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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天有48小时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小呆昭
只不过此刻这栋宅邸中汇聚的可能是整个人类历史上最会讲故事的一群人,想在这群人中脱颖而出,夺得胜利并不会比人类第一次登月容易多少。
实际上,虽然张恒身边的奇幻畅销书女作家凭借某系列作品一跃成为当时最吸金的作家,在18年的时候就已经有差不多70亿英镑的恐怖身家,但是就凭她现在还不到lv3的写作技巧,在屋子里估计就算不是垫底的也绝对在比较靠后的区间了。
这么看来,她想离开这里根本是不现实的事情,但张恒注意到故事会开始后,奇幻畅销书女作家却露出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
你当然可以将这解读为每个创作者的自信心,毕竟作品大卖到爆,电影,玩具、游戏,主题乐园样样俱全的人就算原本对自己缺乏信心,现在也该被实打实的销售数据培养出来了。
不过等到这一期故事会真的开始的时候,张恒才知道奇幻畅销书女作家的自信究竟从何而来。
霍比特人女管家走到了壁炉前,先冲房内的一众作家鞠了一躬,“欢迎来到本月的故事会,在故事开讲之前,我想先给大家介绍一位新朋友。”
霍比特人女管家说到这里顿了顿,望向某个地方,“张恒,他是最近开始崭露头角的文坛新星,出版的在读者和评论家中都颇受好评。”
众人掌声寥寥,除了因为没人听过这个名字外,也因为张恒刚一进屋就选好了阵营,让这里至少一半以上的人都看他不怎么顺眼。
好在奇幻畅销书女作家等人鼓掌很热情,才让现场的氛围不至于冷场。
接下来霍比特人女管家也不再废话,“上个月的故事会结束的时候已经公布了这一期的创作主题是大开眼界,相信大家也都已经准备好了自己的故事,那么,有谁愿意第一个上来分享?”
张恒也听明白了,原来每期的故事会都会有一个主题,提前公布,然后众作家可以在接下来的一个月时间里以此为主题创作故事。
采用这种命题作文式的方法来比拼,好处就是爆冷的几率更大,并不是写作技巧强的作者就一定会赢,因为大部分作者都有自己擅长的题材,如果恰好遇到了一个自己不擅长的主题,那么强者也有可能翻车。
反之,像奇幻畅销书女作家这样的,写作技巧稍弱一些的人在遇到一个合适的主题时逆风翻盘的机会也会大涨。
就比如这一次大开眼界的主题,显然更倾向于考察作者的想象力,而奇幻畅销书女作家就是以此成名的,也难怪她一副迫不及待的样子。
然而最先上台的却并不是她,而是一个长得有点像是憨豆先生的法国男人,他穿着一件夹克,头上还带着一顶皮帽,一副刚从飞机驾驶座上跳下来风尘仆仆的样子。
而接下来这位眼神中有点忧郁的飞行员先生,以第一人称讲了一个他在执行飞行任务途中所遇到的离奇故事。
他的故事并没有什么华丽的辞藻,也没有什么高超的修辞手法,就是连小孩子也能轻松听懂的大白话,但是屋内的众人却都听的很专注,没有人出言打断。
众人恍惚中甚至产生了一股错觉,就好像在那具成年人的身躯中住着一个孩童的灵魂,因为若非如此,他所讲述的这个故事为什么能如此纯真无垢。
等到飞行员先生讲完离开,依旧有很多人沉浸在他的童话故事中。
不过这时候第二个人也走了上去……
张恒大概估算了一下,此刻在一楼大厅的作家大概有一百位,如果这一百位都上去讲故事,那么这次故事会估计最少也要半个月才能结束。
不过听奇幻畅销书女作家说,她所经历的故事会最多也只持续过三天,因为并不是所有人都着急离开这里,毕竟不是每个人的银行账户里都躺着几十亿英镑等这话,尤其是一些在他们所处的时代并没找到多少钱,手头不太宽裕的作者来说。
这地方住的还挺舒服的,除了不能离开之外,无论你想喝酒,品尝各种美食,运动健身,还是进行多人运动,基本上只要是你能想到的,都可以被满足,甚至已经有人打定主意要在这里一直赖下去了。
张恒就看到一个穿着衬衫浑身散发着硬汉气息的男人一个人坐在一边,自顾自的喝着酒,似乎对故事会毫无兴趣。
而硬汉先生似乎也察觉到了张恒的目光,和张恒对视了一眼,遥遥举起了手中的酒杯。
