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穿越重生

大烽帝国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咸淡刚刚好

    固云城城守叶群,字守之,固云城世家叶家之人。当年景兴郡郡守为了稳定固云城的统治,特意让他做了城守。此时,固云城头,这位城守大人看着战斗结束了,便匆匆的让守城的衙役打开城门,自己则整了整衣冠来到城外,见到唐曦后疾步上前,一撩衣袍便双膝跪倒,恭恭敬敬的一揖倒地,然后直起身抱拳道。

    “下官固云城城守叶群,参见世子殿下!”

    &n




第二十九章 良将白括
    一夜无话,第二日,天气更加的寒冷,天空又飘起了小雪,为了尽快的收复失地,好运送粮草物资解救百姓,让他们能熬过冬阴,唐曦谢绝了钱家的邀请,决定兵分两路,立刻出发。一路为白陈两家的四万大军,由白括统领,返回夏川郡,剿灭夏川郡的济世军。另一路为两万钱家军和一万玄武军,由唐曦亲自统领,出兵永安郡。

    同时,唐曦又以信鹰传书告知正驻扎在陈家的龙一率领一万大军主动出击,平定广陵郡,最后于西武郡会师。龙一虽然只有一万人,但这一万人是由一千位永安军入伍十年的百战老兵为骨架组建的,又训练良久,战斗力相当不俗,比之白、陈、钱三家的散兵要强的多。

    车辚辚,马萧萧,行人弓箭各在腰,一首《兵车行》,道尽千古兵事。军队行进,尘土飞扬,哗哗的甲胄碰撞声不绝于耳,三路大军齐头并进,杀的济世军一溃千里。永安郡的济行、广陵郡的刘定奇前后死于乱军之中,人头被高悬于军旗之上。

    值得一提的是白括对战夏川郡的田亮,田亮此人与另外几人不同,他生于将门,从小熟读兵书,足智多谋,他将二十几万兵卒分成数路,守卫各个据点。田亮命令其弟田宇带兵五万驻守赤乌城,又派手下大将何金率两万人守甫县,两地相距不远,互成犄角之势。白括大军到后,发现赤乌城虽是城池,但城小而且坚固,守城的五万兵将少部分还有铠甲,算是济世军的精锐了。而甫县虽然是县城,但是却是一座大城,不过城内士兵只有两万,且全是一些身着布衣的流民,守备也异常松懈,极易攻破。

    白括心中有数,即命令全军攻打赤乌,攻打时间是第三天。田宇听到消息后加紧练兵,严加防卫。

    第三天的半夜,白括集合全军,命令攻打甫县。将士们皆吃了一惊,不少人认为攻打赤乌早已准备,总比攻打甫县方便些,都想不通。陈家的陈碧穹甚至认为白括是在拿行军打仗当儿戏,威胁白括要写信给唐曦,说他不识兵法,胡乱指挥。白括面对陈碧穹和将士们的质疑,并不生气,他安静的听所以人说完,然后微微一笑,解释道。

    “不然。首先,赤乌守军已知我军前去进攻,日夜防范,自顾不暇,根本顾不上救别人;甫县的济世军根本想不到我军能突然而至,防不胜防,不难攻破。我军先攻下甫县,致使赤乌孤立,隔断了赤乌与田亮的联系,田宇只得弃城而逃,可以一举两得。如果先打赤乌,久攻不下,反会增加我军伤亡。”

    似乎是说的口干了,白括拿起一碗水,“咕咚咕咚”一口喝完,一抹嘴巴继续道。

    “其次,即使攻下赤乌,敌将田宇亦会率兵退守甫县,两军会合,兵多将广,又兼甫县城高墙厚,粮草充足,不好对付。再次,我军深入敌境作战,又加天气寒冷,道路难行,粮草供养困难,不宜久战。如果拖上十天半月,我军便会粮草不济,自乱阵脚,不战而溃。”

    众人猛然惊醒,陈碧穹更是施礼致歉,白括连说“不敢”。将士们一个个争先恐后,要做攻打甫县的先锋,尤其以陈碧穹最为积极。白括以陈碧穹为先锋强攻甫县,果然,甫县并无准备,兵临城下,才如梦方醒,不到半日县城就被攻陷,擒得俘虏一万多人,缴获粮草无数。

    白括刚攻下甫县,忽然心头又生一计。他留下千余人看守俘虏,自己则不作停留杀向赤乌。田宇得知白括半日便攻陷甫县,吓的双腿发软,直冒冷汗,他不顾部将阻拦,执意下令即刻撤出赤乌。

    然而,大军撤出赤乌,刚逃至十里,田宇又收到斥候回报,白括攻下甫县之后未做任何休整,领兵直奔赤乌而来,现在距赤乌已不足二十里。田宇大惊失色,以自己的速



第三十章 纠纠大烽
    麦城城下,得知唐曦到来的赵飞虎出城数里相迎。见唐曦驱马而来,赶忙疾走两步,单膝跪地,躬身一揖。

    “老臣赵飞虎,参见世子!”

