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殿堂乐队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东厂曹公
刚玩乐队的那几年,曹吾也是靠底子在干唱,直到穿越前近几年,唱功才有点登堂入室的感觉。
而阿信之所以选择了曹吾,也和前期洽谈时曹吾直接在录音棚来了一首不降key的《玫瑰的名字》,直接镇住了他有关。
以目前自己的声音条件,究竟能发挥出几成穿越前的实力
手底和弦一变,一串饱含悲伤的旋律从曹吾指间流淌而出。
“shes gone,”
“她走了,”
“out of my life,”
“离开了我的生活,”
……
他唱的这首《shes gone》是来自著名金属乐队铁心乐队的一首金属情歌,以音高著称,一般以高音著称的歌手都很少有胆量挑战这首世界名曲,堪称铁肺男歌手唱功检验杀手曲目。
林志炫曾经翻唱过,但在副歌的处理上还需要变换下真假音,并且最高处唱到g3还是有些吃力。
而曹吾坐在钢琴前,进入副歌第一段,直接就用真声唱到了a3!
“forgive me, girl。”
“宽恕我吧,女孩。”
“lady, wont you save me? lady。”
“不想拯救我吗”
“my heart belongs to you。”
“我的心属于您。”
……
曹吾沉浸在歌曲的演绎中,丝毫没有察觉到门口有一个身影,正目不转睛的盯着他,仿佛看到了一件稀世珍宝。
一曲唱罢,曹吾颇为满意,虽然目前自己的嗓音条件还不如二十年后的自己成熟,但气息,技巧等各方面专业技能却能发挥出自己百分之六十以上的实力。
就像是一个职业赛车手,即便是驾驶私家车,也能做出各种技术动作。
软件实力具备,硬件升级就简单多了。
“同学,请问你刚才唱的这首是什么歌”
曹吾没有发现,一个穿着职业女士西装的女子已经推门进来,站在了他身后不远处。
她约莫二十多岁的样子,扎着一个简单的马尾,素面朝天,但却让人觉得干净清爽。
“你是”曹吾疑惑问道。
“哦,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要偷听的。”女子有些不好意思的解释道:“我是高三年级艺术班的声乐老师,我叫刘婉玲。”
高三的声乐老师曹吾对她没有什么印象,但还是起身打了个招呼:“老师好。”
刘婉玲点点头,有些迫不及待的问道:“同学,你能告诉我,刚才你唱的这首歌叫什么名字吗”
“叫shes gone。”曹吾实话说道。
“shes gone……是了,第一句就是shes gone。”刘婉玲喃喃自语,又急切问道:“这首歌是谁唱的”
“你没听过”曹吾有些惊讶,如果说是个普通人,没听过这首歌倒也正常,但作为一名声乐老师,没听过这首歌就有些奇怪了。
“嗯,这首歌的旋律很动听,难度虽然高,但你刚才的处理很不错……对了,刚才你的伴奏是进行了改编吗”
“是的,原本的伴奏四个八拍的钢琴铺垫过后是用电吉他接的。”曹吾本就进行了改编,没有必要否认。
刘婉玲也是音乐专业出身,曹吾略一解释,她心中就有了大致的轮廓,一时间更加心痒了。
玩音乐的人多半都有些强迫症,听到一首好歌,自然会见猎心喜。
刘婉玲又问道:“这首歌是你写的吗”
曹吾没有回答,而是反问道:“刘老师你过来是有事”
“哦,我回来拿乐谱。”刘婉玲上前,从钢琴顶部取过一本乐谱,应该是下课时落下的。
拿到乐谱,刘婉玲没有离开,而是又继续追问道:“同学,这首歌是你写的吗”
曹吾笑笑,模棱两可的说道:“你回去在网上查查不就知道了吗”
碰了个软钉子,刘婉玲知趣的没再追问,冲他笑了笑,又深深的看了他一眼,似乎想要记住他的模样,随后便转身离开了。
看着她离开,曹吾嘴角的微笑消失了,他皱起眉头思索,她怎么会没有听过《shes gone》呢
“曹吾。”
教室门再次被推开,张欣怡从门外进来,随口问道:“你这么快就吃过了”
曹吾没有接话,他只想快点把这事解决了。
“直接进入正题吧!你想说些什么”
张欣怡委屈道:“为什么才两天,你就对我这么不耐烦了”
见曹吾不为所动,她闷声气道:“是,前天晚上张浩哲是约我一起出去唱歌,但他说是卫湉过生日我才去的。我承认,他是说过一些喜欢我的话,但我并没有答应他啊”
曹吾没有接话,张欣怡有些生气,声音提高了几分:“你别用这种态度对我,这事你就没
第五章 国内市场
咔哒!
