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1970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肉沫跑蛋
路虎营营长陆建舟,被誉为七大神兵,而且在这七个人中无论是个人作战还是团队作战,都有他独有的一套。可以说他是东南军区少有的全面型作战人才,但有关于这个人厉害在哪里,外界仍然有不少的争论。
有些人说是陆建舟的作战指挥能力,李蔚的智谋在东南军区能排上名号了,但人家在路虎营只能称之为“第二军师”,真正的第一指挥大师还是营长陆建舟。
有些人又说,陆建舟真正厉害的地方在于他奇特的大脑构造。尤其对解读地图地势的能力,非常卓越。
再复杂的地形图,被他用心看过之后,就能被他完美重现。然后再因地制宜制定作战计划,一击便能击中敌人的软肋。
从他执行特殊作战任务以来,这项技能也不知道帮助他多少次完美完成任务了。
作战室内气氛紧张,在随着李蔚进行的初步战术分析之后,更是凝重。
陆建舟一直没有开口,站在地图前,缓缓的闭上了眼。
他的脑海里一片片闪过他刚才记下的地图,到一些特殊的地方,还会停下来,深入探索一番。而某些地图上忽略的边边角角,也经由他强大的大脑给找出来了。战局不需要的地方,被他的大脑用阴影遮盖住。而那些有可能被用上的未知地带,则被陆建舟在脑内标注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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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谢谢夫人,谢谢!
“好的,我知道了,谢谢你。”林云星注意到警卫员脸上那两坨小红晕,也有些乐了。她都没害羞,小吴倒先不好意思起来了。
建舟也是,她睡觉什么时候踢被子了,居然还对小吴嘱咐这些,这不是让她被看笑话么。
虽然这么想,心里却是甜滋滋的,脸上的笑意都荡漾开来,让小吴看着连忙低下头去。
“新婚”的营长和夫人,还真是一个比一个凶残。
可怜他才十八,离娶媳妇儿还有两年呢,对他这么个小年轻,放射这么重的光弹真的合适么!
林云星邀请小吴进屋喝杯茶,小吴摆摆手,说营长还等着他回去呢,便没有再强留。
只是建舟那边出什么事了看小吴之前一脸郑重的表情,恐怕事情还不小。
林云星有些挂心,又想到建舟晚上饭没吃,放着他自己,肯定随意凑合一顿。
“小吴,不好意思,你再等我几分钟行吗我给你们营长炒个蛋炒饭,你给他捎过去,也让他吃点热乎的。”林云星连忙叫住转身走开的小吴。
晚餐还没有好,来不及烧菜,林云星只能快速的来个蛋炒饭。这种简便的食物陆建舟也挺爱吃的,每次时间赶,林云星就给他炒份炒饭,再加上一把小葱一个蛋,味道还挺香。
“好的,夫人,不着急,你慢慢来。”小吴没有进屋,天这么冷,他也要在外面等。林云星早已知道这些士兵们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也不给他们添一丝一毫麻烦的品质。
只是这里不比别家,是他们营长家。要是陆建舟知道他的警卫员在外面受冻,她这个营长夫人就这么看着,也会不高兴的。
林云星直接将小吴拉近了屋,给他倒了杯热水,还把自己的火炉塞到他手里,让他暖暖手。
“夫人,真的不必这么客气。”小吴有些慌张。
以前只听说夫人高傲,大多人她都不愿意搭理的。后来又听张副官他们说夫人人可好了,还会烧一手的好菜。上次夫人做的糯米圆子,他也吃到了一个,可好吃了。
这会儿接触,心想着之前的人还真会胡说。夫人这么亲切,哪里高傲了。
如果是夫人性子转变了,那转变得还真彻底。
太了不起了。
“小吴啊,你多大了。”林云星一边在厨房忙活,一边陪客厅的小吴说说话。
“我十八了。”
“这么小啊,真不容易,这么小年纪就独当一面、报效国家了。”
“从军是我的梦想!”
