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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个系统来读书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火车大王

    说着看向唐明耀,专门说道:“唐明耀,以后每天的英语作业你来收,收好抱到我办公室。另外如果有同学作业写得不认真不规范的,你可以给他撕了,要求他重写。”

    唐明耀:“”

    他有点无语,这老蒲做事,招呼都不提前打一个,搞鸡毛啊

    课代表有什么用,不就是个专门收作业的除了跑腿什么好处都没有。

    至于可以管其他同学写作业这事儿,他心里就只有“呵呵”二字了,要是当真去管,不消三五天,他就会成全民公敌。

    但是这事不答应是不可能的,整个班级现在就笼罩在以老蒲为首、以数学老师李万钢为辅的强权压制下,班上不管正经考进来的学生,还是通过关系挤进来的,一个个全都乖得不得了,没有人敢在班上皮一下。

    “好的,蒲老师我知道了。”唐明耀站起身答应了下来。

    心里琢磨了一下,也不全是坏事吧

    前世自己有社交恐惧,工作中除非必要,不愿与人多交流,重生之后真正聊得多一些的,就只有罗文溪。现在自己当了科代表,还有个副班长的虎皮,倒是可以和大家多打打交道,嗯……居高临下去管一管他们,能不能治社交恐惧

    蒲进元又在讲台上吩咐:“现在开始背这周的英语课文,你们自己在下面背,背好了就一个个上来背给我听,我点头一个,就走一个。”

    下面顿时一片哀嚎。

    然而大家都不敢放肆太久,没几秒钟就一个个正襟危坐,进入了背书状态,争取早点背完,早点离开。

    唐明耀很轻松,就现在学的内容,他在上早读课时就背完了,还反复背了好多遍。

    鉴于今天的早餐是罗文溪帮他从校外带的,于是接下来的时间,他就投桃报李,帮着罗文溪背课文。先是让她自己默记,等差不多了,就让她关上课本先背给他听,中途做些提示之类的,提高罗文溪的效率。

    上午十点左右,两人先后到老蒲那里背诵完毕,放学出门。

    “啊,终于背完了!”

    走出教学楼之后,罗文溪觉得自己忽然从高压状态挣扎了出来,捂着胸口大口呼吸。

    唐明耀笑着说:“知道老蒲的厉害了吧还好其他科老师没这么变态,不然,真要把人给逼死了。”

    “哎,我现在只想回家睡觉,这一周每天六点二十就起床,根本没有睡好过。对了,你今天去哪里回寝室还是进城进城的话,我们可以一起走。”

    唐明耀说:“进城,我回小姨家里拿钱,然后去车站那边转一转,办点事。”

    于是罗文溪去车棚推了她的粉色小自行车出来,和唐明耀一起往校外走。

    一中坐落在县城东郊,需要走路十分钟才能进入城区,现在时间还早,两人就边走边聊天。

    “你这自行车?哪里买的挺漂亮的,不便宜吧。”唐明耀问。

    “我妈妈带我去买的,不贵,就五百多块。”

    唐明耀想说这是我半个多学期的生活费了,五百多的自行车,在这个年代还不贵吗

    然而人家是土豪,心里大概还真不觉得贵。

    于是唐明耀明智的转移话题角度,说:“可惜你这个是女士自行车,还不能载人,不然我可以骑车载着你走。”

    罗文溪有点惊讶:“你会骑车你什么时候学的,感觉你好像什么都会,课堂上的作业都难不住你,比读小学的时候厉害太多了。”

    唐明耀笑笑:“我以后也去买个自行车吧,从学校走回小姨家太远了点,要半个多小时。而且周末要是跟你一起走,没自行车也




第20章 摆地摊
    一中的学生,星期天晚上也要上晚自习。

    就唐明耀他们而言,每周真正空闲的时间,就只有星期六晚上和星期天下午,加起来还不足一天。

    足以说明,学习的强度之大。

    唐明耀回到学校弄好牌子,时间还不到下午三点,距离六点半上晚自习还有三个多小时。

    他提起东西出了校门,选了个当路又不挡路的位置,铺开桌布,把货品逐一摆上,又把大纸板立在旁边,开始了人生第一次卖货。

    路边三三两两有学生走动。

    基本都是住校生。

    只有住校生才会在放假期间,随时进出校门,走读生都是上课前集中一起进,下课后一窝蜂而出的。

    因为这里是郊区,大马路边上直接摆摊,还是挺抢眼的。

    不少人看到唐明耀的行为,都会好奇的偏头瞄几眼。

    然后他写的广告牌就发挥作用了,“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这种说辞在这个年代还算新鲜,“大城市新工艺”也给人一种质量上的信任感,加上明码标价,以及花花绿绿的商品颜色,只要有需要,这时候就都会走过来看一看了。

