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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的罗曼蒂克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晴风流雪

    他曾经去质问过他缘由,秦稷跟他说因为白起不肯跟他走、非要留在稷下,他觉得和他们在一起时自己像是个第三者,他还说这些话他早就想说了,只是一直不想承认。

    他当然知道秦稷这番话没有一句是真的。因为他那样的人,不可能把真心话轻易的说出口。该承认的是他,那天他的心微微的刺痛着。但他不会轻易丢失自己的骄傲,所以他选择一笑置之。

    “我没什么特别想说的,只是难得回稷下一趟,突然想起你来。”

    乐毅笑了一声,说:“如果是想说你大侄子的事,已经有人跟我打过招呼了。”

    过了一阵,电话那头传来略微做作的一声:“啊”

    “他和他的队友最先走出测试区,并且刷新了最快通过测试的时间,成绩几个小时前就传到我这儿了。”

    当然,在这之前




第十一章 曾经年少 五
    乐毅又笑了一声。他知道自己笑起来很好看,很多写给他的情书里都说喜欢他如春风一样的笑容,说那驱散了她们心中的阴霾。

    电话那头又是一段漫长的沉寂。

    他不想揣测秦稷的心思,只自顾自地说道:“所以你当年那话其实说错了,是我不该掺和到你们的事情里。”

    过了一会,那头的秦稷问道:“……后来呢”

    “你希望呢”

    “挺晚的,我准备睡觉去了,你也早点睡吧,晚安。”

    乐毅笑了笑,挂断了电话。这通电话其实没打几分钟,但秦稷说的没错,是挺晚的了,手机上显示的时间已经过了半夜十二点,是第二天了。

    他想了想,给白起拨了一通电话,铃声没响一会,那头就传来了熟悉的嗓音:“有消息了”

    他侧着脸颊把手机夹在肩膀和耳朵之间,探身又点了一支烟,躺回到沙发,他把腿架在茶几上,伸了一个懒腰,说:“秦稷刚才给我来电话了。听他的声音事情应该已经圆满解决了。”

    “……这我倒不怀疑。”

    “我刚才和他说了一点事。你应该知道我说的是什么事吧”乐毅吸了一口烟,这次他没吐出烟圈,静静的任由青烟从自己鼻腔出去。

    稷下夜晚的风很大,而且很凉,听筒里传来猎猎风声,他知道白起肯定还在那个山头上注视着学生们的动向。

    那天晚上白起被他踹了一脚,半梦半醒的人坐在地上,表情十分愕然。其实那个时候他也不知道说什么才好,而白起显然也是如此,他觉得很不舒服,就转身接着睡下了。白起在地上坐了一会,也重新躺回地铺上睡下了。



第十三章 浮光掠影 上
    其实这一刻秦政已经不太想去弄清楚这件事了,巨大的压迫感依然像是座大山压在他心头,他觉得自己好像那只被镇压在山下的猴子,一切的事情都有因有果,可以他的悟性还不够体察到其中的因果。

    为什么非得活的通透

    读到那本书的结尾时,他有一种说不上来的感觉。主角们取得了真经,猴子成了佛,看上去像是得到了“主流”的认可,可那种认可,却何尝不是另一座困住他的大山只是山变成了莲座,猴子不再有反抗之心了。看似皆大欢喜的结局,是以牺牲和妥协为代价换来的。

    可能,这才是现实吧。

    那本书里,他最爱的剧情是闹天宫的那段,扔下官帽的猴子肆意地在阶级森严规矩重重的天宫撒泼,挥洒多数人都缺乏的意气,他棍棒下灰飞烟灭的不只是琼楼玉宇,更是偏见与权威。

    可他毕竟不是那只猴子。

    人总是很容易羡慕那些自己不具备的品质,所以年轻人喜欢看热血漫画喜欢看各类爽文,幻想着憧憬着那些即便身处逆境也总能一往无前的男主角,因为时下的人们活的太累。

    即便他没有钱不够花的苦恼,却也清楚,想要在寸土寸金的长安城落户,对一个刚出社会的年轻人来说,若原生家庭不能给他足够的支持,那就最好别做这种梦。可是,出了社会,虚晃过几年,就到了要谈婚论嫁的年纪,从现实角度考虑,结婚或许可以租房子,可租的房子却没法落户,孩子该怎么办学区与户籍捆绑,户籍与房产捆绑,绕了一个大圈子,还是回归到房子的问题上。

    承担了超出自己承受范围的东西,活的自然很累。

    他也是一样。

    那把泰阿剑,秦医生说那是神器,他的能力并不足以驾驭,所以用一次躺一次,再不知轻重的用,小命就要搭上去了。

    现在就是副作用。他的命真搭进去了。

    虽然他释然了,知道自己死的有理有据,理由充分。

    但他并不想死。

    他今年十七。手上新型动力系统的研究还没完成,新研发的材料也还在试验阶段,他还有很多很多没有来得及实现的灵感,比如,做出一副电影里那种可以随身穿戴的高智能铠甲、以及萝卜片(指机器人动画、机战类作品,源自robot)里特别酷炫的战机。