等到故事会结束,奇幻畅销书女作家没有能如愿获胜,最后的赢家是一个法国人,不过并不是第一个上去的飞行员先生,后者以一分之差遗憾告负给自己的老乡,对方以一篇科学幻想故事摘得了这次故事会的桂冠。
张恒对此倒是并不感到意外,毕竟只要聊到科幻,这位十九世纪的法国高产作家就是无法绕过的一座丰碑,这次故事会大开眼界的主题简直就是为他量身打造的。
在十二人评委会宣布了获胜者后,霍比特人女管家再次上前,她的手里握着一个信封。
于是刚刚还沉浸在故事海洋中的一众作者们立刻被那只小小的信封吸引了目光。
霍比特人女管家也不卖关子,干净利落的拆开了信封,“下次故事会的主题是……时间。”
说完她又将信纸翻过来,展示给众人看。
一时间有人欢喜有人忧,时间可以说是文学作品中永恒的命题,不少知名作家都以时间为主题进行过相关的创作。
然而越是这样中规中矩的命题反而越难写,因为之前的佳作太多,想要更上一层,写出新意来并不容易,很多人已经在冥思苦想了。
不过张恒倒是没什么反应,主要是以他现在lv0的写作技巧,什么主题的故事会都和他没有关系,恰好另一边那个一直一个人喝酒的硬汉站了起来,抓起了不久前自己刚脱下的自那件皮衣,走到了张恒的面前,对他道,“走吧。”
“去哪儿?”
“打猎去,我知道那片树林中什么地方的猎物最多。”





我的一天有48小时 第一百三十二章 一次打猎
硬汉男人和张恒做事都很有效率,一刻钟后两人已经抱着猎枪走进了树林中。
等硬汉男人蹲下,研究地上动物的足迹时张恒也开口问道,“为什么是我?是因为我选择了流行的原因吗。”
“我对那种无聊的事情一点不关心,”硬汉男人摇头道,“之所以选你,是因为看你的样子和里面那群书呆子不同,应该会用枪,而打猎需要用枪。”
这个理由张恒很难反驳,不过顿了顿还是道,“第一个上去的飞行员应该也会用枪,为什么不找他?”
“他?我不喜欢他,就像我能看得出来他也不喜欢我一样,准确的说是所有成年人他都不太喜欢,而且你别看他的故事讲得很温暖,他本人其实这里问题挺严重的,”硬汉男人指了指自己的脑袋。
“当然,要不是因为一直被抑郁困扰,他也写不出那种能治愈人心的文字,天赋有时候也是一种折磨,尤其对做我们这行的人来说,大部分精神方面或多或少都会有点问题,我也不例外,和他在一起待久了,我怕我会直接用手里的猎枪轰开自己的脑袋。”
硬汉男人将自己的靴子从泥浆中拔了出来,又继续道,“而且,你是刚来这里的新人,我猜你应该会接受我的邀请。”
“…………”
硬汉男人的言下之意是说凡是在这座山庄待久的人都不会答应他的打猎邀请。
不过想想也正常,哪有疯子会在大晚上天都黑了以后还出来打猎的,更别说今天还刚刚下过一场暴雨,森林里很是泥泞。
两人一脚深一脚浅的走在一条小道上,追踪着一头麋鹿留下的足迹,而张恒这时候已经能确定硬汉男人的身份了……
这并不难猜,尤其对于拥有出色观察力的他来说。
欧内斯特·米勒尔·海明威!
作为生活在二十世纪的作者,海明威还是留下了不少照片的,虽然山庄中的他换了个发型,而且还难得的剃干净了胡子,但是没办法,他身上的个人特质还是太强烈了。
作为一战的亲历者,他身上有不少军旅留下的印记,除此之外他还做过战地记者,拳击手、斗牛士,甚至传言还被克格勃招募过,成为了一名间谍,可惜在这一行上他的确没什么天分,什么有价值的情报都没传出来过。
他一生中数次大难不死,其中还包括了一次飞机失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的人生甚至比他笔下的故事还要传奇,最终这个嗜酒如命,经历了数任妻子的男人选择在62岁的时候饮弹自尽。
其中很多经历,张恒都能在他的身上找到相应的证明,比如飞机失事给他留下的伤痕,还有那些军事和间谍训练对他的影响,包括手上的婚戒……
如果这样再猜不到的话,张恒就白跟福尔摩斯在贝克街221号同居那么久了。
海明威握住一串小树枝,仔细看着上面被啃咬的痕迹,眼神中难得流露出一丝兴奋之色,随后又喝了随身携带的威士忌,压低了声音道,“它就在附近了。”
不过就在他打算借着月光继续向前摸的时候,却听到身后传来张恒的声音,“我来陪你打猎,你打算怎么回报我。”
“回报?”海明威愣了愣,“什么回报,猎是咱俩一起打的,你不也能享受到其中的乐趣吗?”
