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不遗憾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朕御山河
“这位远客一看就是从小就很有福气的人,吃红薯都想着去皮,哈哈!”
老者开口说道。
李安笑道:“老伯好眼光,我家里特别富裕,从小就吃喝不愁,吃东西挑剔都成了习惯了,不好改啊!”
迎合别人说话,大家都开心,李安早就学会这个了。
“对了,老伯,你们一天吃几顿饭啊!”
李安开口问道。
“上午和下午各有一顿饭,不过,现在有红薯,也没啥一顿不一顿的了,觉得肚子饿了,随时都可以拿过来吃,各家各户都有吃不完的红薯,也不用担心吃完了饿肚子。”
老者开口说道。
自古以来,农村的老百姓,有很多都是一天两顿饭的,上午和下午各有一顿饭,上午大概点钟吃一顿,下午则是四五点吃饭,这样基本上能够满足一个人一天的需求。
若是早上需要早起下地的话,会把早饭直接变成干粮,带到地里去,干一个时辰再吃早饭,或者早上吃一点,多带一些干粮到地头,正午天热的时候再吃,这样就是一天三顿饭了。
所以,三顿饭和两顿饭是并存的关系,在很多乡下,需要的时候可以吃三顿饭,但若是不需要干活的话,一天只会吃两顿,这样也比较的合理,毕竟,干活的时候人是比较疲累的,多吃一顿饭可以更好的补充体力,而不干活的时候,一天真的不需要吃三顿饭这么多,上下午各吃一顿就足够了。
另外,一天两顿饭的产生原因,还与落后的生产力有关,在煤气和电力普及的时代,做一顿饭是非常简单的事情,根本不需要花费多大的精力,可在生产力落后的乡下,做一顿饭是需要花费很大功夫的,往往需要一两个小时才能做好一顿饭,甚至还要长一些,如此,一天若是吃三顿饭的话,那岂不是要把做饭的人给累死了。
李安前世就有这样的经历,老家的亲人做饭之前,需要先去几里之外的水坑里挑水,还要去菜园子里拔菜,挑完水之后才能洗菜,然后,还要去准备柴草和木柴,之后,才能开始做饭,而一顿饭至少也要多炒几个小菜,如此一阵磨蹭之后,怎么着也要一两个小时之后,才能吃到可口的饭菜。
没有煤气和电力,做饭的速度被极大的限制了,这直接导致乡下人只吃两顿饭,早上七点起床,做饭两个小时的话,也就已经到九点钟了,而九点钟吃饭,吃完就快十点了,中午自然不会有胃口,而到了下午四五点的时候,人才会感觉到饥饿,如此,再吃第二顿。
而农村人一般晚上睡觉的时间都很早,七八点吹灯睡觉都是非常常见的现象,所以,在食物完全消化之前,人们就已经睡着了。
后世的很多城市人,生活的非常没有规律,明明一天可以吃三顿,甚至是四顿,但很多都只吃两顿饭,也就是所谓的午饭和晚饭,或者是午饭和夜宵,早饭直接就不吃了。
因为后世人有网络可以用,睡觉的时间都很晚,第二天一早不会醒来,刚起床大约就有十点多了,稍微活动一下,十二点吃第一顿饭是最合适不过的了。
而因为活动不多,晚上七八点的时候都不会有胃口,也就会忘记吃晚餐,等到十一二点的时候,才发现肚子饿了,于是就点一份外卖,吃了一天之中的第二顿饭,而这顿饭只能算夜宵了。
一顿是午饭,第二顿是夜宵,这种生活方式,对人的身体有巨大的伤害,可后世的很多年轻人,就是这么吃饭的,他们吃饭就是这么的牛逼,根本就不考虑自己的身体,不到身体垮掉的那一天,他们是不会后悔的。
吃饭时间不合理就算了,若是吃的食物都是健康的,那也挺好的,可很多人都喜欢吃重口味的食物,这些食物虽然可口,但对人体的损害是极大的,经常吃这些食物的话,人的身体会遭受巨大的伤害,要不了多少年,肠胃就会出现很大的毛病,甚至会罹患无法治愈的胃肠道疾病,甚至要了一个人的小命。
所以说,吃饭是一个大问题,是绝对不能马虎对待的,一个人不爱惜自己的身体,身体早晚是要报复自己的。
