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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之名士崛起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水鬼游魂

    可这样一来,边子白恐怕真要成为国君手中的新玩具,一个俳优(滑稽演员),一个无足轻重,却光鲜亮丽的近臣,然后等到姬颓那天出门摔一跤,在床上顽强的挣扎十天半月之后一命呜呼之后,等待他的将是公子




第051章 你牛
    记忆中幽暗的囚笼,如同豕狗一样被打骂的经历,宛如昨日,又近在眼前。

    从奴市离开只不过才不到两天的功夫,真要忘记,恐怕真的很难。因为恐惧如同烙印似的,印记在人的身体上,这辈子都恐怕抹不下去。

    赵朵和赵果两个小萝莉,脸色惨白,手中的碗再也拿不住,重重的落在了食案上。这一刻,当利很得意,从奴市走出的人,就算是身居高位,对于奴市都有着一种近乎本能一样的恐惧。这辈子都别想忘记。

    有人沉默。

    有人克制着心头的怒火。

    也有人看不下去了,这个人就是苟变。正义感暴涨的苟变如同一只护崽的母鸡,眼神盯着当利。他当然清楚地方是谁,是谁的狗腿子,狗仗人势是多了去了。此时此刻,苟变却发现自己是如此厌恶眼前这个人,因为他的出现破坏了原本的平静和温暖。对于贵族也好,被期于厚望的家族后起之秀来说,家庭的温馨从他们崭露头角的那一天起,就再也没有了。

    变强。

    变卓越。

    变的与众不同。

    似乎成了他们生命中唯一的标准。而这些仅仅不过是引起国君注意的前提条件而已,在此之前,他们还需要遇到贵人,受到贵人的赏识。就如同苟变,他的贵人是子蒙,子氏族长子思的弟弟,有了这个身份,苟变的仕途就算是受到了挫折,最终的结果也会是好的。

    苟变怒发冲冠,冷不丁的拍了食案,好在这家伙控制了力量,要不然食案被劈开都有可能。

    赵朵更是吓地一缩脑袋,金豆子忍不住的往下掉。赵果表现稍微好一点,可也是紧咬着嘴唇,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她们不过是十来岁的少女,刚结束了可能是这辈子最大的磨难。心理再强大,也不过是个孩子。相比苟变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她们是这个时代最弱势的人。赵武攥着拳头想要站起来,却被公孙鞅握住了手腕,按住了。而边子白也对他眼神示意,不要让他冲动。在座的有一个算一个,谁都可以不在乎当利,可唯独赵武不可以。因为他之前是奴隶,现在是奴仆,他的身份要是敢在帝丘张扬,南氏根本就不用看边子白的脸色,就能当街击杀他。

    付出的代价,最多就是按照赵武的市价两倍的价格,给予边子白赔偿。

    而赵武在奴市多少钱

    最多三万。

    赵武恨的牙齿咬地咯咯直响,没有敢暴起动手。他应该明白了自己憋屈的身份。

    苟变忍不住了,就差跳起来怒骂:“我当是谁呢原来是托妻献女的当利。你的大名在帝丘可是如雷贯耳,可惜了一对母女花就此命丧黄泉。”

    不入流的小人物,想要得到达官贵人的青睐,恐怕真的没有多少办法。当利除了有一个美丽的妻子之外,还有一个出落的亭亭玉立的女儿。而他为了能和南氏的大少爷搭上线,先是献上了自己的妻子,最后连自己的女儿都没有幸免。

    这是当利的伤疤,是他人生最羞辱的事,可他却笑了,异常灿烂。一个能够将怨恨轻描淡写的隐藏起来的小人,如同毒蛇一般的存在。这让边子白对当利这个人有了很大的兴趣,可他的兴趣有点特别,他想弄死他。任何一个正常人,突然发现脚下多了一个毒物,而他手上恰好有一根棍子的话,多半的选择是弄死那只不知天高地厚,想要暗算他的毒物。当利就被边子白归类到了这一类人之中。

    “唉,她们被卓少爷看上,可是他们的福分,可惜了有些人不懂得珍惜眼前的好日子,做出了错误的选择。”当利说这话的时候,仿佛说的不是妻子和女儿,这种冷冰冰的口吻让人不寒而栗。这家伙的身体内,肯定住着一个恶魔。

    苟变



第052章 放鸽子
    边子白有多操蛋,众人都是心里有数的,可胆子……似乎不大啊!

