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混世魔王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凭鱼跃
秦牧一看这情况不对,若是任由他出手,怕是等不到任潇潇回来自己就被打死了。就算不死也是个残废。这时候别说呼喊任潇潇了,就是叫老天爷都没用。王教头这一脸正气,一身怒火,那是都凝聚在棍子上了。
秦牧也不废话,一弯腰就把冷钢大狗腿抽了出来。
进城之前,他特意换上了原时空的鞋子。至少穿着舒服跑的快。再顺手把大狗腿绑在小腿外侧,用裤脚挡着。城里太危险了,动辄就是拳脚棍棒,虽然自己这次是去任府,但是加点小心也没错。有刀子在手,总好过赤手空拳。
王教头吃了一惊。
他没想到秦牧敢还手!
以王泰在任府的地位,他要教训家丁,哪个不得乖乖听着,他棍子挥起来,手下人只能立正挨打,这样他还下手轻些,若是有人敢躲闪,那他手下得更重。可今天邪了门了,第一次遇到有人敢还手。
秦牧弯腰的时间,够王泰给他脑浆都打出来了,可是王泰没动。他看秦牧的动作,就知道对方要掏家伙。虽然大宋的武人习惯刀子跨在腰间,但是各种暗器藏哪的都有。秦牧弯腰肯定是要掏家伙了。敢在任府掏家伙,还在他王教头眼前,王泰心里的怒气值猛涨,直接爆了表。
他本来想打断秦牧一条腿,再扔出城外,现在改了主意。一条腿太便宜他了,不留下一手一脚,小白脸别想活着走出任府。
王泰本想着秦牧一动家伙,自己马上就出手。以他的功夫,三个秦牧一起上,他绑着一条胳膊都轻松打死,可看到秦牧掏出家伙之后,王泰愣了。
因为秦牧手里这把刀!
这把刀太怪异了,王泰从没见过这样的刀子。
大宋的刀子大部分是直的,少部分有弧
度也是向外弯曲,可小白脸这把刀是向里弯曲。全不对呀,这样能砍人吗可是细想一下,这样的弧度也许砍人更方便。
武人哪有不爱刀的,就像文人喜欢笔墨纸砚一样,近乎本能。更何况秦牧这把刀子不止是弧度奇怪,颜色更奇怪。除了刀锋带着一抹冷色,其余部分漆黑一片,看着就那么邪性,那么让人恐惧,甚至,说白了,看着就想抢过来。王泰看过的刀比秦牧吃过的盐都多,他一眼看出这刀子的不凡。
千金之子,坐不垂堂。秦牧如今身怀利刃,甚至可以说是宝刀,却半点功夫不会,靠着一张脸坑蒙拐骗,还专坑小娘子,还坑到了任府,坑到他王泰当教头的地方,那对不起了,这刀子归俺老王了。
骗子,能算人吗。骗子,不配拥有宝刀。金簪送美人,宝刀配英雄。唯有他王泰,才配掌握这把宝刀,杀人除害。
秦牧虽然年轻,却不幼稚。王泰的心思简直都写在脸上。想来他也根本没必要在自己眼前隐藏什么。只要自己敢动手,王教头绝不会给自己半分机会。
他带刀可不是为了对付王教头这样变态的功夫高手的。没有ak47傍身,秦牧绝不相信自己干的过人家。王教头一个人干翻了一码头人,棍棒拳脚无数,都对他没半点威胁,自己拿着把刀算什么,给人送菜吗
不过秦牧根本就不会动手。他唯一目的就是拖延时间。
拖得一时半刻,任潇潇回来就没事了。
“王教头,你认识这把刀吗”秦牧一开口,把王泰刚要动手的心就给打没了。
是啊,这刀子他根本不认识。自己都不认识的刀子,想来整个韩城县也没人认识。既然没人认识,那这刀子叫什么呢这样明显的宝刀,不可能没名字。自己就算抢过来,如果这小白脸不说,那他王泰连刀的名字都不知道,日后带出去,朋友问起来怎么回答,岂不是惹人笑话。
王泰泛起了犹豫。
不过转眼又想,管他叫什么名字呢,反正先抢过来再说。
秦牧一直盯着他的脸,眼见对方眉头一立
第二十一章 合作愉快
任员外面对眼前的三样东西,好半天没有动作。
一把太阳能手电筒,两块手表,整齐的摆放在案几上。
案几是紫檀木所制,清漆刷的油光发亮,四条腿上的牡丹雕花栩栩如生。这是任员外从京城最好的木器行——老鲁家木店,买来的他家最好的案几。不论材料还是手工,都是大宋顶尖水准。
可是和案几上的东西比较起来,大宋的顶尖水准似乎一钱不值。任何一个人来到案几前,绝对是眼里只有案几上的东西,再看不到这个案几。
这三样东西太特殊,也太震撼,甚至可以说,太美了。美的不似人间所有。
若非确确实实有这三样东西摆在眼前,任员外根本不会相信小女儿的话。什么神仙国度,什么世间珍宝。怕不是话本看多了,发烧糊涂了吧。他都忍不住想摸摸闺女的额头,看看是不是烧的能烫酒了。
任潇潇早就知道爹爹不会相信。所以她把事情讲完,随手就把藏在背后的手电筒递给了爹爹,又忍痛摘下手表,也把小桃的手表一起摘下,递给任员外。
任员外万万没想到闺女说的竟然是真的。
他连忙接了过来,小心翼翼的摆放在案几上,聚精会神的仔细观瞧。
要说最吸引人的,还是百达翡丽。
十万块呢!这做工,连现代人都会被吸引,何况千年前的古人。
任员外不错眼珠的看着手表,光滑的表盘,精致的表带,和那个透明罩子里面,滴滴走动的表针,那么规律,那么神奇,这真的是神仙国度才有的宝贝吧。
任若虚年过半百,一辈子走南闯北也算见过世面的人,可是眼前这三样东西,他闻所未闻,见所未见,连名字都没听说过。
手表为什么叫手表呢。听闺女说,是计时用的,可是家里计时用的漏壶,那么大玩意,怎么给缩小到这丁点大小,还能戴在手上。漏壶别说戴手上,就是歪一歪水也洒光了。怎么还能用。
但是事实就摆在眼前,她闺女的确是从手腕子上摘下来的。这两块手表虽然样子不同,指针的位置却完全一样,长的短的一样指向一样角度,听闺女说,这就是现在的时辰。【¥… 最快更新】
好神奇,简直是神器!
