梅站在墙根处,显得特别无助的样子。
她说,昨天晚上被张大毛劈头盖脸给打了一顿,打累了,自己个倒在床上呼呼大睡。
而她还得收拾被张大毛给弄得一片狼藉的家里。
长期以来的压抑的情绪,在这个晚上似乎满得不能再满了。
一切收拾完后,看到躺在床上跟个死猪一样的张大毛,不禁悲从中来。
越想越难过,越想越过不去心里的那道坎。
偏偏心里正烦闷得不能再烦闷的时候,窗户外头那些个野猫又叫得人心里跟猫爪在挠似的,慌得很。
下楼直接去货车厢里拿了那把剔骨刀,小区里的流浪猫真的是太泛滥了,比小区的老鼠多了不知道要多少。
草丛里随处可见,阿梅小时候在农村长大,家里也养了一只母猫,下崽的时候家里的猫也是满地跑。
那个时候她就不喜欢这些粘人的东西,家里但凡有点好吃的,都会这些猫给祸害了。
当时车里的铁厢子里还有卖肉剩下的一些下角料,一并拿了出来,丢在了草丛中。
这些野猫一点都不怕生,一窝蜂都跑了出来。
手中的剔骨刀是锋利的,刀起刀落,走在最后面的一只花猫遭了殃,连叫都没来得及叫一声头就落了地。
前头的那些个还顾着抢食,这也给她创造了机会。
等那些野猫反应过来的时候,地上已然数条同伴的尸体。
阿梅说得十分真切诚恳,说她真的没有杀人,她和56栋202住的人跟她素不相识,她怎么可能做出杀人的事情来。
当刘行问阿梅,那把剔骨刀究竟在何处的时候。
阿梅也说不出来,她说昨天晚上,当她宰了几只猫之后,其它的野猫一轰而散,不晓得躲到哪里去了。
她这一阵发泄,心情似乎好多了。
反应过来的时候,发现那把刀上沾满了猫的血迹,随手就给扔在了草坪上。
今天一早张大毛问起那把刀的时候,她随口搪塞了回去。
其实原因很简单,如果张大毛晓得是她弄丢了那把刀,指不定又是一顿拳脚相加。
另一个原因就是,听说小区里发生了命案,她不想给自己惹麻烦。
虽然阿梅一口咬定凶杀案跟她没有关系,但却不能排除她的嫌疑。
尽管她身材瘦小单薄,但这些年她一直跟着张大毛在市场卖肉,用刀对她来说是再也熟练不过了。
但令刘行疑惑不已的是,202命案现场如此血腥,但凶手却没能留下一丁点的痕迹。
哪怕半个脚印都没能留下。
如果阿梅就是凶手,她的动机是什么她又如何能做到在命案现场不留下一丁点痕迹
阿梅放在门口那双塑胶鞋引起了刘行的注意,阿梅说她昨天晚上出去砍猫的时候穿的就是那一双鞋。
鞋底不光有泥巴,也有许多血迹。
如果阿梅砍完猫之后,又跑到56号202房间行凶,那么现场势必会留下大量的痕迹。
当时夜深人静,她又是如何进入到202房间,然后对两个比她身形体力都占据上风的受害者行凶
相对于被刘行铐在沙发上的张大毛倒是有这个可能,他在脑中转了一个弯,会不会是张大毛对于年青貌美的王丽雅产生了一些不该有的想法。趁着夜色里摸进了202室,欲对王丽雅行不轨之事。
阿梅看在眼里,一时气不过,去小区里砍了野猫还不解气,索性提着刀直接奔到了202室找张大毛算账,无奈实力不允许,一阵折腾,又将睡在隔壁的张明给弄醒了。
为了掩盖自己入室欲行不轨的罪行,脾气暴躁的张大毛拿刀砍了王丽雅和张明。
张大毛毕竟是一个男人,他一定会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将现场所有属于两人的痕迹抹去了也不是没有那个可能。
这个时候,局里的同仁有了新的发现,在小区后面那一片杂草丛生的排水沟里发现了张大毛的剔骨刀。
排水沟里没有水,剔骨刀上面还泛着干了的血迹。
这些是猫的血迹还是人的血迹,不能断定,得做进一步的化验才能知晓。
在b市的许凡来了电话,经过b市派出所民警的协助调查,证明王强在案发当天一直在b市,因为是周末,王强当晚和同居女友去了学校附近一家电影院看了一场电影,电影完结的时候已经是晚上11点多。也就是说排除了王强的作案嫌疑。
在电话里,许凡还八卦了一回,说他见到了王强的同居女友,那长相简直无法描述。
反正,离王丽雅的颜值,那不是隔了一座珠穆朗玛峰那么远的距离。
舍王丽雅而选择这么一个姑娘,不得不说王强对她是真爱。
张大毛与阿梅两个人被带回了局里作进一步的审讯。
其后,再也没有寻到有价值的线索。
其间,那位热心得有点过头的王丽雅的邻居张小军再一次引起过刘行的怀疑。
当警方在小区内走访调查的时候,这娃一直跟在警方的身后,问东问西的。
还给刘行提供了好几个可供参考的怀疑对象,譬如昨天晚上朝楼下扔东西吓唬猫的那位神经衰弱的邻居。
但都被警方一一排除。
让人不得不怀疑他,这娃会不会是贼喊作贼
对于张小军,刘行怀疑他也是有一定道理,这娃对王丽雅一直有好感,无奈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这么一个夜黑风高的晚上,猫都懂得呼叫伴侣,他会不会寂寞难奈,半夜跑到王丽雅家中图谋不轨。
而那把带血的剔骨刀所扔的排水沟,正好对着张小军家的后窗。
所以,鉴于张小军的无比热心,警方再一次将他给带回了局里进行调查。