    在卫国,在没有任何政治势力接受,并愿意给他提供助力之前,没有那个人会去得罪一个庞大的权贵家族。而且这个家族还拥有公族的身份,是卫公都要谨慎对待的政治势力,在官场,根深蒂固的盘根错节的关系网,足以让一个初入官场的白丁望而却步。

    南氏也就在卫国势力庞大,能够作威作福。

    但出了卫国,南氏屁也不是。

    可边子白还在卫国混呢,他怎么敢一个人就对上南氏,还直接了当的去拒绝南氏的招揽这简直就是给自己还没有踏入官场的仕途找了一座大山,一旦踏入官场,就南氏的滔天权势,对边子白来说绝对是泰山压顶的局面。

    他难道就一旦不担心

    还是另有企图

    公孙鞅痴痴地凝视着苟变,直眉瞪眼道:“如果说那个当面去拒绝南氏的人是你,我觉得很正常。可是子白贤弟……放人鸽子是不对的……”

    说完,公孙鞅担忧的摇了摇头,正所谓爱屋及乌,边子白恶了南氏,招致打击的恐怕不单单是边子白一个人,还有公孙鞅。当然苟变也算一个,但这家伙没心没肺的快活着呢哪里会体会得到小门小户的悲哀

    同样是公族,公孙家族和南氏就不再一个层面上。而公孙鞅,在公孙家族似乎也没有多重要。

    这话咋一听,似乎有股子英雄无畏的情节在里面激荡。胸口一下子升起一股浩然之气,气吞山河不敢说,至少也是英姿焕发受人敬仰。可一琢磨,似乎不是这么一回事,苟变虽说是一个粗大条的人,可他还多少有点自知之明。他是受到国相子思的照顾,可不是什么子氏的精英子弟,子思还不至于毫无保留的支持他,给他收拾烂摊子。真要是惹出了天大的麻烦,估计子思也不会搭理他。深感公孙鞅话里有话,苟变疑惑道:“什么意思”

    “你去招惹南氏,恐怕本意不在你,是另有其人。结果也不会你去独自承受,会有人阻挡南氏的怒火。我这么说你明白吧!”公孙鞅语气太真诚了,以至于让苟变气地想要打人。

    苟变冷哼一声道:“你说我是别人手中的刀子不就完了吗拐弯抹角的,心思忒肮脏。苟某人虽不敢说自己是顶天立地的大豪杰,可一人做事一人当的担当还是有的。”

    说完,苟变起身走了。他似乎有种明悟,在一个人和公孙鞅呆在一起的时候,这家伙似乎对自己会产生一种莫民奇妙的敌意。说白了,就是嫌弃他。可有时候,他还傻呼呼地认为公孙鞅很不错。比如说,这家伙每天都会准备一盆清水给他,还折好柳枝,宛如一个通房丫鬟的低眉顺眼,让他有种受宠若惊的惶恐。

    当然,更多的是害怕。‘余桃’故事告诉卫人,贵族,尤其是公族的男人都有喜欢男人的恶习。

    一度,苟变有种自己菊花不保的胆战心惊。可公孙鞅除了让苟变洗漱之外,似乎根本就不想搭理他。这让他很郁闷,是嫌弃自己脏吗还真是这样,时间长了,苟变就知道公孙鞅这家伙有洁癖。这家伙竟然嫌弃自己身上的‘男人味’,这让他很不理解。不洗脸,不刷牙,不换洗衣服,在苟变看来这是优点啊!军营里的人不都是这样过的吗

    一个男人有洁癖,在苟变看来是娘炮,是有可能成为‘余桃’故事里弥子瑕的潜质,是个小受。原本在他眼中温文尔雅的公孙鞅,毫无瑕疵,没想到是个娘炮。他也开始鄙夷公孙鞅,过度注重小节的男人是不可能做出一番大成就的,苟变一直为自己的邋遢找了个冠冕堂皇的借口。但他的恩主国相子思告诉他,公孙鞅是一个英才。因为王诩教导了他快十年。子思自认为才能不及王诩,还是差很远的那种。那么比子思还不如的子蒙教出来的弟子,恐怕真的比不上王诩的真传弟子。

