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乡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孑与2
同意了,我挨了一顿揍!关起门来揍的,陛下下手很重,现在,我没事了,可以一起去白登山死战,即便是死了,我谁的人情都不欠。
要死你去死,我跟去病,李敢可没想着要死,还等着回来看孩子呢。
正在喝酒的霍去病附和的点点头道:是啊,白登山的状况虽然险恶,却没有那么危险,不算什么。
李敢喝了一口酒道:我父亲,哥哥都去过白登山,不都好好地回来了?
曹襄摇摇头道:我运气一向都不好
霍去病白了曹襄一眼道:快死的人还能碰见阿琅,还说运气不好,如果你运气真的不好,这会我们应该给你上坟才是。
曹襄若有所思的道:似乎是这样,自从遇见阿琅之后,我运气好多了,能活着这个不算,既然是兄弟,救我的命是他该做的,能娶到妞妞才算是托他的福气。
李敢见云琅转过头看他,连忙举手道:你们忙,我也没闲着,老婆又有身孕了。
霍去病长笑一声道:家里既然都安顿好了,冰雪解冻,就是我们出征之时。
大喊大叫完毕了,就发现其余三人都跟看白痴一样的看着他,霍去病皱眉道:你们难道不想早日去白登山么?
李敢摇摇头道:不想!去的越早,屯驻的位置就越是糟糕,我们的兄弟连适应的时间都没有,就要上战场,这样不好,最好等杏花开了之后再去,路上不但不辛苦,还有准备时间。
云琅看看霍去病对李敢道:还有这种说法?
李敢吸了一口气道:白登山两侧有长城,事实上,在白登山前面还有一段夯土长城。
我父亲李将军神箭的威名就是在那段夯土长城上杀出来的,那时候我父亲只是一名曲长。一曲五百六十二人,活着下来的人不过七十余人。
所以,我父亲早就告诉我了,如果真的要去白登山,无论如何要避开那段夯土长城,那段长城其实是用来阻碍匈奴人牛羊的,更是匈奴人退回草原的要地,每年,最惨烈的战争都发生在那里,躲都躲不掉。
云琅皱眉道:我就想不明白了,避开白登山,马邑,白狼堆那边都是大路,匈奴人为什么会死心眼的非要死攻白登山?
冒顿的坟墓在那里!
霍去病淡淡的道。
云琅笑道:匈奴人无父无母,冒顿此人更是杀父妻群母,你指望他们对已经死掉的匈奴王有敬意吗?
李敢道:不是这样的,冒顿认为白登山一战乃是平生功业的巅峰,还认为,匈奴一族驰马中原乃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因此,在临死前就把自己的坟墓放在白登山周边,据说劳动了三十万人,坟墓挖好之后,将他下葬之后,又有十万匹马在上面纵横不休的奔驰了三天,而后又在那里洒上了草籽,三年过后,已经没人知道那里是坟墓,那里是草原了。
我太祖高皇帝受辱于冒顿,我太祖高皇后受辱于冒顿,我大汉文皇帝受辱于冒顿,因此,挖出此人尸骨鞭尸,乃是大汉人的天职。
匈奴人可以不在乎冒顿,却无法忍受冒顿被鞭尸,一旦出了这样的事情。
被冒顿收服的月氏,楼烦白羊河南王,浑庾屈射丁零鬲昆薪犁,以及强大的东胡,很可能就会分崩离析,所以,匈奴即便是不愿意,也必须阻止大汉军队找到冒顿坟墓。
所以,这么些年以来,白登山就成了大汉与匈奴的生死斗场,且不死不休。
第一七零章初具规模
第一七零章初具规模
云琅觉得这个世界再跟他开玩笑。
透过他的窗户就能看到高大的始皇陵。
他不相信,在大汉会没有一个人知晓始皇陵的确切位置,如果大汉皇帝拿出一分寻找冒顿坟墓的精力来寻找始皇陵,应该早就找到了始皇陵。
可是,大汉皇帝,乃至大汉人似乎对这件事并不热衷,始皇帝对他们来说就像是一段遥远的过去,并不重要,忘记了,也就忘记了,算不得什么。
这就奇怪了
云琅很想知道皇帝心里是怎么想的!
来云氏的人,云琅看似不理不睬,实际上,只要有人对那座高大的封土堆产生了兴趣,云琅就会知晓。
毕竟,常年生活在骊山里的野人,早就成了他的眼线,只要是这座山里的事情,没有云琅不知道的。
山坳处的那一群野猪今年下了三十二个小猪仔,半山腰上的豹子夫妇今年一个孩子死掉了,住在树洞里的熊罴今年没有找到合适的配偶整夜大叫,住在后山的白狼群今年接纳了两匹孤狼这样的事情他全都知道。
自从野人被阿娇纳入了自己的势力范围之后,猎夫这种古老的职业,就在上林苑消失了。
毕竟,被阿娇捉到的猎夫,下场很凄惨,他们会在第一时间也变成野人,唯一的活路就是背煤!
