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娇妻良医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天听雪

    而茶隼不一样。

    他藏屋梁,可以时时关注屋子里的所有人动向,却不需担心,遭人发现,自然,也就在查探细节上,比立夏更多了优势。

    “查一查,是谁遣来的。”

    “若所图非善,还是得早早儿的告母亲知道,让她多些防备。”

    虽然,茶隼说,那两个三等丫鬟,应是由沈家别的院安插进来,不是从外边混进来的,但出于对段氏的在意,语嫣还是决定,探清她们的底细。

    之前,沈鸿雪跟柳轻心反复交待,越是庞大的家族,越是能滋生腌龌龊,连沈家,也不可能免俗的时候,她还觉得,他是在危言耸听,可现在,亲眼目睹了自己母亲的院里,也存了拿着主子给的月例,却不知恪守本分的家伙,她怎能不心惊

    “是,仙姬。”

    见语嫣没有要“收拾”自己的意思,茶隼才是稍稍松了口气。

    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自从来了柳轻心边之后,语嫣的脾气较以前,有了天翻地覆变化。

    虽不至于说,像换了个人似的,可就据他所知,近些时候,她是都没有,再纠缠折腾过哪个杀手,阻扰人家完成任务了,也没再毒舌的喷这个废柴,骂那个没用。

    只盼,这不是他一厢愿的自以为是,就像他之前,险在他们尊上那里,丢了命那样。

    “落尘说,只给你四天假,这已经过了两天,你打算,怎么跟家里人告诉”

    瞧语嫣大晚上的磕葵花籽儿,柳轻心不拧了下眉头。

    嘶,刚放下筷子没多久,又吃!

    这丫头,可真是见了零嘴儿,手就闲不下,甭管好吃不好吃,什么时辰,都得尝上一尝。

    这要是换了她,一准儿得长成个三百斤的胖子,这丫头倒是好,小腰盈盈握,玉骨莲步轻,真是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

    “明天,跟爹娘吃个午饭,然后,去跟祖父道个别。”

    “从这里出发,快马加鞭,至多半夜,就能到德水轩。”

    “燕京那边儿,人手本就不够,顾落尘那只能在榻上等别人喂食儿的混蛋,还把这打杂儿的,派来跟着咱们,我不回去,他让人宰了,连个收尸的都没。”

    提到顾落尘,语嫣越说越气,到末了,更是将自己手里没来得及吃完的葵花籽儿,“砰”得一声,拍在了桌面儿上。

    不知她是有意,还是本能使然,那些被她拍在了桌子上的葵花籽儿,都“恰到好处”的碎了壳,仁儿,却是个个完好无损。

    茶隼的脸色有些不好,本能,让他往与语嫣相反的方向,挪了半步。

    果然,江山易改,本难移。

    他们家仙姬没变,依然,跟之前一样毒舌,骂起人来,依然连贯顺畅,毫不拖泥带水,而且,谁都敢骂。

    “我在家里,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你把茶隼也带回去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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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待嫁偶撞匿身破
    待嫁的子还算惬意。狂沙网

    每天陪沈老爷子吃饭,晒太阳,听他说些这体原主小时候的事儿。

    段氏的子一比一好,到月中时候,还少有的准时来了月事,且没被疼的满打滚。

    在院子里未嫁的几个姑娘,除了沈沉鱼和沈落雁,大都只隔三差五的,跟丫鬟一起,带上些小食做手礼,去她的住处拜访,以期跟她这个准王妃多些亲密,为自己的未来多谋一份倚仗。

    沈鸿雪从燕京回来的时候,帮柳轻心把绝食抗议的嗷呜带了回来。

    瞧自己的宠物,几天不见,就瘦了整整两圈,犹撒欢儿的腻着自己蹭了半天,才扑向了它最吃的牛腿,柳轻心不感动的红了眼珠子。

    许是翎钧的“煞星”恶名,太过深入人心,也可能是沈老爷子的打赏“财可通神”,那群被隆庆皇帝派来,交柳轻心规矩的婆子和太监,竟没一人给她为难。

    行礼问安之类的礼节,给她示范两次,见她差不多学明白了,就不再纠缠着她,让她无休止的练习,那负责给他讲燕京局势的先生,在听了她陈述,自朱尧媛那里听来的各家亲疏盘错之后,更是干脆的给她免了授课,只跟她告诉,道是若有什么想知道的,只管问询,他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轻心姐姐!”

