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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成血族是什么体验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神行汉堡

    身上没有香水味,有一点洗发水的味道,估计早上刚洗过头,还有比较明显的酒精和消毒水的味道,所以这是位医生

    向坤的目光又落到了她桌上的书本上,桌上不止一本书,而其中最厚的一本看起来就像一块大砖头一样,拿来挡刀没有一点问题。

    以向坤的角度,看过去只能看到一部分书皮。

    第一个字好像是沉或是沈,后面第二行最后两个字是病学。

    向坤拿起手机进行搜索,然后找到了外形符合的书,是《沈渔邨精神病学》。

    看来这是位精神科的医生

    向坤拿手机搜索附近的医院,在他们的网站上找精神科。现在本市的三甲医院都可以在线挂号,可以看到医生的介绍和大头照。

    但是他将附近的三所有精神科的医院都找了一遍,没有看到女5的照片。

    或者她并不是这三所医院的医生

    又或者她是从更远的医院过来的

    还是她并非精神科的医生

    确实,年龄看起来有点轻,二十三四或二十五六的模样。

    她其实是医科生,在医院学习

    附近有什么医科大学

    向坤拿着手机琢磨了一会,发现思路被卡住了。

    于是他把注意力重新放到女5身上,结果又和对方对视了一眼,不知什么时候,女5又抬起头看着他了。

    两人又是隔空对视了两秒,这次换成向坤若无其事地移开目光,装作在看手机。

    当他再抬起头的时候,女5又低头看书了。

    向坤的目光重新在女5身上梭巡了一遍,她的穿着看起来很普通,就是简单的浅灰色、宽松、纯色t恤,一件膝盖有破洞的牛仔裤,以向坤的眼光,看不出来价格高低,甚至都看不出牌子来,但直觉来看,应该不贵。

    左手腕上戴着一个好像是g-shock系列的电子表,而且是很没特色的黑色,但看起来配着她居然出奇的协调。

    桌上放着手机,是部黑色的iphone,刚刚女5把手机放到桌上的时候,向坤看到背面是单摄,那就应该是xr了。

    手机没有戴护壳,也没有任何女生手机常有的装饰、贴纸,黑不溜丢,边缘还有点坑洼和变形,应该没少摔,怎么看这也更像是个毛躁的男生所用的手机。

    而且从坐下后到现在,十五六分钟过去,她的注意力一直都在书上,不时拿笔在笔记本上写些什么,一次都没有拿手机起来看过。

    这是学霸风格啊!

    向坤又借着捡东西的假动作弯腰飞速瞥了一眼,女5放在身边椅子上的包,是个印着耐克logo的手提袋——不是发售的手提包,是购物送的手提袋,她刚刚就是从这袋子里把书本取出来的。

    向坤还看到了她穿的鞋子,是一双篮球鞋,鞋子很新,看起来应该刚买不久。

    虽然向坤对球鞋没什么研究,也很少看篮球,但他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女5鞋舌上的标志——那是nba球星勒布朗詹姆斯的标志。

    因为大学舍友常彬就是詹姆斯的球迷,大学的时候平均一年一双詹姆斯的签名鞋,还有各种相关的周边,t恤、球衣球裤、帽子之类,这标志向坤在宿舍里看过太多次了。

    他打开手机搜索了一下,发现女5穿的这双鞋是刚刚发售没几天的lebron17,现在就穿上了,应该是参加提前预购或是通过耐克内部渠道先拿到鞋。

    这么看来,女5应该是个篮球迷而且和常彬一样是詹姆斯的粉丝

    然而知道这点好像没什么用,他总不能去弄耐克的销售资料来追溯购买者吧,这难度太大了。

    不过美女在每个团体里都是引人注目的,如果女5也有参




第五十七章 分析总结
    第五十七章分析总结

    离开咖啡厅后,向坤逛了一趟超市,采购了一些东西才搭车回家。

    警方给奖励的这两万块钱,可以说是完全不在他预料的收入,虽然不算多,但对于已经一整个月没有收入、同时还需要继续缴纳房贷的他而言,可以说得上是雪中送炭。

    甚至有那么一瞬,他都在脑海里yy,是不是可以当个职业“赏金猎人”,专门逮逃犯,领赏金,好像国外就有这种职业。

    不过也就是想想,他很清楚国内并不存在这种职业生存的空间。

    别看他现在感官能力已经远超普通人,甚至循味追踪比猎犬、警犬还厉害,但真要比抓犯人,在现在高清摄像头遍布、人脸识别开始普遍应用,通讯、交通、住宿等领域都全面实行实名制的情况下,警方以及协助于警方的整个社会体系,才是真正的天罗地网。