    唐曦见状,立刻飞身下马,扶起赵飞虎。

    “世伯这是作甚小侄劳世伯出城相迎,已是不该,现又跪地参拜,小侄心中不胜惶恐。”

    “呵呵,老臣乃是烽国大将,跪拜少主有何不妥,世子不必介怀。”赵飞虎听到唐曦这话,笑的见牙不见眼。唐曦扶起赵飞虎后,自己却“砰”的跪倒,这一跪可把赵飞虎吓的不轻,慌忙间想要先扶起唐曦。唐曦双手抓住来扶自己的赵飞虎,眼神坚定的看着他。

    “世伯且请听小侄一言。您为我烽国戍边御敌数十载,又在家国危难时挺身而出,与宋国委曲求全、虚与委蛇,背负着骂名迷惑宋国十年之久。您的付出,才使得烽国有了光复的可能,这一拜是为了烽国百姓,为了唐氏一族,您受之无愧。您放心,小侄向您发誓,总有一天,我必用宋国的血来洗刷您的耻辱。”

    说完,不待赵飞虎反应,猛的一揖到地发出“砰”的一声脆响。赵飞虎回过神来,脸上已是老泪纵横,他赶忙扶起唐曦,梗咽的说道。

    “好了好了,世子快快请起,快快请起。老臣不敢居功,十年来您卧薪尝胆,老臣知道您的日子并不比我好过啊。”

    看着泪流满面的士兵,不得不说,古人的淳朴和忠贞要远胜于现代。唐曦这一跪,不止让赵飞虎散去十年的郁结,更是尽收将士门的军心。赵飞虎很高兴,什么十年的忍辱负重,什么十年的坎坷委屈,都不在乎了,他悄悄擦去泪水,仰天大笑,老怀大慰,看着蔚蓝的天空,心里不禁想道。

    “大王啊,您看到了吗您有一个何等出色的儿子,老臣相信,烽国崛起之日不远已!”

    收起激动地心情,赵飞虎拉着唐曦往城里走去。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赵飞虎指着自己的侄子给唐曦介绍。

    “世子,这是我大哥的儿子,赵玉堂,今次能够如此顺利的收复三城,他功不可没啊。”说着便把赵玉堂如何智取稷城,如何把握战场时机一股脑的全都说给唐曦听,说的赵玉堂自己都脸红了起来。

    唐曦笑呵呵的看着赵玉堂,眼中射出贪婪的目光,就像看着一个脱光了的美丽女子一般的**裸。他太需要人才了,不管是满腹经纶的儒生、能说会道的辩才,还是武艺超群的猛将、运筹帷幄的帅才,通通都要。

    司马良玉和唐辉他们这些年虽然搜罗了不少良才,但是还不够,烽国需要更多的人才,就比如眼前的赵玉堂,有比如固云城的叶群,这样的人多多益善。

    赵玉堂被唐曦渴望的眼神看的浑身不自在,如果自己是一女子,他肯定会毫不犹豫的赏唐曦一个巴掌,顺便再骂一句“登徒子”,但是他是男子,他知道唐曦眼中的意思。唐曦收回自己极具侵略性的眼神,将杯中的酒一口喝干,然后眯着眼看着酒碗问道。

    “那不知道玉堂是如何打算的”

    赵玉堂听到唐曦发问,赶忙站起身抱拳道。

    “愿为世子赴死!”

    说的非常急促、坚定,似乎担心唐曦反悔一般。唐曦也站起身,走到他的案几前,拍了拍他的肩膀,示意他坐下,然后又转头看



第三十一章 狄秋城头
    天未放亮,唐曦便命令各军埋锅造饭,当天边出现第一道晨光时,大军便吹响了进攻的号角。唐曦以两万钱家军和收编的五万新兵为前锋,对狄秋城上的济世军发动了第一轮的进攻。

    战鼓声隆隆,喊杀声震天。烽军蜂拥而出,兵未至,投石器先动,一颗颗巨石不断的朝城头砸去。最先出动的烽军各个举着临时制作的木盾,冲到护城河边,将身上扛着的沙袋扔进河内。城头上的济世军明显气势不足,被投石器轰了几轮便不敢露头,不管上官怎么鞭打都缩在城垛后头。