“老伯啊!一天吃两顿不够的,早中晚各吃一顿,一天三顿才是最好的,不过也是,有红薯的话,就不存在一天吃几顿的问题了,可光吃红薯营养不够全面,早上还是要吃点蔬菜,煮个鸡蛋啥的。”
李安开口说道。
第一千二百零一章
李安觉得营养全面是非常重要的,虽然红薯的营养比较高,胃口也比较好,可单一食物的营养毕竟非常的有限,若要让自己身体健康,就应该多吃不同种类的食物,尽量避免长期使用同一种食品。
不过,对于贫穷的村民来说,家里不会有太多的食物种类,想要吃上各种不同的食物,还是很有难度的,但最基本的鸡蛋和蔬菜应该还是有一些的。
村民一般都会养几只鸡,这样鸡蛋就有保障了,而每家每户的门前都会有一个面积不太大的菜园子,里面会种上各种蔬菜,这样蔬菜也就有保障了,这些食物与主粮红薯配在一起,基本能够满足一个人的日常所需。
红薯是一种很好吃的美味,但把红薯当做主粮的话,时间长了也是一件比较痛苦的事情,因为红薯吃多了话,容易导致肠胃反酸,这是因为红薯的内部还有一种氧化酶,这种氧化酶很容易在人的肠道里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气体,如果红薯吃的过多,就会使人腹胀,打嗝,另外,红薯比较的甜美,内部的含糖量自然是比较高了,吃多了之后,肚子里会产生大量的胃酸,使人感到烧心。
而人的肠胃在遭到酸液的刺激之后会加强收缩,从而将肠胃里的酸味喷到食管,人就吐酸水了,另外,糖分太多了,身体一时间吸收不完,剩余的会在肠道里发酵,也会使肚子不舒服。
所以说,红薯虽然美味,但也不能吃太多,尤其不能空腹吃红薯,与其它食物配合一起吃的话,效果会比较的不错,但只要吃的不是很多,这些问题也就不存在了。
李安的提议,老伯自然明白,他家里也是养鸡的,门口也有菜园子,这些也都是他们的主要零散食物,不过,由于数量比较的有限,所以,并不能满足每天每顿饭的需求,只是偶尔才会见到鸡蛋和蔬菜,每天下午饭比较丰盛一些,存储的鸡蛋和其它的蔬菜和肉类,这个时代才会端上餐桌。
另外,由于村民的收入来源很有限,所以,在很多时候,家里的鸡蛋和蔬菜,大部分都被拿到城池里贩卖了,这样才有钱购买食盐和油料,还有佐料这些辅助材料,若是把鸡蛋全吃了,就没有钱买粮油佐料了。
所以,村民们也有很多的无奈,他们不是不想吃鸡蛋,实在是因为鸡蛋拿到城池里可以卖出较高的价钱,而红薯远远比不上,所以,他们自然会选择把昂贵一些的鸡蛋拿到城池的街道上去贩卖,为自己的家庭换区需要的物资。
在李安的记忆力,小时候家里的鸡蛋几乎吃不上几个,大部分都被拿到集市上贩卖了,很多葱蒜和蔬菜也都有很多会拿到街道上贩卖。
并不是家里人消耗不了这么多的鸡蛋和葱蒜,实在是因为没有足够的钱花,所以,只能把这些能卖的东西都卖掉,自己偶尔吃个鸡蛋过过瘾就行了,炒菜的时候,葱蒜能少放就少放,尽可能的少放一些,以把节约下来的拿去集市上卖掉。
当时就有一句名言说的很好,叫做卖鱼的没有鱼吃,卖肉的没有肉吃,卖鸡蛋的自然也就没有鸡蛋可以吃了,种地的没有粮食吃都不是啥稀奇的事情,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就是因为普通的老百姓非常的贫穷,为了让自己的生活过得下去,只能把最好的东西都拿去贩卖,而最差的留给自己。
比如大街上卖菜的小贩,会把最好的菜卖给顾客,而没人要的下脚料才会拿回去自己吃,卖肉的也一样,好肉都会被卖给顾客,而最后剩下的残渣才会留给自己,这就是最朴实的百姓,总把最好的留给别人,把最差的留给自己。
老伯伯很实诚,与李安几人也聊的很开心,在临走的时候,老伯再三挽留,让李安留下来吃饭,不过,距离吃饭的时间还早,所以,李安自然不会留下,在了解了这里的基本情况之后,就与老郭这些人离开了。