打开房门,曹吾站在家门口,有种时空错位的感觉。
深吸了口气,踏入房门,曹吾看着熟悉的老房子,心中说不出的感觉。
柔和的灯光让他的心瞬间沉寂抚慰下来。
走廊墙纸边缘有些翘起,又被细致的粘贴修补好。
和眼睛齐高的位置贴着几张装在相框中的话,笔触天真又充满童趣。
这是曹吾上幼儿园时画的,后来搬家老妈没舍得丢掉,一起搬到了新家里。
大卧室是第二个门,曹吾缓缓走到门口,便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背影。那个在他记忆中,已经苍老憔悴的背影,如今正沐浴着夕阳,容光焕发。
抬手擦了擦鬓角已经干涸的血渍,曹吾刚想上前,却听得隐约的啜泣声传来,他不由心中一惊,快步走进卧室。
“妈!”他喊了一声。
那个穿着睡衣,趴在床上的女人回过头来,泪流满面。
“妈,你怎么了”
老妈没有回答他,而是呜咽道:“她死了……呜呜!”
“谁”曹吾心中咯噔一声,难不成谁被自己这个小蝴蝶一翅膀扇死了
老妈抹了把眼泪,嘟囔道:“碧瑶死了……”
眼角抽了抽,曹吾歪头一看,却见她手中抱着一本厚书,上写两个大字,诛仙。
……
“进门不知道换拖鞋!我下午才擦的地,你看这大脚印子!”
老妈一边拖地一边没好气的数落,曹吾翘着脚躺在沙发上,啃着苹果,看着电视,好不悠闲。
咚咚咚!
有人敲门,老妈打开门,笑呵呵的招呼道:“巴图来了”
“阿姨,我来找曹吾一起写作业。”
“好嘞!你们先去,阿姨去做饭,晚上就在这吃啊!”
“嗯!阿姨做的什么”
“你猜”
“卤牛肉我都闻着味儿了!”
“哈哈!就你鼻子灵!”
……
巴图家在隔壁那栋楼,离得很近,经常过来串门,蹭饭是常有的事。
不过巴图可不是真的来写作业的。
“刀来!”
老妈在厨房忙活,巴图便拉着曹吾去卧室听歌了。
曹吾的卧室基本上可以算是个小工作室,合成器、音响就占了一半的卧室空间,靠墙的书桌上方的架子上摆满了各种磁带、光盘、walkman,床头柜上甚至还放着台老旧的留声机。
这里面一半是他的珍藏,一半则是捡老妈的淘汰品。
“滴血琴弦乐队那张新专辑你放哪儿了上次只听了两首。”巴图翻着曹吾的唱片架,疑惑问道。
“什么滴血琴弦乐队国外的”曹吾疑惑问道。
“你少跟我装啊!赶紧说,藏哪儿了放心,绝对不给你刮花。”
“不是,我真不知道啊!什么滴血琴弦乐队没听过啊”曹吾闹不明白了,他做制作人这么多年,不管是国内国外,商业地下,各种风格的音乐也都有所了解,但还真没听过有个滴血琴弦乐队。
“你摔迷糊了吧滴血琴弦乐队不是你最喜欢的乐队吗……诶!找到了!”
