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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说我是害虫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来不及忧伤

    “敢问好汉是哪路豪强”

    方寸倒骑着老马,斜持短剑,笑盈盈看着那急驰而来的十数骑黑衣人,开口问道。

    “呵呵,李家之财是那么好得的么少年,放下千金,且让你离去!否则休怪我等刀剑无眼。”

    “啧!李家之人是断然不会为区区千金而与我为敌的,他们甚至愿意将女儿献上,你觉得这等区区驱虎吞狼之计,能瞒得过我魏大成,那只大虫是你们大成武馆幕后培养的吧!这就能明白,为何你愿意为一头大虫而甘愿出千金了,呵呵……有趣啊!”

    那群黑衣人中走出一人,也未拉下面上黑巾,嘿笑道:“情深不寿,慧极必伤。小子,老话你得多听听,原本某还不想要你小命,可既然你都看出来了,那你这小命就留下吧!莫怪某家心狠,射!”

    “等一下!”方寸抬手阻止道。

    “怎么想求饶没用的。”

    “不是,我就是想确认一下。”方寸跳下马背,伸手拍了拍老马的屁股,示意它先走,而后持剑而立,道:“你们干那勾当干了有多久了就是驯养大虫,假扮劫匪,半路抢劫这事。”

    “射!”

    显然,魏大成并不想和方寸多说这件事。

    随着他那大手一挥,十数支利箭朝着他飞射而来。

    咻咻声中,方寸的身影直接消失,化成一阵风。下一刻,那些黑衣人的耳畔便传来一道声音,“落叶剑法,风卷落叶飘零乱。”

    哧哧声中,那些黑衣人只觉眼前青影一晃,而后脖颈一疼,仿佛像针刺进来似的,纷纷伸手捂住自己的脖颈。

    下一刻,一道青衣身影轻轻甩着剑上的血渍出现在他们前方。

    锵!

    还剑归鞘。

    呯呯呯……

    一连串东西落地的声音响起,方寸头也不回地向前走去。

    没走多远,便见之前那匹老马于路边啃着草叶,看到方寸的身影走来,便长嘶一声,小跑而来,亲昵地用脑袋顶了顶方寸。

    方寸翻身上马,一副颓废的模样仰躺着,一手枕在脑后,喝着小酒唱着典,在马脖铃的叮当声中远去。

    方寸心情不错,觉得自己为此方百姓剪除了一害,也算是对得起陆夫子对他的一番教导了。

    这件事情,对于方寸来说,就是一个小插曲,但是对于鄱城中许多人而言,无异于改天换颜。

    只是因为魏大成他们都是一副黑衣打扮黑巾蒙面,一副剪径蟊贼的模样,是以,也没人提出为这些蟊贼追凶之事。

    换句话说,就是死也是白死。

    ……

    黄昏,湖畔,绿草,树荫。

    一道身影拎着个大瓮在湖边洗涮涮。

    一道赤色身影侧坐在湖边的草地上,吹着赤箫,箫声悠远宁静,引来林鸟两两三三徘徊不去。

    一会后,那洗涮涮少年装着一瓮清水,扛了回来,放在一个简易石灶上,石灶下烧着木柴,火舌伸缩,舔着大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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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章 大手花钱
    观千山俊秀,览险壑静幽。

    披星戴月不足惧,餐风露宿何堪夸!

    如此这般走走停停,品味一番山水情趣,风土人情,方寸终于在几天后,又来到了一座大城,这是千叶国的国都——千叶城。

    骑着老马进城时,便能轻易感受到路上行人的来去匆匆,总有一股莫明的压力笼罩在他们的头上,让他们不敢轻易抬头。

    方寸知道,这是战争的烟云。

    虽然战争之火还未烧到这千叶国,但想来也不需要多久了。

    当千水国被大曌所灭,这千叶国就等于是夹在大禹和大曌之间了。

    不论是投靠大禹,还是投靠大曌,战争,都是免不了的。

    大曌连原本用于缓冲的小国家都打算吞并了,基本上就等于是赤果果的告诉大禹——洗干净脖子等着,老子迟早会来宰了你!