    “轻心姐姐!”

    “你快看,快看我给你带了什么好玩意儿来!”

    人未至,声先达。

    沈落雁拎着一只肥兔子,跑的飞快。

    那肥兔子蹬了两次腿儿,试图逃脱,未能得逞,便放弃了挣扎。

    嗷呜

    正四脚朝天晒着太阳,让柳轻心摸它肚皮上软毛的嗷呜,懒洋洋的伸长了四肢。

    突然,他的鼻子动了动,一个驴打滚,从地上站起来,整条狼都精神了。

    沈落雁一直觉得,嗷呜是条品种金贵的狗。

    可今儿这咋一进院子,却是突然见着它露出了狼的模样,拎着肥兔子的手本能一松,便吓得“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见到龇牙咧嘴的嗷呜,肥兔子拔腿就跑,可这么近的距离,又没有洞可以躲藏的它,哪里是嗷呜对手

    未及沈落雁的第二声哭音发出,嗷呜就已得意的叼着它的战利品,返回了柳青新边,趴下,恢复了沈落雁看惯了的那个,混吃等死的傻狗模样。

    “这,这是嗷呜”

    前后判若两狼的嗷呜,让沈落雁瞬间凝住了哭泣。

    她颇有些难以置信的揉了揉自己的眼睛,见柳青心依然在淡定如初的看书,头都不曾抬一下,才是轻咽了一口唾沫,小心翼翼的走到了嗷呜的边。

    “姐姐,嗷呜到底是条什么狗啊”

    “我刚才瞧它,怎像只狼似的!”

    挪到柳轻心边,沈落雁小心翼翼的蹲下,伸手摸了摸嗷呜的脑袋。

    “它就是只狼。”

    “不是像。”

    放下自己手里的书,看向脸上还沾着灰土的沈落雁,柳青心突然忍不住笑了出来。

    摸出自己的帕子,一边帮她擦脸,一边跟她问道,“这是去哪里野了怎弄的跟个泥人儿似的”

    “绛先生回来了。”

    “我跟他去后山铺了几个陷阱。”

    “下山的时候,就见刚才往山上走时,随手放的一个竹笼子,逮了只肥野兔。”

    提到绛云,沈落雁顿时变成了一只叽叽喳喳的金丝雀儿。

    她手舞足蹈的比划着,大方的连嗷呜抢了它的野兔这事儿,都掖过不提了。

    反正,她是说什么都不会信,嗷呜是条狼的。

    绛先生说过,再好的御兽人,也洗脱不了狼的野,只有狗,才会为了安逸的生活,对人摇尾乞怜。

    “整天听你说,绛先生,绛先生。”

    “这位绛先生,到底是个怎么厉害的人物”

    瞧沈落雁的反应,柳轻心便知道,这小妮子是动了心。

    她笑着戳了戳她的额头,帮她整理了一下,已经有些歪扭的袄裙。

    听段氏说,这位绛先生,是个打燕京来的厉害学士。

    在他的指点下,二院的嫡子沈鸿墨进步飞速,如今,已是得了进京参试的资格,正谋划着待下一次京考,就一举夺魁。

    “绛先生什么都会!”

    听柳轻心跟自己问绛云的形,沈落雁不红了脸颊。

    她不知该怎么形容绛云。

    反正,在她看来,绛先生怎么都是好的,说什么都是对的。

    “瞧你说的,这世上,怎可能存在什么都会的人呢!”

    沈落雁虽然是嫡出的姑娘,却没有半点儿闺秀的样子。

    若这位绛先生,当真是燕京的厉害学士,那她的这心思,还真是有点不太好成全。

    “有的!”

    “轻心姐姐!”

    “你没见过,可不保准儿,这世上就没有!”

    听柳轻心质疑绛云的本事,沈落雁不翘起了唇瓣。

    她还指望着,柳轻心能帮她跟沈老爷子说几句好话,别让绛云来提亲的时候遭了为难,可瞧她这一副不信的样子,怎么能行

    “走!我带你去见他!”

    “等见了他,你就信了!”

