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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之雄霸海外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比萨饼

    东南军疾冲进城,到处杀人,四面纵火!

    纵火好,借助火光,一来可以见到人,二来可以寒敌胆!

    火光越来越多,映红天际,谁不心惊,谁不寒胆

    城内富人们住石屋,有点钱的穷人住茅草屋,许多没钱的穷人则住地上,东南军往茅草屋投掷燃烧的火把,地点同时冒出了火焰。

    破坏比建设要容易得多,也省事得多,三哥地区天干物燥,很快小火就变成了一场不可收拾的大火,无情的火龙在人力的驱使下,在这座人口众多的城市里四处肆虐着。

    被炽热和嘈杂声惊醒了的人们尖叫着,哭喊着,光着脚丫子从燃烧的屋子里跑出来,他们一边招呼着邻里一边急急忙忙地取水灭火,想要把家园从火魔的口中拯救出来。

    然后发现更大的恶魔就旁边,狞笑着向他们举起了枪!

    砰砰的枪声不断响起,装填太麻烦,东南军干脆用枪刺刺杀阿三,一些东南军更用当地语言大叫道:“城池失陷了,异教徒进城了,大家快逃跑啊!”

    一片混乱,火焰以惊人的速度在蔓延,不久后,各种各样的惨叫声和怪叫声似乎全城耳闻,也不知道东南军来了多少人。

    这是东南军的策略,越乱越好,打乱仗,打得敌人昏头转向,让他们无法反应过来,就能战而胜之。

    城内守将西迪亚素有勇略,且很自律,昨天与城外敌人达成协议,花钱买平安,众高官们弹冠相庆,全都跑回家中享乐去了,只有他还在军中宿营。

    火起后,他从梦中惊醒,一听四周动静,就知道糟糕了。

    敌人都不知道来了多少,已经杀进城内,这仗还怎么打!

    无论如何,他有他的信念:绝不投降,绝不当逃兵!

    于是,他在军营里整队,得五百军,往火光最亮丽的东门杀去。

    路上经常见到惊慌失措的民众象发晕鸡般到处乱跑,从城东跑向城西,从城西跑向城东,孩子们哭着,女人们叫着,一片末日世界的境象。

    西迪亚军进入了宽敞大街,迎面就是一群东南军,他们人数比起敌人要少,却依旧猛扑过来。

    西迪亚手执弯刀,当先前冲,倏地,他停止了脚步,回首一望,不能置信!




第1412节 二王子的表现
    如电视电影里的镜头:头领带头冲锋,小弟们全部向后退。

    这不是电影,而是现实。

    冲锋只有西迪亚一个人,原本跟随在他后面的军队无人前进,俱都后退!

    他们再傻也看得出来此仗有败无胜,敌人已经进城,到处都是喊杀声,军心已乱,无论如何

    西迪亚的两个亲兵,也在后退者的行列中,被西迪亚看到,尴尬地露出一个笑容,似哭似笑。

    挥了挥手,西迪亚让他们走。

    人各有志,不必强求!

    他持弯刀,向着东南军杀去,他那坚强孤独的背影,映入了两个亲兵们的眼帘中,让他们眼睛里含满了泪水:“对不起,大人!”

    看到那个敌人竟然是这么地带种,东南军竟停止了脚步,带队军官微一思忖,下令道:“这是个勇士,用枪刺战斗,不要开枪!”

    勇士最讨厌就是火枪,永远不知道什么时候天外飞来一枪,就让勇士死于非命,而不是死在光明正大的战斗中。

    带队的年轻的东南军军官为了表示对敌方勇士的敬意,下令士兵们不得用火枪将敌人乱枪射杀,而是用枪刺伺候敌人。

    但他作为军官,有责任保全手下的性命,因此他就下令士兵们一拥而上!

    士兵们心中暗骂着狗p的军官,草菅人命,他x的不知道领袖说过的能派子弹去的地方别上人吗!

    “杀!”三个士兵一行,捏紧手中火枪向着西迪亚发动刺杀。

    动作娴熟,枪刺映射火光,似带上血一般。

    西迪亚用弯刀砍歪了三把上了枪刺的火枪,但是对方不由分说,继续一声“杀!”即来第二次刺杀,更糟糕的是又有两把枪刺加入了对西迪亚刺杀的行列中,五个兵成了一个c字形,齐齐下手,他们无人招架,如果被西迪亚杀中那就是那个人倒霉,他们只管一次接一次地对西迪亚展开刺杀。

    在他们连环攻击之下,西迪亚顾此失彼,不但没有砍中敌人中的一个,还一个不小心,即被对方刺中大腿!

    剧痛入心,他咬紧牙关,向着那个刺他的人砍去。

    不想那人一个大跳,脱离刀锋,同时,又有两把枪刺见有可乘之机,一起捅将过去,西迪亚勉力将其中一把枪刺拨开,却跟不上另一把枪刺的速度,刺进了他的左腹部,刺穿了他的皮甲!

