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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殿堂乐队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东厂曹公

    迷幻摇滚孵化了影响了全世界的两种音乐风格,硬摇滚和重金属。

    这个世界中曹吾喜欢的那支滴血琴弦乐队的歌就有点往重金属方向走的意思,可以听得出他们在编曲上小心翼翼的尝试,只是不够激进。

    可即便如此,也让他们直接冲到了华语音乐榜的榜首,成为了今年华语乐坛冉冉升起的新星。

    而在曹吾的脑袋中,有大把经典成熟的硬摇,重金属歌曲,如果全部制作出来,恐怕整个世界的乐坛都要被他一个人掀翻了!

    “对,想不想听听我写的硬摇滚新歌”

    曹吾挑了挑眉毛,巴图可是个绝对的重金属狂热爱好者,尤其是死亡金属,更是他的心头好,只要让他感受过重型音乐的魅力,哪怕让他献出菊花,他也要玩!

    “你还会写歌”巴图半信半疑。

    曹吾笑笑,勾动琴弦,音响中响起刺耳的电吉他失真音效。

    “靠!”巴图捂着耳朵,抱怨道:“你琴没调好,失真太严重了!”

    “要的就是这个感觉!”曹吾笑道:“给我个195的极急板的节奏,四分之四拍。”

    巴图的基本功还是不错的,他当即在电子鼓上来了四个四拍,问道:“可以吗”

    “可以,注意在第三个四拍时进啊!”曹吾用脚尖点着拍子,手中拨片划过琴弦,一串激烈干脆的电吉他声从




第七章 想要的人生
    “靠!你要勒死我呀!”曹吾直翻白眼,好容易才挣脱开他的锁喉,便一脚踹在他的屁股上。

    “老实点!不然不给你鼓谱了!”

    听到这话,巴图马上比兔子还要乖,可怜兮兮的瞅着曹吾。

    曹吾打了个冷颤,恶心道:“你再卖萌我就抽你!等着!”

    他拿过纸笔,趴在合成器上,手抄了一份鼓谱递给巴图。

    接过鼓谱,巴图便迫不及待的练了起来。

    这首歌的鼓并不难,只有几个重复性的固定节奏型,练了半个小时,巴图就能照着谱子完整的打下来了。

    “来一遍来一遍!”巴图已经迫不及待了。

    “等下,咱们连上耳机,直接录个小样试试。”

    曹吾说着拿出两副耳机,连到了耳机分配器上。

    在录音的时候是不能连接音箱的,只能通过耳机来听最终呈现出的声音。

    刚才巴图练鼓点的时候他已经将外面调音台的参数调试好了。

    老爸平日里很少花钱,但买设备绝对不手软,声卡,话筒放大器,人声效果器,包括调音台,都买的是一线品牌,虽然是四五年前的老款,但质量绝对过硬。

    从小耳渲目染,加上也做了十来年的音乐制作人,这些活曹吾闭着眼睛都能干。

    架好电容话筒,装上防喷罩,曹吾向后退了半步,离麦稍远了些,他冲巴图比划了个手势。

    “3,2,1。”

    吉他响起。

    隔音耳机的质量相当不错,丝毫听不到仅在一米外的巴图敲打电子鼓的声音,如同点燃的炸药般干脆利索的吉他声充斥在他的耳朵里,想要燃爆他的心脏一般!

    巴图虽然有些紧张,但手底下却十分稳当,节奏半点没错,稳稳的托着曹吾的吉他。

    鼓是人类接触最早的乐器,从它的发明至今,就和战斗脱不开关系。在人类还处在猿猴时代时,拍打胸腔产生的闷响就是示威的信号。而在早期的人类战争中,无论发生在何时何地,其中一定少不了鼓的身影。

    因此,鼓声一响,血液便开始沸腾了!

    此刻,巴图便感觉自己整个人都快要燃烧起来了,听着耳机中完全不同以往所听风格的歌,他恨不得跳上最烈的野马甩个天翻地覆!

    这歌太tm爽了!比滴血琴弦最出名的那首歌还要爽!

    这才是爷们儿该听的歌呀!

    歌词并不难,讲的是几个摇滚老炮儿嗨翻全世界的故事。

    闭上眼睛,巴图仿佛看到自己身处在一个巨大无比的体育场中央的舞台上,自己正在用暴躁的鼓点点燃所有人!

