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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成血族是什么体验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神行汉堡

    至于那些菜叶能吃几天,他几天会回来,这些他自然没时间和精力去考虑,他养的是食物,又不是宠物。

    本来他都以为这几只肉兔应该gg了,没想到检查一下发现,三只兔子虽然看着都蔫蔫的奄奄一息,却都还顽强地活着。

    向坤犹豫了一下是不是要直接把三只兔子都宰了饮血,但考虑了一会后,还是决定按照自己一贯的时间表和节奏来进行。

    而且,他打算要进行一些实验,有些提前需要准备的东西还没有备好。

    于是向坤帮兔子清理了笼子,然后翻了下冰箱,找出颗之前租户留下的、不知道放了多久的苹果,切成细片放在食槽里给它们吃。

    现在这个时间点,他自然不会再专门跑出去给兔子买吃的。

    洗了个澡,换了衣服后,向坤坐到电脑前,打开文档,将此次山中之行的一些总结记了下来。

    除此外,还有路上听李副教授女儿小苹果说的、如何理解鸟类叫声所表达意思的方法,也按照他的理解整理、记录了下来。

    他对这个能力还是颇感兴趣的,而且也觉得以他现在得天独厚的听觉,应该很容易学会。

    不过他对李副教授本人,其实兴趣更大。

    虽然李副教授对向坤提的变异、吸血鬼之类的话题很不当回事,连深入讨论的想法都没有。但从李副教授的专业背景、工作环境来看,他确实是向坤目前能接触到的,最有可能、有能力帮助他私下研究他身体变异原因的人了。

    当然,只是“有可能”而已,向坤现在自然不会跟李副教授透露任何信息,甚至短时间内都不会联系他。

    他可不管保证人家会不会愿意帮他,会不会事先说好保密,在知道向坤秘密后,反手就一篇paper把他当成自己的重大发现、研究成果给发出去。

    要么有深厚的情感基础,要么有一致的利益驱动,否则向坤绝不会把自己的安危,寄托在别人的道德底线上。

    总的来讲,这次山中之行,虽然用掉了差不多一整个饮血周期的时间,但收获还是不错的。

    何况在山中的这四天半,也是另一种方式的综合性训练,对于他掌握和熟悉从那巨型猫头鹰血液中获得的能力,有不小帮助。

    不过也有遗憾,这次山中之行,最大的目的,就是为了找到巨型猫头鹰变异原因和线索,其次是寻找其他的变异生物,最后是那只猫头鹰离开栖息地、进入城市区域的原因。

    前面两点没有结果他觉得很正常,但第三点没找到确定的线索,却让向坤觉得有些许的不安。

    对这只猫头鹰而言,没有季节性迁徙的需要,一般不会轻易离开自己熟悉的领地,跑到两三百公里外、人类聚居的地方。

    要知道,它在那片山林中,根本不可能有任何天敌。别说那里没有老虎狮子这种猛兽,就算有,也是它们需要害怕那只猫头鹰。

    更何况,从那只猫头鹰的行为习惯,以及向坤得到的记忆画面来看,它是很清楚人类的危险性的,到了人类聚居的地方,也是尽全力躲避人类,避免被发现,甚至会故意地处理掉自己杀死饮血的猎物尸体。

    这种情况下,它出现在大城市周边,就非常反常了。

    如果说在向坤家小区附近出现,是冲着向坤来的话,那它首先也得飞到垃圾场周围,才能够找到那被向坤丢弃的兔子尸体,闻到向坤的味道。

    他可不觉得,那猫头鹰能隔着几百里就“心有灵犀”感应到他。

    一定




第五十一章 三个实验(下)
    第五十一章三个实验(下)

    用了一分多钟的时间,向坤就把四个器皿都装上了东西,塞上了塞子。

    然后架好手机,开始拍摄。

    第一个编号x-001的玻璃器皿中装的是20几毫升的血液。

    第二个编号r-001的玻璃器皿中装的是一小块约莫3、4克重的带血肉块。

    第三个编号k-001玻璃器皿中是一口唾液。

    第四个编号t-001玻璃器皿中,得仔细看,才能发现有一根黑色的毛发——那是一根腿毛。

    这四种东西都有一个共同点,它们都来自向坤的身上。

    是的,他又给自己放血、割肉了,而且这次直接对大腿下手,割下了一块比上次还要大的肉块。

    按理说,在和那巨型猫头鹰搏杀的时候,向坤受的伤要比自己割这么小块肉严重得多得多,换普通人大概率直接嗝屁了,但或许是当时注意力没在自己身上,肾上腺素大量分泌的原因,疼痛感远比不上现在。