    之前向坤能在路上遇见黄毛,然后靠着气味辨别并追踪到他,其实更多的是运气。

    按照后来和陈警官聊天的情况来看,即便黄毛嫌犯没有在街上碰巧被向坤抓住,即便那小子已经给自己做了伪装和其原本的形象大为不同,还弄了假身份证,但落网依然只是时间问题,向坤只是把这时间稍微提前了而已。

    当然,就算真的有当赏金猎人的机会,向坤也只会憧憬、yy一下,并不会真的去干——做这种事一次两次还行,多了就太容易暴露自己的异常了。

    回到家已经接近晚上8点。

    向坤先做了一下实验,在同时将左手食指和中指指肚上的皮肤严重烧伤后,用刀子把食指已烧焦的皮肉切掉。

    虽然已经不是第一次做这类实验,但这过程还是颇为煎熬,疼痛不断刺激着神经,让他额头浮起了青筋。不过他也明显感觉到,相比起第一次灼烧自己,这次的疼痛感已经稍微减轻了一些。

    计时后发现,食指和中指皮肉重新恢复、长好的时间,分别是是8分58秒和10分04秒。

    果然将烧焦的部分切除掉的话,恢复速度提升了很多,虽然还未恢复到原来的正常速度8分18秒。

    他推测应该是因为灼伤没办法只控制在指肚表层,而是深入肌肉内部,基本包含整个指节,除非把整个指节切掉,否则很难完全刨除掉烧伤的影响。

    但向坤现在暂时还不确定自己如果切掉整个指节,能否再完全长出,所以不会贸然进行测试。

    反正现在这个实验,并不需要那么精确的数字,只要知道切除灼伤部位,能够提高恢复速度就可以。

    而烧焦的中指自行恢复的时间,则正好和日出后身体机能受到抑制的恢复时间差不多,都是比正常的、日落后创伤恢复时间延长了20%左右。

    而且烧伤的恢复速度明显是紧跟物理性伤害恢复挂钩的,毕竟从变异以来,他只进行了一次烧伤实验,而不像刀伤,进行过反复、大量的针对性“训练”,又有和巨型猫头鹰的那两场肉搏大战。

    所以这更说明,灼伤的恢复速度比刀伤慢,应该是灼烧后的伤处对于恢复有抑制作用。

    烧伤和日出后对创伤恢复的抑制时间几乎相同,这是巧合

    或者是这两者间,其实有着深层次的联系

    向坤暂时也没有去深想,只是将这些现象记录下来,回头可以从研究烧伤的角度切入,看看能不能找到解释他日出后身体机能受抑制原因的途径。

    而且等到下一次遇到和他一样的变异生物时,他也知道了一个有效的杀伤方式——火烧。

    接下来向坤便开始整理今天在咖啡厅的训练过程,将对39位目标的“观察”过程和结果都记录下来,然后进行数据化。

    比如的把感官信息分为视觉信息、听觉信息、嗅觉信息三大类型,每得到一条信息,就在对应的信息类型下+1。

    而通过获取的信息,可以直接得到有效的判断结果的话,便在判断结果上+1。

    仅就这个训练项目而言,只有和目标的职业、真实身份信息相关的才算是“有效结果”。

    比如观察女3的时候,通过:

    香水味(嗅觉信息+1);

    笔记本屏幕左上角打的字(视



第五十八章 三更半夜
    第五十八章三更半夜

    身体发生变异之后,向坤已经不需要进食,或者说无法进食。

    能够下肚而不吐的,只有水和鲜血,自然也不会有做饭、做菜的需要。

    何况,他就是在变异之前,也几乎没怎么自己做过饭,在租屋里顶多就是泡个方便面什么的。

    不过之前那只巨型猫头鹰翻找垃圾堆,找到他打包的兔尸的记忆画面,却让他意识到,自己的生活垃圾和正常人相比,差异太大了。

    普通人的生活垃圾有什么

    各种厨余、用过的纸巾卫生纸、瓶瓶罐罐、各种垃圾袋、以及其他各种物品。

    但向坤的垃圾呢

    除了被层层打包的兔尸外,其他的垃圾非常少,基本就只有一些包装袋、塑料袋之类,还有清理兔笼的便便和残余的食物。

    因为他现在不怎么流汗,又不用吃饭,更不吃零食,不喝饮料,纸巾消耗非常少,所以垃圾桶经常都是空荡荡的。

    当然,现在他们这座城市实行的垃圾分类法还不算非常严格,虽然分了四色桶,但很多人倒垃圾还是只用一个垃圾袋,全往餐厨桶里扔,所以也不会有什么人去关注他的垃圾,但总归是个隐患。

