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界好公仆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夹袄
好容易找到喜欢看的书,可能会订阅吧,也仅限于此。
其实订阅也不容易了,很多这个年纪的读者都是从盗版转过来的。同时,对这个年纪的读者来说,钱也并不算什么,一包烟抽一天,订书能订一个月。
深夜词不达意。
心情欠佳也不想多写。
对了,养书真的会养死啊。
一本书死了,又一本书死了,那个作者就自认无能,比如夹袄,不再写了。
一个作者不写了,又一个作者不写了,你想看的书就越来越难找。
怎么全是小白文啊
天哪,给本能看的书吧。
真有这么一本的话,你珍惜了吗,你鼓励了吗,你帮助了吗。
小白文的读者多可爱啊,胃口好得很,有点逻辑错误智力缺陷,一样的吃下去。还热情满满地到处大力宣传,让更多人来喜欢这本书。
大家同好啊,吾道不孤啊。
订阅更是不必说,人家这代人打小就有正版意识啊。
所以小白文越来越多啊。
你既然能看到这个感言,说明你一路跟下来了,夹袄的书还算勉强能入得了法眼对不对
难听的话,怎么说给喜欢你的读者了,这多别扭。
没办法啊,不喜欢我的读者,也看不到这儿啊,我也不想让别人看到啊,咱
第109章 裸奔吧兄弟
于乐未经天劫,却已成就散人,这是仙界的福利。
仙界本就自成一天,凡人生而散人,并无天劫之说。
天劫其实是一种残酷的法则,把逆天而行的强者抹杀掉,也是为了维护自然秩序,保证弱者的生存环境,强者身体里所蕴含的能量也再次进入了循环。
只有极少数幸运儿能够度过天劫,留下一段辉煌的传说,引领无数后来人前仆后继。
证道长生。
作为极少数的幸运儿之一,吴大叔满脸的苦笑,显然是往事不堪回首。
唉唉,不提也罢。
如今做一个快乐的龟公,日子也不错啊,也还算是幸运啊……
“也就是说,天劫其实无奈我何”于乐挠挠头,真个吓煞人也。
“确实如此。凡人历经天劫方得成仙,天劫针对的只是凡人中的佼佼者。于爷有大气运加身,居然在仙界突破,已然化蛟为龙,区区天劫并不在话下。”吴大叔拱手为贺。
“哦,不早说。”于乐长吁了一口气。
“不过,一捱凡间感应到于爷,仍会产生天劫,尽力抹杀于爷。”这才是吴大叔要提醒于乐的内容。
“还得补考”明明都已经通关了啊。
换言之,我都上大学了,还得参加一回高考吗,好没道理的!
“是的。天劫既成,电闪雷鸣,惊天动地,威压众生。即使于爷没有性命之忧,也会受到莫大的伤害,甚至会痛不欲生。”吴大叔言辞恳切。
“只是保证能活下来啊!”于乐又挠头。
吴大叔:“……”
这话说的!
你让千古以来在天劫下灰飞烟灭的大能们情何以堪啊,万不存一啊,死了才正常啊,不死是变态啊,你都拿到免死金牌了啊!
“嘿嘿,那我该怎么办呢”于乐也惭愧。
“跑!”吴大叔给出了一字箴言……
于是乎,于乐就泼风似的跑。
散人果然不是白给的,于乐的速度已经远超了人类的极限,每一步迈出都是腾云驾雾一般。体力和耐力也是非人,但凡差了一点点,谁又能跑得赢雷电呢
至于渡劫装备,吴大叔给出的建议很简单。
裸奔!
这还真是一个正经八百的建议。
毫无羁绊,放飞天性,裸奔吧兄弟!
成仙的考验太过分了点儿吧
于乐拿皮索子把木屐绑在脚上时,还脸抽抽地看向吴大叔,吴大叔则一脸的庄严肃穆。
好吧。
关键是,只要一返回凡间,天劫就会立即找上门来,不会给于乐留下准备的时间。
裸奔毕竟不好面对老爹老娘,这件长袍也有如无物了吧。
于乐的身体已经成仙,心理上却是尚未准备好。
“咔嚓嚓!”
当雷电携天地之威劈来时,于乐的内心是崩溃的,所有的念头都拧巴在了一起。
跑吧。
那就追吧。
那就跑吧。
跑着跑着,追着追着,天劫好像也就那么回事吧。
打不着,打不着,嘿嘿,打不着……
“咔嚓嚓!”
一柱雷电追上了于乐的屁股,直接把于乐劈得翻滚着飞了出去。
于乐浑身痉挛,头发根根直立,屁股冒黑烟,眼前冒金星。
痛!
痛不欲生!
可是真的没死哎!
于乐连滚带爬地疲于奔命,好歹跑出了屯子,绕着藏马山狼奔豸突。
所到之处,雷电随行,山石震荡,草木齑粉。
于乐心中突然产生了一丝明悟,隐然与雷电有了交流,以及雷电背后的天地法则。
既然打不赢,不如我们交个朋友啊
环绕藏马山一周下来,已是二三十公里,雷电已经变成了于乐的仪仗。
“咔嚓嚓!咔嚓嚓!咔嚓嚓!”
再回到皂户屯,再奔至池塘边,于乐负手而立,看云卷云舒。
这就是站在众生的颠峰了吧。
苍天之下,唯我独尊。
一切皆是蝼蚁。
逆我命者,杀杀杀!