    在咬着牙割下了那块肉后,向坤疼得脸颊肌肉都不受控制地开始抽搐,心里大骂了自己几句傻逼……

    不过该干什么,还是继续干。

    疼痛来得快,去的也快,他很快把注意力放到的那些玻璃器皿之中。

    之前有一次测试伤口恢复速度的时候,在小指肚上割下了一块米粒大小的肉,结果没多久那块就变成了粉末,也让他注意到自己的血液离开身体后过一段时间,同样会发生这样的变化。

    不过那时向坤并没有意识到会发生那样的现象,所以只是注意在观察伤口,而没有全程观测肉块和血液变化的过程,也没有录像。

    在遭遇那只巨型猫头鹰,发现猫头鹰掉下的羽毛会消失,后来连尸体都消失后,向坤再次对这个现象产生了兴趣。

    虽然那只猫头鹰已经“尸骨无存”了,没法时间倒流再给他“表演”一次,但他可以观测自己。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

    大腿上的伤口在飞速的愈合,几个密封的玻璃器皿里的东西也开始出现了变化。

    最直观的就是那块肉和血液了,很明显地看到血液开始凝固,然后颜色先是变得极深,接着开始变淡,而那肉块同样如此,体积萎缩了一点,从暗红色,向深灰色过渡。

    另一边唾液反倒是变得清澈了一些,只不过体积也是明显减少。

    只有那根腿毛没有任何的变化,而且向坤腿上剪下那根腿毛的地方,也没有像受创的皮肤、肌肉一样自我修复,重新把毛长起来。

    当向坤早上专门买来计时的电子表上显示到00:10:57的时候,大腿的伤口已经完全愈合,被他切下的肉块依然还在慢慢变化着,已经变得有些像块石头了,血液则变得像是一堆深灰色粘稠的细沙一般。

    唾液几乎消失不见,只能见到器皿底部铺着一层很细的深色粉末。

    而原本以为几乎没有变化的腿毛,也出现了明显的变化——颜色变淡了,变成了……一根灰色或者说接近白色的腿毛

    又过了几分钟,肉块已经变成了一块砂片石的模样,向坤用手指轻轻弹了一下玻璃壁,轻微的震动便让那块“石头”瞬间坍塌,化为粉末铺洒在底部。

    x-001器皿里的血液也同样变成了一堆灰色粉末,体积相较原来血液的状态减少了许多倍。

    k-001器皿里的口水已经完全不见,不剩一点液体,只有少量的灰色粉末。

    就连t-001里的腿毛,也已经不见“毛样”,只剩一条几乎看不清的灰色痕迹。向坤拿起器皿稍微摇了一下,那条“痕迹”便汇聚成了一小堆灰色粉末,但重量很轻,一下子飘散在瓶子内。

    电子表上的时间是00:14:46,虽然上次割下小指肚上的肉时他没有计时,但当时的伤口恢复时间是13分钟,而他那块肉完全变成粉末,也是在那之后,大概就是这个时间段。

    所以可以判定,离体的身体组织,变成灰色细小粉末的时间,并没有因为他伤口痊愈的速度提升而相应变快。

    如今摆在面前的四个瓶子,除了分量有些不同外,基本看不出有什么区别来,似乎都是一模一样的灰色粉末。

    换个人来,肯定无法认出这四个瓶子的灰色粉末,是由什么转化而来的。

    四个瓶子密封的瓶子标签上,除了四个编号外,向坤只标注了今天的日期,其他什么都没写。

    旁人自然不可能猜到,那编号x代表的是血液,编号r代表的是血肉,编号k代表的是口水,而编号t则是腿毛……

    看着这四个瓶子里的粉末,向坤的眼神有些复杂。

    他心里冒出一个疑问:“我现在还能算是人类么……”

    当初向坤在闻到那只巨型猫头鹰的气味后,曾经去过动物园,收集各种动物的气味,以借助判断那“特殊气味”是属于什么动物。

    当时在动物园里,他也是有看过猫头鹰的,有记下了猫头鹰的气味特点。

    但他很确定,那只巨型猫头鹰留下的气味,和他在动物园里闻到的猫头鹰气味,是完全不同的两个物种的气味。

    这一点,在向坤前几天于深山中,找到其他同种类的猫头鹰后,也再次证实了——那只猫头鹰在变异之后,从气味上来讲,已经完全不属于猫头鹰这一物种了。

    也许,经过了这么多次的变异后,自己离人类也已经越来越远了

    不过这有些复杂和怪异的情绪只存在了不到几秒钟,便被向坤赶出了脑海,他现在既没有冒出什么畸形的器官,也没有身体腐烂或是病得下不了床,反而身体机能获得了极大的提升,要是再有自怨自艾的情绪,未免太矫情。