    而且,他还没谈过对象,即便很中二的认为感情是成功路上的累赘,可死到临头,依然不免遗憾。

    他知道,自己没有选择。所以,这个当口,说他是好孩子,和男孩向女孩告白被发了一张好人卡有什么分别

    你是个好人,但是我有喜欢的人了。

    你是个好孩子,但是我希望你去死。

    秦政端正了坐姿,摆出一副认真听讲的姿态。

    蒙恬很随意的在他身侧坐下,扇子放在腿间,手撑在身后,略微的仰起脖子,露出脖颈纤长的线条。从秦政的角度看过去,恰好正对着他几乎挑不出瑕疵的侧脸。

    白光像是绵绵雨滴一般轻柔的落下,全被收拢进他脸颊上那一颗小小的墨点中,秦政心里忽然涌起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

    之前,一点都记不起这个人来,而那恍然拾起的一点零星碎片里虽然有他的影子,但其实模糊的也只够他辨认出这张脸。想到这个人曾经为了他受过苦难、刚才又一直在为他说话,他不禁觉得,那时,决定回去找他,是他做过的最正确的决定。

    蒙恬突然扭头看过来,惊的他像是个错坏事被揪个正着的小孩子,心口突突直蹦,都忘了把自己的眼睛移开,就这么被看了个正着。

    蒙恬摸着下巴,略微歪着头,说:“不愧是星罗榜上十大美色之一,果然纯正。难怪黑市上这样的一对眼珠子能卖出几千万的高价。”

    秦政:“……”

    他举起手来大声地宣告:“先说好了,他这胳膊腿或者内脏你们分去,这对眼珠子我要了,他还欠着我几千万的账,除非你们谁愿意百倍的替他还。”

    秦政:“……”

    被你刚才替我出头的劲儿感动到,是我的错。

    场上沉寂的诡异,只有衣服料子摩擦发出的窸窣声。

    秦政忽然有一点同情大伯,之前刚被戳穿了眼光之差劲,这会又岔开他起的话头。就仿佛故意在找他大伯的麻烦似的。

    但蒙恬似乎嫌麻烦还没找够,又开始嚷嚷了:“对了,你们叫人去给我弄点吃的,我肚子饿扁了,你吃不吃”他看向秦政,大眼睛眨了一下。

    “吃。”死刑犯临上刑场前还能吃顿大餐呢,他也不想做只饿死鬼,“来点丰盛的。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我不挑嘴,当然,要是能吃上肉夹馍就更好了。”

    “行啊,那就烤猪牛羊烧鸡乳鸽鱼虾,再来盆肉夹馍。”

    “……小弟,在你的食谱里,吃的东西只有烤这一种门类吗”

    蒙恬认真地想了一下,认真地问:“或者你更喜欢生着吃”

    秦政心想:“小弟,你这想法有点可怕啊。生鱼片也就罢了,人的肠胃都进化了这么些年,猪牛羊还能生着吃吗”

    他赶紧摆了摆手,“……真不好这口。烤就烤吧,辣椒给我多撒点。对了,你还没点饮料,我要冰镇椰子水。”想了想,又借着这股插科打诨的劲头对蒙恬嘱咐说:“看在我是你大哥的份上,等我这对眼珠子到了你手里,就别转手二卖了,万一哪个傻子把我眼珠子摆在卧室的柜子上,那它就得天天对着不堪入目的东西。……如果方便,你就把它摆在靠窗的位置。”

    本来他想用开玩笑的口吻轻松的提这件事,但大概他就不是能轻松起来的性格,说着说着,语气就严肃了,从玩笑变成了遗言。

    蒙恬白了他一眼,说:“想得倒美,摆在窗边,给鸟啄走了我不就物财两空我到时做一对手环,把你的眼珠子镶嵌在上面,当装饰品。”说着,抬起两只手,在他面前比划了几下,仿佛那对手环已经戴上了一样。

    秦政愣了愣,从他清澈的眼眸里看出点戏谑,撇了一下嘴,“靠,你还没有人性啊……”

    不过他心里隐隐约约的在想,其实那也不坏,能跟着他一起看日出日落、看时光流逝,比泡在福尔马林水里要好一点。

    蒙恬勾着嘴角笑了一下。他也含蓄的低头浅笑。

    他想,有些时候,多么希望时间能放慢脚步,让一毫秒走出一万年的长度。这样,可以一直停留在幸福的片刻,无需去面对冷冽的现实。

    可惜,时间从来不会为任何人放慢脚步。

    所以他抬起头,笑着把话题又接回去:“大伯,那就请你都告诉我吧。”

    “……好。只是,即便是陈述,从我的嘴巴里说出来,遣词用句也会不小心掺杂进我个人的偏私,所以我希望你能亲眼去了解当年的现实。白老板,劳请您用术法将我那部分的记忆提取出来、交给他。”

