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有只德鲁伊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佬茶脚
“你就对我没有一点想法”
“我为什么要对你有想法,我喜欢的又不是你这种类型,瘦弱得一阵风就能刮倒。”
“我这叫精瘦,精……瘦,懂不。”
林末在精字上面,特别加重了语气,尤里卡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
“你不喜欢我这种像小白脸的,难道你是喜欢哈克那种猛男壮汉类型的”
“也不是。”尤里卡很认真的想了一下,说完这才反应过来,“我为什么要告诉你啊。”
“别走啊,孤男寡女单独聊聊我还是不会拒绝的。”
尤里卡才不理会林末,潜行隐去身影就离开了,连门都没有打开,人就从房间里消失了。
“其实当影狼一族还挺不错的,这种高等级的潜行,不仅可以隐身,还有穿墙的效果。”
林末躺下说了一句,羡慕吗,有点吧,毕竟隐身和穿墙,可是小时候的梦想,也是大多数宅男梦想过的神技。
潜行,是盗贼的技能,他的作用就是盗贼隐藏起来,在黑夜之中悄然无息的行动,偷窃或者暗杀的必备神技。
影狼一族的潜行,不是技能,而是一种天赋,一种专属他们的天赋。比盗贼所学习掌握的潜行,要更加可怕恐怖,隐去身影收敛气息,这只是最基本的,伴随的熟练度提升,对这个天赋运用更加纯熟,就会多了一个穿墙的效果,可以无视阻碍,避开预警、陷阱之类的魔法,畅通无阻直达密室。
据说影狼一族的潜行,要是能够开发到最高境界,就可以达到跟黑暗融为一体,成为掌握黑暗的阴影之主。
“嗯,我想到了一个可能性。”
林末豁然睁开双眼,麻溜的从床上爬起来,冲出房间。
“怎么了”
“我想到了一个地方,那里或许会有魔豌豆,越想越有可能,走,过去瞧瞧。”
“现在啊……”
“就是现在,你们都拥有潜行天赋,夜晚行动起来更加方便,走。”
林末带着哈克、尤里卡和托德一行人,前往哥布林的部落。
没错,就是哥布林部落,林末突然想到,这七年来,午夜镇在神官的掌控之下,一边发布消灭哥布林的任务,吸引佣兵和冒险者过来,将其转化成为自己的同伴。
哈儿他们这个佣兵团,也是这样被套路的,他们来的时候,被热情招待了几天,随后就想去消灭哥布林,回报镇民的热情招待。
但那个时候,这个哥布林部落,已经初见规模了,数量将近一千,而且还盘踞在山腹之中,想要剿灭它们并非易事。
无奈之下,哈克只好回到午夜镇修整,重新拟定作战方案。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因为他们都被转化了,那还有什么心情去消灭哥布林。
走到半路的时候,林末遇到了原先午夜镇镇长的老爷子,老爷子看到林末,连忙上前问道:“这么晚了,你们这是要去哪”
“刚好,我有点事情问一下老爷子。”
“哦,你问。”
“神官他们来这里之前,午夜镇应该经常受到哥布林的袭击吧。”
“袭击还算不上,因为那个时候它们的数量也不是很多,身强体壮的还可以对付一下,实在没办法,这就去求助佣兵大人他们。”
“那神官来这里的时候,哥布林有没有发动过袭击”
老爷子认真想了想,随后肯定的点点头,“有,我记得,大概是他们来得头几天吧,哥布林就有来袭击过一次,那一次的规模还不小。”
“我们都以为这一次在劫难逃的时候,神官带着卫兵,跟哥布林打了一场,将他们击退。然后神官说,要帮我们解决这个隐患,就带着他的卫兵,去剿灭哥布林了。那个时候,我们是真的很感谢他们。”
老爷子是一阵唏嘘,孰不知他们感谢的,是一群白眼狼,一群把他们推向深渊的魔鬼。