    向坤将四个瓶子拿起来晃了晃,确定那些粉末没有再进一步变化的趋势后,便将它们收在了一个纸箱里,存放起来。

    然后检查了一下手机录制的视频,虽然一机拍四瓶,但这红米手机的表现还算可以,至少把四个瓶子里的变化过程基本都清晰地拍了下来。

    他已经想好了,以后如果找到值得信任、可以合作的研究人员或机构,这些东西会是他先抛出去的试探。

    不暴露自己的变异情况,先让别人帮他搞明白,那些灰色的粉末是什么再说。

    反正以向坤现在的知识水平,完全无法理解瓶子里那些身体组织发生的是什么反应,但肯定不是简单的氧化反应。

    不说其他,肉块、唾液和血液里的水分哪里去了玻璃壁上看不到有任何水气的存在,难道也被分解成h原子和o原子,稳定地包含在那些灰色粉末里了而且,这么短短十几分钟里发生的快速反应,器皿上也感觉不到有温度的



第五十二章 你自己问呗
    第五十二章你自己问呗

    拨通陈警官的电话后,只响了两声就被接起来。

    “你这是跑哪去了微信消息不回,电话也不接”

    向坤听着陈警官的语气,好像并不怎么恼火,而只是疑惑,应该不是什么大事,便找了个借口回道:“这几天跑出去旅游了,在山里,没信号。怎么了陈警官,有事找我吗”

    陈警官说道:“你之前逮到那通缉犯的奖金发下来了,过来签个文件确认。”

    向坤愣了一下,这才想起来,之前他在街上把那黄毛逮住后,是有奖金的,忘了是一万还是两万来着

    “我想起来了,上次在局里,不是有留我的银行卡号吗”

    “银行卡号是有,但你得再来局里签一份文件,确定身份之类的,总之就是一些必须的手续,没法直接把钱打给你。你看你什么时候有空,到局里来一趟,很快就能弄好的。”

    “那就……明天上午你看怎么样”

    “嗯,你过来的话给我打个电话,我要是不在,安排个同事帮你办。”

    确定了之后,向坤犹豫着是不是要再多寒暄两句,关心下陈警官的工作生活什么的,那边陈警官却是先说道:“那先这样吧,对了……你最近……晚上没有再去‘巡街’吧”

    “没有没有,顶多在我家小区附近夜跑一下。”向坤忍不住汗颜,陈警官还是担心他有做超级英雄、义务警察的想法啊。确实他现在也没在“巡街”,改成“巡山”了。反正他去的那孤山和湖边,都很偏僻,也没有摄像头。

    陈警官继续交代:“以后要是遇到什么事情,记得先报警,要是不确定是不是需要报警,你有我微信、电话,也可以先问问我,不要自己逞英雄。”

    “是是,陈警官放心,有事我绝对找警察,之前两次,呃……三次,我可都是第一时间先报警了的。”向坤这话说的是真心实意,他其实真是不喜欢多管闲事乱出头。之前那“见义勇为”的视频到现在还在网上传着,让他是很头大。

    挂掉电话后,向坤翻了一下微信,果然看到一大堆的未读消息,包括陈警官的三条。

    大部分群消息他都设定成了消息免打扰,只看了下和父母在一起的三人群,回应了几句老妈的关心,解释了一下为什么没回消息。

    他又看到了唐宝娜发的一条消息,是昨天晚上发的,应该在他刚刚睡着后不久。

    “琦玉老师,你最近怎么没去健身房健身房的沈教练和拳馆的杨教练都在跟我打听呢。”

    虽然觉得自己暂时不方便谈恋爱,也不想与其他人有比较频繁、亲密的接触,但不得不说,唐宝娜性格看起来是真挺不错的。

    有好几次他都以为自己没有回复或是冷淡的回复,估计会让对方恼火,不会再联系他或是理他了。

    毕竟唐宝娜这样的外貌和家世条件,追她的人一定很多,在朋友圈里肯定也是众星捧月,应该很少有人会这么屡次三番无视或拒绝她伸出的橄榄枝。

    向坤想了想,要是“在吗”这种时效性的消息,那就算了,但这条明显关心询问的消息,他觉得还是得回复一下,毕竟唐宝娜也是常彬介绍的,老是不回人消息也有点太不礼貌了——虽然之前没有回复确实不是故意的,而是没有看到。

    “这段时间身体不太舒服,在家休息。你呢,脚踝的伤好了没”

    向坤回完消息,便起身准备去看看那四只注射了他血液和唾液的兔子状况如何。

    但没想到,消息发过去不到三秒钟,回复就来了。

    拿起手机一看,还真是唐宝娜的消息:

    “我去!琦玉老师!你这网络延迟这么严重都过了一整天了才回啊”

    然后又是第二条消息:

    “身体不舒服你不会是那天背我回来,中暑了吧”

    接着第三条消息:

    “严不严重,有没有看医生吃药”

    第四条消息也很快接踵而至:

    “你到现在才回复,不会是还病着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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