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代游龙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火影判官
第三章 奇祸陡生
经过了一段时间的冷处理,怒气见消的刘岩也逐渐冷静下来,在仔细分析后,也觉得端州钱粮亏空大案确确实实存在许多漏洞,因此静下心来,指令大理寺重新进行审理。在李翊的好友、大理寺丞梁嵩的主持下,调查很快就取得了进展,虽然没有具体查清端州钱粮亏空案的幕后主使,但是有相当多的证据表明,连承信是被人冤枉的。
虽然案情逐渐明朗,但是由于连承信作为端州主要官员,对钱粮亏空一案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他仍旧被撤销原职、贬官为民,永不录用。
而对于李翊来说,事情可就不是那么简单了。由于他的大不敬行为已经严重触犯了皇帝的权威,使得一些平时就对李翊获邀圣宠感到不满的朝臣和宦官得到了攻击的借口,以左仆射何稹、崇文使萧益、户部尚书陈偓、内常侍林延遇、邓伸等为首的数十名官员集体上书,要求以大不敬罪诛戮李翊。虽然有右仆射王璘、中书侍郎赵光裔、内常侍吴怀恩、邵廷涓等极力为他开脱,但是毕竟李翊已经犯了众怒,而且事实俱在,事态的发展已经难以得到平息。
这个时候,即使有心赦免李翊的刘岩也是骑虎难下了,虽然他极为钟爱李翊,但这件事已经造成了太大的影响,并在朝臣中引起了严重的对立,如果将这件事长期拖下去,恐怕会使部分官员产生不满情绪,进而导致朝廷内部混乱分裂,这可不是刘岩想要看到的结果。
就在刘岩委决不下的时候,从小和李翊一起长大,并非常要好的皇五子越王刘洪昌给父皇出了一个主意:既然李翊已经得罪了这么多人,在朝中已经没法再呆下去了,最好把他调到边远蛮荒之地,远离政治斗争中心,说不定会使这场斗争能早早的结束。再说,这件案子最终表明,李翊之前的判断应该是正确的,正是根据李翊的建议重审,才避免了一起天大的冤案,按理说,李翊应该得到重重的奖赏才是,希望父皇能酌情考虑。
正愁没有台阶下的刘岩一听此言,顿时心里有了主意。虽然这种无关痛痒的处置,难以堵住众人的悠悠之口,但现在已经别无他法,为了保住李翊的小命,一向乾纲独断的刘岩,也只能这样做了。
经过一番考虑之后,刘岩终于发现了一个符合以上要求的好地方。现任的云南宣抚使孙德成,自从南汉立国后就没换过地方,而且已经在云南任上呆了足有十七年之多,确实也该轮换一下了。
因此刘岩大笔一挥,决定让李翊就任从四品的云南宣抚使,并调原任云南宣抚使孙德崖进京另行任用。李翊这次因祸得福,不但没有收到惩处,反而官升一级,成了统领一方的大帅,这实在有些滑稽。虽说云南这地方有些偏僻,一般人也不想去,但是李翊却是个待罪之人,能远离京城这个是非之地,怎么说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了。
当圣旨下来的时候,很多平时就与李翊不睦的官员,对此当然是相当不满了,这还了得,犯了本该杀头的大不敬之罪,竟然摇身一变成了地方藩帅,这让谁能接受得了啊!因而纷纷上书阻挠这个任命,岂料李翊早在圣旨下来两天之前就已经悄悄的上路了。面对大臣们的纷纷上书,刘岩来了个充耳不闻,一概不理,大臣们也知道刘岩向来就是一个油盐不进的主儿,时间一长事情也就自然不了了之了。
李翊这次赴任云南,走的非常匆忙。由于一直希望纳娶自己钟爱的、知书达理的侍妾沈宛如为正妻,而遭到身为礼部尚书,非常看重门第出身的父亲李殷衡的强烈反对,所以李翊也就赌气不谈婚配。正好现在赴任外官有不得携带正妻的规定,所以李翊更是乐得其所,带着两名仆人和一名书童,一辆大车载着沈宛如和两个贴身丫鬟,乐颠颠的赴任去了。
