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乡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孑与2
第一五七章精美的破烂
第一五七章精美的破烂
长平是一个杀过老虎的人,而且是当着老虎大王的面杀的老虎。
场面惨烈至极。
一头吊睛白额猛虎被关在一个笼子里,十几个人站在边上棍棒齐下,打的老虎血肉横飞。
放置了半天之后,等老虎全身都肿胀了,就用竹管刺血,血流了满满一瓮,那头老虎也奄奄一息了。
如果不是宋乔实在看不下去把老虎大王拖走了,老虎大王可能会立刻发狂。
从那以后,老虎大王基本上看见长平就躲,甚至只要闻到长平的味道就会跑进山林,长平不走它不回来。
药婆婆用那一瓮老虎血酿造了很多药酒,据说对于健骨强身很有效。
当然,这些老虎血酿造的酒,主要的使用者还是卫青,药婆婆说了,这是男人酒,女子喝了会长胡须。
别人的裙脚都在脚面以上,长平的可不是,夏日里的纱衣又轻又薄,放在脚面上不好看,为了显得厚重,她的纱衣需要两个侍女在后面托着才不会弄脏。
等她站定了脚跟,其余四个侍女就会在地上铺一张很大的毯子,等她走上地毯,侍女们这才会把裙角放下来。
年纪大了传不了红纱,所以长平就选择了紫纱,刚刚站在毯子上,就有仆妇抬来了一袭锦榻。
长平觉得自己依靠在锦榻上的样子最美,因此,在这个夏日里,纱衣,锦榻成了她必不可少的用具。
云音见老虎实在是可怜,就炮弹一般的飞向长平,甜甜的喊了一声:大母!
长平笑吟吟的探出一只手搂住云音,手臂稍微晃动一下就把云音安置在她的身边。
用手指点一下云音的鼻子道:害怕我抓走老虎?
云音连忙摇头道:没有,没有,大娘说大母是世上最好的大母,才不会抓老虎呢。
长平大笑道:这句瞎话说的结实,不过呢,大母喜欢听,今天就放这只肥老虎一命!
宋乔带着一干仆妇过来请安,长平挥挥手道:无须多礼,我就是来看看,该干什么就干什么。
宋乔笑道:您在这里不光是老虎害怕,大女也害怕,不如去凉棚下歇息,小女还想听您说受降城的事情呢。
长平笑道:也好,我这个讨人嫌的性子是改不过来了,那就去凉棚,云音也去!
长平刚刚走开,老虎就嗷呜一声撞翻了给他洗澡的仆妇,以前所未有的矫健模样,一头冲进了云氏后院。
一个白色的茶碗装在一个朱红色的盘子里被红袖端了过来,长平接过茶碗瞅了一眼就咦了一声,喝干了茶碗里的香茶,就把目光放在手里的茶碗上。
她从未见过这样的茶碗,整个茶碗呈乳白色,半透明,如玉却不似玉石,轻轻敲击有金石之音。
玉碗?长平有些拿不准,毕竟,她从来没有见过瓷器。
我夫君说这东西叫做瓷器。(瓷这个字在唐以前是瓦器的意思,并非瓷器。
瓷器?长平有些发愣,瞅瞅侍女怀里抱着的陶瓶。
宋乔笑道:是一种新瓦器,比陶器坚固些,不渗水,也好看一些。
怎么弄的?长平迫不及待的问话,话一出口就有些讪讪的,她不该打听这些的。
野民从产煤地找到了一种新的陶土,我夫君把这种新陶土叫做高岭土,说是从一处高岭处发现的,就叫了这个名字。
拿回来做陶器不成,后来我夫君就出征了,小女觉得浪费了可惜,就让家里的工匠继续试验,不知怎么的,就弄出来了六只这样的东西,您手里拿的这个瓷碗,是最好的一个。
长平知道宋乔没有说实话,也不追究,点点头道:用起来很顺手。
收起来吧,应该是一个好东西。
宋乔摇头道:我夫君在信中说了,无意中烧出来的六件瓷器,孝敬您三件,也孝敬阿娇贵人三件。
阿娇怎么说?
阿娇贵人说不如玉碗好用!
长平冷笑一声道:不学无术之徒!
长平咒骂阿娇,宋乔与一干仆妇只能装作没听见。
把这些茶碗收起来,等你夫君回来了,我们再谈这件事。
长平恋恋不舍的把茶碗递给宋乔,看得出来,她是经历了很长的一段思想斗争才做出了这个决定。
宋乔笑嘻嘻的接过茶碗,让红袖重新收起来,现在她放心了,夫君交代的事情也顺利的完成了。
虽说最好的结果是阿娇与长平两人都不识货,如今,只有长平一人识货,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最怕她们两个人都识货,那样一来,云家基本上没什么便宜可占。
长平也有些得意,云家的人都聪明,基本上粘上毛就是一只只猴子。
如果她今天没有注意到这个茶碗的不同之处,说不定就会被云琅给蒙混过关。
日后,云氏大量制造这东西的时候,就会振振有词的告诉她说以为您看不上!