    事实也印证了子思的猜测,智商被碾压,眼界更是差的远。甚至连苟变自认为强项的带兵打仗……恐怕也不如公孙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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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3章 臭显摆
    朝食过后,边子白行色匆匆,忙里忙外,不时还带回来一些不常用的物件,其中就有一套马鞍子。

    然后,马车上的两匹马揭开了套索,放上了马鞍。公孙鞅放弃了看热闹的打算,一头扎在泥地里的马车前辕,吃惊道:“这是要骑马”

    “是啊!”边子白眉飞色舞的应承着。

    这是他最近听到的最好的消息,原以为骑马是一件很考验骑术的技术。没想到被赵武这个明白人一言就戳破了,指着边子白的马车说道:“能拉车的马,会是烈马吗不是烈马,谁都能骑。”

    于是在一个明朗的早晨,风温和地摇曳着路边的柳枝,云清气朗,边子白用不到一个时辰就筹备好了骑马所有的装备。

    嗯……

    他很羞耻的成了一个爱马一族中的装备党。

    马鞭很漂亮,没有上千个‘中布’根本买不到,还有身上的衣服,似乎骑马太鲜艳了一些。

    猎衣给人一种干练的感觉,虽说少了‘长袂拂面,善留客只’的空灵之感,却多了一种英姿飒爽的硬朗之气;马靴很难找,而这个时代的鞋子大部分都是船型的,让边子白无语中带着一种期待,他按照后来官靴的样子在鞮履作坊订购了两双靴子,样式都是按照他的要求画图样给的。相信不久之后,他就能在一群帝丘土老帽面前刮起一阵旋风。

    拿着一条蓝色的丝带,边子白乖巧地坐在了路姬的面前,嚷嚷道:“姐,我要梳头。”

    蓄发确实很难受,可时间长了也能习惯,就是洗头之后头发干起来不容易,这是其中一个麻烦。弄出点漂亮的服饰,平日里显摆不用他担心,但真要是剃头恐怕他就要成为狂狷一类,不被主流社会接受了。

    “梳头”路姬看着边子白傻乎乎的打扮,觉得很好笑。

    这家伙还穿了一件采衣,这是一种少年十六岁之前穿的衣服,俗称:童装。花花绿绿的,让人很无语。不就是骑个马吗至于如此打扮自己吗难懂是为了迎接南卓的到来那是南氏在帝丘的家族管事,给予礼遇确实应该,可问题是,边子白是那种会安安分分任人宰割的人吗

    边子白比划道:“就在头顶竖起一个发髻,然后用丝带扎紧,插上簪子就好,很简单的。”

    “对了,两鬓各要留出一绺头发,能在微风中轻轻摆动的感觉就再好不过了。”

    “姐,你说要不要去买一张猎弓”

    ……

    路姬无语不已,这家伙是多么臭美,才会这么想啊!似乎连她都没有这么打扮过啊!过分,一个男孩子,干嘛弄得如此麻烦。路姬有那么一会儿的功夫想到,幸好买了两个小女奴,不然今后的日子可不会这么消停了。

    不行,得找个针脚麻利的老妪来教两个小萝莉,早饭过后,可是她的休憩时间,真的提不起精神来给一个男人梳头。不得不说,边子白的审美在线上,还是超越很多的那种。风流倜傥的佳公子打扮……(不是元朝的野兽派时装,更不是清朝版的僵尸派时尚)打理过后,完全能让人眼前一亮。就算是战国风还崇尚朴实无华的打扮,可也不会排斥那种精致到极致的神韵。

    边子白在铜镜面前仔细的打量自己,影子很模糊,让他大失所望。

    他可是按照武侠剧段誉的装饰来整的啊!按道理来说,应该不会太普通。可是镜子不给面子,恨不得他立马去研究如何做玻璃,顺带造一面镜子出来。太不方便了,铜镜中整个人都是黄灿灿的,加上模糊的影像,还有点歪曲,

    “脂粉要不要”

    路姬看着眼前的边子白,妥妥一阳光腹黑小正太,还是贵不可言的那种。于是爱心泛滥,决心给边子白的设计锦上添花。

    边子白哪里受得了这种熏陶立刻摇头道:“不要!”