云南宣抚使的治所在宁州,离南汉京城兴王府有两千多里。经过近二十天的艰难跋涉,李翊一行才风尘仆仆的赶到了云南境内。平常就贪恋山水的李翊见到深山叠翠,幽谷鸣泉的云南美景早就走不动了,非要就地好好的游玩一番不可,因此就让两个仆人李福、李贵护送着车辆先行赶往宁州,自己就和书童李闰骑着马一路游山玩水的来到了现在所在的钟灵山内。
正在流连于水光山色之间的李翊,却没有料到一场灾难正在悄悄的向他逼近。当天下午,当李翊主仆俩离开钟灵山准备找一家客栈休息时,被在官道上等候已久的两个大汉打晕后强行劫持到这里。
在这间小石屋里,那两人一开始还对他礼敬有加,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要求李翊在孙德成即将僭立的云南朝廷里担任宰相之职,这样既表示了对孙德成的支持,又可以提高其在云南的声威和号召力。
这孙德成在云南当了十几年的土皇帝,刘岩都几乎要把他忘记了。孙德成既不满于刘岩的轻视,又早在这里打下了深厚的基础,因而早就有了叛汉自立为王的想法,只是在刘岩数十年积威之下,并慑于于周围两镇汉军的强大实力,一直没敢扯旗造反。
最近由于大汉调动大批军队进攻交州的曲承美,周围的镇雄、宁远两个节镇正在兵力虚弱之时,根本无力对付云南。再加上京城内的密报,朝廷准备将他调离云南另有任用的消息,使孙德成开始担心是不是朝廷已经对他有所怀疑,因此更加加快了反叛的准备步伐。虽然
第四章 生死之约
紧握着他逐渐冷去的双手,亲眼看到这个南汉才子悄无声息的离去,与他无亲无故的我也是感到压抑不住的悲伤,两行清泪划颊而过。既忧伤这个生命的消逝,也感叹自己今后孤独无助的征途。生命的离去向来就是无声无息,就像天上的流星瞬间划过,没有人会长久的记住它。思念及此,怎不令人伤悲。
逝者已矣,可是自己这个大活人今后该怎么办呢难道真的到宁州去自投罗网,让人家千刀万剐、枭首示众吗唉!难啊!穿越到这个乱象丛生的时代,又在人家临死前许下了郑重的承诺,确实使我有点进退两难了。不过,思来想去,自己这个不折不扣的黑户,即使不到宁州,这天下之大也没有自己容身的地方,干脆走一步算一步把!
凡事还是往好处想才是,想到这个宣抚使好歹也是从四品的官衔,品级应该是不低了,至少也比自己的副总经理职务高多了,而且在古代当官的感觉说不定非常爽呢。如果真有机会,当然还是夺回宁州才是正理,
我在石屋的后面环境比较优雅的地方找到一个天然的大坑,将这个南汉的大才子深深的埋在里面。为了防止野兽咬坏尸体,又在上面密密麻麻的堆上了大石块。等到这一切做完,我又恭恭敬敬的向着坟茔磕了三个头,默默的祝福他早日往生乐土,并祈求他的在天之灵保佑自己一切顺利。
我将那两个杀手的尸体拖到门外,仍在屋角下的乱石堆里,虽然这两个人多行不义必自毙,也不能就此暴尸荒野,等明天再把他们埋了算了,也算是积点阴德。
这时候我才突然想起自己的手机里还有一部二十四史,如果没删的话,里面的五代史里应该有些资料是自己今后用的着的。
我急忙打开手机,好在电量还是比较充足,里面的五代史等资料都在。我欢呼了一下,连忙找到南汉史这一段,认真仔细的阅读起来。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五代还真不是人呆的地方,从黄巢起义后大约一百年间唯一的主题就是杀伐征战。一个朝代接着一个朝代,这个国家灭亡,另一个国家兴起,五个朝代的寿命没有超过三十年的,十国的命运还好一些,最长的吴越存在了七十年,那也是靠不断向中央朝廷进贡,并重金结好四邻得来的。纵观这百十年的历史,怎一个‘乱’字了得啊!
而自己所在的南汉虽然也有五十四年的国祚,但是残暴和荒淫却也贯穿了始终,读来令人触目惊心。唉!这所谓的五代年间,总的来说就是一个无数军阀割据、朝代随时更替的乱世。看到这些乱象,我又怎一个‘愁’字了得啊!