    城头上零星的箭雨对烽军造不成什么伤害,护城河很快就被填平了。士兵们扛着一架架云梯朝城下跑去,从宋军手里收获的云车也被唐曦派了出来,缓缓的朝城墙驶去。

    一架巨大的冲车早就等候在河岸边,护城河一平,数十名士兵便用力的将其推到城门洞下。这个大家伙底下装有六个轮子,内部是一根粗大的圆木用铁链悬挂在横梁上,原木后端有金属帽,前端有金属头,金属头为龙形,这是冲车的冲城槌。攻城车中的士兵们合力抓住攻城槌向后运动后猛烈撞向城门,依靠惯性和动能来破坏城门或者门后的门闩结构。

    城头上的济世军见投石器停了下来,知道敌军已经填平护城河,开始登城作战。没有了投石器的威胁,他们的胆气也稍微的回笼了一些,一个个站起身拿起弓箭朝城下蚂蚁般的烽军射去。不需要多么高的箭术,此时城下已遍地的烽军,只要箭射出去必能射中。一坛坛装有火油的酒坛被扔向云车,济世军又用火箭射之,很快,云车里的烽军惨叫着跳下云车摔死,云车也在大火中被焚毁。

    郝兵站在城头上和士兵们一起用力的将雷石往城下砸,而西武郡原郡守方绍仪则在后方城楼内发号施令,一道道将领不断的从城楼送出。方绍仪虽是文官出身,但是他的军事谋略却不可小觑,虽频繁调动士卒和战术,却不见一丝慌乱,一切都是那么的有条不絮。

    一天的战斗,烽军没有占到丝毫便宜,甚至连城头都没有上去过,这个方绍仪确有其过人之处。唐曦见久攻不下,天色慢慢暗了下来,只得无奈的下令鸣金收兵。龙一看战场的局势对己方非常不利,便躬身对唐曦说道。

    “主公,这方绍仪一介文士端是厉害的紧,这仗怕是不好打。”

    “龙寒,你是想说本将指挥不利吗!”从前线退下来的钱通听到这话,满脸涨得通红,大声的质问龙一。他今天身先士卒,一直在城下指挥作战,数次差点死于济世军的流矢之下,听到龙一的话,心中当然不满。

    “钱将军稍安勿躁,龙某并无此意。你的勇猛大家都看到了,只是你麾下的军队都是新兵,换了谁都难以占得便宜的。”龙一看着钱通,急忙解释道。

    “那你说怎么办”钱通听完龙一的话,知道是自己误会了他,但是话已出口就不能收回了,只能发问来缓解尴尬。

    “主公,城内有二十多万济世军,靠对耗显然是行不通的,这只会让我军的士气越来越低。明日不如由玄武军和末将的一万精锐打头阵,以玄武军之利,必能一举攻上城头!”龙一转向唐曦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唐曦环视一圈众人,见白括与赵玉堂等人没有提出异议,便点了点头,看向巴图与雷雄。

    “你二人明日便和龙寒一起为先锋,务必一举拿下!”

    两人躬身应诺。

    第二日,太阳刚刚升起,烽军便开始了进攻。全身包裹在玄甲中的玄武军整齐的列成一个方阵向城下奔去,身后则跟着同样列着方阵的龙一部队。巴



第三十二章 良元擒贼
    那段城头的混乱没有平息,打斗之声反而由远及近,正当方绍仪等候消息的时候,一名浑身是血的亲卫飞奔而来,到了他近前便软倒在地,发出沙哑的声音说道:

    “大帅,弟兄们都被来敌给杀了!”

    “啊”

    一听这话,原本端坐在席子上望着城下战场的方绍仪猛的站了起来,环眼圆张,大声喝道:

    “都被杀了”

    这在他想来是件十分不可思议的事,对方只一人,怎么可能把自己派去的亲卫队队正连同百名亲卫都杀了他顿了片刻,又追问道:

    “对方只有一人吗”

    “是……是的,大帅!”