巴图从唱片架上抽出一张专辑,封面是一个正在扫弦的手掌特写,鲜血从指间滑落,落在琴弦上,有一种颓废的美感。
咔哒!
巴图将唱片放入播放器中,按下播放键,一段前奏响起,很典型的吉他solo,贝斯铺底,底鼓给节奏的编排,虽然不至于不好听,但的确有些普通。
白瞎了这么好的封面了。
不过巴图则听得很起劲,脑袋一晃一晃的跟着打节奏,一边赞叹道:“带劲!你说咱们什么时候能排出这么**的歌啊”
“这有什么**的很普通啊”曹吾不解道。
巴图惊讶的瞪圆了眼睛,他探手摸了摸曹吾的脑袋,惊讶问道:“你该不会真摔坏了吧这还普通滴血琴弦已经是这两年最火的新秀乐队了。”
“就这”
&
第六章 想听听我的新歌吗?
吃过饭后,曹吾和巴图钻进了小录音室。
老爸当年买房装修时,专门留了间客房装了间小录音室。
那是十几年前,光是装这录音室的钱都够再买一套房子了。
老爸是一名配音演员,也是声音工作者,在家里弄一间小录音室很方便,他好几个广告配音的小样都是在家里录的。
平日里,老妈早上也会在录音室里开嗓,住在小区里十多年,曹吾家从来没有因为声音和邻居出现矛盾,可见老爸还是挺有远见的。
录音室里有合成器、音响和巴图的一套电子鼓。
曹吾调试着吉他,巴图问道:“你真要退出张浩哲的乐队啊”
上午课间的时候,曹吾就跟巴图讲了这件事。
头也没抬,曹吾答道:“退了。”
巴图挠了挠脑袋,不解道:“你舍得”
“这有什么舍不得的”曹吾笑道:“没二两醋我还不吃饺子了”
“嘿嘿!也是!”巴图乐了。
“对了。”曹吾转过身来,看着巴图:“咱俩组个乐队吧!”
“咱俩”巴图有些意动,但又不好意思道:“我这三脚猫的水平,还是算了吧!再说,我爸估计不会同意的。”
巴图的爸爸和曹吾的老妈都是从事音乐行业的,自己的孩子能不能吃这碗饭他们最清楚。
如果真的有超人一等的天赋,他们一定不会干涉孩子的学习方向的。
但就是因为知道自己的孩子音乐天赋比较普通,他们才会不同意曹吾、巴图走艺考路线。
曹吾的音乐天赋只能算一般,至少目前表现出来的是这样。
而巴图甚至还不如他。
无论任何行业,天赋远比人们印象中更加重要。
那么多音乐家庭,也只出了一个穿越者般的的妖孽莫扎特。
但拥有超绝天赋的天才毕竟只是少数,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勤能补拙绝对比天赋异禀来得更加现实有效。
曹吾觉醒天赋比较晚了,玩乐队五年后才一朝顿悟,勉强一脚踏进了大门,算是入了门。
而巴图则是勤能补拙的典范。
他从没有像曹吾顿悟那样,技术,思想,理解全面爆发性提升。
但他就像一个坚定的登山者,一步一个脚印,稳步上升,没有惊喜,但也从来没有被落下过。
因为重生的缘故,如今的曹吾各方面的水平已经直接进入职业的范畴,巴图则还处于爱好者的阶段。
但曹吾知道,他只是缺练。
“没关系,玩呗!不然咱每天练还有什么意义”
曹吾笑道:“咱们玩点不一样的。”
巴图好奇问道:“什么不一样的”
“硬摇滚听过吗”
“硬摇滚”巴图疑惑问道:“是新风格的摇滚吗”
如今国内的摇滚还处在迷幻摇滚的巅峰期,国外也是如此。
虽然这个世界中披头士乐队并没有出现,但在八十年代,还是有一支名叫the goose的英国乐队火到了美国,形成了“大不列颠入侵”的摇滚文化,滋生了一大批乐队出现。
他们追随着大鹅乐队(the goose)的脚步,开创了风靡至今的迷幻摇滚浪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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