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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天有48小时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小呆昭

    举目望去,到处都是红岩峭壁,稀疏的灌木和仙人掌大概是戈壁中唯一的色彩。

    这一次的情况倒是和苏芬战争时相似,他身上还穿着自己的衣服,短袖短裤,运动鞋,手机和钥匙也在兜里,因为太过显眼他这轮副本没有带,取而代之的是同样源自瘟疫骑士的,而其他游戏道具则被他放在背包里。

    张恒大概检视了一下自己的角色面板。

    姓名:张恒

    性别:男

    年龄:20

    玩家编号:07958

    已经历游戏轮数:7

    当前游戏积分:23

    持有物:无限积木(b)、白马之冕(c)、过滤镜片(d)、帕里斯之箭(d)、阴影之匙(e)、幸运兔脚(e)、贝蒂的贝壳(e)、猎人的祝福(f)、水融金属(f)、誓言戒指(f)

    掌握技能:刀术lv4、帆船航海lv3、语言精通lv2(八门语言达到日常交流水准)、乐高组装lv2、箭术lv2、野外生存lv2、汽车驾驶技术lv2、改装与维修lv2、射击lv2、宇航lv2、极客lv2、刑侦lv2、化妆术lv2、钢琴lv1、滑雪lv1、攀岩lv1、

    评价:该玩家拥有难以置信的惊人刀法,作为对手你不会想让他在战斗中摸到任何的刀具,同时他还是乐高大师,具有出色的刑侦和伪装能力,略高于普通人的幸运值与遇敌几率,受到阴影、风暴的庇护,白马是他的坐骑,拥有出色的帆船航海经验、擅长使用弓箭、枪械,可以驾驶汽车、飞机、航天器等载具并能适应野外环境、技能储备丰富,具备强大的战斗力,信守誓言,在玩家中难得一见。

    …………

    为




第三百四十二章 我的朋友
    这会儿正是一天当中太阳最毒的时候,戈壁的气温已经超过了四十度,张恒将背包顶在头上稍微遮挡了一下阳光的直射,然而这举动并没有多少用处,沿着铁路走了没一会儿他露在袖子外的皮肤就被晒红了,热浪蒸腾,眼前的视线也随之扭曲了起来。

    不得已下他不得不找了块儿背光的岩壁,坐在下面休息了会儿,等着太阳稍偏一点才再次启程,期间还有一只鞭尾蜥和他躲在同一片阴影里避暑。

    在阿波罗计划训练营里张恒也训练过沙漠求生的环节,不过那是在有补给包的情况下,nasa这方面还是做得很好的,基本上所有应急情况都考虑到了,消炎药也准备的有,但是这一次不同,张恒等于是被游戏系统突然扔到戈壁的,从穿着到携带的装备,都不适应沙漠生存。

    不过既然找到了铁轨,张恒原本的打算是延铁轨先走一段,等到火车驶过来他再扒火车到达下一个定居点,然而不知是不是他的运气不好,距今为止已经过去了两个多小时,他还没有看到一辆火车,只能靠着自己的双腿继续走下去。

    这一次他足足走了快四个小时,身体中的水分被蒸发的很快,不但嘴角开始干裂起来,露在外面的小腿和手臂也有些红肿,意味着已经被轻度晒伤了。

    好在就在这时候他也能看到远处风沙中的小镇了。

    张恒一颗悬着的心也终于放了下来。

    和这时西部绝大多数小镇一样,眼前这个他尚不知道名字的小镇也是依靠铁路修建的,铁轨横穿镇中心,一面是民居,另一面则是酒馆、伎院、赌场之类的娱乐区域,这是因为醉酒的人往往很容易闹事,因此将这些狂欢者隔离起来就显得很有必要。

    不过等张恒走的近一点了还是发现了一些不太寻常的地方。

    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这里太过冷清了。

    虽然沿途也有大开着门的民居,然而张恒在里面却看不到一个人影,而且东西也被搬的一干二净,张恒随便走进了一间屋子里,发现地上全是沙尘,它的主人显然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回来过了。

