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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乡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孑与2

    普天之下,只有云琅觉得自己是一个孤魂野鬼。

    皎洁的月光下,东方朔手持木勺,正在往良姬的脑袋上浇水,良姬低着头正在揉搓头发,露出好大一片白皙的脊背。

    夜色静谧,只有哗哗的水声与东方朔吟诵《诗经的声音。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东方朔嘴巴很硬,心肠却很软,只要看他温柔的动作,就知道良姬在他心中并非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人。

    良姬估计也知道,所以才死死的缠着东方朔不松手,东方朔总说良姬是个愚蠢的女人,现在看来,愚蠢的很可能是东方朔。

    云氏的温泉水洗过澡之后,最好用清水再冲洗一遍,毕竟,水里面的硫磺味道并不是很好闻。

    东方朔捧起一缕良姬的头发,放在鼻端嗅一下道:杂味已经很淡了,还是再清洗一遍的好。

    云琅就坐在二楼的黑暗处,见东方朔提着装满泉水的木桶去了温泉水池处,换取泡在温泉水里已经温热的清水。

    就微微的叹一口气,走进了屋子,红袖点亮了蜡烛轻声道:夜深了,小郎该安寝了。

    云琅躺在床上,瞅着窗外的明月问红袖:大长秋很看重你,我不问是什么关系,只告诉你一件事,你如果想要去长门宫,随时都能去。

    前日,大长秋已经暗示过我了。

    红袖摇摇头道:婢子在云氏虽说只是一个婢女,过的比在来氏还要好些,更快活些。

    既然如此,婢子为何还要去长门宫呢?那里能让婢子更加快活,更加舒坦吗?

    明显是不成的,我娘早就说过,她恨不能嫁给贫家子,虽然粗茶淡饭,却能落一个轻松自在。

    云琅笑道:那是你娘没有过过贫家小户的日子才会这样说,如果她真的成了贫家的主妇,或许就不会这样想了。

    红袖笑道:或许吧,反正婢子不想离开云氏。




第一八三章好人就该被奖励
    >第一八三章好人就该被奖励

    东方朔的爱情是隐秘的,他不屑将自己柔弱温情的一面展现给大汉国人看。

    只有每一个跟他相处过的女子才知道,这个人是何等的温柔,温柔到了宁愿给她们一个新生活的地步。

    东方朔很少能娶到良家子,愿意跟他在一起过短暂夫妻生活的美人儿,大多是厌倦了迎来送往的青楼生活。

    在大汉,青楼女子想要成为平民,唯一的渠道就是嫁给官员,然后再与官员绝婚,如此才能有一个良家子的名份,才能获得大汉律法赋予良家子的全部权益。

    官员想要以七弃之名绝婚,至少需要等待一年之后

    关于东方朔的这些事情,是大长秋告诉云琅的,这个老宦官,总能从一些别人想不到的渠道弄到一些让人心酸的真实答案。

    结婚是为了救人于水火,绝婚又是为了放那个女子一条生路面对这样的人,云琅觉得自己应该给他做一顿美味的红烧肉才能表达自己对他的敬意。

    这是云琅在大汉国,遇到的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有一副好心肠的人。

    云家的稻米不多,或者说,诺大的一个长安,稻米也不是很多,长安周边基本上不种植稻米,最近的种植稻米的地方是汉中。

    由于道路不好,运输到长安的稻米数量很少,因此,关中人吃的最多的还是糜子跟小米,高粱。

    大汉国的稻米产量虽然比麦子,糜子,小米强一些,却也很有限,不过,大汉国的原始稻米,是云琅食谱上的最爱。

    关中人吃稻米喜欢蒸煮,这种方法是对的,只是他们喜欢用蒸笼来弄熟米饭,好好的一锅稻米,蒸熟之后,米香已经跑了大半。

    他更喜欢用铁锅加水,加米,然后用慢火慢慢的蒸熟一锅米饭,虽然锅底可能会有锅巴产生,这样做出来的米饭,无疑是最香甜的。

    如果用肉汤浸泡一下锅巴,锅巴的味道应该是人间绝品。

    下午的时候,东方朔就来到了云氏厨房,面对云琅带着浓重仪式感的做饭方式,即便是放荡不羁的东方朔,也不由得肃然起敬,匆匆的跑回去梳洗了头发,修整了胡须,换了一套最干净的衣衫,然后就坐在云家院子里的一棵松树下,冒着严寒,等云琅喊他吃饭。