“爹,你看够了没有,看够了还给我。”任潇潇不满意了。爹爹已经溜溜的看了一刻钟,也就是说有这么长时间手表离开了自己的腕子,这简直是不可以忍受。
“急什么!”任员外不悦的说道:“还怕爹吞了你的东西不成。早晚给你。”
说着,任员外拿起了那块潜水表,问道:“七娘,这手表怎么戴”
小桃差点哭出来,好悬腿一软就要跪下。任员外你可是主人家,别没良心抢丫鬟的东西呀。
大宋的仆人更类似后世的公司员工,只是在主人家干活赚钱而已。不像之前的唐汉两朝,仆人是主人的奴
隶,别说私有财产,就连生死都攥在主人家手里。
西晋的巨富石崇,每次宴客都让美丽的女仆给客人敬酒,如果客人不给面子不肯喝,他就杀了敬酒的女仆。有一次一个人非常不给面子,连续三个女仆敬酒他都不喝,石崇就连续杀了这三个美丽女仆。
换大宋绝不可能。杀了仆人,主人也要偿命的。
任员外正常情况下当然不会贪图仆人的东西。就好像一个亿万富翁怎么会看上打扫卫生阿姨手指上的戒指。可眼下不同,三样东西件件都不寻常,别说是家里丫鬟的,就是皇上的东西,如果不杀头的话,他也要拿来看看。
“员外,”小桃带着哭腔说道:“这块手表是奴的。”
“我知道是你的,我试试不行吗又不是不给你,真是丫鬟见识。”任员外不悦的说道:“过来,给我戴上。”
小桃没办法,员外的积威她可受不了,只能委屈的撅着嘴把手表戴在任员外的腕子上。
任潇潇感觉到了危险,马上伸手去抓自己那块,却被任员外一把攥住手腕:“说了别急,放这里它也不会长翅膀飞了,你这丫头怎么如此不听话。”
任潇潇恨恨的甩开爹爹的手,坐在旁边生闷气。
没想到爹爹是这样的人。她不过是想把事情经过讲明白,征得爹爹同意,然后和秦大哥一起进京,谁料到爹爹见钱眼开,竟然……
任员外倒不是没皮没脸的人。只是这几样东西实在是太过珍惜,来的也太过蹊跷。他是风里浪里闯过来的,他的心思自然不是任潇潇这样的黄毛丫头能看透的。
任员外戴上手表,仔细端详着每一处细节,突然指着表盘问道:“七娘,这是做什么用的”
潜水表比百达翡丽多了一个小圆圈,里面有一个指北针,灵活的晃动。
秦牧给她们讲过表的各个功能,所以任潇潇清楚。
“这个是指北针。”任潇潇提高音量,炫耀的说道:“秦大哥说了,不论走到哪里,不论白天黑夜,这个小箭头都指着正北方向,永远不会迷路。”
说着,任潇潇拿起手电,按动开关,一道光柱猛然射出。
任员外吓了一大跳,总算是几十年练就的涵养,让他还能控制住没有失态的摔倒。
这东西好邪性啊。纵使在白天没有夜晚那么震撼,可是一道光柱从这个黑棍棍里面冒出来,也太怪异了。
光,任员外并不稀奇。白天有太阳,晚上有月亮,街道还有灯笼火把,屋里有蜡烛,这些都能发光。可是这个黑棍棍为什么也能发光里面又没见半点火苗。而且这光线凝聚不散,似乎被捆在一起,真的太厉害
第二十二章 吴小妹的决定
事态进展超过了秦牧最好的想象。
秦牧以为自己根本无法解释清楚自己的来历,毕竟不坐船不乘车不走路,突然就出现了。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现在的大宋朝神神鬼鬼的多如牛毛,他的经历根本不算什么。
京城里的骗子成群,吹的更神乎其神。林灵素不是说自己位列仙班吗当今皇上不是深信不疑吗。
仙人都能下凡当官,何况秦牧说自己是个普通人,只是神仙国度有大能力,把他传送过来而已,不会腾云,也不会驾雾,更没有七十二般变化,仅仅是带几样宝贝来和大宋做生意。
任员外等人接受起来毫无压力。
东西都摆在眼前了,还能不信吗何况,秦牧说的真的假的,重要吗不重要!重要的是有钱赚!