    附近的其他民居情况也差不多,唯一不同的是镇上的酒吧,张恒在门外看到了八匹马。

    考虑到这很可能是整个镇子上唯一有人的地方,他并没有犹豫太久就推开酒吧的大门。

    和外面空荡荡的城镇不同,酒吧里面倒是很热闹,四个男人正在一张桌子前一边玩着扑克一边大声咒骂着彼此,还有一个已经喝得醉醺醺的家伙直接躺倒在一张靠窗的桌子上,鼾声如雷,瘸腿的酒吧老板清点着酒架上的藏酒,另外一张桌子上则是两个稍微安静一些的年轻人,一个在擦拭着自己的步枪,还有一个则在玩着一把匕首。

    张恒走进来的时候,就像是有人按下了消音键,喧闹的酒吧突然安静了下来。

    张恒倒是能理解他们的想法,毕竟他的这身21世纪的穿着打扮在这个年代看起来有些太过新潮了,再加上他的肤色,很难不引人注目

    不过他并不是来相亲的,也没有太在意其他人对他的看法,大致扫了一眼周围的环境,径直走向了吧台前,放下背包。

    “打扰了,给我来杯水吧……酒也可以。”

    然而瘸腿的老板闻言却没有转过身来,实际上他就像什么都没有听见一样,依旧在整理着酒架。

    张恒皱了皱眉头,因为美国的移民成分很复杂,并不只有英格兰和苏格兰人,还有



第三百四十三章 这一杯敬你
    “我想我明白了你想要表达的意思。”

    张恒点头道。

    他已经在烈日下跋涉了足足五个多小时,身体比平时要虚弱,而且直到现在依旧不知道自己身处何方,也不知道林肯县在什么方向,难得在茫茫戈壁中碰到了几个同类,张恒在推门走进这间酒吧之前的确是抱着尽量友善一点的念头的。

    不过目前看来他的原定计划是要失败了。

    史学家们总是在反复强调着这场轰轰烈烈西进运动给印第安人带来的灭顶之灾,短短百年间大约有一百万印第安人被屠杀(只是西进运动中),剩下的则被强制迁往保留区,然而很少有人提及华人在其中的牺牲。

    南北战争后美国废除了黑奴制度,与此同时西进运动开拓荒地,尤其是铺设铁路又需要大量的廉价劳动力,于是商人们最终将目光转向了东南亚,那时候正值清末中国人口爆炸,同时又有太平天国之乱,各地起义不断,活不下去的贫民大量涌向香港、澳门,之后或自愿或被骗乘船前往美洲成为了苦力,他们的工资低廉,能吃苦又听话,同时愿意从事各种危险的工作。

    被誉为世界七大工业奇迹之一的太平洋铁路,全程3000多公里,贯穿整片美洲大陆,这条铁路最艰险的路段几乎全部都是由华工完成的,后世有一句很出名的话,叫做——太平洋铁路每根枕木下都有一具华工的尸骨。

    然而这些吃的少干的多,几乎不休不眠的廉价劳动力的涌入令美国本身的劳动力市场受到了极大的冲击,对于华工的歧视也是在那时达到了高峰,尤其当铁路快要修建完毕的时候,因为担心这些华工会涌入附近的城镇抢夺工作岗位,甚至还有矿工联合在一起冲击华工的恶**件发生,他们举着刀枪在夜间冲向华工营地,惊恐的华工只能四散奔逃。

    在这个年代,对于华工的普遍性歧视并不是什么新鲜事,而且不要以为这种歧视就只是嘴上说说这么简单,张恒不知道眼前这个毛熊一样的家伙所讲述的故事是不是真的,但是他倒是真的读过一些类似的真实案例。

    就在十九世纪的西部,有人仅仅因为不喜欢黑人,就开枪击杀了一个黑人牛仔,在治安官赶到前逃走,之后隐姓埋名跑到其他镇子上喝酒,在酒吧又看到一个黑人,实在忍不住,就又拔枪干掉了对方,之后被法警包围击毙。