    而且他买兔子回来,进小区的时候,也难免会被人看到。

    一次两次没什么关系,反正他也不是每天要买,但时间长了,肯定会有人注意到。

    他买兔子,总是该有一个对外的说法。

    所以向坤这次饮血后的三只兔子尸体,没有扔掉,而是稍微处理了之后,放到了冰箱冷冻了起来。

    他在网上找了几个兔肉的菜谱,今天回来的时候,特意去超市把需要的各种配料和厨房里缺少的厨具买了回来。

    三只兔子,他准备用三种做法。

    红烧兔肉、香辣兔肉、炖兔肉……

    向坤也懒得慢慢解冻,直接就弄到热水里泡着,反正他也不会真的吃下去,只是拿来练习下做法而已。

    处理兔肉,切块,最开始刀工还有些生涩,但很快就顺当了起来,虽然比起大厨还差得远,但乍一看已经有模有样,不像是从没做过菜的生手。

    毕竟他现在不仅力量很强,而且控制各肌肉群的能力、力度的把握、手指手腕的灵活性,也比普通人要强不少。

    现在已经是凌晨,不过对向坤而言,却正是精神的时候,身体状态也极佳。

    他拿手机点开一个音乐app,按了随机播放,便搁到调料台边上。

    音量只调了一格,就算不开抽油烟机、刀没沾案、油没下锅的情况下,普通人在边上基本都很难听清唱的什么,所以不用担心会吵到邻居。

    不过对向坤而言,只要他愿意,那音乐的声音便可以很清楚地听到,不会比戴着耳机差,便是做菜时的噪音,也无法掩盖音乐的细节——这不仅是他听觉经过变异加强的缘故,更是他这段日子训练的结果。

    不论是从一堆噪音中准确捕捉自己想要的声音,还是从各种气味里锁定自己想要的味道,都是现在向坤的基本操作,可以本能般地做到。

    手机随机的歌是向坤从未听过的,但词曲都颇为动听。

    以前向坤在进行一些重复性、不太需要思考的工作时,会插上耳机一边听音乐一边干活。不过从身体变异后,他打开音乐app,基本都是为了测试和训练听觉,很久没有真正地“听”音乐了。

    在颇有节奏感的歌声中,向坤切兔肉的速度越来越快。

    “youcannotleavewhenyoureallywannago,

    youknowtheroadbetterthantheshow,

    anddarknessmakesyouglow……”

    辣椒、洋葱切块,油下锅,花椒、八角、干辣椒入锅爆香。

    “……heyheyheyheyit‘sabrandnewday,ahha

    heyheyheyheyit‘sabroundnewday……”

    兔肉下锅,翻炒。

    音乐切到了下一首,节奏感更强,向坤握铲的手不由得跟住了节奏,脚掌啪啪地点着节拍。

    “inaworldfulloffollowers

    i‘llbealeader!

    inaworldfullofdoubters

    i‘llbeabeliever!

    i‘msteppingoutwithoutahesitation

    iain‘tgotnothinglefttobeafraid……”

    加生抽,加料酒,翻炒,左手一抖,锅里的兔肉翻腾而起,右手的锅铲也脱手扔出飞快转了720度后再稳稳握住,不过兔肉却是洒了一半在炤台……

    向坤也跟着用有些跑调和不标准的英语唱出声来:

    “gonnabemakingitcountiamsoldout(破音)”

    加糖,加盐,出锅。

    尝了一口,嚼了一会,然后吐掉。

    嗯,味道……不怎么样。

    虽然他现在不用吃东西,吃啥吐啥,但味觉却并没有退化。

    而且因为没有食欲的影响,反而对于食物的味道,有着更为客观和清晰的判断。

    直接把这道香辣兔肉全都倒到了垃圾桶里,向坤开始准备第二道兔肉菜肴。

    音乐也切到了下一首,嗯,这首是他听过的歌,imaginedragons的《de摸ns》,依然一边做菜,一边抖着肩用他那不着调的唱腔和不biu准的英语跟着哼唱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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