大宋朝的经济活动极端发达,据后世不科学统计,大宋的gdp占到当时全世界的八成!
越是经济发达的地方,越容易接受神神鬼鬼。
新中国前几十年,牛鬼蛇神一概没有,都埋头种田呢,哪有多余的粮食伺候妖魔鬼怪。
然而经济好了之后,大师成群结队出现。不意外,因为社会上有点闲钱了。大师也是人,也得吃饭。人人没隔夜粮时候大师怎么骗都是救命钱。只有吃饱喝足之后还有点余粮,大师才有生存的土壤。
现在的大宋就是如此。极端的繁华培育出各式各样的骗子,秦牧跟他们比起来,什么也不是,完全不会造成社会的认知困难。
秦牧是真没想到事情办的这么顺利,一顿饭吃完,和任家就算是结了盟了。
真好!
秦牧走路都轻快了几分。只用了来时一多半的时间就回到了吴家庄。
任员外要送他一匹马,秦牧没要,他不会骑马。曾经在草原农庄骑过一次,又不稳又磨大腿,根本不舒服。【…… 免费阅读】
任员外请他坐车,秦牧也婉拒了。这时候的马车没有减震装置,刚性连接,地又不是平整的柏油路,坐两小时马车非把自己颠散架了。
还是走路最快乐。
他本来可以不回吴家庄,但是任潇潇要回去,所以秦牧也就跟着回来了。他感觉吴家庄任潇潇的新房,是自己在大宋的家,唯有在那里他才能心情平静安稳。
任潇潇不得不回,码头的事,吴家大院的事,还等着她主事。去京城之前她需要把一切安排妥当,交给大哥任文接手,才能放心去逛汴梁城。
三天之后,任潇潇把乱七八糟的一大堆事情总算料理清楚,然后告别了大哥,和秦牧小桃一起向码头走去,等着登船进京。
这时候的码头并不是新时空的码头,远没有那么复杂。一块水流和缓土地结实的平地就足够可以当码头。
之所以任家一直没建自己码头,就是因为大宋土地金贵,任员外纵然有钱,可适合建码头的地方都有主人,人家打死不卖他也是没辙
。所以才不得已嫁女到吴家庄,只是没想到造化弄人,女儿刚进门就成了寡妇。
小寡妇全不在意自己的身份,她对吴家又没感情,现在这样是她求之不得的。如今又多了一个神仙一样的秦大哥,带着她去逛东京汴梁,全天下最好玩的地方,她心里别提多得意了。
转眼间走到村东口,却见路边跪着一个女子,向着她们一行的方向,一动不动。
秦牧快走几步靠了过去,却原来是个熟人,吴小妹。
吴小妹专门等在这里。爹爹丧事料理完了之后,吴小妹虽然心痛不已,可还得考虑以后的日子。不说别的,三千文的债务,她怎么还呀。唯一的办法就是卖了这个院子。
吴小妹非常舍不得。她今年只有十八岁,十岁那年就搬到了这里,从此和爹爹相依为命,尽管受苦受难,可是她的人生八年全是在这小院里度过,如果从记事时候,也就是五六岁开始算,甚至可以说她的全部记忆都是这个院子。院子没了,她的根就没了,从此浮萍一样的漂泊。
吴小妹不想这样。可是钱还得还呀。
还好,她的债主不是任潇潇。钱是任潇潇给的,但是债主却是那个好心的家丁。
吴小妹也不知道一个家丁怎么有那么大面子,能让主家预支那么多工钱,但是既然人家好心好意借给了自己,自己绝不能就偷摸不认账。这不是小妹的性格。
吴老爹是个落地的秀才,原来在吴家庄开私塾,病了之后,每日躺在家里,吴小妹得闲时候就和他学习,所以小妹算是大宋底层女子中少有的文化人。小桃就大字不识一个。
有文化就必然有一定的思想。吴小妹之前怕惹是非,所以主动远离吴家庄的人
第一章 拿去看
任员外生意做的很大,汴梁城里也有他家店铺。
这时候的店铺基本都是前面开店后面住人,任家果品店铺面不小,院落很大,秦牧一行人都安置在里面。这里主事的是任府的一个老掌柜,也姓任,跟着任员外干了几十年了,就如一家人一般。
刚放置好行李,任潇潇就要出去逛街。
汴梁城,天下顶顶豪华的地方,她长这么大第一次来,可不能白白浪费时间在屋子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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