上林苑的野人下山,这对大汉朝是有表率意义的,根据官府推算,全大汉足足有三成的隐匿人口都是野人,只要他们全部下山,对大汉来说意义重大。
野人只会在环境宽松的条件下下山,一旦朝廷开始横征暴敛,估计上山的人会更多。
骊山脚下埋着一个时代巨擘,没想到白登山下也埋着一位时代巨擘。
很多时候,云琅在事情不算紧急的时候是不会刻意去关注前路的。
现在看起来,不是那么会是。
红袖看起来比宋乔更加的像云氏的大妇,除过年龄小了一些之外,气势逼人。
不是说她在家里作威作福,而是她身后永远跟着四个宫装打扮的小姑娘,这些小姑娘已经被调教的没了人的感情。
如画的眉眼永远是冷冰冰的,目光也是呆滞的,就像是四根没有生气的木头。
宋乔一点都不喜欢这样的木头美人,也很忌讳这些少女进入云氏内宅,这些女子既不能退回去,也不能不用,所以就一股脑的打发给了红袖。
至于小虫,她坚定地认为,自己脾气不好,说不定会把这些木头美人活活打死。
对于站着都能睡着的小姑娘,云琅如何会有什么兴趣,不过啊,两个年迈的宫女嬷嬷倒是很随和,没有什么高人一等的模样,就是那张笑脸看的瘆人,笑脸实际上很好看,就是眼睛里冷冰冰的,走路一点动静都没有,如同鬼怪。
皇宫的规矩自然是森严的,而云氏自然是没有什么规矩可言的,小虫走路放屁的样子,差点没把这几个皇宫里来的人吓死。
至于偷吃云琅食盒里面的吃食,也就小虫敢干
家里养着一头老虎,远远超出了这些宫人的想象,尤其是看大女抱着老虎脑袋咬耳朵的模样,这些宫人就觉得末日就要来临了。
随着她们在云氏停留的时间长了,也似乎变得活泼了一些,至少,在没有吃饱的情况下,知道再去拿点吃食。
孟大孟二两个傻子都知道宫里来的这些女人是惹不得的,走路遇见了都绕着走。
傻子都知道的事情,云氏其余人如何会不知道宫里来的这些人背负的使命?
强势的皇帝并没有刻意的去掩饰这一点,每隔十天,就会有长门宫来的宦官跟这六个宫女,嬷嬷们交谈一次。
这是一种阳谋,是皇帝堂堂正正的告诉云琅,他在监视他,只要这六个女子好好的活在云氏,就说明云氏没有其余的想法。
四个小宫女还好,来到云氏之后多少恢复了一点烟火气,两个年长的嬷嬷就很难说了。
说她们是年迈的嬷嬷,其实也就是二十几岁的女子,最大的特点就是漂亮,且身材饱满。
只要看鼓腾腾的胸部,就知道皇帝在挑选嬷嬷的时候,完全是按照卓姬的样子挑选的。
可能,刘彻以为云琅的性癖好与众不同,喜欢年纪大一点的妇人。
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宋乔坚决不许两个嬷嬷跟云琅见面。
这种事情其实是堵不如疏的
云琅自付不是色中饿鬼,无奈没人信,有卓姬这盘珠玉在前,即便是阿娇也觉得皇帝这样做非常的正确。
毕竟,云琅每次见到她的时侯都是一副色眯眯的样子。
身为男主人,云琅能接触的女子不多,一般就是红袖跟小虫,偶尔会见到忙碌不堪的苏稚,至于刘婆,宋乔根本就没有把她算作女人。
总之,皇帝赐下的六个女子在云氏唯一的作用,就是拉高了这个家庭的总体颜值。
以前在关中生活的时候,关中一年也下不了三场雪,没想到在大汉时代,这里的雪多的烦人,一场大雪就阻断了交通,且旧雪未化,又添新雪。
云琅翻看霍去病送来的白登山文书,老虎就靠在云琅的背后呼呼大睡。
文书里记录的东西很简单,地图也没有什么参考性,大汉人习惯性简洁的记录,让云琅没有办法从小处看到大局。
这个时候,他就非常的佩服刘彻,也不知道他是怎么从这样简洁的文字描述里,看透事情真相的。
讳莫如深,就是这个时代记录事件的标准想法。
怪不得司马迁的《史记出来之后,会被后人尊为无韵之离骚,史家之绝唱!