    突然,沈落雁像是想出了一个极好主意般的睁大了眼睛,然后,便信心满满的双手抱住柳轻心的手臂,就要拖着她去二院证明。

    “他虽家境贫寒,要靠教人学问谋生。”

    “可我跟你保证,他绝对,绝对会是你这辈子见过的,最厉害的人!”

    “你个小丫头,门儿都没出过几次,见过什么厉害人物”

    “张口闭口,都是这位绛先生如何如何厉害,也不怕让人听了笑话。”

    伸手,把沈落



第七十七章 以绽为胁明态度
    比翎钧略矮。狂沙网

    皮肤白皙。

    眸子比寻常人黄,却不失神采。

    指甲修剪的很整齐,左手虎口位置,有一层常年用剑才会磨出的薄茧,右手拇指,比左手拇指略细。

    柳轻心用了三息时间,完成了对朱翎铃的观察,然后,便笑着低下头,看向了那张遭沈沉鱼祸害的古筝。

    “皇族宗亲,与父皇相像的,大有人在,年纪与铃相仿的,也不在少数。”

    “弟妹这么说,可是有些敷衍呐。”

    这沈家,还真是“盛产”子爽朗的姑娘。

    如此肆无忌惮的盯着人看,看完了,还能面不改色心不跳的,装作什么事儿都没发生。

    朱翎铃笑了一下,嘴上不说,心里,却是本能的对柳轻心这“弟妹”生了兴趣。

    “皇兄上的熏香,味道跟陛下相类。”

    “束发的簪子,雕工跟三爷用的如出一辙。”

    “走路不论急徐,步子都不曾乱了规矩。”

    “站起的时候,会先提衣摆。”

    “瞧这么名贵的古筝,被沉鱼那没什么天份丫头糟蹋,也不觉心疼。”

    “皇兄觉得,这些理由可够”

    见朱翎铃不肯罢休,柳轻心只得又搬了几条理由出来给他,当然,仍不可能是全部。

    “弟妹列了这么多出来,铃若还说不够,可该被弟弟责备矫了。”

    朱翎铃抿了下唇瓣,笑着低头,仔细回想起了柳轻心说的这些,让他露了份的细节。

    他明知道,柳轻心还有保留,可即便是知道,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不适合再问。

    皇宫里,有专门的调香人。

    为皇子的他,不可能享用与隆庆皇帝一模一样的,但配料,却是只有细微增减,让擅长辨香的闻嗅,并不难得出,是出自相同调香人之手这结论。

    他和朱翎钧都是皇子。

    虽然,一个不被隆庆皇帝所喜,一个正是驾前红人,但他们所用的器物,不同的只是材质,从规制上,却并不会有半点差别。

    柳轻心只说他们二人簪子雕工如出一辙,没明言他的簪子仅仅是材质普通,其实等同于是给他留了面子。

    皇宫内院,名门世家,皆会使教习,教自家子弟礼仪规矩。

    但相较名门世家,皇宫里的教习,明显要严苛的多。

    尽管他自幼不得隆庆皇帝喜悦,但旁的皇子需要学的规矩,他一样也不能少学,有些时候,甚至会因为遭受教习刁难,而不得不经历数倍于旁人的“练习”。

    一步迈出,要走几寸。

    与不同份的人应对,要保持多远的距离。

    这些事,早已成了他渗进骨子里的本能,纵有心掩饰,也总会在不经意间露出马脚。

    还有,起的时候,会提衣摆。

    皇宫里,最重仪容。

    像他这种不得宠的皇子,更是需时时谨慎,半点儿话柄,也不敢落于旁人之手。

    若起行走,不慎踩赃衣摆,甚至因此摔跤,定会成旁人茶余饭后谈资,甚至,被传去隆庆皇帝那里,致其遭责备惩罚。

    而他的母族,呵,还是不提也罢!

    至于说,这张被柳轻心评价为名贵的古筝。

    应是他见惯了好东西,才没觉得它值得被用心呵护罢。

    虽然他名下没有产业,“生计”只能靠例银维持,但前些年,他整天跟在朱翎股后面打转,“眼界”也可以算是……

    “皇兄言重。”

    “兄友弟恭,乃圣贤教训,三爷便是较常人胡闹了些,也断不敢在这种事上违背。”

    从玉碟记录来说,朱翎铃的确是翎钧的兄长。

    但以实际况而言,却是截然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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