平复一下心情之后,老爷子继续说道:“这一去,就是好几天,就在我们以为,他们遭遇不测回不来的时候,他们却回来了。”
“回来多少人你记得吗”
“这个那记得那么清
22、新领主(2/3)
距离午夜镇不过一公里的山林之中,这里有一座小山,原本生活着一些土著。
土著啊,就是巨魔、食人魔、地精之类的,而自从七年前神官这些影狼一族来了之后,这里就成为了哥布林的一家独大。
因为神官选择了哥布林作为奴役对象,将它们控制起来,成为自己的奴仆,为的就是施展自己的宏图大计。
正如林末所想那样,想要实现重振荣光,甚至要称霸整个大陆的美梦,那么魔豌豆这种称得上战略性物品的东西,怎么可能不多准备一点。
可也正因为重要,所以不能随随便便就选择几个地方,而且还得派人专门看护。
神官带领着狼人卫兵,奴役了哥布林,清除其它的土著,然后让哥布林挖空山腹。
哥布林足足用了三年,将山腹完全掏空,建立起一个地下部落,一个地下种植基地。
在山腹的最深处,一个黑袍人,全身笼罩在黑袍之中,这熟悉的打扮,很显然就是影狼一族的人。
他拿着一根烛火,缓缓的点燃其它蜡烛,轻声说道:“午夜镇,已经三天没跟我联系了。”
烛火摇曳,光线昏暗不定,一道道黑影宛如游鱼一般,游到黑袍人的身后,缓缓的上升,显现出一个个黑袍身影。
他们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的听着,等待黑袍人的吩咐。
影狼一族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在明处行动的,另一部分则在暗处行动,名为暗影堂。
光明教廷也是如此,以教皇为首的,一般都是以光明仁爱的光正形象,出现在世人面前,传播教义,吸纳信徒。
而一般人很少接触到的审判所,则跟光明仁爱完全没有联系,残忍冷酷无情才是他们的代名词。
暗影堂跟神官保持着每三天至少联系一次的频率,要是超过三天没有联系,那就说明神官那一边已经出事了。
“把所有魔豌豆收割,收拾好东西,我们必须离开这里了。”
那些黑影的脑袋动了动,似乎是在说些什么,但却没有发出半点声音。
黑袍人不需要回头,也可以清楚的知道,他们之间的交流。
“这些哥布林也没用了,不过还得废物利用一下,不管是谁,阻扰吾主的大计,都得让他付出惨痛的代价。”
说到这里,黑袍人很明显抑制不住怒火,将手中的烛火掐断。
烛光,消失了!
考虑到战斗力,还有信任问题,林末暂时不想去碰哥布林部落,这个烫手山芋不好搞,所以暂时搁浅,专心致志的种植自己的魔豌豆。
他是暂时不想去找对方的麻烦,却不知对方已经察觉到了异常,并且盯上了自己。
一方面他最近的确有点忙,实在无暇分身,去思考这个问题。而另一个方面,是因为有一个麻烦,更快到了,这个麻烦实在让他很是头疼。
一日之计在于晨,太阳初升不久,林末就醒了,然后开始种植魔豌豆,为了早日完成自己的设想,林末这两天也是拼了,一睡醒就开始催生,就连花园里也种植了一颗。
不过花园里的那一颗,虽然花园也有加速生长的功效,可始终没有回春术来得快,得两天才能够收获一次。
但至少那是稳定收获,用回春术就不一样了,一旦回春术的效果停止,那这一株植物就会快速枯萎死亡,这就是催生的代价。
所以每一次催生之后,为了避免浪费,林末还是将其给唤醒了。
然后林末的手上,就多了一把手枪。
没错,你没有看错,魔豌豆被唤醒之中,它的形态,居然是变成了一把手枪,一把植物手枪。
在看到这个手枪的时候,林末是有点崩溃的,说好的豌豆射手呢,你给我一把手枪是怎么回事
好吧,就算你给我一把手枪,给你告诉我,植物形成的手枪,可以填充子弹吗,可以开火吗
没有子弹,不能射,我要打手枪有何用
怒,摔!