    十秒钟之内,另外三把枪刺同时刺进了他的身体里,然后士兵们一旋枪身,俱抽出枪刺。

    鲜血从身上五个孔洞里大量流淌,西迪亚的脸面变得惨白,他已经没有进攻之力,用弯刀柱地,保持站立的姿态,怒视着东南军。

    那个躲在后面衣着光鲜的军官这才施施然上前,举起一把火铳,照着西迪亚的脸扣动了板机。

    西迪亚应声而倒!

    军官后面的士兵们交换着彼此的目光,深深地明白了什么叫做“官字上下两把口”,说不得用枪的是他,用枪的也是他!

    “我这是给他一个痛快,让他不致于这么痛苦,明白吗”年轻军官蛮有道理地教训他们道。

    “是是是……”士兵们憨厚地应道,知道自己是不能与这位上校军官理论的。

    因为他是二王子,这场战争的统帅,颜煜是也!

    他原本是中校,给自己升了一级,打算打过这一仗,就可以升为将级!

    颜煜手里有亚格拉的详细地图,以阿三们的能耐,亚格拉的防御体系就象个四面漏风的筛子般,让颜煜知道得一清二楚,他带领他们突击城市中心,城主府!

    走过一处白天热闹的街区,现在家家关门闭户,可以见到城主府高大矗立的建筑,在火光中光彩夺目,流光溢彩!

    这是一个大目标!

    士兵们跃跃欲试,就想向着目标发起攻击,而颜煜神经紧张,深怕中伏,丢了面子,没了小命,他下令他们组织严密的阵形,止住了那些想冲锋的士兵,喝令道:“列阵前进确保万无一失!”

    前排是上了枪刺的火枪兵,随时近战拒敌,中间是霰弹枪兵,他们的霰弹枪威力强大,是近战利器,中间则是颜煜带着的装甲掷弹兵,随时可以提供强大的火力掩护。

    这样的阵形让颜煜很满意,他吆喝道:“稳住!稳住!”

    带领着士兵们阵容整齐,稳扎稳打,步步推进,如临大敌。

    进前,到达了城主府巍峨的大门处,没有遇到任何的抵抗,大门大开,数名官士再也忍耐不住,脱离队形,向前跑去。

    很快地,里面就传来了一声声的哨声,这是表示安全的信号。

    城主府似乎已经跑光光,空无一人,至少无人抵抗。

    这时,在颜煜身边的一个同样年轻的中校军官干巴巴地嘲笑道:“临阵斗兵皆阵列在前,果然是取胜之道,敌人望风披靡,二王子殿下轻取敌人城主府!”

    所有的官兵们再也按捺不住了,哄堂大笑,笑声就在这座无人的城主府的上空回荡,连颜煜也止不住地笑开了。

    敢这样说话的是罗思进,正是颜煜的亲信,从入伍起就追随颜煜,忠心、能力都不成问题,颜煜这才容忍他的放肆。

    二王子的运气确实不错,搜索全府的东南军招呼道:“这里有个人!”

    在一座富丽堂皇的宫殿里,他们发现了一个肥胖如猪的家伙,鼾声如雷,声震大殿,他酒气逼人,怎么叫都叫不醒,推也推不醒,路易踢他没反应,他身边没什么可以证明他身份的东西,他是谁

    罗思进只看了一眼,就向颜煜恭喜道:“这位就是亚格拉城的城主尤利卡西姆!”

    众人又惊又喜,颜煜追问道:“果真如此”

    罗思进不容置疑地道:“果真如此!”

    亲自捉到这个大目标,颜煜笑逐颜开。

    夺城,俘城主,这下就圆满了,颜煜不再多想什么,下令军队关上府门,注意警戒,等待后续部队的到来。

    不过他有疑问道:“府内的人都跑光了,为什么他们不带城主跑呢”

    罗思进轻而易举地得出结论道:“这个肥猪喝醉了酒,我们打来时,他的侍卫叫他不动,就干脆抢了他身边的财物逃跑啦!”

    推断一点没错,第二天尤利卡西姆醒来,发现自己落入敌手,气到他狂嚎等出去后就要那些侍卫们的小命!

    负责审讯他的罗思进好奇地道:“你还想出去”

    但问过尤利卡西姆的确切答案后,罗思进禀报颜煜道:“我们还真的是有必要放他走!”l0ns3v3



第1413节 我愿干了这碗恒河水
    “为什么”颜煜好奇地问道。

    他准备把这头肥猪带回东南国示众,来个献俘阙下,展示给他老娘看看她的儿子长大了,做起大事来了。

    肥猪是个很好的战利品,让世人知道他颜二少的厉害!