“我来这里是有正事儿的,不是为了陪你打猎的,而且说实话我对打猎也没太大兴趣。”
“是因为你的水平太差,打不到什么有价值的猎物吗?”
“不,恰恰相反,是因为我枪法太好,打什么都没有难度。”张恒淡淡道。
海明威没有说话,但是他的眼神已经出卖了他心里的想法。
张恒也懒得跟他废话,直接用行动证明了自己,举起手中的猎枪。
海明威望向他瞄准的地方,可是在那里他什么也没有看到,虽然今晚有月光,但是落在林间也是稀稀疏疏的,能见度并不好,海明威还想再看,但是下一刻枪声已经响起了。
再然后海明威就看到草丛里似乎有什么晃了晃。
等两人走上前去,这位美国硬汉注意到了倒在草丛中的麋鹿。
上过战场,而且不止一次的他自认为这个世界上应该没有什么能让自己惊讶的事情了,毕竟这世间除了生死外都是小事,可看到眼前的景象他还是忍不住长大了嘴巴。
海明威本人也是一个神枪手,但正因为如此他才更清楚张恒刚才那一枪的难度。
在这种能见度下,又隔着那么远,结果却一枪毙命。
“这……你是怎么做到的?难不成你和那个女管家一样,是谁笔下的角色,孤胆神枪手?还是那个写机器人三定律的家伙所创造的仿生人?”
“很遗憾,我只是个刚接受邀请来到山庄的新人作者。”
“真的吗,今天我听了这么多故事,但要说大开眼界,都不如你刚才那一枪。”
硬汉男人一边说着一边蹲下身体,仔细欣赏着麋鹿脑袋上的枪口,同时嘴里还在念念有词,说着诸如类似这太不可思议了之类的话。
“你教我写作,我教你打猎怎么样?”张恒眼见成功勾起了海明威的兴趣,就收起猎枪,直截了当道。
然而硬汉男人闻言却摇了摇头,“我教不了你写作。”顿了顿他又补充道,“别误会,我并不是歧视你们这种以流行为导向的创作方式,毕竟我自己的也挺流行的,但是实话实说,我是真的不知道它们为什么流行,我只是按照我自己的意愿,自由的进行创作而已。”
“大概是因为人类在很多感情上是共通的吧。”张恒道。
“你说得对,就比如孤独,无论贫穷还是富有,上到王子贵族,下到贫民流浪汉,这是世界上任何一人都无法避免的,”海明威道,“我就经常觉得我自己实在是太tm的孤独了,这也是为什么我一直在酗酒的原因,我曾经迫切的希望能够收到来信,无论是谁的,只为了确认这个世界上我并不是孤身一人,这也是为什么我不希望你成为第二个我,年轻人。”




我的一天有48小时 第一百三十三章 一张白纸
你可能误会我的意思了,”张恒道,“我请教写作,并不是为了成为第二个谁,只是为了利用这些技巧,写好我自己的故事。”
海明威闻言显得有些诧异,“听你的意思,除了我以外,你还打算向很多人请教?”
“怎么,这里面有什么门户忌讳吗?”