这时天色渐渐地暗了下来,我关上屋门,用石墩子顶住。稍微吃了些饭,然后钻进睡袋里仔细的研究起五代史来。看到一些重要事件、战争的历史年代和发展演变,特别是关于南汉的内容,我都详细的记录在日记本上,以便日后查对。我这样做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虽然手里还有一个电量充足的移动电源,但是手机总有没电的时候,记载在日记本上就要安全的多了。
研究了几乎一整夜,日记本已经记得满满的了,身心极度疲乏的我才感觉到有一些困意,就随意的趴在睡袋上沉沉的睡着了。
第二天天刚亮,我就早早的醒了过来,连我自己都开始怀疑起来,有好好的觉不睡,干吗这么早就醒了,不会是得了神经衰弱了吧。
想到石床上还有两个包袱,我连忙拿过来打开查看,里面无非就是一些换洗的衣服和一些散碎银子,而另一个包袱看来是那个李翊随身携带的,里面除了一身月白色的长袍和一些散碎银子外,还有一个黄色锦绫包裹的书札引起了我的注意。展开后才发现这竟然是一份南汉朝廷的任命书,大意是任命李翊为‘云南宣抚使兼宁州刺史,加归德中郎将、银青光禄大夫’,落款是‘大汉吏部告身之印’,不过这一长串的头衔现在却分文不值了,如果拿着这个到宁州去纯粹就是找死。
我把包袱里的东西归拢到一起都放在旅行袋里,脱下自己身上脏兮兮的登山服,塞到了包袱里。又费了好大的劲才将那件月白色长袍穿戴整齐,自己打量了一下,除了半长不短的头型不伦不类的,别说还真有一点古代文人的风采。等到刮完胡子后,我发现自己的面貌与那个状元李翊更加相似,就凭这身打扮,再加上这酷似的面相,一般人真还分不清和那个李翊有什么区别。
我正在拾掇行李的时候,突然听到门外传来马儿嘶鸣之声,看来是有人过来了。我稍显紧张的将猎枪端在手中,透过门缝向外望去,只见几十米外的山坡下草丛中,赫然有一只小牛犊般大的斑斓猛虎正虎视眈眈的盯着栓在树上的四匹马,好像正在寻找下手的机会。
我暗自心惊,我靠!这可是货真价实的老虎哇!我这两下子不知道能不能对付得了它。这时候才想起来,门外山坡下的这四匹马应该是李翊主仆和那两个贼人留下的,有了这几匹马,不但可以在这个崎岖不平的山路上骑行代步,多余的还可以变卖些银子补贴路费
第五章 做客古堡
那个大眼睛的小伙子听了我的回答,又仔细的打量了我一遍,仍然露出不可置信的神情,继续追问道:“你真的一个人打死了他们两个吗”
我心里这个烦啊!不就打死两个人吗,要想动手就痛痛快快的,说不定还不知道鹿死谁手呢还这样一遍遍的问起来没完,就像查户口的似的。我索性一句话也不说了,只是谨慎的稍微点了点头。
见到我肯定的答复后,那个小伙子突然将刀插回了鞘内,仿佛意犹未尽的摇了摇头,叹了口气说道:“唉!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没想到马宝山你也有今天,你竟然死在一个书生的手下,还号称什么宁州第二高手,如果落在我的手里,你想死可就没有这么容易了。哈哈!哈哈!”
等他笑够了,好像这才发现我惊讶和敌意的目光,连忙冲着我赔笑道:“李公子莫要见笑,不是林通狂妄,实在是这厮一贯欺行霸市、鱼肉乡里,而且曾经大大的羞辱过在下,我一直没有机会为民除害,却让公子替我还了心愿,林通在此多谢了”说完,深深的向我作了一揖。
我心里连连苦笑不已!这都哪儿跟哪儿呀,刚才还一副穷凶极恶的样子,以为我和那俩贼子是一路的,弄得我心里七上八下的,一会儿又雨过天晴,殷殷向我表达谢意。当然生气归生气,礼数上还不能落了下乘。我连忙抱拳还礼。
那林通却热情的走上前来,拉着我的手臂说道:“看李先生的举止打扮好像是东边岭南而来,不知因何到此如果方便的话,还请到舍下盘桓几日,也好让在下聆听先生的教益。”
我正要胡编几句蒙混过去,继而心想:看这个小伙虽然一副猎户装束,但是谈吐高雅,举止得体,不像是寻常的山野粗鄙之人,倒像是颇有教养人家的子弟,自己目前正是用人之际,若能着意结纳此人及其家族,倒可倚为臂膀。