    亮红色的红烧肉在砂锅里被咕嘟咕嘟冒着泡的肉汤触碰着,微微颤动。

    云琅一点都不着急,烧好一砂锅红烧肉的秘诀就是要有耐心,只有微火慢炖,才能最大程度的将肉香激发出来,才能让粘稠的肉汁里裹挟到足够多的肉味。

    红袖邀请东方朔进地暖棚子里等待,还给他上了一壶热茶,去去嘴里的味道,好品尝家主精心烹制的菜肴。

    一个黑陶红纹的酒坛子被红袖泡在一个装满开水的木盆里,然后就有两个健壮的仆妇抬着木盆,安放在东方朔身边,酒坛子虽然没有开,仅仅从价值不菲的酒坛子上,东方朔,就知道这一坛子酒应该不是他平日里喝的粗酒。

    这样的礼遇,让东方朔变得不安起来,即便坐在温暖的地暖棚子下面,他也有些坐立不安。

    云琅做的饭菜很简单,也就一锅饭,一砂锅肉,一盘子炒青菜,一碗肉丸子汤。

    数量也不多,恰好够东方朔一人食用的。

    等红袖将饭菜安置好之后,云琅打开那一坛子酒笑道:酒曰玉冻春,又名一汪绿,冰雪中冰了三日,尽去酒中燥热之气,然后以滚水激之,温和馥郁的酒香牢牢的被锁在酒浆中,只有喝一口进了五脏六肺,才能发现其中的妙处。

    来,东方先生,饮甚!

    东方朔原本满腹狐疑,只是听了云琅对于这坛子酒的解说之后,只觉得馋虫在胸中闹腾的厉害,一瞬间就决定,先喝了酒再说。

    一碗酒下肚,东方朔半天不肯吐气,直到忍无可忍之时才长出一口气道:好酒!

    云琅掀开砂锅盖子,轻轻地用手撩撩味道,满意的笑道:平生做肉食,以此次为最佳,饮酒岂能不食肉!

    提醒一下,此物与稻米同食最为相宜,请先生慢用。

    红袖给东方朔装了一碗白米饭,米粒晶莹,与红烧肉交相辉映,再加上香味缭绕,身为老饕的东方朔哪里还有什么理智,不由自主的端起碗筷,捞了一块一寸见方的肉块,放在米饭上,想了想,又给米饭上浇了一些肉汤,深深的嗅一口香味,然后就不知世上何年

    红袖一步三回头的跟着云琅离开了地暖棚子,走远之后忍不住问云琅:小郎,为何如此款待此人?

    云琅停下脚步瞅着云家忙忙碌碌的仆妇们叹口气道:这世上的恶人太多,好人太少。

    能不惜损坏自己的名声帮助他人的人更是少的可怜。

    恶人干了恶事,自然有利益作为奖赏,好人做了好事,却往往不得善终。

    这样是不对的既然老天不肯眷顾好人,那么,就让我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小小的奖赏一下好人。

    毕竟,好人如果只干好事,而收不到起码的尊重,一颗助人的心迟早会冷掉。

    红袖回头看看狼吞虎咽的东方朔狐疑的道:他是好人?

    云琅点点头道:他真的是好人!

    比您还好?

    比我还要好!

    婢子不信!

    以后你就会明白,这位东方先生是一个多么好的人。

    做完了这些事情,云琅很欣慰,如今的东方先生与他记忆中的那个嬉笑怒骂皆成文章的东方朔终于重合了。

    这样的东方朔,才是他记忆中的那个东方朔。

    抬头瞅瞅阴沉的天空,有白雪飘下,落在云琅温暖的掌心,瞬间就化为水渍,多落了一些雪花,那些水渍终于汇聚成了一颗晶莹的水珠。

    云琅抖落那颗水珠,抬起头对阴沉沉的天空轻轻地道:大汉国终于没有让我失望到极点!

    没人的时候,云琅总觉得自己才是大汉的神,毕竟,太宰就是这么看的,还把他当神一样的供奉了快一年,在事实上,云琅自觉自己远比大汉人知道的多。

    也只有他的目光能够穿透万里烟云,跨越五湖四海,思绪能够沉浸到马里亚纳海沟也能飞上珠穆朗玛峰。

    可以看非洲大草原上轰轰烈烈的角马迁徙,也能看到美洲愚神奇的玛雅人正在祭拜他们的太阳神。

    他似乎能听见罗马长老院里铿锵有力的演说,也能听到北极的野人正在与巨熊搏斗发出的怒吼

    因此,在寂寥无人的时候,他的心就会变得极为高大。

    一个没有神通的神落在地面上很凄惨

    在面对喜怒无常且喜欢消灭别人**顺带消灭别人精神刘彻,以及他的一干爪牙。

    就算云琅有神的眼光,神的思维,在没有神的力量之前,能做的只能是忍耐,或者臣服。

    就是这种忽高忽低的感觉,让云琅对这个世界的印象很差,尤其在他心灵与力量不成正比的时候,就越发的讨厌这个不受他控制的世界。

    你什么时候能给我也做一顿东方朔吃的那种饭食?