这是一个默契的过程,很久以前,云氏,长门宫,以及长公主三方就形成了一个奇妙的有钱一起赚,有难一起当这样的默契。
当阿娇与长平负责为云氏保驾护航的时候,云氏就要负责让这两方都有足够多的好处,最后形成一个奇妙的生态圈子,做到共荣!
敢告诉阿娇仔细你们的腿!
阿娇哼了一声就带着一群爪牙快速的离开了云家,她要好好的计划一下,看看这东西能给侯府带来多少收息。
相比赚钱,她更在意压过阿娇一头这件事,这两年,阿娇从一个疯婆子迅速的转变成了足智多谋的女人,仅仅是这一点,就让昔日对刘彻有着很大影响力的长平对此耿耿于怀。
女人好强起来很要命,仅仅是一个白瓷茶碗,长平仅仅看了一眼,就知道其中蕴含了无数的好处。
至于阿娇,或许是好东西见的太多,或许是平日里玉碗,玉盘子,玉石筷子之类的东西用的太多,觉得瓷器这东西没有什么特别神奇之处。
既然如此,那就让她继续迷糊着吧。
送走了长平,老虎自然也就回家了,被云音抱着大脑袋亲昵了好一阵子才慢慢安静下来。
让仆妇看好云音,宋乔就带着红袖来到了云家的密室,在一个缺少了一只眼睛的大汉的注视下,红袖打开了密室,举着油灯率先走了进去。
用油灯点亮了密室里的火把,宋乔就忍不住呻吟一声,顷刻间就被各种各样的瓷器反射出来的光芒包围住,迷醉的闭上眼睛,一连转了四五个圈子之后才对红袖道:这才是我们家的底气!
对于女子来说,所有闪闪发光的东西对她们有着无与伦比的吸引力,这些东西几乎是她们精神上的春药。
宋乔的手温柔地掠过那些瓷器,就像在抚摸情人的脸颊,手指最终落在一套精致的长脖子酒具上,喃喃自语道:这东西,谁都不给!
红袖掩嘴笑道:家主说这些都是破烂
宋乔哼了一声道:有这么漂亮的破烂么?
红袖把脑袋点的跟小鸡啄米一般道:有的,真的有,就像咱家铸造出来的第一批金币,跟最后的成品比起来,可不就是破烂么?
这些瓷器还只是最初的东西,家主不在,烧窑的人到现在都不知道是怎么烧成的。
家主说要总结成功的经验,要不断的积累经验,最后才能达到尽善尽美。
按照家主一贯的做事方法来看,这些瓷器不过是初成品,今后一定会有更加精美的瓷器被造出来。
宋乔的一双眼睛失神的望着那些闪闪发光的瓷器,一脸向往的道:那该美成什么样子啊!
第一五八章苏稚姐姐是妖怪
第一五八章苏稚姐姐是妖怪
你就该这么美的!
云琅信誓旦旦的对苏稚道。
那个胡姬好像比我漂亮!
胡说八道,你看看她的厚嘴唇,深眼窝就该知道没人喜欢她。
那为什么曹襄跟李敢都去找她说话?
这是不一样的,那两个家伙没见过几个胡姬,去找她只是想睡她,没别的想法。
他们为什么好恶心,那么丑的女人也喜欢。
这你要理解他们,你这朵受降城最美的花已经属于我了,他们只好去找胡姬了,毕竟,胡姬怎么样也比那些羌妇漂亮些。
哼,我该是比那个风骚的胡姬漂亮一些,子玉,我们走!离这些臭男人远一些!
卫伉给了云琅一个蔑视的眼神,就跟着苏稚走了。
云琅无奈的摇着头笑了,但愿卫伉今天能过的愉快,在这样燥热的天气里解剖一具珍贵的胡人尸体,即便是云琅也不想多经历一次。
大河里已经淹死了六个人!
