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个系统来读书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火车大王
被人打了吗
谁这么嚣张,实验班的同学都敢打!
悄悄问了另一个同学陈谦才知道,原来动手打人的是他们的同班同学,隔壁寝室的杨元。
那是通过关系挤进班里的学生之一。
唐明耀从遥远的记忆里抠了点印象出来,这个杨元,上一世在班上就经常欺负同学,尤其爱欺负同为住校生的农村同学,有一段时间闹得天怒人怨,后来不知是被大家集体怼回去了,还是他自己兴趣转移到了校外,情况才好了许多。
“具体怎么回事”他拉着陈谦追问道。
“就是杨元刚才来寝室里,说下午打牌打输了,没钱吃饭,找大家借点钱,马旦说不借,然后杨元就扇了他一巴掌……”陈谦悄悄复述着刚才发生的事情。
唐明耀问:“你们呢你们都借了”
陈谦:“借了,每个人两块。钱不多,杨元又凶,大家想了想就都借了,只有马旦不愿意借。”
唐明耀无语。
这年头,再好的学校似乎都没法避免校园凌霸这类的事情。
那个杨元本质上就是个混混,刚开学一星期,家长给的钱就输光了,自己吃不上饭,就把主意打到同学身上,说是借钱,实际上就是抢!
这世上哪有别人不愿借钱,就动手揍人的道理!
唐明耀还隐约记得,自己上辈子应该也是借过钱的,毫无疑问,直到毕业杨元都没有提还钱的事。
而且这种人借钱,绝不会一次就算。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让人不堪其扰。
寝室里压抑的气氛令人难受,唐明耀只觉得心里有口气,无处发泄。
他正要转身出门,陈谦却一把拉住了他:“你去哪里你别出去了,杨元刚才还在找你,说还没找你借钱呢。”
唐明耀笑了:“我这就去借给他!”
正说着,寝室门从外面打开了,一个人毫无顾忌地闯了进来,个子高高大大,脸上带着几分痞气。
正是杨元。
“唐明耀,借我十块钱。”杨元说。
唐明耀眼睛微微眯起:“不借。”
“我知道你有钱,你下午在校门口摆摊卖东西我看到了。也不找你多借,借十块钱就行了。”
唐明耀语气强硬:“你大概是没听清楚,我说不借,不是没钱!”
“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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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约架
寝室熄灯了。
班主任离开已经有一会儿,杨元在那之前,就已经先回了自己的寝室。
现在唐明耀他们寝室里,就只剩自己人,都躺在床上,悄无声息,却没人能入眠。
气氛变得很诡异。
虽然没人说话,但不是之前那种压抑,大家心里都在雀跃,有种兴奋似乎要从胸腔里跳出来。
终于,有人打破了沉寂:“唐明耀,刚才你好帅!”
说话的是陈谦。
这孩子的父亲是下面某个镇的镇长,说起来也是有点背景,不过他本人比较“乖”,小学成绩一直很好,进实验班也是凭自己实力考进来的。
唐明耀对他印象挺好。
就听话匣子打开的陈谦,滔滔不绝的说了下去:
“刚才那一下,砸在杨元腿上,我感觉心肝儿都要跳出来了!真的,我好怕杨元会跳起来打人,幸好蒲老师突然进来了。”
“杨元的骨头是不是被砸断了走路一瘸一拐的,他还硬气,蒲老师问发生了什么事,他一声都不吭,竟然说是自己撞的……”
“我觉得蒲老师可能看出了点什么,但是大家都不说,他也没办法,估计是想让我们自己解决。”
“哎,杨元恐怕不会甘心,以后还要来找麻烦。唐明耀你要小心啊。”
叽叽咕咕说了一大通话。
唐明耀笑了笑,说:“没啥事,杨元那种人就是欺软怕硬,发现我们寝室不好欺负,以后就不会来了。”
话是这么说,他心里却有一丝隐隐的担忧。
说实话,不到万不得已,他是不想和这种十几岁的少年发生正面冲突的。
这种担忧,源于他的弟弟唐凌风。少年人心智不成熟,本来只是一点意气之争,就怕对方想不开,要搞什么恶性报复,什么走在大街上突然捅你一刀啊,什么睡到半夜冲进来打你闷棍啊,什么去食堂路上找七八个人堵路揍你一顿啊……
唐明耀不会功夫,这里是现实世界,真遇到这种跟他一直杠的货色,他也会很烦。
若是一时不察中了招,那就要笑掉大牙了。
然而在当时那种形势下,他若不硬起来,宿舍里就永无宁日了。
重生一回,难道还要被个十二三岁的小杂皮敲诈
那不如死了算了。
所以冲突是不可避免的,今后这段时间,只能自己多加防范了。
想了些可能遇到的复杂情况,以及一些应对措施之后,唐明耀又思索今晚自己的行为模式。
重生前的老好人,居然爆发了一回!