“那倒没有,实际上这个庄园里的大多数人都希望自己的写作风格可以被更多同行接受,尤其是年轻一代的创作者,文学本身就是一代代传承下来的,我们这些人,每一代其实都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踮着脚再向上摸的,但是……”
海明威话锋一转,“但是能来这座庄园的人,都是已经形成了自我风格的作者,换句话说就是大家都摸索出了属于自己的道路。一般来说,除非这中间再遭遇什么重大变故,否则,大家都会一条路走到底的,这也是我为什么之前说我不想教你的原因,毕竟讨论交流是一回事儿,学习又是另一回事儿。
海明威顿了顿,“而且我的个人风格太强烈,我担心会影响到你的道路,更不要说你还打算再向其他人请教了,我能明白你刚来这里的心情,实际上,你也不是第一个有这个打算的人了,毕竟,难得有一个能把这个世界上最会写作的一帮人都聚集在一起的地方,而且里面保不齐就有对你影响很深,甚至引领你走上文学之路的人,但是如果被些这所迷惑,放弃了自己的道路,那么反而会得不偿失。”
海明威并不是一个喜欢多管闲事的人,实际上如果不是因为张恒枪法好,愿意二话不说在大晚上的出来陪他打猎,而且相处的这段时间也还挺对他的脾气,他才懒得说这么多话指点对方。
然而让他没想到的是他这苦口婆心的一番劝戒换来的却是张恒简单的一句,“我还没有摸索出属于我的路。”
“…………”
海明威被这句话噎了足足有半分钟,随后才道,“你不是已经出版了一本,而且取得不俗的成绩了吗?虽然你看起来的确很年轻,但这一行从来不缺年轻的天才,不,应该说正是因为你足够年轻,就能被邀请进入这座庄园,才更证明你的才华。”
“实际上我能进来完全是个意外。”张恒实话实说,“如果高考作文不算的话,我还没写过任何故事。”
“一张白纸。”海明威的脸上露出了一个有些奇怪的表情,“如果你没有说谎的话,小子,那接下来的事情将会变得非常有意思。”
“哪里有意思?”
海明威这一次却是没有回答张恒的问题,自顾自的说道,“从今天起以后每周三,和周六都陪我打猎,教我怎么才能像你一样射的那么准。”
“呃,我不确定我有没有足够的时间,而且就像我之前所说,我没法从打猎中收获太大的乐趣。”张恒道。
“你必须得有足够的时间,因为这是你跟我学习写作需要付出的学费,而且不只是我,我会把我的那些朋友也拉来教你,当年我在巴黎的宴会上,见到的绝大多数都是白痴,但是不可否认,其中也有几个有真材实料的家伙,而他们中也有人来到了这个山庄,除此之外,我在这里待了这么久,虽然不怎么参加集体活动,也交到了几个新朋友,不过山庄里剩下的其他人就要靠你自己努力了。”
“谢谢。”张恒本来也只是试试看,没想到不但海明威答应了下来,而且居然还有额外的收获,海明威在山庄里认识的作者不谈,单是他所说的巴黎结实的好友,张恒没记错的话其中就有弗朗西斯·斯科特·基·菲茨杰拉德。
此君的人生很是悲催,一生为情所困,年仅44就病死在了洛杉矶,但是却没有人能够否认他那无与伦比的才华,村上春树对他尤为推崇,在《挪威的森林》中数次提到《了不起的盖茨比》是最值得一读的。
和好友海明威用词简练直白不同,菲茨杰拉德的辞藻优美,每一句话都像诗歌一样优雅,韵味深长,如果学习修辞的话,没有比菲茨杰拉德更好的老师了。
…………
张恒回到宅邸的时候已经是后半夜了,而尽职尽责的霍比特人女管家居然还在门口握着一盏油灯在等着他。
见他回来,递给了他一把上面印着房号的钥匙,随后又将他一路带到了房间前。
张恒将钥匙插进锁孔里,打开门,发现这是一还是个套间,里面有一间客厅,一间卧室,一间浴室,除此之外还有一间面朝花园,可以写作读书的书房。
而更让张恒感到意外的是里面的装修和设计居然都是21世纪的风格,除了他之前跟盖姆点名要的电脑外,里面居然还有游戏机和投影仪,而墙上的插座竟然也有电。
似乎知道他在想什么,霍比特人女管家又开口道,“这里的每套客房都是不一样的,庄园一直致力于为每位作家营造完美的创作环境,您如果还其他什么需求,也可以随时跟我说,只要不离开庄园,都可以被满足。”
说完她又鞠了一躬,就退出了房间,而且还把门也给带上了。