这也许跟大汉人普遍的低水平文化有关,但凡是能写一篇通顺文字的人,都被人称之为士人。
但凡是士人,就不会跑去军中当兵的。
而军中将领的文字水平,只要看看霍去病跟李敢就知道了,这两个家伙的文化水平,其实就停滞在能写信,能读书的程度上,就这,比起公孙敖之类的莽夫,也高明了不下十倍。
云琅只要想想樊哙这样的杀猪匠,灌夫这样大字不识一斗的人都能成为将军,侯爷,就对大汉军队的文化水平不报什么太大的希望。
骑都尉可能是大汉军中文化水平最高的一支军队,为了让军中人人都识字,云琅可是下过一番苦功的。为此不惜与霍去病翻脸,宁愿减少骑射的训练时间,也要保证军卒们的识字时间。
就这件事情传出去之后,云琅在军中立刻就有了教书先生的雅称。
但是,刘彻却不这么看,他也不知道用了什么古怪的思维,居然猜测到云琅这样做的目的,不是为了简单的培训军卒,而是在大规模的培训军中的低级军官。
为此,他专门下了旨意,要求倔强的霍去病不得干扰云琅这个军司马在非战时对军队的掌控。
人只要识字了,眼界似乎就开阔起来了,平日里霍去病跟他们讲战术,讲配合,需要大棒来恫吓,自从军卒们认识了几百个常用字之后,他发现,这些人似乎脑袋开窍的,不论是在接受军中常识,还是在遵守军令,执行军令方面,有了极大的提高。
进步不仅仅在此,还在军卒们接受骑都尉新式军械上,自从投石车这东西在卧虎地发威之后,骑都尉就对这东西进行了不下十次以上的改良,投石车已经从简单的弹射发射,变成了如今的甩臂丢出去。
空中的石弹,也不再是杂乱无章的飞行,而是开始有目的的向预定区域弹射。
不光是投石车,弩车,强弩也是如此,不再以平射为杀敌的主要方式,真正进入了弩箭密集覆盖的作战方式。
有了这个发现,霍去病也就对军卒识字这事上不再阻挠,开始有意识的给军卒们教授一些兵法上的学问。
第一七一章药人
第一七一章药人
阿娇的人参终于到来了,为了十二枝人参,负责护送人参的甲士摔死了一个,战马累死了三匹。
云琅在发傻
在他面前的木头盒子里,整齐的摆放着十二枝人参。
每一枝人参都长得像萝卜多过像人参。
他以前见过的野生人参都比筷子粗不了多少现在,盒子里却躺着十二枝肥胖的家伙。
咕咚!云琅不由自主的吞咽了一口口水,他不懂得辨别人参,可是眼前这些人参,生长年份要是少于三百年才是大笑话。
阿娇警惕的看着云琅,她也是第一次发现一个人对某一种东西会贪婪到这个地步
试药!云琅呲着一嘴的白牙笑着对阿娇道。
谁来试药?阿娇用羽毛扇子遮住半边脸问道。
我来!云琅说的大义凛然。
你?你的身体也亏空么?
我刚刚成亲啊自然需要补一下。
那就这棵!
阿娇挑选了良久才挑出一棵最小的,丢给云琅。
云琅紧紧的抱住人参,起身就走,一刻都不想多留,他生怕阿娇会中途反悔。
阿娇瞅着云琅快速跑路的样子,就对守在身边的大长秋道:看样子是好东西,把药婆婆找来吧!
云琅一溜烟的跑回了家,在宋乔惊诧的注视下,一头钻进了书房,然后再把门紧紧的闭上。
小心翼翼的打开木盒子,那棵枯黄色的人参就再一次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轻轻地抚摸着人参粗糙的根茎,再看看满是瘤子的根须,一股淡淡的药香味扑鼻而来,云琅深深地吸了一口。
这是什么东西?宋乔抱着云音悄无声息的出现在他的背后。
人参!百草之王!
什么作用呢?
补五脏,安精神,定魂魄,止惊悸,除邪气,明目,开心益智。
这么多的用处?
宋乔也是医者,听到有这样的好药,立刻就来了兴趣。
她一低身不要紧,云音看到眼前有一个奇怪的东西立刻就上手了。
哎呀,我的祖宗,这宝贝可经不住你一爪子。
云琅努力阻拦了,依旧晚了,云音手里抓着一大把人参的根须,咯咯笑着乱晃。
云琅的心跟捅了一刀一般疼痛,一点点的从闺女手里扯出那些根须,连忙把盒子盖上。
宋乔白了云琅一眼道:至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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