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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末之吕布再世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回头大宝剑

    鲜卑人的突然撤离,绝非仅仅只是因为张懿的两万援军到来这么简单,吕布虽不清楚这其中的具体内情,但肯定跟云中郡的戏策脱不了干系,除了他,吕布再难想到第二个人。

    狼骑营能在短短一月内训练出来,表面看上去是吕布一个人的功劳,唯有吕布自己知道,训练与征战所需的补给、军甲、战马等一系列物资,戏策才是最大的功臣。

    只是戏策不图高官,不图厚禄,以他的一身本事,去哪都能绽放光彩,为什么会选择倾力帮助一介寒门的自己呢

    从一开始吕布就没想通过这个问题。

    张仲见吕布怔神,将文案的诏书交到吕布手上,神色凝重的给吕布敲起了警钟:“奉先,此去洛阳吉凶未卜,你性子好斗,又戾气裹腹,朝堂之上万万不可冲动鲁莽。常言道,伴君如伴虎,你定要处处小心谨慎才是,这可能是你的一次天大机缘,但也可能随时令你万劫不复,凡事都要慎之又慎,你明白了吗”

    吕布点了点头,冲张仲抱拳应了声,“将军教诲,布谨记于心。”

    “吕奉先,我大哥就在洛阳,要不要我给你吱一声,到时也好有个照应。”经过这些时日的相处,严信觉得吕布这个人挺不错,便主动开口询问了起来。

    吕布微微摇头,婉拒了严信的好意,毕竟他跟严家没有过丝毫的交集,让人家大费周章,也不合情理。

    吕布不愿,严信也不强求,很多事情,点到即止就好。

    临行前,张仲教给了吕布许多朝堂上的礼节,使得吕布大呼头疼,这些文人的繁文缛节,比起战场厮杀都还要折磨人。

    老将军又让吕布顺道去强阳一趟,吕布的坐骑在战场阵亡,而强阳县有一处占地极广的大牧场,老将军特意让吕布去挑选一匹快马。

    战马阵亡,吕布也很是无奈,一般的骏马难以支撑他的身体,可要找一匹神驹又是何其之难。不过既然老将军开口了,吕布也只好先答应下来,洛阳路途遥远,有一匹好的坐骑,自然会省下不少时间。

    得知吕布被宣往洛阳,郑嵩立即招来跟了自己大半生的老管家,吩咐道:“你速回上党,暗地里悬出重赏,并将吕布的路线散播出去,就说谁能取下吕布的头颅,就以千金回报。浊河两岸亡命之徒素来不少,到时不需老夫动手,就有大量的杀手刺客,主动去追杀吕布。”

    郑嵩吩咐完后,惬意无比的抹了把胡须,脸上露出个老狐狸的阴险笑容,“想去洛阳,哼哼,得看你有没有那个命了!”

    管家领了命令,星夜赶回上党,并着人动身去办这件差事去了。

    雁门郡的最南边,有一座县城名为强阳,这里原野肥沃,青草鲜美,渭河的分支流经此处,形成了一片天然的牧场,乃是最佳放马畜牧的场所,因此强阳又名‘骏城’。

    整个并州的战马,几乎都是靠强阳撑起。

    为了防止有人偷盗马驹,张仲特地在强阳驻扎了一支三千人的军队,后来由于雁门关战事吃紧,才抽调走了两千,仅余下千人来守卫此处。好在张仲的威名广布,即使少了两千人的看守,也从未有过一匹骏马丢失。

    除了供给军队以外,极少会有人亲自来挑选马匹,看守的士卒们也就乐得清闲安逸,知足的干着这一份有吃有喝、性命无忧的‘老爷’差事。

    牧场的东大门处,值守的十余名士卒盘坐在一堆,怀中抱着武器开始胡天吹地,话题无疑是关于这次雁门关大战的细节始末。

    汉家儿郎卫关死战、狼骑营千里驰援、吕奉先孤身闯阵、鲜卑人败北而逃……

    一桩桩一件件的热血壮举,通过基层士卒们的不断传播和添油加醋,已然快演变成了神话故事,以至于传到普通百姓耳朵中时,吕布俨然成为了从天而降,力挽狂澜的盖世英雄。

    在这十余名士卒中,有个二十七八岁的扁鼻青年说得尤为兴奋,唾沫横飞,如同亲身经历,亲眼见到过一般。

    青年的脸色亢奋,谈论间还时不时的用手比划上几下,就好像是自己赶走了那些可恶的鲜卑人一样。

    期间,有人小声的作出了质疑,“李头儿,你又没见过吕布,你怎么知道吕布的眉心长有一颗小枣般的印记。”