这一趟也算没有吃亏,毕竟,用一些并不值钱的小玩意换取了不少有用的东西,尤其是一些珍贵的中药材,都是上好的品质,也算没有吃亏,最主要是见识到了凉水井里的甘甜冷水,这个才是最大的收获。
离开的时候,李安除了让护卫们带走村民给予的土特产和药材,还让护卫们带了一些甘甜的凉水井的凉水,回去之后烧开水喝也挺不错的,毕竟这个凉水井里的凉水非常的甘甜,烧开了之后用来泡茶肯定也很不错。
离开凉水井村之后,李安并没有直接返回山谷,而是从别处绕了一圈才回去,以免自己的行踪暴露,如此,就不太好了,毕竟,大军埋伏在山谷是机密,是绝对不能让外人发现的,否则,一旦传到马贼的耳朵里,情况就非常糟糕了。
从外面绕了好久,李安与老郭才返回埋伏的山谷,刚刚抵达山谷,就有好消息传来了。
“李侍郎,郭将军,好消息啊!陈将军所部兵马大获全胜,这是战报。”
一名校尉将战报拿了出来,递到李安的手中。
“不错,不错,果然是大获全胜,不过,杀了不少马贼,还算不上全胜。”
李安满意的点头说道
“恩,已经很不错了,接下里就要看我们的了,马贼走到什么地方了”
老郭开口问道。
士兵开口回答“将军,马贼行动颇为迟缓,大约最快也要三天的时间才能抵达山谷。”
“至少还需要三天才能抵达山谷,这些马贼也太慢了,实在是太慢了,早知道就换个地方埋伏了,若是在夏州境内埋伏,现在仗都已经打完了。”
老郭吁了一口气说道。
等待的时间确实挺恼人的,毕竟,马贼的实力并不强,为了追求零伤亡费这么大劲儿,似乎是有些大材小用了,不过,这就是李安的追求,没办法,李安就是喜欢零伤亡的感觉。
“老郭,饿了吧!吃饭吧!吃完咱们一起去打猎,反正至少要等三天,咱们就当是游玩了,只要心情好,多等几日也无妨。”
李安开口说道。
老郭摸了摸肚子,笑着说道“你别说,我这肚子还真的饿了,哈哈哈!是该吃点喝点了。”
午饭自然仍旧丰盛,除了自带的美味佳肴之外,从凉水井村带来的土特产也端上了餐桌,另外,烧开的凉水井里的井水也泡了一壶茶,留着饭后的时候品尝。
吃饭的时间并不长,半个时辰都不到,而在吃过饭以后,稍微歇息了一阵子,喝了几口早就泡好的温茶,感觉非常的不错。
吃好喝好之后,自然就是出去打猎了,这是李安与老郭早就说好的,自然不会说话不算数了。
“老郭,吃好喝好了,咱们是不是该出去打猎了”
李安开口说道。
老郭点头道“三天的时间太难熬了,若不打猎发泄一下,我会憋疯的,怎么着,来场比赛啊!咱们各自带领十名护卫,去两边的树林里打猎,看谁打的猎物多。”
老郭人老心不老,仍然有着不服输的精神,时不时的总想与别人比试一番,以此来证明自己并没有老去。
李安自然不会不应战了,点头道“好啊!那咱们就比试一下呗两个时辰之后在大营汇合,现在就出发。”
说完就带领十名护卫,快马加鞭的出发了。
老郭自然也不示弱,马上带着十名士兵出发。
在大冬天的时候打猎,其实并不是一个好主意,秋季才是打猎最好的时候,春夏季节也比冬季要好,毕竟,冬季的天气太寒冷了,很多动物都到南方过冬,留下的动物种类很少,即便如此,还有一些动物会选择躲在山洞和地下,过上了冬眠的生活。
总之,在冬季的时候打猎,想要有较高的收获是不太容易的,只有有经验的猎人,才能在大冬天的时候打到猎物。
树林里有不少留鸟,也有一些不冬眠的小动物,比如兔子这种可爱的动物,就是一种不会冬眠的动物,在寒冷的大冬天,兔子会悄悄的离开洞穴,在积雪的下面寻找一切能够吃的食物,比如草根和干草,就是兔子的主要食物。
相应的,捕食兔子的野兽自然也不会冬眠了,比如狼群就是不冬眠的动物,他们在大冬天的时候,也会在野外捕猎,他们若是遇到好机会,会捕食黄羊这些大型的动物,若是大型的动物遇不到,那么,他们就会退而求其次,去抓捕老鼠和兔子,这些也会狼群的食物,应该说是狼群的点心更合适一些。