    “咦,这个发夹还挺漂亮的一块钱一个吗我买两个。”

    “正好我的皮筋用完了,今天还说去城里买一点,既然这里有,那就不用去了。给我来十根小的皮筋!”

    “圆珠笔比学校小卖部的好看,就是贵了五角钱。我……我还是买一支好了。”

    …………

    一会儿工夫,唐明耀就做成了几笔生意。

    看这个势头,今天说不定能把进的货卖完。

    对于这一点,他心里一点也不意外。因为在进校之初,他就留意到了学校外面的一些情况了。

    比如,学校坐落在郊区,距离城区还要走十分钟的路。

    又比如,这校门口只有两家卖日杂的店、一家理发店、还有几家小饭馆,其他的就都没有了。

    他进货的那些东西,除了圆珠笔,别的都需要学生自己走路进城,才能买得到,实在太不方便了。

    这就是商机。

    一个多小时,东西卖掉了一半。

    等到下午五点左右,越来越多的住校生开始返校,他的存货迅速减少,很快就只剩下一些细皮筋还在售卖了。还有圆珠笔,进得太多卖得太慢,这会儿还有三十多支。

    唐明耀决定多等等,全部卖完再收摊不迟。

    这时有两个女生走到摊位前,笑嘻嘻的看着他:“唐明耀你怎么在这里卖东西”

    他抬头一看,是班上的同学。

    一个叫周玉曼,一个叫周丽曼。

    听名字像是姐妹俩,实际上是来自不同地方的两个人。周玉曼是下面某个乡考上来的,周丽曼则是挤进班里的关系户之一,她的父亲是学校政教处主任。

    “我在寻找商机,顺便体验生活。”唐明耀脸皮红都不红一下的说。

    在这里摆摊,免不了要被同学们发现,他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而且又不是啥丢人的事,没什么不好意思的。

    “你就卖这么点东西啊一盒皮筋还有这些圆珠笔”

    “生意太好,卖得快完了,最后一点皮筋,你们要吗还有圆珠笔,要的话给你们打个折,我卖完好收摊。”

    “好啊,这盒皮筋都给我们吧,我们一人一半。”

    “行,给你们打六折!”

    收了每人1.5元,卖掉了一整盒100根细皮筋,剩下的圆珠笔进得太多,实在有点卖不完了。

    唐明耀想了想,决定今天先不卖了,收摊执行下一步计划。

    他先算了下今天的收入,总共卖出了81元。

    减去成本,净赚30.5元。

    手上还有剩下的圆珠



第21章 审视自我
    【唐明耀是个性格温和的男人。】

    【在办公室,他从不会因为同事的玩笑而生气,即使某些玩笑真的很过分。有工作任务时,同事偷奸耍滑把工作扔给他,让他在本可以按时下班的日子,却要加班加点地赶任务,他也说不出拒绝的话。】

    【事情做完,领导满意了,别人抢走了属于他的功劳,他会因为怕伤了和气,而不当面揭破,只会在事后想一些无伤大雅的办法,去挣回表现,如果实在不行,那也就算了。】

    【如果事情做砸了,被领导责骂,那么责任就都是他的,唐明耀心里会郁闷,也会抱怨,却很难跟人正面冲突起来。】

    【在家里,他不会顶撞父母,不会跟妻子吵架,永远顶着一张和善的面孔,是外人眼里的孝顺儿子,模范丈夫。】

    【只有唐明耀自己知道,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已经不会为自己而活了,他的人生贴满了诸如:踏实的员工、友善的同事、家庭好男人……这样的赞美标签,却没有一个是他自己真心想要的。】

    【他是个悲哀的好人。】

    【他想变“坏”。】

    文章写到这里,唐明耀停下了笔。

    文章里的人是他自己,是他审视内心之后,发掘出来的一部分自我。

    唐明耀觉得上辈子活得太累了,生活中太多的枷锁,一层层套在他身上,让他步履维艰。

    重生之后,情况略有好转。

    比如开学进行自我介绍时,他会对同学们的哄笑强硬顶回去;在舍友们追问罗文溪情况时,态度鲜明的拒绝帮忙。

    这一是因为重生,中年时的多重身份变得简单了,枷锁少了,找回了一点自我;二是因为骨子里毕竟是个成熟灵魂,面对周围的少年人,有种心理的上位优势,说话就硬气了许多。

    “还需要继续努力!”