看着自己手上的两把手枪,还是沙漠之鹰款式的,有模有样倒是蛮不错的,不过在真正的枪械迷面前,这两把手枪就是玩具,就是一个模型而已。
但很可惜,这是一个魔幻世界,这两把手枪的原型可是魔法植物。
它不需要火药,也不需要遵从物理定律,照样也能开火,因为魔力就是它的子弹。
瞄准一颗小树苗,林末往手枪里填充魔力,到了极限之后开火。
林末身体里有两种属性的魔力,一种当然是自然属性的魔力,生机勃勃,洋溢的是生命的气息;另一种就是灵能法师的魔力,死气浓郁,充斥的是死亡和衰败。
第一次尝试的是自然属性,绿色的子弹击中小树苗之中,小树苗并没有受到创伤,就连擦破一点皮都没有,反倒是长高了那么一点,就连树叶也变得更加翠绿了。
“果然跟我想象的一样,这自然魔力即使击中了,也不会有太大的杀伤力。不,严格准确点来讲的话,应该是杀伤力不够明显,必须积累到一定的程度,才会爆发出来,一旦爆发的话,那就是死亡。”
物极必反这个道理,林末当然是明白的,生命力旺盛的确是好事,可要是超标了,身体承受不了,那就是悲剧了。
林末再用死亡属性的魔力进行实验,这一次选择的是另外一颗小树苗,灰绿色的子弹击中小树苗之后,小树苗的树叶很快就枯黄落败,整体出现了枯萎的迹象,就算不怎么懂种植的人,一看也
23、悄咪咪的做掉(3/3)
嘿,林末当场就被气乐了,这个叫做哈罗德的家伙还真是走运哈,要不是因为自己帮他解决了神官,这货现在就得跟他的前两任一样,一起去做死鬼了,到冥界做伴。
要不要悄咪咪的把他做掉呢
林末的心里浮现一个邪恶的想法,这个想法不可遏制的疯狂在脑海中盘旋,林末是很认真的在考虑。
眼看东西快要到手了,可偏偏这个时候,跳出来一个人跟你抢的情况,林末实在不想再经历一次了。
上一次是蜜雪丽雅,好嘛,人家是圣女,实力强背景大有大靠山,胳膊扭不过大腿,没办法!
可这一次呢,人家是名正言顺的领主,这块地就是他的,这可是帝皇下的命令,阻扰那是犯法滴。
真头疼,该怎么办呢
“我去准备准备,这接待领主的事情,可不能马虎!”
老爷子转头就去召集镇民,准备给这个新来的领主,留下一个好印象,这样大家以后就都好相处。
“贵族,没一个好东西!”尤里卡愤愤的说了一句。
“不要一竿子打死所有人嘛,也不是所有的贵族都是坏人。”
林末想到了姬冻和炎燚,他们两个的身份地位可不低,至少也是大家族的子弟,或许还有爵位在身,可他们两个就不难相处。
这一想到他们,林末突然发现自己还挺想念他们的,好久不见了啊,是不是得找个时间,到狮心城去看望一下他们两个呢
老爷子带领着镇民们,聚集在了镇口准备迎接,林末也被迫留了下来,毕竟在这里他说话最有分量嘛。
没过多久,一队人马便缓缓出现在众人的视野之内,队伍很长,估计得有三百多人。
其中一百来号有着不错的装备,有的是皮甲,有的是骑士铠,两者都是轻便型的防御装备,只不过不同的是,皮甲比较实用,而骑士铠则是光鲜亮丽,共同点就是防御力真的不高。
后面的那两百来号人,有一百多人衣衫褴褛,良莠不齐,还有不同种族的,一看就知道,这些都是奴隶。
剩下的那些,就是仆人,其中女仆比较多,还有几个管家。
在队伍的中间,是一辆豪华马车,看大小应该可以容纳十个人左右,由三匹马拉着踱步前进,走一下摇一下,走一下摇一下。
嗯……林末怀疑对方在车震,可是没有证据!
短短不过三百米的距离,对方愣是震了,哦不对,是摇了十分钟这才到。
到地方了,一个管家跑到马车的窗口,轻声的说了一句,然后卷帘就拉开了,里面是躺着一个大概三百来斤的胖子,在他的身边有四个女仆,或是给他捶腿捏肩,或是给他喂食,生活美滋滋好不潇洒。
“你,过去拜见男爵!”
之前那个来通报的,依旧还是骑着马,跑到林末的面前,马鞭指着林末如此说道。
心情好不爽,好想打人啊!
想是这么想,可作为一个成年人,不能随便这么做,所以林末还是走到马车跟前,看看这位想弄出什么幺蛾子。
“拜见男爵大人,你敢不跪下!”
那人看林末居然不跪,连一点拜见的意思都没有,立刻就扬起马鞭,想抽林末一顿,给林末一点颜色瞧瞧。
但林末回头瞥了他一眼,金色的眼瞳,闪过一道的绿光。
一股源自灵魂额压迫,让他忍不住心悸,直觉告诉他,这一鞭子下去,他一定会死。
没有任何理由的,就是一定会死,所以他立即止住了马鞭。
镇住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林末冷哼一声转过头,吃软怕硬的东西。
“男爵大人你好啊!”
“你就是管午夜镇的人”
“算是吧,以前管理这个镇挂掉了!”
哈罗德摆摆手,他并不想知道这些,他只需要知道现在午夜镇归林末管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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