张恒没再多想,直接走进浴室里冲掉了身上的泥土和汗水,之后打开衣柜,从里面挑了一套睡衣,也关灯上床去了。
第二天一早,张恒先去奇幻畅销书女作家的房间,和后者一起相约吃了早饭,随后按照约定,奇幻畅销书女作家将张恒引荐给了一位她口中的大人物。
——莎士比亚,作为人类历史上最受盛誉,也是知名度最高的作者,他的身上却一直都缠绕着太多谜团。
十六世纪距离现在毕竟太过遥远,后世的人们也只能从历史的只言片语中尝试还原出这位作家传奇的人生,不过就算是如今最被人接受的一版莎士比亚,依旧有不少人质疑其真实性。
不过在这次副本中,莎士比亚却是就坐在张恒的面前,一边吃着水果,一边看着不远处两个女孩儿在戏水。
(本章完)




我的一天有48小时 第一百三十四章 不失望
莎士比亚的水果吃得很是讲究。
不但用的是金制果盘,而且他的身边还有一个专门的侍女在伺候他,将葡萄喂进他的嘴里,又用双手接住他吐出的果核。
张恒一开始以为那是庄园给莎士比亚配的侍女,直到奇幻畅销书女作家跟那个侍女模样的女人打招呼,张恒才直到后者居然也是被邀请来山庄的作者。
莎士比亚听着奇幻畅销书女作家用恭敬的语气介绍了张恒,然而却没什么反应,直到片刻后,眉头忽然一皱,却是将刚刚被喂到嘴里的那颗葡萄给吐了出来,“酸的。”
在一旁侍奉他的女作家见状神色不由惶恐了起来,“我让厨房再拿两串新的来。”
“不用了,就这样吧,我也吃的差不多了。”
莎士比亚一边说着一边用餐巾优雅的擦了下嘴巴,这才扭头看了张恒一眼。
“你想要跟我学写作?”
“之前有想过,但是现在不想了。”张恒道。
莎士比亚有些惊讶,似乎是没想到这个世界上居然还有人会拒绝自己的指导。
而张恒这句话一说出口,另一边的两个女作家也都先后变了颜色。
“你知道我是谁对吧,”保险起见,莎士比亚还是又确认了一遍,“在你所处的那个时代,名气最大的作家是谁?”
“威廉姆·莎士比亚。”张恒也没否认。
听到这句话莎士比亚的板着的脸庞稍微缓和了一些,“那我的作品,《威尼斯商人》、《李尔王》、《麦克白》哦,当然还有《罗密欧与朱丽叶》这些也依旧在流行对吗?”
“据我所知是这样的。”张恒道。
“有意思,那问题就来了,”莎士比亚望向张恒,“我听了麦格教授的介绍,她说你想要创作一本流行,那这个世界上还有人比我更适合当你的老师的吗?”
不等张恒回答,莎士比亚就又继续接着道,“更不要说,我还是十二人评委中的一员,每个月故事会的赢家都是由我和另外十一人选出来的,要知道,能来这座山庄的人,什么都有可能缺,唯独不缺才华,也就是说……”
莎士比亚顿了顿,“故事会的竞争会非常激烈,虽然有十二个评委,但最终的胜负可能只是小数点后的一点点差距,你还年轻,应该还不想像那几个老鬼一样一直待在这里吧。”
张恒能听出对面男人口中的威胁之意。
但是他的神色没什么变化,只是略微躬了躬身,“告辞了。”
说完这句话张恒也不管莎士比亚有什么反应,就直接转身离开了。
实际上他最后那个躬身,敬的也不是坐在他面前活生生的莎士比亚,而是那个在文学史上留下不朽篇章的文坛巨匠。
跟他一起来的奇幻畅销书女作家看到这一幕,急得差点没跳脚,她一边向莎士比亚赔礼道歉,一边加快脚步,想要追上张恒。
虽然张恒的脸色看起来很平静,但是奇幻畅销书女作家却并不相信张恒的内心也会和他的脸色一样平静。
她一路小跑来到了张恒身边,随后压低声音道,“我知道真人可能会让你有点……额,失望,但是又不是让你跟他过日子,你就不能假装恭维他两句,然后换来他的指点吗,幸运的话,还能跟在他的身边一段时间,能学到的东西就多了,就当是为了写好你的新作品,付出的学费。”
“我没有失望。”张恒稍微放慢了一些脚步,他对于奇幻畅销书女作家并没有恶感,知道对方也是好心把他引荐给莎士比亚,毕竟后者的名头实在是太大了,后世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而且又是十二人评委之一,能和这样的大人物搭上线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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