    只一人……怎么如此厉害!方绍仪这时候也有些傻眼了。他还愣着神,突然之间,从他右侧二百步外的人群里窜出一骑。由于距离太远,方绍仪看不太真切,但对方只有一人倒是看见了。

    来人手持一把长兵器,骑着黑色大马。此马浑身乌黑,四蹄踏雪,没有一根杂毛;从头至尾,长一丈;从蹄至项,高八尺;嘶喊咆哮,有腾空入海之状。此马居然是万中无一的踏雪乌骓。

    在此人身后,还追有上百名的兵卒。说是追,其实只是跟罢了,那些兵卒根本不敢靠前,只是跟在这人的身后远远观望。

    只见此人冲出人群后,略微停顿片刻,便向城楼处策马而来。他的速度并不快,但后面的追兵就是不敢靠近。方绍仪身边的副队正也发现了此人,他略一犹豫,便带领着剩余的百名亲卫迎了上去。

    百余名亲卫,黑压压的一片,冲向那人,仿佛瞬间就能把他淹没在人海之中。后方张望的方绍仪抿着嘴唇,拳头也下意识的握紧。可就在这时,只见那人手中的武器寒光一闪,接着,冲杀过去的亲卫由下而上的挑了出去。

    “嗡”方绍仪离的百步之远,可耳轮中还是能听到武器的破风之声。只见那人挥舞着手中的兵刃,不断的劈在亲卫身上,劈中之人落地扬起阵阵尘埃,场上已只能看不到人影,其中夹杂着道道的血光,耳中隐隐约约能听到亲卫们的惨叫声。尘埃落地,只见场中已只有一人一骑站立。

    那人似乎也是消耗颇大,骑在马上“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然而握着兵器的手还是一如既往的紧。不到一炷香的时间,便活生生绞杀百余名亲卫。方绍仪连同周围的济世军卒看得清楚,虽然他们未身处现场,距离那人也有百步之远,但仍能感觉到一阵阵的寒意由心底深处生出。此人的武力,只能用恐怖来形容!

    来人的武力一下子震慑住附近的济世军卒,时间仿佛停止了一般,人们瞪大眼睛看着那人,简直都快忘记了呼吸。那人似乎歇息够了,随手甩了甩手中的武器,像没事人似的继续催促黑马前进。他进一步,挡在前面的济世军卒就退后一步,济世军卒越聚越多,很快就退到了方绍仪的身前。

    这时,郝兵见已退无可退,便大吼着抽出战刀,越众而出,手中战刀指向那人喝道:

    “来者通名!”

    那人似乎没有听见郝兵的喊话,依然催马前进。双方的距离越来越近,郝兵忍不住了,运气全身气力,猛的跳起,双手持刀,凌空挥砍下去。

    那人手中武器是一把方天画戟,可刺可砍,即可当刀用,也可做枪使。他随手一挡,郝兵的全力一击便被轻松的挡下,方天画戟一转一挑之间,战刀便离开了郝兵的手,飞向空中。那人再次挥戟横扫,郝兵的人头立时被斩下,鲜血喷出老高,无头的尸体缓缓的摔倒在地。

    “雕虫小技,也敢献丑!”那人看着郝兵的尸体,冷笑一声嘟囔着说道。他这一串的动作,一气呵成,恰倒好处,兵卒见状,皆吓的兵器都拿不稳了。那人不再看郝兵的尸体,直接催马跃了过去,同时单手持戟,冲着吓破胆的济世军卒大声喊道:

    “我乃司马良元!谁敢出来与我一战!”

    声音洪亮,如同晴空炸雷,回音久久不散,挡在他面前的兵卒震的耳膜都嗡嗡直响,吓的脸色再变,不约而同的向两旁退散。他提戟催马,几乎没受任何的拦阻,直接冲到方绍仪身前。



第三十三章 烽军大帐
    大帐内,唐曦正在有一口没一口的喝着茶水,而各军的将领主帅也都一改焦急的模样,安静的跪坐在自己的案几后头,老神在在的喝着茶水。这茶听说是主公亲自研制的,从采摘到清洗再到翻炒,主公都没有假手于人,他们第一次听说茶叶还需要炒制,不过首次喝到这茶的时候确实让这些乡巴佬感觉到了什么叫回味无穷。

    刚刚亲卫已经向唐曦禀报了狄秋城已破的消息,现在就等前线的巴图和龙一回来汇报大战的过程,然后安排大军进城驻扎,自己也可以回到那个阔别十年之久的家。要说不兴奋,那是骗人的,二十年的时间,早就让唐曦真正的融入了这个世界。他想念那个住了十年的家,想念为自己而死的母亲,想念疼爱自己的父亲。

    前世种种已是过眼云烟,而前世的一切也没有什么可留恋的。唐曦习惯了这个世界的生存法则,也深深的爱上了这个还没被各种污染浸透的世界,不管是风景还是人心。这里没有前世的污泥浊水,有的是看不尽的青山绿水;这里没有前世的狡诈、怀疑,有的是汉子一诺千金的誓言;这里没有前世那些所谓便利的电子产品,有的是真正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勤劳。这里的人是憨厚的、勤劳的、真诚的,他觉得自己能被老天送到这里是那么的幸运。
1...678910...44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