正待悉心体悟,却见一只蝼蚁鬼鬼祟祟地靠近过来。
于乐本待随手将其击杀,却发现牛犇有几分修炼的底子,体内居然有经脉存焉。
经过伐经洗髓的于乐,经过天劫洗礼的于乐,体内经脉澎湃如江海。
牛犇的经脉却只是一汪细流,若隐若现,时断时续。
仙凡隔绝逾千年,凡间仍有修炼者吗,修炼者的状态又如何
说到底,对于修炼一途,于乐仍是一个门外汉。
甚至只是一个生生造就的逆天者,稀里糊涂地飞越了龙门,貌似真的有大气运加身。
根本就在太白金星及其囧神令。
太白金星之名头,于乐已经多次耳闻,却基本上没有好话。
那么,生造于乐成仙,到底所为何来
一枚棋子的感觉。
这种感觉,不是很美妙。
这种感觉,就是在挨劈的过程中,于乐突然灵光一闪的。
这种感觉,或者是天地法则在冥冥中的提示
一切都只是毫无来由的感觉。
或者,我有必要搞清楚凡间修炼者的事情
&
第110章 宝物有德者居之
洛枫坐在池塘边的树桩子上。
闹哄哄的村民离开了,嘎嘎叫的鸭子也消失了,池塘沉寂如碧玉。
两台大功率的潜水泵正在往外抽水,池塘水面缓缓地下降。
直到进入藏马山之前,洛枫对风水之说是不相信的,更遑论什么天地灵气。
虽然老祖宗活了一百二十岁依然健在,性情如顽童,脾气煞是古怪。
经商的二伯从夯亢请来了一位大师,让洛枫跟他离开首都,寻找天地灵气之所,具体却是语焉不详。
洛枫对二伯是感激的,虽然觉得二伯太过胆小。
半年前,洛枫驾豪车与另一辆豪车相撞,而后将对方打成了白痴。白痴他爹老白痴不依不饶的,不要赔偿不要道歉,一定要将洛枫置于死地。
老子死了,那白痴就不白痴了吗,真是白痴遗传!
但那老白痴也有些来头,洛枫只好出来避一避。缓过这一阵子以后,老子还是要回去的,呆在乡下转悠有意思吗四方城才是老子的名利场!
啊对,老子是替老祖宗找灵地的,不是避风头的!
什么才算是灵地呢,牛大师自会勘验。
一路行来,洛枫却觉得牛大师夸夸其谈,一身本事全在嘴上了。
那就跟着大师玩呗,行千里路读万卷书,就当是旅游了。老子早晚要回去把那对白痴父子弄死,一雪今日被逐出京师之耻!
今天所见所闻,却是刷新了洛枫的世界观。
好吃得不像话的鸭子,反季节疯长的杂草,围着山民打转转的野狗……这一切,都太不寻常了啊!
你说老子生在春风里,长在阳光下。
洛枫认为,蹊跷就在这方池塘里。
尤其是牛大师竭力否定,并且要洛枫离开藏马山时。
这老杂毛是想吃独食呗,也太没有职业道德了,你说老子这一路好吃好喝地伺候着!
“洛少,来条鱼!”
猎装青年嘻嘻哈哈地递了一条烤鱼过来,拿树杈子穿着,烤得冒出了油花。
卖相很差,闻起来倒是挺香。
“老关你可真有闲心。”洛枫接过来,小心翼翼地啃了一口,而后就陡然加快了速度。
好吃啊!
老关名叫关雄,是从军的三伯派给洛枫的。据说是一位散打高手,确保洛枫的安全。
屁的高手,摔一跤连魂都摔没了。一下午猥猥琐琐的,晚上才缓过劲来。
缓过劲来他就下水抓鱼,抓鱼倒是高高手,真是日了狗了。
池塘水面已经下降了三米多,露出脏兮兮的沉积物,各种鱼儿在水面上折腾。
洛枫更加笃信,这个池塘果然有名堂,要不然这么小的池塘怎么会有这么大的鱼呢
还是老子英明啊!
出门在外,就得靠一双慧眼,省得被这帮龟孙子给骗了!
“洛少,再来一条,好吃!”
关雄突然停止了大嚼,牛眼瞪着洛枫屁股底下,一脸难以置信地凑近过来,“这树墩子发芽了!”
你特么逗我
洛枫恶瞪了关雄一眼。
中午这儿有个古怪的马扎子来着,牛犇贪人家东西,被于乐收起来了。
等他们三人再回来时,就多了一个干枯的树墩子,树皮都掉光了。
当座位倒也将就。出门在外的洛少也没那么讲究,很给面子地坐下了。
一个下午过去,你丫说树墩子发芽了
关雄炯炯有神,洛枫甚至菊花一紧,赶紧站了起来。
然后两人就面面相觑。
关雄口眼歪斜,洛枫喜形于色。
或枯黄或灰败的树根上,居然长出了六七个米粒大的嫩芽,嫩黄嫩黄的!
这就叫枯木逢春吧,或者叫老蚌怀珠
明明是死透了的树墩子啊
果然是风水宝地,池塘里面有大古怪!
于乐那个蠢货,守着宝山讨饭吃,居然用来养鸭子,鸭子确实好吃……
也是,宝物有德者居之嘛!
“老关,你去把野营帐篷取过来,今晚咱们守在这里,我看半夜就差不多抽干了!”洛枫难掩兴奋。
夜幕降临。
于乐老爹搭的窝棚,被关雄清理掉了,能烧的东西扔成一堆,点起了熊熊的篝火。
关雄甚至被洛枫指使着又下了一趟山,采购了食物,更重要的是把越野车加满油,准备起出宝物后迅疾远扬。
当然,关雄蹲在瓦屋屯后场院等着,派了李英俊搞定。
李英俊不知为何,对关雄殷勤备至,旁敲侧击地瞎问。关雄就带搭不理地对付两句,钱倒是没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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