看来重生这件事,本身就是一剂治疗心理问题的良药。
当然,这也没什么值得骄傲的,以中年男人的灵魂,对阵一个十几岁的不良少年,他心里还略微有点臊得慌。
…………
一夜无话。
之后的几天,唐明耀一边防范可能到来的报复,一边按照自己的节奏读书学习。
每天都能碰到杨元一两次,然而这家伙除了对他表现出明显的敌意,并没有什么实际的动作。
唐明耀心里不仅没有放松,反而愈发的收紧了。
他觉得这事儿不能被动防御,还是要找机会主动出击,把危险扼杀在摇篮之中。
这天课间休息时,唐明耀来到同一层楼的初一三班,对教室门口的同学说道:“同学,麻烦找一下海东青。”
过了一会儿,出来一个矮个儿的男生,大约只有一米四几。
他的脸上长满了青春痘,脸型也不太好看,一个字总结,就是丑。
这个人,唐明耀认识,只是对方并不认识他。
“你找我你是……”
“我小姨夫是戴正杰,你应该认识,我是他的侄儿唐明耀。”
“哦,我听说过你。”大名杨海东,小名海东青的男生恍然大悟的点点头,“听说你在实验班读书啊,成绩挺好的,找我有什么事”
唐明耀说:“不是什么大事,就是跟同学起了点冲突,能不能找你帮个忙,把这事儿抹平了。天天被人惦记,挺招人烦的。”
杨海东是小姨夫朋友的孩子,和小姨家住在同一条街上,就隔了两个楼。唐明耀前世多次看到他到小姨家串门,交流过几次,曾经算是熟识。
今天主动找过来,算是提前认识了。
这人,别看个头不高,在校里校外混得挺开的。和杨元不同,海东青是喜欢交朋友,倒是没听人说过他欺负同学之类的事。
唐明耀找他,也有借助他交游广阔的意思。
海东青果然是个豪爽性格,连情况都没问就直接答应了下来:“行,你是戴叔叔的侄儿,就是我的朋友。走吧,事儿你准备怎么解决要不我找几个人一起,帮你揍人”
“揍人就不必了,我不打算暴力解决问题。不过还是要麻烦你帮忙找几个人,镇镇场子。”
第24章 尝试写小说
又是一个周末。
唐明耀上午辅助罗文溪背了英语课文,自己也拿着书上台,给老蒲当面背诵。
蒲进元翻开他的书,看到密密麻麻的英文翻译,不由停下了动作。
“你翻译的”他问。
唐明耀点头:“是,我暑假跟人补过一段时间英语课,现在学的都会,所以就自己做点功课。”
“不错。”
老蒲点了点头,示意他背书。
结果自然是毫无意外的过关了,唐明耀收了课本,和罗文溪一起走出校门。
还是一路步行到分岔路口,唐明耀没有急着回小姨家吃午饭,而是拐弯走进了新华书店。
他要买本英语词典。
这几天老是借班长的,借得他都不好意思了。
牛津初阶英汉双解词典,价格32元。
真贵!