    灯光!焰火!尖叫声!

    艹!我想要成为这样的巨星!

    在这一刻,巴图无比清晰的认识到,那才是他想要的人生。

    一曲终了,巴图一溜烟就蹿了出去,撅着屁股站在调音台前,戴上监听耳机嚷嚷:“快让我听听小样儿!”

    曹吾无奈的摇了摇头,上前帮他放出刚才录的小样,巴图的眼睛唰的亮了起来。

    监听耳机是给录音师用的,要比歌手录音用的耳机更高级。

    歌手录音用的耳机属于高保真耳机,而监听耳机则属于全保真耳机。

    它能听到最为接近真实的、未加任何修饰的音质。

    从耳机中听自己的演奏和边演奏边听完全是两个概念,巴图不敢相信耳机中这首虽然不完整,却已经吊打了乐坛一半摇滚乐队的歌居然是自己参与演奏的。

    “哇靠啊!曹吾你唱得真好!这歌太爽了!”巴图尽情的晃着脑袋,突然懊恼的拍了下脑袋,不甘道:“这里我节奏乱了,哎呀!这里也慢了半拍……”

    和曹吾相比,他鼓的水平当然差了些,尤其是放在一起对比的时候。

    鼓是一首歌节奏的根基,鼓的节奏一乱,大多数水平不够的吉他都会跟着乱。

    但小样中,曹吾的心中仿佛有一台节拍器一般,任凭巴图小错误不断,他自是岿然不动,节奏稳极了稳极了。

    巴图越听越别扭,一把扯下耳机,他拉着曹吾道:“不行不行,再给我一次机会,咱们重录一遍,这次我保证不犯错!”

    曹吾没有动,他笑道:“别了,你看看都几点,咱们作业还没写呢!明天再说吧!”

    巴图有些恋恋不舍,但也知道轻重缓急,他砸了下手背,叹道:“我真笨!老是犯错。”

    “已经很不错了,你才练了半个小时而已。”曹吾安慰他道。

    “可你就不犯错啊!你的吉他比我的鼓难多了。”

    “你忘了这歌是谁写的了”

    “也是。”巴图咂了咂嘴,好奇问道:“哎对了,你的吉他什么时候弹得这么好了还会写歌了”

    “其实我是个天才,你信吗”

    “啊呸!你快拉几把倒吧!我想吐!”

    ……

    相邻城区,一个新小区内,洗完衣服的刘婉玲坐在电脑前,在酷猫音乐搜索框中打出一串英文:shes gone。

    很快跳出来二十多首同名的歌曲。

    点开一首,听了一分钟,刘婉玲皱起眉头,不是这首。

    下一首。

    也不是。

    下一首

    ……

    &



第八章 乐乐加入
    “请你吃糖。”

    一根草莓味的阿尔卑斯棒棒糖出现在王乐乐面前。

    错愕的回过头去,王乐乐赫然发现,是班上第三排的一个同学。

    眨了眨眼睛,王乐乐摇头道:“谢谢,我不吃。”

    在学校里,王乐乐这样软萌可爱的女孩很受欢迎,就连高三的学生也经常在课间跑过来看她。胆大的要个qq号,送个巧克力是常有的事,更不用说班里这些个单身狗了。

    据曹吾所知,班上后排好几个男生都在暗恋她。

    对于这种状况,王乐乐也不胜其烦,因此对于曹吾突然献殷勤,她有些警惕。

    曹吾索性直接坐到了她旁边的空位上,笑眯眯道:“乐乐,我搞了个乐队,你会弹琴,一起玩呗!吉他,贝斯随你挑。”

    王乐乐一楞,不解问道:“你怎么知道我会弹琴”

    开学没多久,班上同学间还不太熟悉,王乐乐记得没给别人说过自己会弹琴的事,这个男同学怎么会知道

    曹吾探手抓起她的左手,白皙小巧的手指指肚上却生着一层茧子,他笑道:“看这就知道啦!这老茧怎么来的可别说是写作业写的啊!”