    方寸暗自感慨了一会,便没有再去理会这种事了,他只不过是个意外来到这个世界的过客而已,连真正身份都不敢曝光之龙。

    千叶城的万宝楼,生意也同样很惨淡,战争虽还未到来,但它的影响确实非常大。

    这也让原本想要把那些只能用于观赏的东西给卖掉的方寸,不得不暂时打消了这个想法,然后买了套上品法兵级别的厨具。

    这一套上品法兵厨具,就花了他七百多符玉钱。

    灵兵级别的厨具,他压根买不起,一整套下来,就得花掉上万符玉钱。换成黄金的话,那可就是千万两黄金了。

    仅是一套厨具而已,想想就觉得恐怖。

    但想想那些普通厨具无法处理那些高端食材,他又觉得,似乎不是什么问题,如果他的钱足够,估计也会买下一套灵兵级别的。

    可惜,他现在只能买上品法兵级别的。

    不过在买这套厨具之前,方寸便拿了块鳄王肉试了下,上品法兵级别的菜刀,确实已经可以切开鳄王肉了。

    是以,买下这套厨具,他就没觉得太心疼。

    另外,他还买了些燃料,可以发出高温的燃料。

    普通的火焰,确实很难将那些高品质的妖兽之肉烤熟。

    而且普通的燃料,也经不住方寸那三色火焰的燃烧。比如那些普通的木材,他一口三色火焰下去,直接就成为灰烬了。

    根本提供不了源源不断的热力。

    但是一些特殊燃料倒是没有问题,比如这种千年雪松脂与赤焰晶及其他矿物混合制成的高品质燃料,便能散发出强大的热力。

    不过这东西也是死贵死贵的,一块重达一斤这样的燃料,就得十块符玉钱,可谓是黄金万两,这完全就是烧钱。

    好在据说这东西很耐烧,一块这样的燃料,可以长燃一天,中间若是强行将其熄灭,还可以反复使用。

    等上千块符玉钱花出去之后,方寸才觉得自己为了吃到那颗鳄王心脏,可能有些疯了,这都是钱啊!

    不过接待他的那位小姐姐倒是不觉得方寸这么干是疯了,只是觉得世界大了,果然是什么鸟都有。

    修行界中,一些小门小派的修士,为了赚点符玉钱,出生入死都是常态。有钱了也大多都是买些修行资源,而不是买这种华而不实的东西。会买这些东西的,都是那些强大宗派的弟子。

    她觉得方寸就是这种大宗门中出来的,钱多到没处花的败家子弟。

    至于没在他身上感受到灵力,这太正常了。

    修行界中,用于收敛自身气息的法兵灵兵并不少见。他们这万宝楼中,就有这样的法兵灵兵售卖。

    大宗门中出来的败家子弟,会没有这种收敛气息的东西

    败了次家之后,方寸再一次离开了千叶城,继续南行。

    偶尔结伴,偶尔独行,听着各地的传说故事,领略一路上的风土人情,不知不觉间,又一个月过去。

    终于,他跨入了大禹的地界。

    在这个世界,国与国之间的来往,一般不会盘查得太严。

    因为修士与武者的存在,严防普通人一点用都没有,防间谍这种事,各国都有自己的方式,大家所针对的,也都是那些修士和武者。

    是以,方寸这一路走来,根本没有利用到通关文牒这种东西。

    而且像他这种长相出挑,气质上佳,年纪又小的武者,基本上不可能会是间谍,因为大部分间谍,都是不容易惹人注意的主。

    跨过天玥关,进入大禹境内,方寸便发现,官道上的行人渐渐多了几分生气,一个个脸上所带的神色都变得极为放松。

    甚至一些人脸上的神色都带着一丝难掩的自信,仿佛有一种无形的优越感似的。

    不用看都明白,这种人,肯定是大禹本国人。

    强大的大禹,确实有让国人为之值得骄傲之处,特别是在面对那些因战争而不得不南迁避祸的他国人时。

    又走了两天,方寸终于来到大禹最北端的大城——升龙城。

    看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方寸便觉得,这名字利他。

    谁叫他是龙呢!