    吃晚饭的时候,曹襄非常的不满,他现在不喜欢吃云氏厨娘做的难吃的红烧肉。

    云琅放下饭碗看着曹襄道:庖厨其实是一门高深的学问,五味调和,火候的掌握,食材的选择,每一样都是大学问。

    只有全身心的投入才能做出一道美味的饭菜,你到现在都没有做出值得我全身心投入为你做一顿饭菜的事情,所以啊,你就不要想了。

    耶耶啊,吃一顿饭也能扯到俞伯牙与钟子期的典故,我还是吃我符合我身份的饭食吧。

    不过,那个东方朔吃完你的饭,为什么连一句道谢的话都没有,反而处处躲着你?

    他以为我礼下于人必有所求。

    耶耶啊,又是燕太子丹与荆轲的典故,你什么时候开始每一句话都带典故了?

    还好我家学渊源,要是霍去病跟李敢两个草包在这里,你说的话,他们一句可能都听不懂。

    我能听懂!

    霍去病好听的声音从楼下传来。

    这家伙是四个少年人中最先脱离变声期公鸭嗓子的一个,不但如此,他那一对可笑的卧蚕眉也渐渐长长,变得有棱有角,活脱脱的变成了两道剑眉。

    再配上他那双冷冰冰的眼睛,一个活脱脱的高傲贵公子形象就跃然于纸上。

    接下铠甲,霍去病端起茶壶道:东方朔干了什么让你从心底里佩服的事情?

    云琅探头朝楼下瞅瞅,没看见李敢,就问道:李敢呢?

    霍去病见云琅不太想谈东方朔,就回答道:他父亲被任命为右北平太守,马上就要赴任,所以回家去了。

    云琅见窗外的雪下得越发大了,就笑道:这样的日子里,你也不忘操练军卒?

    霍去病喝足了水,盘腿坐在矮几前道:弹汗山,杭爱山,贺兰山,这几个地方的雪下的都比长安大,还没有出征,总要先尝试一下。



第一八四章 待机而动
    辽第一八四章待机而动

    霍去病的抱负是辽远而且宏大的,这一点,从云琅认识他的那一天起就没有改变过。

    一个人如果矢志不移的做同一件事情,只要坚持的时间够长,总会因为量变的缘故产生质变。

    且不论霍去病,李敢,就是曹襄这个纨绔子,见霍去病在不断地操练他的八百人马。

    也不知哪根筋不对,对自己的五百长门宫卫,三百家将,也开始了惨无人寰的冬训,看样子他的目标不是马踏燕然就是直捣龙庭

    身为霍去病的司马,长年累月的跟一群极度有上进心,并且志向远大的人在一起,云琅倒是常常有尸位其上的感觉。

    冬天就该有一个冬天的样子,人人都说,春种,夏长,秋收冬藏。

    到了冬天就该躲在暖和的屋子里的看简牍等待冬日过去,却总是有一些人不愿意冬藏,他们似乎更喜欢在冬天待机而动。

    驾,驾驭

    马夫抖动着缰绳,艰难的控制着不听使唤的挽马,在平坦的谷场上一遍又一遍的实验云氏的新马车。

    马夫已经熟练的掌握了马车的性能,与驾驶方法,无奈,拉车的挽马似乎对拖拽四轮马车非常的不习惯。

    相比拖拽大汉的两轮马车,它需要做更多的反应才能完成马夫传达给它的复杂动作。

    大雪天练车技是最好的,厚厚的积雪深深的车辙印痕可以明显的将马夫的每一次操作都记录下来。

    阿娇对她的新马车非常的关心,马夫不敢有丝毫的懈怠,只有等他彻底的熟悉四轮马车的操作之后,云氏才会对马车进行定型,做最后的布置。

    车夫不明白云氏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臭毛病,却不敢质问云琅,只能尽忠职守的干好自己的事情。

    大雪落下了,诺大的荒原也就逐渐变得安静。

    那些背着煤石去集市交换粮食或者铜钱的野人,在这样的天气里,依旧艰难地在雪地上跋涉。

    很快就在白雪皑皑的荒原上踩出一条黑色的道路。

    只要有钱,有粮食,这些一无所有的野人迸发出了令人震惊的工作热情。

    天气寒冷,正是煤石卖价最高的时候,没有哪一个以背煤石谋生的人,愿意放弃这种赚钱的好机会。

    疲惫寒冷,他们不是很害怕,他们害怕的是家里没有粮食吃,在这样的冬天里,没有食物提供热量,就等于死亡。

    野人们背着煤石,尽量靠近云氏的土地行走,虽然云氏不会给他们提供庇护,他们依然觉得靠近云氏就会多一份安全。

    只要不伤害他们,就是对野人的最大帮助,这是云琅过了好长时间才弄明白的一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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