    那青年听到这话,越发的自得起来,颇为神秘的说道:“不止这个,我还知道吕布小时候的事情,你们想不想听”

    众人立马来了精神,七嘴八舌的催促着这名担任什长的青年,“想听想听,李头儿,你快说,快说呀!”

    雁门关的故事他们这些天听得都有些腻了,而关于吕布的过去,却几乎无人所知,所以也格外的激起了他们心中的好奇。

    这名扁鼻青年清了清喉咙,在众人焦急迫切的目光下,终于缓缓的道了出来:“吕布的母亲是一黄姓财主之女,聪明贤惠,先后替吕家育下四女,却苦无男丁。一日,黄氏随夫到白马寺庙(并非洛阳那个,在五原也有)拜佛求子。归来的那天晚上,黄氏梦见有一猛虎扑身而来,她急唤丈夫赶打,老虎却温顺地卧于身旁。不日,黄氏便身感有孕,男婴出世之时,西北上空彩虹映现,光彩夺目。男婴降生后脐带自断,双目有神,其父见状心中大快:‘吾儿神也’。因出生布上,故起名吕布。”

    众人听罢,顿时恍然大悟,“原来如此。”

    青年什长匀了口气,他喜欢这种被很多人注目的感觉,遂又接着说了起来:“吕布他打小就喜欢舞枪弄棒,生性好斗争狠,力气也远非常人能及,村子里的孩童都不敢同他玩耍,视而远之。但又令人称奇的是,当吕布同女孩在一起时,却表现得格外温顺体贴,与平日判若两人。”

    众人听得入神,李姓青年却突然话题一转,故意吊起了手下们的胃口,象征性的甩了两下肩膀,叫苦道:“也不知是怎么了,我这肩膀啊,这几天老是觉得发酸无力……”

    不等他的话说完,立马有人起身走到背后,极为狗腿的给他捏起了肩膀,一脸谄媚道:“头儿,你接着说,接着说……”

    李姓青年享受着免费的按摩,舒爽的将双肩往后张了张,再次说了起来:“吕布幼时与一般小孩不同,他喜欢与比他强的人呆在一块儿。从五岁起,他就常随牧马人野外放马,并喜爱马,只要一见马便精神十足。七岁时,单独骑马追击野狐山鹿,从无空手而归,经常将重于他几倍的小马驹抱起玩耍,甚至举过头顶。十一岁的吕布,摔跤击败两名彪武的大力士,闻名全县。”

    从那时起,县中就再也没有男子够资格站在吕布的身侧,同他一起玩耍。

    年岁最小的那名士卒缩了缩身子,听完只觉后背发寒,咕嘟了句:“怎么越说越渗人了。”

    除他之外,还有个鹰眼的汉子也大声问了起来:“李头儿,你怎么知道得那么详细清楚,该不会是你瞎编出来唬我们的吧!”他可不信十一岁的娃娃就能够击败臂力数百斤的大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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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高顺
    上一世的记忆,吕布大多都已经记不清了,唯独白门楼那一幕,至今仍清晰的存在于他的脑海之中。

    白门楼上吕布穷途末路,映像中时间很短,前后出场的人也仅有三个,曹操,刘备,高顺。

    吕布记得尤为清楚,他低头求生,曹操却不容许他活,刘备也要他死,只有高顺,本可以活着的他,选择了同吕布共死。

    这一世,吕布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幽州寻刘备,然后将他杀死,只可惜天不遂人愿,去晚了一步。