    高中时期,虽然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不少,但大部分男女同学之间还是比较保守的。

    突然被曹吾抓住手,王乐乐像触电般缩回手来,小脸腾的通红。

    曹吾此时才发觉自己的动作有些不合适。

    虽然上辈子在乐队期间,他和王乐乐早已情同兄妹,但在此时此刻,他对于王乐乐还是个陌生人。

    曹吾能感觉到教室后方传来几道杀人般的灼热目光。

    他尴尬的咳嗽了下,掏出一个随身听,递给王乐乐:“乐队目前只有我和巴图两个人,他是鼓手,我是主唱兼主音吉他,目前键盘手,节奏吉他和贝斯手暂时空缺。你听听这首小样,是我写的歌,但伴奏只有吉他和鼓,听着很虚,等你加入后我们重新录一遍就好了。”

    听他话中的意思,仿佛自己已经答应加入乐队了一样。

    王乐乐在心底哼了声,我倒要听听你写的是什么歌,这么有自信,好像吃定了我一样。

    她还是戴上耳机,按下播放键。

    猝不及防,一段如同鞭炮炸裂般迅猛的电吉他声乍起,让她瞬间瞪大了眼睛。

    这吉他

    这编曲!

    怎么会这么快这么重

    鼓声加入,她已经不由自主的轻轻点起了脑袋。

    指尖微微颤动,她在脑海中模拟加入贝斯后的歌曲,却瞬间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等到曹吾一声高亢的硬摇嗓出现,王乐乐不由得一声轻呼,用手捂住了嘴巴。

    这是摇滚吗

    这还是摇滚吗

    为什么节奏会这么快

    为什么鼓点会这么重

    为什么它会让我全身的血液都在上涌

    双手捂着发烧的脸蛋,王乐乐拼命不让自己尖叫出来,她从来没有听过这么过瘾的摇滚,这让她有些懵了,直到曹吾将耳机从她耳朵上取下来才缓过神来。

    无暇顾及曹吾略显亲昵的动作,她急切问道:“这首歌是你写的吉他也是你弹的”

    曹吾点头道:“有兴趣加入吗如果你加入,这首歌将来发行可以加上你的名字呦!”

    “真的可以吗”王乐乐兴奋的双颊泛红。

    “当然,你愿意吗”

    “我愿意!我愿意!”王乐乐拼命点头。

    “那好,就这么说定了,晚上我们一起回家,乐队一块开个会。”

    “等一下!”

    曹吾起身欲回,却被王乐乐叫住了。

    她指了指曹吾的手:“我都答应加入了,棒棒糖得给我呀!”

    “……”

    曹吾无语,这小丫头这么爱吃,怎么就不长



第九章 给我吃一口
    “曹吾!你跟我出来一下。”

    下课后,曹吾感觉肩膀被拍了下,回头一看,却是坐在最后一排的张涛。

    他个子挺高,喜欢打篮球,对学习不感兴趣。记得他的成绩是应该被分到平行班去的,但家里人走了个后门,把他塞到加强班来了。

    “干什么”

    “你出来就完事儿了!”张涛提高了嗓门。

    曹吾哑然失笑,摇了摇头,起身跟他走了出去。

    来到楼道拐角处,张涛停下脚步,朝曹吾走了过来。

    饶有兴趣的看着他,曹吾并未后退,张涛一直走到离他只有一拳的距离,才停下脚步。

    居高临下的看着曹吾,张涛昂着脑袋,显得鼻孔很大。

    “你上节课课间干嘛了”张涛闷声问道。

    “我干什么了”曹吾从牙缝间吸了口气,沉吟思索:“我上了个厕所,然后去商店买了些东西,两根棒棒糖,一根中性笔……”

    “靠!你少给我装蒜!”张涛怒了:“谁让你摸王乐乐手了!”

    “嗯”曹吾愣了下,继而恍然大悟:“噢!原来你是为这个!怎么,你喜欢王乐乐”

    “跟……跟你没关系!”原本凶神恶煞的张涛却腾的涨红了脸,说话也有些结巴,气势大减。

    感觉自己气势有些蔫,张涛恼羞成怒,喝道:“总之,你以后给我离王乐乐远一点!”

    “哎呀!这恐怕不行呀!”曹吾装模作样的叹息道。

    “为什么”张涛瞪圆了眼睛。

    “我没法向她妈妈交待啊!”曹吾皱眉说道。

    “啊和……和她妈妈有什么关系”张涛有些糊涂了。

    “她妈妈让我在学校里帮忙照顾着点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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