    走进大城,方寸找了间客栈,洗去一番风尘,休息一晚,第二天便直接在这升龙城里逛了起来。

    相比千叶城,这升龙城显然要热闹十数倍都不止。

    当他找到这座城的万宝楼,看到万宝楼大门进进出出的人影多如蚁群时,他便笑了。

    因为这些人影大部分都是普通人,游侠少见,修士几乎没有。

    而当万宝楼的接待听到他是来卖东西,而不是买东西的时候,他们就更热情了。

    因为如今大部分进入万宝楼的,都是来买东西的。

    直到方寸从乾坤袋里一件一件往外掏那些观赏物的时候,准备品鉴宝物的那位老人直接就咧嘴笑了起来。

    原来最近许多北国人南下,许多人前



第144章 早熟女孩
    离开万宝楼时,方寸身上又多了几桶高品级的妖兽精血。

    但他身上的金票则只剩下一万多两,符玉钱也只剩下五百多块,冰玉钱与雪玉钱就不说了,相较符玉钱而言,都是小数目。

    从清风城城主府里得来的一百三十几万两黄金的金票没了,从城主府地底洞府中得来的那些符玉钱,冰玉钱,也没多少了。

    但是几桶高品级的妖兽精血,却让他有些欣喜。

    这些妖兽精血,最低的,都是相当于金身境的妖兽之血。最高级的那桶看起来只有三升不到,但却是凝丹级大妖的精血。

    精血是从普通血液之中提炼出来的精华血液,价值更高。许多修习符箓的修士,炼器的修士,都能用到这些妖兽精血。

    也因此,方寸要这些东西,并不会引起他人的怀疑。

    谁也不会认为,他拿这些精血回去,直接就用来修炼了。

    为此,他还特地买了个青绿色酒葫芦,这酒葫芦其实也是个方寸之物,可装下五百升左右的酒液,花了他近千符玉钱。

    为此,他将身上一柄灵剑给卖掉了。

    这柄灵剑是从那片火桑叶之中得到的,同时还有一杆灵枪,以及其他六柄法兵,那柄手斧就是其中之一。

    一柄灵剑换个酒葫芦,在方寸看来还算可以。

    但在其他人看来,其实就有点败家行为了。

    毕竟这只是一个酒葫芦,方寸之物而已,并非养剑葫。

    当然,养剑葫的价值,自然也不是一柄灵剑可以弄到的。

    养剑葫可以自行吸纳灵气,像个聚灵阵一样,给养在葫的灵兵提供源源不断的灵气供应,而不需要灵剑宿主给灵剑提供养料。

    对于剑修而言,养剑葫就是最好的宝贝。

    但对方寸,以及陈采儿来说,养剑葫给他们其实也没啥用。

    方寸身上的灵兵是有几件,但都不需要用养剑葫温养,陈采儿身上本身就有一件仙兵,更加不需要用养剑葫。

    而且那东西死贵,除非他将那张鳄王皮,又或是那几根赤焰鳄王的肋骨拿出来卖掉。

    不过鳄王皮和鳄王助骨,方寸都不准备卖,等以后自己真正学会炼器了,鳄王皮就是制作战甲的最佳材料了。

    而鳄王肋骨,那也是给秦素茗升级所用准备的材料之一。

    至于剩下的灵兵法兵,以及江湖游侠儿眼中的神兵利器,方寸都没有卖,准备留着以后有需要了,再出售。

    否则以他这种大手大脚花钱的性子,再大的家也能败掉。

    “升龙城,确实算是我的福地啊!本来还以为出售这些东西需要麻烦几趟,分好几次呢!现在好了,一下就全给解决了。”

    方寸一边想着,一边在街上逛了起来,品尝着大禹帝国的街边特色美食,偶尔碰到乞儿,也会随手扔几个铜板过去。

    至于那些成年人行乞,方寸是一点恻隐之心都没有,明明有手有脚的,却出来行乞,分明就是懒惰。

    而且,就算要出来乞讨,怎么的也得专业一点啊!

    不扮瞎,不装瘸,好意思吗

    一点专业素养都没有。

    走着走着,当方寸咬着一块烤肉卷的时候,发现有一对目光一直盯着他。默默感受了下,发现这对目光并无恶意时,他才缓缓转身。

    当看到一个浑身脏兮兮的小女孩见他转身,吓得躲到墙角后面,但又忍不住伸出脑袋看他时,他不由失笑。

    “看来是我想多了,都有点草木皆兵的感觉了。相信以万宝楼的信誉,应该还干不出出卖客户信息的事情来。”

    他想了下,指了指自己手中的肉卷,然后朝小女孩招了招手。

    “你想要这个”他问。

    小女孩小心翼翼看了他一眼,又飞速低头,末了像是鼓足了勇气似的,道:“大哥哥,可以借我一点钱吗”

    方寸闻言,有些愕然,见过小女孩向陌生人讨钱的,还从未见过小女孩向陌生人借钱的,这是新的行骗方式

    看到方寸犹豫,小女孩又道:“我可以立字据,我家在外城还有一栋房!”

    方寸闻言便笑了起来,小女孩不过七八岁模样,看起来很瘦弱,估计是长期营养不良所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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