    类似的事情在西部实在是数不胜数。

    这本来就是一个讲子弹胜过讲道理的地方,每个人都是一部行走的宪法,谁的法律更有效就要看谁的子弹更快一点了。

    张恒并没有怎么生气,实际上他很能理解对方的想法,他自己孤身一人来到酒吧,又渴又累,身上也没有武器,别说枪械了就是连把小刀也没有,而反观对面,有七个人,七个武装到牙齿的男人,人强马壮,又喝的正上头,在这种时候你很难不找点乐子来让自己开心一下。

    张恒不得不承认,自己从一开始就走错了方向,在一片混乱之地面对暴徒尽量表现的友善并没有什么意义,不过没关系,同暴徒与恶棍打交道本来就是他的强项,或许是因为他离开黑帆的副本太久了,久到他都快忘了遇到这种事情的标准处理方式是怎么样的了。

    张恒随后拿起了吧台上的一只空酒杯,对那个毛熊一样的男人举杯道,“这一杯敬你,让我重新回忆起那些令人怀念的老时光。”

    就在那家伙纳闷儿张恒用一只空酒杯怎么敬酒的时候,紧接着就看到了那只空酒杯在自己的眼前不断放大。

    张恒直接将那只酒杯扣在那个毛熊一样的男人脸上,随后一拳击中杯底,下一刻他听到了鼻梁骨断裂的声音。

    酒吧里其余几个人都被这突如起来的一幕给惊呆了,明明前一刻他们都还沉浸在快活的气氛中,转眼间自己的同伴就挨揍了,眼前这个中国人难道是个瞎子吗,看不清自己的处境正常人在这种局面下不都应该夹着尾巴做人吗,怎么可能会先动手。

    &



第三百四十四章 张恒的麻烦
    毛熊一样的男人自称里奇。

    张恒从里奇的嘴里得到了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

    好消息是他现在终于知道主线任务中的林肯县在哪里了,坏消息是那地方距离他现在的所在还挺远,要一直向南走,穿过这片戈壁。

    按照里奇的说法,骑马的话最快也要两天,而且沿途并不十分安全。

    至于火车……

    “火车已经有段时间不来这里了,这地方原先有一座铜矿,这个小镇就是在那时候建立的,镇上基本上都是矿工和矿工的家属,但是后来铜矿被开采空了……我不确定,也许再往下还有点剩余,但是估计要在二百英尺下了,很难挖到,所以如你所见,小镇上的人都搬走了。”

    “那你们为什么还在”

    张恒给自己又倒了杯威士忌。

    “我们不是镇上的人……在附近做点小生意。”里奇眼神闪烁。

    “什么生意”

    “毛皮生意,不过这年头毛皮生意已经不好做了,就连海狸皮都不像之前那么值钱了,而且那些小东西越来越难找了。”里奇抱怨道。

    “所以这地方算是你们的据点”

    “是的,在那些矿工搬走后我们接管了这片地方,不,其实就是这家酒吧而已。”

    “你们一共有多少人”

    “七个人,您都看见了,呃,现在就剩我一个了……”里奇的眼中流露出一抹恳求之色,“抱歉先生,我为先前所发生的一切向您致以最诚挚的歉意,关于中国朋友的故事都是我瞎编的,我那时喝多了,满嘴胡言乱语……”

    “嗯哼。”张恒闻言不置可否,又喝了口威士忌,“可为什么我在酒吧门口看到了八匹马,不要跟我说有一匹是酒吧老板的,考虑到他的身体状况,我不认为他还能用的到马。”

    “唔……我们之前是八个,不九个人,不过后来遇到点小麻烦,损失了两名同伴,但是其中一人的马还在,求求您了,先生,我已经把所有知道的东西都告诉您了,我知道您是个正直又可敬的好人,今天的事情都是我们咎由自取,但我们已经得到了应有的惩罚,看在上帝的份儿上,这件事情就到此为止怎么样,我……我兜里还有15美元,都可以给您。”里奇哀求道。