兔子在冬季的时候,基本上都是雪白的,这样,可以利用积雪做掩护,很好的隐藏自己的身体,从而不容易被猎手发现。
这是因为冬季的时候,地面始终都有积雪造成的,不过,这也不是绝对的,有时候冬季未必一定经常下雪,万一遇到大旱的天气,冬季积雪会变得很少,大雪封山的事情可能不会发生,如此,地面就是土黄色的,而兔子是雪白的,这样就很容易被猎手发现了,毕竟,兔子的适应能力没有这么快,不可能因为某年没有下雪就突然改变毛发颜色的,适应的速度不可能这么快,毕竟,兔子不是变色龙,不会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快速变化。
此刻的山谷周围,已经好长时间没有下雪了,原先的积雪大部分都已经融化完了,只有背阴处和树木密集的区域,还有少量的一点积雪,这些是兔子仅存的掩护色彩了。
当然,李安这次去树林里打猎,并不是专门针对兔子的,野鸡和野鸟,甚至还有狐狸和狼都是李安的攻击目标,总之,只要是野外发现的猎物,别管是什么,一律猎杀就对了,这是与老郭的比赛,当然不会让着他了。
因为冬季的猎物比较的少,所以,若要捕猎到更多数量的猎物,一行人就必须分散开来,这样才能及时的发现更多的猎物,获得最大的收获。
“你们五个去左边,你们五个去右边,分散开来寻找猎物,发现猎物的几率更大一些。”
李安看向身后的十名护卫,开口说道。
“是。”
十名护卫闻令,分散去寻找猎物。
而李安支开身边的护卫,一个是因为人分散可以发现更多的礼物,另一个原因是因为李安要使用秘密武器了,他偷偷在马腹下藏了一把组装式的大狙,有了这个秘密武器,不论天上飞的,还是地上跑的,只要是被发现了,就别想逃掉了,收获肯定会很大的,与老郭的比赛,李安最终肯定是胜利者,绝对不会失败的。
银州河谷的生态环境还是听不凑的,若非如此,李安也不会选择这里作为伏击地点了,这里的自然环境好,有足够的树木和山峦,可以很好的隐藏部队,从而能够出其不意的攻击敌人,而同样的,这里的环境也非常适合野生动物生存,这里的野生动物一定会很多的,捕猎一趟必然会大有收获的。
刚进入树林的时候,李安首先看到的是天山盘旋的鸟儿,这些鸟儿胆子很大,一点也不畏惧李安,毕竟,在他们的眼里,人类是不会飞翔的,对他们不会有什么威胁,可他们却忽略了一点事实,那就是人类是拥有武器的,而这些武器是能够把这些鸟儿给打下来的。
不论是弓箭还是火枪,都能够轻松的把天上的小鸟给打下来,对于这一点是不用怀疑的,但弓箭的射程毕竟有限,而李安发明的大狙的射程就要相对高很多了,用来打天上的鸟儿再合适不过了。
十几只鸟儿一直在头顶上盘旋,这让李安觉得是一个很好的机会,于是,迅速的把大狙组装好了,另外,为了引起太大的声音,顺便把消音器也装上了,这样就不会因为巨大的声响而引起麻烦了,甚至,可以把头顶上的鸟儿给一只只的全打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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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二百零二章
因为头顶上飞来飞去的鸟儿太小了,所以,仅凭目测根本无法判断出到底是什么鸟类,只有把鸟儿给打下来,然后才能进行准确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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