全都是跳河里游水的时候淹死的。
这里面即有羌人,也有汉人,自然也会有胡人。
大河河面看似平静,在平静的水面下,满是漩涡跟暗流,在河岸边甚至还有淤泥,只要陷进去,就很难脱身。
死掉的胡人是一个英俊的少年,云琅还记得这家伙有一副古希腊雕像般的身体,还引起了站在河边的羌妇们淫荡的嚎叫。
这家伙是在大河里表演潜水的时候不见的,等找到他的时候,他已经整整在水底潜了三个时辰。
他的双脚被淤泥牢牢地吸住,直到死亡降临他依旧保持着站立的姿势。
胡人驼队的同伴给他的尸体上涂抹了橄榄油,这让他的尸体闪闪发亮,甚至比活着的时候还要有光泽。
死在水里的人,必定要回到水里,他的同伴将他的尸体放在一张木筏上,高价从羌妇那里弄来了鲜花,然后就把木排推进了大河。
整个过程庄严肃穆且哀伤如果没有苏稚用她那双闪闪发亮的大眼睛死死盯着尸体看的话,这该是一个不错的葬礼。
眼看着木筏走了,苏稚就带着一群羌妇骑着马去了大河下游到了昨晚的时候,云琅在受降城的伤兵营里,又看到了那具漂亮的尸体,只是这一次,他的身体被碎冰覆盖着。
苏稚打算等待中午时分,阳光最猛烈的时候,仔细的研究一下这具尸体,他想知道胡人的身体构造跟汉人,匈奴人,羌人到底有什么不同。
早晨的时候曹襄心满意足的从那个胡姬的房间里出来,他似乎很饿,云琅看见他吃了慢慢一盘子米饭,上面还浇了稠稠的肉汤。
中午的时候,云琅又看见李敢这个家伙从胡姬的房间里走了出来,跟曹襄颇有相同之处。
就在云琅准备看赵破奴会不会去找那个胡姬的时候,何愁有来到了云琅的房间。
见云琅若有所思的看着对面胡姬的房间,就笑道:少年人戒之在色!
云琅摇摇头道:我只是奇怪,赵破奴为何能忍得住,按理说,这几个将官里面,就他的定性最差!
何愁有笑道:赵破奴昨天下午去的,你身为军司马应该告知那几个混账,一亲芳泽也就罢了,万万不敢起了霸占的心思,甘娜的父亲堂邑父也叫甘夫,如今也算是汉人,不可轻侮。
云琅欢喜的站起身道:终于看到了三连襟,就这一件事,我就能笑话他们十年!
只可惜谢宁对女色没兴趣,否则我就能看到四连襟!
何愁有对云琅时常爆发的神经质似乎已经习惯了,坐在椅子上笑道:你就不等霍去病进去?
去病如果想要这个女人,他早就要了,所以,你就不用等了。
你觉得老夫在等什么?
云琅看着何愁有道:总不是那个叫做甘娜的女子自甘下流吧?你听,屋子里有哭声!
何愁有皱眉道:老夫以为胡女不在乎这些!
云琅吧嗒一下嘴巴道:刚才还说不要我们轻侮人家,还说人家是汉人,现在怎么又说她是胡女?
何愁有有些尴尬的挠挠光头道:一时两便罢了,你既然看透是老夫让甘娜引诱在前,为何不提醒他们?
云琅冷笑道:我为何要提醒?他们里外都是自作自受,你的试探要是没有一个真正的结果出来才麻烦呢。
何愁有满意的点点头道:是这个道理,看来你在老夫身上没有少下功夫啊。
云琅叹口道:我是骑都尉军中司马,查奸也是我的职责之一,你做事太没道理,太随意,我不敢不防范。
何愁有抓着蛋头道:有道理,既然如此,你是不是可以告诉我,你为何要派商队去探查大河上游河道的状况?
是为了早做准备啊,镜铁山一战,朝中重臣必定对盘踞在西边的那些匈奴人起了吞并之心,去病作为最熟悉焉支山,祁连山的将领,很可能会被重用。
去病用兵历来喜欢狂飙猛进,如此一来,想要给他准备辎重就成了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而一支军队只想着就食于敌,这就太危险了,所以,我身为军司马如何能不提前做好准备?
何愁有愣了一下道:你准备利用这条大河?
是的,这条大汉河水充沛,水流湍急,应该可以行舟,如果从上游的陇西郡放舟,应该可以直达受降城,如果从受降城放舟,或许能够直达关中。
目前没人知道河道的状况,所有的一且不过是我的猜想而已,能否成功,我一点把握都没有,路上调查完毕之后,还要进行水运实验,或许会填进去很多人命。
何愁有思索一下山川地势,摇头道:这不可能,大河与祁连山,焉支山并不在一个方向。
云琅像看傻子一样的看着何愁有道:有了河道,陇西郡到受降城到关中就连成一线了,虽然大河跟焉支山,祁连山并非一线,距离依旧要比其余地方送补给近的太多了。
我甚至能与去病越好补给点,这样已经是我们能做到的极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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