    最后,当他站在被手势好的大马面前的时候,就连赵武这个粗人都感觉到了一丝耀眼的光芒。人和人是不一样的,尤其是本来底子就好,再加上精致的装束之下,所得到的加成绝对是超过一加一等于二的效果。

    就连公孙鞅都有点自觉形秽,当他看向边子白的那一刻,似乎有种和苟变站在一起,并且和苟变互相换了身份的错觉。

    爱美食。

    爱华服。

    骑大马。

    跨马游街的闲情雅致,没有一个好相貌是绝对不要去尝试。个子矮小的,比如说齐国的名臣晏子,据传言说身高奇矮,要是骑马的话,有种大马猴蹲在马鞍子上的奇效。个子太高的也不行,



第054章 人心
    累人总比丢人要好得多,公孙鞅视线中两个骑士的背影在前面晃悠,可他却有种要跑断腿的心累。没错,是心累,而不是身体累,他的身体已经快麻木了,根本体会不到劳累的过程。

    “皎皎白驹,在彼空谷。生刍一束,其人如玉。毋金玉尔音,而有遐心。”悲从中来,公孙鞅心头越来越酸,他竟然在累到七荤八素的时候,念了一句酸诗。除了能够表现他士子身份之外,什么也说明不了。

    “公孙兄,小弟可有什么不周之处”公孙鞅吓了一跳,扭头看到边子白那张兴奋而有些绯红的脸,心头说不出的苦楚来。他一个劲的告诉自己,这是报复,一定是报复。

    不就是多吃了你几顿饭而已,至于吗

    边子白却并没有打算放过公孙鞅,别以为沉默就能够糊弄过关,他的心眼不大。公孙鞅的心眼……似乎也不大。这时代的公孙鞅已经开始对律法产生了一定的兴趣,因为没有施展的机会,所以并没有太过热衷。

    这一点,边子白是心知肚明的。

    历史告诉我们,研究法律的人,基本上都是小肚鸡肠的家伙。比如说张汤、王温舒、来俊臣等等,这里面最出名的就是张汤了。张汤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能够将杀老鼠和杀人等同的秒人,人命在他眼里是功劳,是成就感,却从来不是什么负担。

    公孙鞅虽然还没有大量接触法家思想,这应该是他去了魏国之后才开始学习的。可如今的公孙鞅已经有了这种潜质。洁身自好却性格乖张,除了边子白,他在帝丘竟然没有一个朋友。如果苟变算半个朋友的话,他在帝丘只有一个半朋友。

    这对一个贵族,一个期待在官场有所作为,甚至是光大门楣的公族子弟来说,简直是不可想象的。他的私生活很不对劲。

    卫国的贵族子弟是怎么生活的

    讲排场,结交一切能够给他们拓宽关系网络的朋友,而这种结交的场合几乎都可以猜到,宴会和狩猎两种。其实还有第三种,只不过机会很少,就是拜名师。名士光环下,出仕的机会大大增加。可学生都知道老师有名气,拜在门下将来有前途,可老师难道不选择弟子吗王诩是最累的一个人,他为了找几个能够传他衣钵的弟子,已经伤透了脑筋。他看得上的,可能不想成为他的弟子,比如说边子白;而他看不上的呢王诩要不是怕得罪人,他敢站在云楼的楼顶,对全帝丘城的人大喊:“满城的饭桶。”

    可见拜名师有多么不容易了。就算是名士光环,公孙鞅也蹭不到,王诩的出名,似乎是因为他的弟子出色,才让他大放异彩的。可以说在名士之中,王诩也是咸鱼一条,含辛茹苦的带大了两个弟子,却最后互掐,才有了他偌大的名声。

    那么只能参加贵族之间的宴会狩猎,期待能够获得贵人的青睐。因为很多宴会和狩猎活动,卫公不参加的话,公子之中必然会有人参与,这就给哪些没有门路的小贵族们指了一条明路。

    并不是每一个贵族子弟都是富有的,家产百万之巨的毕竟是少数。有些人只不过拥有一个好的出身,家私甚至还比不上中上等的商人。可他们咬着牙也要去购买华丽的衣服,骏马,甚至武器,为了能够在宴会中凸显出来,或者是在狩猎的时候获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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