“崇高的理想。”林云星道。
“营长是我的恩人,也是我的偶像。”小吴顿了顿,忽然道。
“建舟”
“嗯!我家在葡泽,六年前我爹娘还有叔伯们被一伙亡命徒抓住,受尽折磨,他们还扬言要杀人。关键时刻,营长带着他的路虎营赶到了,救下了他们。我们一家人都特别感谢他,不只如此,就连葡泽的乡亲父老们都把营长当最厉害的英雄,小孩子们也是听着他的故事长大的。”
现在说起这些,警卫员吴达都是一脸的激动和向往,还有深深的感激之情。
他从军,是他的爹娘亲自送他到火车站的。临行前嘱咐他要好好当兵,不能给村子还有陆营长丢人。
这句话他一直谨记在心,从不敢忘。
林云星半晌没出声。
这一刻,她被一种淳朴的感情所触动着。她也更加深刻的了解到陆建舟的存在对许多人的意义,他不只是她林云星的丈夫,还是许多人许多人的标杆。
她不能自私的把这个男人圈在身边,他有他崇高的使命与职责。
虽然现在她还做不到完全支持陆建舟,有把握在陆建舟遭受各种各样的危险时也不动摇支持他的那颗心,但她会努力。
 
第七十六章先睡吧,下次再送我
这一夜,林云星等到很晚,都没有等回陆建舟。
她忍着瞌睡,一边趴在桌子上看报纸,一边听门外是否有陆建舟的脚步声传来。
林云星其实也是个挺固执的人,当她决定要等,那么就是再晚她也会等下去。
她嫌冷,也不怕麻烦的重新为自己生了两炉火。
不知道为什么,她有一种感觉,如果今晚上见不到陆建舟,她可能会有一段时间看不见他了。
应该是有什么重大的任务吧,所以才会忙到这么晚。
但陆建舟出营,总是要回家拿些衣物和东西的,所以她倒并不担心陆建舟会直接就走。
终于在十二点十五分,林云星听到了那串熟悉的脚步声。
陆建舟正准备开门,就发现一道身影窜了过来,一下子扑到了他的怀中。
他一身寒霜,自身都嫌冷得慌。那小兔子般的人儿却完全不介意,把脑袋不断往他胸前拱。
这一举动,还有这份毫不掩饰的亲昵与眷恋,让本有些愁眉不展的陆建舟顿时犹如从寒潭跳入了暖泉,整个人都暖洋洋的,脸上的笑容更是罕见的放大。
他搂着人进了屋,将她抵在门上狠狠亲吻了一会儿,才抬起头:“怎么这么晚还不睡,等我”不是让小吴回来和她说早些睡么,看来她没有听进去。
想到下午小吴回去的时候,洋溢着一脸幸福之情,陆建舟就有些好笑。但当他看到林云星特地给他做的蛋炒饭时,神情也立马赶上了小吴。
只是没好意思给他看到,让小吴出去,才津津有味又满足的吃起林云星为他弄好的晚餐。
有好老婆的人就是好。
以前马连时时在他面前炫耀,陆建舟还不太感冒。如今体会过这样的生活,就越发觉得这才是一个男人最值得期待的人生。
“还不困。”林云星将陆建舟拉到桌子旁,两炉火,一人一炉,一边烤火,一边说着话。
她想,陆建舟应该有不少的话要和她说。
果然,陆建舟看着林云星,脸上闪过几抹犹豫,似乎在思量着怎么与她开口。
林云星也不催她,歪过脑袋,靠在陆建舟的肩头。
“接下来一段时间我都不会回来,你好好照顾自己。三餐按时吃,晚上早点睡。鞋子和毛衣,不需要那么多,别让自己累着了……我有任务,会注意安全,你别担心。”陆建舟想了想,又加上后面一句。
“嗯,对了!”林云星忽然跳了起来。“你说起毛衣,我才想起来我的毛衣已经打好了,建舟穿上试试,要是不合适我给你改改。”
林云星说着便跑回了房间,陆建舟看着她这样子,不知道她是生气了,还是担心了。
以往每次执行任务要离开军营,都会和林云星闹些不快。说实话,陆建舟还真有些紧张,他和林云星好不容易才走到今天这步,也不太希望再起争执。
虽然之前几次执行任务,林云星都没有说什么,还给他准备好行囊。但这次不太一样,前几次任务很快就能结束,几日方归。这一次还不知道要多少日子能解决,不顺利的话,可能这个年都没法好好过。
“来,试试看。”
陆建舟站起身,点点头,从林云星手头接过。他起茧的指腹轻轻抚摸着这件毛衣,一时思绪如江水泄洪,汹涌而来。
这是他的妻子为他打的第一件毛衣,也是他人生中除娘和小妹外,唯一一个女人为他做的这些。
过去不是没有别的女人为他打毛衣和围巾,但陆建舟觉得这样太引人误解了,全都退了回去。
可这件毛衣的意义不一样,他是他心爱的女人一针一线给他打制成的,里面有着她的心血,她的关心,还有她的情意。
林云星静静的站在一旁,等待着陆建舟穿上毛衣。却发现他抚摸了半天,神情古怪,一直没有要穿上的意思。
“怎么,是这件毛衣的颜色你不喜欢吗”林云星紧张的问。
要是颜色不喜欢,那就完全得推倒重来。嗯,不对啊,她记得她在开始打毛衣的时候就问过陆建舟,黑色,这就是他喜欢的颜色。