    他本想再寻曹操,却记不起曹操所在的地方,甚至还忘记了高顺的生平,只能在茫茫人海之中,大海捞针。

    凭着记忆中白门楼的映像,吕布在快走出牧场的时候,终于回想起了这名身份卑贱的马夫,便是当年白门楼上的高顺。

    吕布调头狂奔,跑得很快,很急。

    端着筐马草的高顺打量了一眼拦住去路的高个青年,语气中带有疑惑:“将军,您找我有事”

    吕布并未听见,就那么静静的看着眼前的汉子。

    白门楼被俘之时,高顺已年过四十,绳索缚住了他的身躯,泥土灰尘沾满他的脸庞,衣甲残破,慷慨赴死。而现在的他,穿着马仆的灰旧长衫,手中端有一筐装满的干草,年岁正值中年,与当年的将军身份,天差地别。

    唯有一点,从来都不曾变过,没有低眉和谄媚,有的只是天地间的浩然正气与压不垮的挺拔身躯。

    高顺,始终都是高顺。

    只是,他记不得了眼前的青年,吕布重生,高顺却死了。

    无奈,却又悲凉。

    吕布无数次的告诉过自己,这一世,定要找到高顺,报答他的前世之恩。如若不是高顺,吕布至死也不会醒悟,重获新生。

    如今得见高顺,吕布的心情可想而知。

    听见高顺口称‘将军’,吕布上下扫视了自己一眼,粗衣麻裤,外加一双再也寻常不过的黑底布鞋,实在是看不出哪里像个将军,遂笑着问道:“你如何得知,我是一名将军,难不成我脸上刻了‘将军’二字”

    高顺既不点头也不摇头,口中缓缓道来:“将军您刚刚步伐急促,却毫无破绽,手掌及各处指节厚茧遍布,想来定是常习武艺,而且使用的还是重型长兵。”

    高顺语气顿了顿,目光转到刚刚跑至吕布身旁的李肃身上,再次说道:“还有,连这位李肃什长都在您面前躬身低头,想来您最不济也是名校尉,称呼您为将军,没有不妥吧。”

    在知晓眼前之人来头不小的情况下,高顺的语气依旧不卑不亢。

    李肃听到这话不乐意了,张口便斥责起来:“高顺,你放肆,你知道站前你面前的人是谁吗!他可是……”

    不等李肃说完,吕布就抬手打断了李肃接下来想说的话。刚刚在高顺说话的同时,吕布也留心观察了高顺许久。

    戏策不修边幅,头发散乱常常如头顶鸡窝。高顺则与之相反,每一根发丝要么收入头顶,要么敛入双鬓,用一块蓝色巴掌大小的方巾和一根二指粗的褐色布条,在头顶结起个圆髻。方巾褪色得厉害,泛起灰白,仅剩丁点浅淡的蓝色。

    高顺的眉如横峰微微上斜,双目有神,起了少许干皮的两唇之间夹有一条直线,没有半点弧度,坚毅沉稳的面庞,不言苟笑。

    衣衫简朴,上下却没有一处褶皱,步子行进间距,每一步都是两尺。

    严谨到近乎苛刻。

    他的身子挺直,如同古柏,仿佛这世上没有任何事物能够压垮他的脊梁。

    而与高顺差不多身高的李肃,在吕布身旁佝着身子,倒显得颇为滑稽。

    吕布是个很直接的人,问话的方式也是开门见山:“高顺,离开这里入我狼骑营,如何”

    面对吕布的出言相邀,这个衣着朴实的汉子怔在当场,愣了足足有三秒钟的时间。

    然后,他将手中的箩筐放在脚旁,身子直起,双手抱拳行了个标准的军礼,口中婉拒了吕布:“多谢吕将军抬爱……但,高顺不愿去狼骑营。”

    此时的高顺已然猜出了吕布的身份,这些时日,吕布的事迹早已传遍了雁门郡大小各县,“飞将军”“盖世英雄”“狼骑共主”等一系列的头衔,使得他所绽放出的光彩,掩盖住了所有的边塞将领。