第6章 流浪猫案之六
夜里1点多了,刘燕拖着沉重的步子走进了城中村的巷道中。
夜色将她疲惫的影子拉得老长老长。
她走得非常吃力,每走几步都要歇一回,一张脸在昏暗的路灯下显得特别的苍白。
巷道尽头一所四层楼房子的顶楼,有一间不足十平米蜗居是她在这个城市的落脚点。
跟大多数到这个城市的外来务工者一样,他们白天散落在这座城市的四处,夜晚来临的时候又都聚集在这个城中村的某个角落。
他们在这座城市里从来都是过客,生活给他们是各种考验。
刘燕也一样。
但她又与大数外来的务工者不太一样,她不光在这座城市是一位过客,她对于这个世界来说,也是一位过客。
大千世界,没有一个真正属于她的家。
她几乎没有关于母亲的记忆,听爷爷说,母亲在她一个月大的时候就跟别的男人跑了。
父亲的记忆也十分模糊,他在她差不多两岁的时候因为和村里的人起纠纷,误杀了人被判了无期一直被关在牢里。
16岁之前,她和爷爷在村里那间摇摇欲坠的房子里生活。
16岁生日不久之后,爷爷去了另一个世界。
她就一个人孤孤单单地活在这个世界上。
她年纪不大,今年才18岁。
爷爷去了之后,她跑了很多地方,四海为家。
在f市是她呆得最长的时间,最主要是因为那个男人。
因为那个男人让她想起了在牢里那个多少年见过面的父亲,在他的身上,她似乎找到了父亲模糊的影子。
那个男人是她在那个电子厂里的工头,一大帮女工里头,那个男人对她尤其的照顾,总是给她派最轻松的活。
下班之后,还请她在工厂门口的摊摊上吃宵夜。
就是在那间小小的出租房内,那个男人指天誓地地说要一辈子对她好。
给她买好吃的,买好看的衣裳,带她去游戏场玩,带她去看电影……
这是在她流浪了两年之久之后,终于又一次感受到了家的温暖。
她开始憧憬未来,原来她也可以有一个像样的家,一个可以等人回家吃饭的家。
但是这样的日子并不长久,某一天,那个男人说,其实他有另一个家。
现在那个家里的女人给他生了一个儿子,他要回归家庭了。
那一天之后,那个男人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他走之前,给她在桌子上放了五百块钱,让她好好照顾自己。
头一次,她觉得难以割舍,站在门口幽幽地问那个男人,清秀的脸庞映满了舍不得的神色。
“你可以不走吗”
他说:“不行,我是一个父亲,我不想当一个不负责任的父亲。”
她想起了自己在牢里的父亲,她不想他的孩子一出生就没有父亲。她点了点头。
“好吧,你走吧!”
然后,她发现了自己身体的变化,她没怎么吃东西,却越长越胖。
她并不知道自己有腹中已经悄悄地在孕育一个新的生命,她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病了。
记得村里以前有一个阿婆,她就是突然之间发胖,然后医生说她得了不治之症,不久之后就去了另一个世界。
她想着,既然人活在这个世界上,迟早都要去另一个世界,迟去和早去又有什么分别。
再也不用在这个世界上受苦了。
记得爷爷生病的时候,医生对爷爷说过。
“老人家,接下来的时间,你就多吃一些好吃的,耍一些好耍的,将心放宽一些就好了。”
但爷爷并没有吃什么好吃的,他已经病得不行了,吃什么都往外吐。
家里唯一的只老母鸡,她本来是想杀了给爷爷炖汤喝的,但爷爷不,说这一只老母鸡是留给她的。
爷爷死之后,她将那一只老母鸡割了脖子,放到了爷爷的坟墓里头,希望爷爷在另一个世界能好好喝一顿鸡汤。
如今轮到她了,卡里还有一些工资,加上那个男人留给她的五百块钱,她全拿来吃好吃的了。
肚子越来越大,直到昨天晚上下夜班之后。
她感觉不太舒服,她觉得怕是最后的期限到了。
她本来是想回到出租屋静静地等死的,但以过那个小区的时候,实在是坚持不住了。
鬼使神差的,她走了进去。
肚子越来越疼,她浑身冒着冷汗。
在靠墙角的凤凰树下,也不晓得过去了多久。
那个生命出世了。
这个时候,她才知道,原来自己不是得了绝症,而是有怀孕了。
面对这个在夜色中浑身发着白光的光溜溜的小男孩的时候,她没以半分犹豫,直接拿了随身带的红袋子装了进去,扔在了垃圾桶里。
她连养自己都费劲,更别说养一个小孩。
生命对于她来说,什么也不是,活着跟死了也似乎没有什么区别。
与其像一只狗一样的活着,还不如不活着。
肚子的货卸了,无比的轻松。在她看来,就好比身上长了一个瘤子,如今这个瘤子去除了,也算是一件好事。
或许等拿到这个月的工资之后,她得换个地方了。
那个地方给了她太多不好的想法,她得重新来过。
春天的夜还带着一丝丝的寒冷,这条巷道在今天看来总是那么长。
以往走在这里,她总喜欢慢慢地走着,她喜欢走在夜色里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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