    秦政愣了一下,没想到居然还有这种方便的术法。

    “事后麻烦付账。”白昭语气冷淡,盘腿坐下,忽然,一阵罡风旋起,一道强光直直射下,秦政感觉自己的脸皮



第十二章 曾经年少 六
    白起应了一声,说自己知道了。

    他把秦政为了让蒙恬不那么难过拿喷漆把红球涂成白球的事跟乐毅简略的说了一遍。

    “红色的球……那摇号机坏了”乐毅故意不抓住重点。

    白起知道,这表示他很明白他提这件事的真正用意。他有意避开,大概是为了顾全他的颜面吧。

    或许秦稷当真如他当时表现出的那样有些不谙人间疾苦吧,可平心而论,他一直更愿意认为乐毅才是有点天真的那一个。理由很简单,真正与众不同的人总是害怕自己真的和别人不一样,因为那会使得他成为“异类”。而越是表现得多么与众不同,越是显得俗气。

    秦稷至今也许都没有意识到,他其实一开始对他是深藏不露的防备。长安秦家在昆仑的名声不太好,所以在他眼里很长的一段时间里,秦稷的接近都显得别有用心。他那时认为,秦稷或许是想透过他去结识乐毅。

    曾经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他深深地为自己当年这份猜疑感到自责,觉得的确



第十四章 浮光掠影 下
    秦政很无聊的给他解释着:“关于你说的这一点,有几种解释。其一,’肉夹馍’这个叫法是’肉夹于馍’的简称,你自己去小摊上买过早点没”

    蒙恬摇了摇头,“小摊是什么”

    “呃……有机会见到……”“指给你看”这几个字被他咽进喉咙里,吞的发苦,因为他没那个机会了。“就是街道两边的流动摊贩。这个不重要啦……除了那些拽文化意向的高端菜式,平民食物的名字一般都取的比较接地气,一听就能知道说的是什么。像是’杂粮煎饼’,也不叫’煎杂粮饼’,杂粮煎饼听上去就给你一种这饼包含食材很丰富的印象,而假如’肉夹馍’改称’馍夹肉’,听着像是馍里就混了几片比纸还薄的肉……”

    蒙恬脸上的困惑明显因为他这串解释加重了许多。秦政想他大概既不知道什么是“杂粮煎饼”也没见识过“比纸还薄的肉”吧。

    “好吧……”秦政放弃了深度的解释,改用最直接的方式对他解释:“你不觉得这东西如果改叫’馍夹肉’听上去有点像’没夹肉’么”

    “哦……哦!”蒙恬点了点头,“是有点像。”

    两人就“肉夹馍为什么不叫馍夹肉”这个无聊的问题进行的无聊讨论总算告一段落,蒙恬把手里拿着的肉夹馍塞进嘴巴里,咬下一口,嚼了几下,眼眸微微发亮,秦政本来想得意的说几句,但瞧见咬开的肉夹馍里混了青色的东西顿时整个人就不舒坦了。蒙恬还很没眼力见的拿了一个递给他:“你不是喜欢吃这个吗多吃点。”

    吃个屁。

    他喜欢的肉夹馍那是正宗的长安本地款,不是眼前这个加了青椒的异端货。而且就算没吃光是看他就看得出来,这软趴趴的馍,能是本地特色的白吉馍吗怕不是随便捏个厚饼就敢叫馍!

    他撇了一下嘴角,没特别明显的显露自己的嫌弃,淡淡地说:“这个肉夹馍不大正宗。”

    蒙恬歪着头,又有一点困惑,“什么叫’正宗’”

    什么叫正宗

    这是个很辩证的东西。就算是同在长安,那么多家卖肉夹馍的店面,也是每家有每家的配方。而且,眼光放大一些,长安的肉夹馍能叫肉夹馍,难道稷下的肉夹馍就不属于肉夹馍的范畴了

    可见,他刚才所谓的“正宗”,只是一种狭隘的主观偏见。

    “……就是和我在家吃的不大一样。我就发发牢骚,你别较真。”秦政换了个说法的同时,接过了蒙恬递来的肉夹馍。

    但蒙恬大概也不明白什么叫“不较真”,自顾自地说:“哦,那不是很正常嘛。比如我,这个是我,和你掰手腕的也是我,但当你第一次见到现在的我时,问道’你到底是谁’……”灯光照出他眼中浅浅的笑意,“其实,’蒙恬’只是一个名字,是我、也不只是我,天底下重名的人多了去,谁知道有没有第二个叫这名字的。”

    他话截断在这里,留了一半没说。因为余下的那一半,秦政该自己去体会。

    “小弟,你有时还挺哲学的。”年纪不大,道理倒是一套一套的。

    “老嬴,你有时挺多愁善感。”

    “……就非得压我一头你才高兴是吧”

    蒙恬点点头,“是。”

    秦政笑了一声,“幼不幼稚。”

    蒙恬一口把余下的肉夹馍塞进嘴巴里,理不直气也壮地说:“我高兴。”

    两人边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没营养的废话、边逐一消灭餐车上的食物。这是秦政第一次见到蒙恬敞开肚子吃饭,忽然觉得,跟这小子相比,那些大胃王实在不够看。

    ……这些食物堆起来有他三四个大吧到底怎么吃进去的他的胃里存在另一个次元空间吗

    秦政漫无边际地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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