    偶尔休息的时候,他也会听到诸如此类的消息,但他从来都只当做故事来听,那些人和事,离他委实太过遥远,

    故事中的吕奉先三十余岁,蓄短髯,手中一杆方天戟,墨甲黑袍,魁梧勇猛又能征好战,仅一个人就能凿破鲜卑万千铁骑。

    如今见到真人,不曾想他,竟这般年轻。

    一旁的李肃听到高顺的回答差点吐血三升,多少人梦寐以求,挤破脑袋想去的狼骑营,到了高顺这里,居然被他给直接回绝了,未免也太不识抬举。别说是入狼骑营,就算是去当一个普通的士卒,也比在这当个马仆要强上许多



第五十八章 洛水之北
    水之北,是为阳,洛水之北,谓之洛阳。

    作为汉王朝的帝都,洛阳已逾百载,其盛世繁华可想而知,仅人口就已达百万之众,而整个并州的人口也不过六十余万。

    洛阳城内有南北两宫,城门进出十三处,街道阡陌,农贸金市一应俱全。在这座城池之中,从来不曾有人敢说自己官大,三公九卿不屑去说,其余的官员够不上资格。洛阳城内唯独官员不缺,城中随手一抓就是各种王侯将相,长史功曹。

    六月的洛阳还未进入盛夏,天气温和舒爽,出门踏青的太学学生、官家仕女、青年公子比比皆是,他们大多骑着牛车出游,沿着城郊的洛河而行,呼朋唤友,好不热闹。

    站在洛阳城头,映入眼帘满是青绿的庄稼和遍地的牛车。

    洛阳北郊的泥道上,有一名衣着光鲜的少年公子大步前行,身后跟了个头顶卷了两个圆球般发髻的书童,颇为可爱。

    只听得书童低声的念叨着:“小姐,咱们这样偷偷跑出来,要是被老爷知道了,肯定会受重罚的。”

    听了一路的碎碎念,身穿锦服的少年回头,嗔视了一眼被自己打扮成书童的丫鬟,微恼起来:“阿月,跟你说过多少遍了,要叫我公子!”

    眉间若笑,好一个俊美翩翩的少年郎。

    “可是……”阿月瞪着双水灵灵的眼珠在眼眶打转,似乎仍然不太放心。

    少年趁机一把搂过她的香肩,笑嘻嘻的说着:“阿月,你不说我不说,我爹又怎么会知道。再者说了,就算被他知道了,我们也大可说是去白马寺给他诵经祈福去了,别怕,出了事情我来顶着便是。”

    阿月努了努嘴,主子都这般说了,她也只好答应下来。

    只是,在她心头不免有些替自家主子着急,这般大大咧咧的,成天穿着男儿的衣衫,哪像个待字闺中的小姐,今后可还有谁敢娶她呀。

    阿月的心思少年自然不知,两人还未走到半里的路程,阿月的脸上忽然露出讶异的神情,像是发现稀奇的景象一般,指着前方说道:“小……公子,你看那两个人,好生怪异。”

    少年顺着阿月手指的方向看去,在目光可以清晰眺望到的不远方,有两个从北边而来的男子,一个锦缎绸衣,一个布衣麻裤。令人惊愕的是,那名穿着布衣的男子骑在红色的骏马上,而那名身穿绸缎的居然在为他牵马。

    巍峨雄伟的城廓出现在了吕布的视野之中,在此之前他从未到过洛阳,此时他准备打马上前去一探究竟。

    身旁牵马的汉子一身绸缎服早已湿透,伸手抹了一把额头渗出的汗珠,喘着粗气道:“爷,咱慢点中不中”

    吕布看了他一眼,眉间带笑,“这才多远你就喊受不了,胡车儿,你不是自夸能力负五百斤,日行八百里吗”

    名为胡车儿的汉子,用袖袍给自己脸上‘呼哧呼哧’的扇着风,讪讪笑道:“爷,我那不是吹牛唬人的吗,出来混我们这一道的,没一个响当当的名头哪能行。”

    当初有人出重金买吕布的头颅,暗中不少绿林草莽也跟着掺合进来,在浊河渡口对吕布展开了猎杀。先后有四波,拢共六十来人,皆是背有命案在身的亡命之徒,胡车儿在这波人中虽排不进前三甲,前十总归是没有问题。

    一波接一波的伏击刺杀,明枪暗箭,结局却是除了胡车儿,没有一个可以活着离开。他们在高估自个儿本事的同时,也低估了吕布近乎变态的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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