    只是罗思进的话让他不淡定,听罗思进说道“尤利卡西姆愿意出五百万中华银元的价码赎回他自己!”

    又一个五百万中华银元!

    啧啧啧!作为一个巨大帝国的二王子,颜煜也是个食过夜粥的人,不禁发出了啧啧声。

    他怀疑地问道“肥猪别是把这府里的东西也算进去吧,这已经是我们的了!”

    “不会!”罗思进笃定地道“他是从外面调来的财富,五百万银元。”

    他与肥猪讨价还价,最终以五百万银元成交。

    “真是头超级大肥猪!”颜煜用上了“超级”两个字,惊叹道“他怎么可能拥有这么多的财富。”

    前后他付出了一千万银元,堪称为“富可敌国”。

    罗思进耸耸肩道“这个问题,我也问过他,他说他家统治亚格拉城已历二十一世,达六百二十五年!”

    原来如此!

    六百多年的光阴,一代代的积蓄,积累到一千万中华银元还真有可能。

    事实上,在东南军没到时,东南亚有大量的印度人到来贸易,东南亚物资丰富,贸易旺盛,印度人这么能吹,擅长贸易,吹来了极多的黄金白银。

    尤利卡西姆的家族因扼德里进出的门户,从中抽水,收获不小,加上其家代代经营地方,贱民们交纳地里出产的八成给地主,贱民们食素又一日一餐,你要是个城主你想不富都难!

    虽说上层过着奢侈的生活,但所有的印度人都有聚敛金银的习惯,因此尤利卡西姆敢出五百万银元自赎。

    “他既然被俘,我们如何取信外面的人呢”颜煜想到一个问题道。

    “说得好!”罗思进赞赏道“他教给我们去那间屋子……取出了这枚家主戒指。”

    罗思进亮出一枚鸽子蛋大的红宝石戒指,红宝石似鸽血,极为亮丽。

    这枚戒指隐藏屋内的隐蔽处,不经指点根本找不出来。

    这是家主戒指,代代相传,只有家主才知道下落,府内的人逃跑时也没有带走它。

    颜煜玩弄着这枚戒指,感慨道“我愿干了这碗恒河水!”

    “来世还做印度人!”罗思进会意地加多一句道“做印度人的城主!”

    “对!”颜煜连连点头。

    尤利卡西姆家族的统治期长达六百多年,可见其阶级固化到了什么程度!

    在中国,进入封建成熟时期,一个王朝的寿命不会超过三百年,就会改朝换代,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昔日的公子王孙,要不死掉,要不沦为百姓。

    看来印度有可取之处,前提是你不能成为贱民,你得作印度的王公、土邦主、城主,贱民们倒也不是拥护你的统治,而是不反抗你,幻想着他们来世成为你。

    来世,你的子孙还是王公、土邦主、城主,贱民们还是贱民!

    阿三的阶级固化到可怕的地步,有的家族居然上千年的历史,一直是社会的上层,主要就是三哥大神教让人信来世,不反抗,要是反抗了,来世就会降阶级,于是阶级固化下的印度,最底层女孩子长得再美也只能是个掏粪工!

    阿三的阶层极难跨越,千百年来一个种姓制就把人分为三六九等,是世界上最典型最森严的等级制度,规定了王公、土邦主、城主的后代照样是王公、土邦主、城主,而贱民的后代永远是贱民!

    千百年来,大家族几乎没有变化,就算有,也是家族内部的争斗,很少发生战争兼并,更没有什么“下克上”的现象。

    绿教的莫卧儿帝国建立后,发现种姓制这套制度真不错,极有利于他们的统治,于是他们不去触动三哥的王公、土邦主、城主的利益,而是与他们共治天下,共同维护这套制度。

    各大家族统治印度绵长,实在令人羡慕啊,不过投胎是门技术活,颜煜也不多想,他只想好好地过完这一世,这是一个中国人的标准思维。

    随手把戒指扔还给罗思进,颜煜说道“你全权处理!”

    “是,长官!”罗思进应允道。

    五百万银元很不错,战利品---亚格拉更诱人。

    东南军自城东进城,其余三个方向的城门不作限制,于是该城军民从城西北南三门逃跑,虽被他们卷走了一些细软,但被东南军从城内各处缴获了至少达到八百万银元的黄金白银和珠宝这类的硬通货,加上之前的五百五十万银元,让东南军有种老鼠跌进米缸里的感觉。

    多年来稳定统治所积累的巨大财富,一夜之间沦为了东南军囊中之物。

    城内抵抗微弱,东南军损失很小,不到一百人战死,战果也小,杀了上千人而已,嗯,还有一万贱民,他们不是人,东南军入乡随俗得太容易,这些人也不统计入内。

    除了硬通货,还有海量的粮食、货物,中国有“朱门狗肉臭,路有冻死骨”的描写,但与印度相比就是小巫见大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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