不过唐明耀还是决定掏钱买下来。
拿着书来到付款的前台,正巧碰到侯嫣也在,她拿了两本书放在台上,正准备付款。
只是从她翻找包包的情况来看,大概是找不到钱了,不知丢在了哪里。
“对不起,我钱掉了,要不我下午再来买吧。”她对收银员说道。
“不买就自己拿回去放书架上。”
收银员一点没有服务人员的意识,对顾客颐指气使。
唐明耀心想自己跟侯嫣还挺有缘的,买本书都能碰上,当即主动上前说:“班长,我帮你付账吧算我借你的,回学校还我就行,下午你再跑一趟书店也麻烦。”
侯嫣:“行,谢谢。”
唐明耀把两人的书一起付账,出门之后,与侯嫣挥手告别。
看着对方的背影,他觉得挺有意思。
这个人,日常的交际似乎没办法拉近距离,她在心里给自己设了一道门,外人根本没法靠近。
不过唐明耀也没有想过要接近对方,去借机获取点什么,他就是单纯对这个人感兴趣,纯粹从学术角度在研究。
出了书店,唐明耀循着记忆找到这个年d县城仅有的两家网吧,问过之后,发现都是没法上网的,而且上机费死贵,于是放弃了进去坐一会的念头。
下午他又去客运站的小批发市场进了点货,到学校门口摆摊售卖。
有了上次的经验,今天唐明耀调整了进货的数量,女生喜欢的各种皮筋多进点,圆珠笔这种滞销货,就不忙进货,先把上次的存货卖完了再说。
三个多小时,所有货品基本销售一空。
扣除成本,获利70多元,填补了这周的部分花销。
经过两次摆摊,他越发确认了在学校门口开个小商店的想法行得通,卖点小饰品、小文具、以及学生的小礼品,在没有竞争的情况下,不说日进斗金,维持一家人的生活绰绰有余。
回到寝室,几个舍友都热情的跟他打招呼。
马旦坐在床头,抱着一本《射雕英雄传》在啃。这孩子进城半个月,终于发现了自己的爱好,从此就要一发不可收拾了。
看完金大侠全集,他接着还会把几位武侠名家的大作扫光,之后又把租书店能租的武侠小说看个精光,直到再也无书可看为止。
到初三时,处于书荒状态的马旦就会进化,从一名纯粹的读者,进化成自己动笔的萌新作者,写一些在别人看来不堪入目的小说剧情。
前世唐明耀和马旦差不多,一路从读者进化成作者,奈何文笔不佳,写的东西连自己都看不下去,试了几次之后就放弃了。
“唔,写小说挺有意思,不知道《今古传奇》武侠版现在出来了没有,如果有,我倒是可以投稿去试试。”
“这辈子虽然文笔提升还有限,但有着前世看网文的丰富脑洞,写几篇武侠小说,说不定还真有戏。”
这么想着,唐明耀就决定,先写一篇出来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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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打字员
接下来几天,唐明耀文思如泉涌,每天除了上课、做作业和读书,其他时间,就连吃饭睡觉上厕所,他都在脑子里构思,剧情怎么写才能更好。
比如女主角,最开始写的时候,他只想写一个心怀正义的女角色,看到了刺杀事件的一些不正常之处,才在机缘巧合之下救下了男主角。
后来一想,这样写有点单薄了,于是把女主角写成那个封疆大吏的女儿,幼年时就随一个道姑上山练武,突然接到父亲的亲笔信,说有重要事,要她回家一趟。
结果等她到家时,看到的却是父亲被当场刺死的场面。
刺客在她面前扬长而去,她想阻止,却无能为力。
正当她打算追到天涯海角,也要找出真凶时,官府一夜之间竟然就破了案,凶手正是男主角。
因为和刺客照过面,她敏锐地发现了这件事里的阴谋味道,于是顺着线索一路追查,才在主角被围捕的关键时刻,出手救下了他。
之后再接上主线剧情,故事就变得完整了。
多了些单元剧的悬疑感,情节也更复杂和厚重,唐明耀对自己的设定颇为满意。
一个星期,他以每天四五千字的速度,迅速把脑子里的构思,变成了笔下的文字。
作文本很快写完了一个,又换了一个,然后又换了一个。
圆珠笔也不经用,他摆摊还剩下了两支,都被他很快用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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