    张恒闻言将手中的半杯威士忌递了过去。

    里奇的眼中闪过一抹喜色,连忙接过了这杯象征着和平的酒,一仰脖子一饮而尽,然而等他的目光重新落向前方,看到的却是黑洞洞的枪口。

    张恒已经重新拿起了靠在脚边的杠杆步枪,开口道,“不,你根本不知道我是什么人,顺便一提,你刚才的回答也是满口谎话。”

    说完不等里奇回答,他就已经扣下了扳机。

    一声枪响后,玻璃酒杯坠落在地,酒吧终于彻底的安静了下来。

    张恒从里奇的尸体上取下了,放回到背包里,这东西虽然只有f的品质,但是意外的还挺好用的,尤其是在审讯的时候,“违背誓言可被另一方感知”的特性让它可以成为一个便携式的小型测谎仪。

    张恒花了点时间搜索了一下这座小酒吧,在储藏室里找到了食物和几桶饮用水,给自己做了来到这个副本后的第一顿晚饭。

    随后他端着盛着培根和土豆的盘子,坐在酒吧门外,望着落日吃完了这一餐,考虑到和林肯县之间的距离,张恒并没



第三百四十五章 孤独的牛仔
    直到今天之前张恒只有过两次骑马的经验,而且都是在他小的时候,在公园骑的那种儿童款的小马驹,有专人牵着,以差不多每小时十迈的速度绕着巴掌大小的场地跑了几圈。

    换句话说,这实际上是他第一次真正选择马来做交通工具,虽然他也很向往那种骑着骏马飞驰的场面,然而从安全的角度考虑,张恒还是决定从初级难度起步,一步步来。

    于是他最终挑了一匹最矮最瘦,还有点掉毛的棕马,和它的那几个同伴相比,它看起来相对温顺一些,张恒接近它的时候也没有那么抗拒,张恒趁着它在低头吃草料的时候走到了它的侧面。

    试着抚摸了一下它的背部,那匹掉毛棕马打了个喷嚏,扭了两下身子,眼见张恒没有离开的意思,它也没有更激烈的动作,继续埋头吃着草。

    就你了。

    张恒在心中做出了决定,他不是不知道这匹马没有其他的马好,但是再好的东西也得遇到合适的主人才能发挥出用处来,对张恒来说眼下没有别的马比这匹性格佛系的马更适合他的了。

    跑不快也有跑不快的好处,至少他坠马的风险小了很多。

    选定了自己的坐骑后,张恒就把其他的马给放了,省的它们跟着酒吧一起被烤了。

    随后张恒并没有着急上路,而是骑着自己那匹新马在小镇上先溜了两圈,重温了一下骑马的感觉。

    当年在公园里学到的东西他还记得一点。

    比如不要把脚掌在马镫里卡的太死,以防坠马的时候被马拖着当抹布走,抓缰绳好像也有说法,不过张恒已经忘记了,还有马上的坐姿他同样也想不起来,不过起步和减速他倒是还记得一点,转向他研究了一段时间,也勉强能做到,就是不太熟练。

    这没办法,他毕竟只是个靠自己摸索的新手,实际上因为他优异的平衡感和对身体的控制能力已经做的比绝大多数的初学者好多了。

    又练了会儿,张恒觉得自己应该差不多可以上路了,就戴上毡帽,拉着缰绳向林肯县的方向出发了。

    茫茫的戈壁上,一人双枪的牛仔骑士,骑着他的马儿在奔驰在烈日下,这样的画面颇有西部片中的感觉。

    当然,这要取决于你如何来定义奔驰了,实际上张恒和他的掉毛马的速度只比步行快一点。

    不过能不用自己走路,张恒已经没法抱怨太多了,他也不敢让真的让这匹马放开了跑,一是为自己的安全考虑,二也是防止还没到目的地,这匹看起来就不太行的马自己先把自己给跑劈叉了,那样的话张恒就只能步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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