陆建舟摇摇头,“我很喜欢。”像是怕林云星不相信,他又加了一句:“真的,很喜欢。”
这一年,是他最难忘的一年。他不但收获到了一个叫他为之倾心的妻子,还度过了一个最棒的生辰,当然,还有这件他最喜爱的黑色毛衣。
“既然喜欢,那快试试。”
陆建舟便抖开毛衣,缓缓的穿上。
毛衣有些紧,但并不影响活动,反而更显身形。陆建舟肩宽窄腰大长腿,再穿上这件
第七十七章一个想法形成了
林云星醒来的时候,陆建舟已经走了。整个屋子都冷冷清清的,她坐在床边,晕了大概有二十分钟,才像平常那般起来烧饭。
就煮自己一个人吃的,简单多了,但也没有太随意。就像她答应陆建舟的,一日三餐会好好吃。
陆建舟走的时候,林云星还没有醒过来。只是迷迷糊糊的,似乎听到他在耳边说话。想到头一晚郑重其事的和他说要送他出门,结果睡得比什么都香,林云星就有些不好意思。
罢了,以后他们还会有很多这种时候。自从决定成为陆建舟的妻子、好好爱他,她就已经做好这种觉悟了。
为了打发陆建舟不在的日子,林云星也给自己找了不少的事情做。
除了研究菜谱,打打毛线,她还找了不少的书来看。再看到报纸上的征稿信息之后,心里便有些跃跃欲试。
写文字么,她倒是有兴趣。之前不是谁说过,每一个姑娘,其实都有一颗文青的心,这一点她也不例外。
这年代,最红火的书籍便是各式的武侠。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有许多武侠在今后一次又一次的被搬上大荧幕。既然来到了这个时代,林云星也想融入潮流,做一些类似的事情。
其实,按照她原本的意愿,她是想重拾设计师的工作,设计出一些漂亮时尚的衣裳的。但很遗憾,现在时机还不是很成熟。
上次她出门,发现大街小巷所有人穿着几乎都是那几个色系和款式,不是军绿色,就是黑白两色,很是单调。爱美的姑娘,偶尔弄一件小碎花。
但这也是这一时代的风尚,不能因为会设计两件衣裳,就盲目的认为所有人会欣赏,会形成新的潮流。那样的话,还是太自负了。
何况,林云星现在也不敢贸然妄动。首先是设计理念与价值观,如何在表达出自己的构思时,又能真的让自己的设计为人所需,她需要合适的契机。
她并不着急于这一点,她相信她的设计才华总有重新闪亮的那一天。
在大学的时候,林云星也会写一些文字,看一些。同寝室的就有一位姑娘,是“码字机器”。大一开始坚持创作,从一天只能更新三四千字的手速渣渣,最后熬成了日码三四万的“手速狂人”。
她是个狂热爱好者,尤其热爱武侠还有足球,这类让人热血沸腾的东西。说起来这姑娘林云星一直觉得很有趣,她是一个真正活在理想世界中的女孩子,在别人忙着谈恋爱或者是与朋友逛街看电影时,她在那yy各色男神、大本命。然后灵感来了,刷刷刷又开一篇新文。
一想到自己穿越到了七十年代,林云星就忍不住想,是不是上面搞错了。怎么看她那位室友更想经历这种事,每天大吼着要穿越到各种世界,将男神抱回家的说。她要是过来了,肯定比自己活得要更加丰富多彩。
武侠么,被那位姑娘强烈安利看了不少。大学时期,林云星虽然已经对设计有了兴趣,但还尚未成型。许多大学姑娘们经历的事她也经历过,包括无所事事,整天思考着以后要干什么。
那姑娘写,也赚了一些钱,在那时小日子过得也算是风生水起。室友们都羡慕得不得了,会写几个字的,都想跟着她写去。
林云星也去了,趴在电脑前,四天硬是卡出了一万字。到一家网站投稿,得到了系统回复暂时不符合签约要求,让她继续努力的回复。
她又写了四万字,凑到了五万。再一次申请签约,得到了同样的回复。
那个时候签约还不像以后,审核得蛮严格的,要过稿还是蛮不容易
第七十八章呵呵,当我傻呢!
林云星想要写的是一个马帮帮主女儿,在父亲神秘失踪后,一肩跳起重担、重振响马帮,千里走单骑、凭借着无双的智慧与敌人周旋、最终挖掘出真相、破解背后惊天阴谋、成功营救出父亲的故事。
故事的主线基本上就是如此,很简单的一个故事。但要把枝干填充得有血有肉,让这故事尽可能的精彩刺激,那就需要不少的功夫了。
其中有不少的难点。
第一,女主心路历程的转变。马帮千金,一开始还有一些刁蛮任性,但当她最敬爱的父亲出事后,面对着独木难支病倒的母亲,还有病弱的弟弟,她必须让自己尽快成长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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