    唐明耀暗暗给自己打气。

    正要收起写作本,罗文溪来了,看到他本子上的内容:“这是什么你在写东西哦……这上面的人是谁,你自己吗”

    唐明耀笑笑:“我假想的未来的自己。将来如果我活得很糟糕,或许就会是这个样子。”

    “不知道你在瞎想些什么。”

    罗文溪对他的写作内容不感兴趣,聊了几句就转移了话题,“对了,今天的早餐好吃吗以后我都给你带早餐怎么样”

    “这不太好吧。”

    “没什么啊,反正我每天都要买的,顺便给你带一份就好了。”

    唐明耀觉得这样不妥,因为他认为食堂里的饭菜其实挺好吃的,没必要买“高贵的”牛奶面包,毕竟后世早就吃腻了的东西,在他眼里并不稀奇。

    而且每天都这样买,价格方面他也不是很能接受。简单的说,就是嫌贵。

    但是若强行拒绝,又怕伤了罗文溪的心。

    “我要不要做自己把内心真实的想法说出来”

    “要!”

    仅仅片刻,唐明耀就对自己内心完成了一次审视,斟酌了一下说辞,开口道:“还是不麻烦你了。你别生气,首先说明不是对你有意见,才不同意你的帮忙,我这么做有自己的理由。”

    “第一,牛奶面包的消费,对我而言太高。如果我给你钱,那么我会肉痛,吃了心里也不痛快,还不如吃米粉包子馒头。但如果不给你钱,每天让你请我吃早餐,我心里又会愧疚,会不知道如何跟你相处,而你每天免费带,还要倒贴钱,时间久了也不可避免会有一点怨言,影响我们的同学情谊,所以不如不买。”

    “此事看似一件好事,但若真做了,或许会变成一件坏事。你觉得呢”

    罗文溪有点不高兴,毕竟自己的好意被拒绝了。

    只是唐明耀的话说得很清楚,她想了想的确是这个道理,于是点了点头说:“好吧_”

    唐明耀又开口了:“其实偶尔吃一次还是挺好的,如果你不嫌麻烦



第22章 借钱风波
    唐明耀发现翻译一本书,真正实施起来,有许多障碍需要跨越。

    最典型的就是,不会翻译的语句,那就是真的不会,必须借助工具书查字典才行。

    然而教室里的同学中,竟然没什么人有英语字典,这导致他想找人借本字典都没办法,于是这第一步就跨不出去了。

    下课后,唐明耀在教室的通道里溜达,看看谁有英语字典。转了一圈,才在班长侯嫣的桌子上发现了一本。

    “班长,借下你的英语字典可以吗”

    侯嫣下课也在写作业,她这种学霸读书是不分时间的,只要有作业没做完,永远都在写。即使写完了,也能从桌子底下掏出n本加强训练的练习册,永无尽头的一直写下去。

    唐明耀很佩服他们,他觉得自己就做不到这种程度,即使重生。

    “可以。”

    侯嫣微微抬头看了他一眼。

    唐明耀也不意外,知道她就是这样的性子,点头说:“谢了,用完还给你。”

    拿着字典回到座位上,休息片刻,翻译工作终于可以开始了。

    这一次顺利走上了正轨。

    第一句被他翻译了出来,然后第二句、第三句……

    这份工作的难度,就比读初一的课本高多了,相当于高中生或者大学生自学,正好合适唐明耀现在的英语水平。晚自习下课时,他把整本书翻译了二十一页,摘抄了不认识的或者记不清的英文单词四十多个。

    真是学习的好方法!

    由于学习认真,下课后他延迟了十多分钟才回到寝室。

    刚一进门,就感觉到寝室里凝重的气氛。

    大家都默默低着头做事,没人说话,只有马旦坐在床上发怔,他一只手摸着自己的脸,腮帮子上还挂着几滴眼泪。

    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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