言念及此,我面带谦逊之色道:“在下李翊,乃京城兴王府人士,早就听说钟灵山毓灵神秀,地造天成,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妙地,因此携书童前来领略这儿的俊秀风光,谁料想遇到两个贼厮企图加害于我,幸好我有这防身利器,才得以独善其身,而我的书童却不幸罹难。既蒙阁下坦诚相邀,在下却之不恭,只好从命,那可不免要叨扰贵府了。”
见林通仍然双眼放光的盯着我手中的猎枪,好像很感兴趣的样子,我顺手将锁住保险的猎枪向林通的手中递去,反正他也不可能操作的了。
林通见我爽快的答应了到家中做客,显得非常高兴,又见我毫无戒心的将那件防身利器递过来,更是喜出望外。
但那林通却没有伸手去接,反而连连摆手道:“哎!这怎么能成兄台的防身利器怎么能交给外人呢,还是你赶快收起来吧。我想李兄已在外奔波多日,一定辛苦的很,我们还是尽快下山到舍下再休息吧”
我当然也巴不得他这样说,连忙点头答应,回身到石屋里去收拾行李。经过这一个多月的艰难跋涉,其实现在的我已经没有多少行李了,其中的食物和饮水大都消耗完毕,其它的东西包括那两个包袱也就装了一个旅行包而已。
大家一起动手,草草的掩埋了马宝山等人和那个书童李闰的尸体。然后我自己骑一匹马,林通和他的同伴分乘另外的两匹马,还有一匹专门用来驮运那只死老虎,一行五人迤逦向山下行去。
走了大概有五六里的路程,很快我就看到,在前方不远处的山腰处,一座依山而建颇具规模的城堡就出现在自己的面前。走的近了就看的更清楚了,城堡的外墙都用巨型山石堆砌而成,石间的缝隙里好像是用一种灰色的水泥样材料进行了封堵,显得光滑整齐。城墙虽然不高,也就七、八米左右,但墙上的城垛、观察孔、射击孔一应俱备,而且四角各有一座城楼,虽然没有华丽的雕镂飞檐,但是在气势上却显得威武非凡,一看就是大家手笔。见到这种阵势,我暗暗的喝了一声彩,看来这个林通定然不是寻常人家的子弟啊。
一行人来到南边的城门处,林通很快就叫开了城门,所有人都下了马通过吊桥进到了城里。
一进到城里,我马上就被里面的景象惊呆了。在这个小小的城堡之内,竟然有数条宽阔平坦的街道纵贯其中,上百间整齐划一的民居坐落其间,而且所有民居的样式几乎都是一模一样的,朝向、构造基本相同,连建筑材料也是分毫不差。沿街的商铺鳞次栉比,各种物品充斥其间、琳琅满目,一切都是井井有条,没有一丝喧闹混乱的现象。虽然这城中规模并不大,但街上却是人流如梭,显见的这是一处颇有人气的所在。
置身其中的我简直有点怀疑自己看到的景象了。这哪里是一座小小城堡,这简直就是一座缩小版的现代都市呀。更令我震惊的是,街道上的路面和房屋的墙面明明都是用水泥做成的,这怎么可能呢,水泥的发明可是八百年以后的事情了,在五代时期可是不敢想象的。发明这些东西的人简直太神了,如果有机会见到他,我一定要好好的向他请教一番,也不枉了这么穿越一回。想到这里,我露出了心向往之的神情。
旁边的林通好像看出了我的疑虑,微微笑着说道:“李先生如果对这里的一切很感兴趣的话,过一会儿就可以见到它们的主人了,
第六章 有志青年
正在寻思着,一个小厮已经端着茶具走了进来,放在了八仙桌之上。林庆良一改颓然之色,就迫不及待的将我面前的茶杯斟满了茶水,然后殷勤的劝道:“李公子,这就是在下新近炒制的红茶,虽然比不得京城上品,但却都是在下亲手炒制的,公子请品尝一下,不知还合君意否。”
‘品茶’!没听错吧,自己可是很少饮茶的,没事休闲的时候也就喝点铁观音,真要累了困了喝红牛!谁有那闲工夫细嘬慢咽的品茶去,再说了,我对于此道实在没有研究过,让自己品评茶叶的优劣,还不如给老虎喂把青草呢。
我心里暗暗好笑,这人虽然酸腐,但也可爱至极,也许只有这样胸无城府、自信执着的人才具备发明家的素质,这可是千金难买的人才呀!
想到这里,我在表示感谢的同时,顺手端起了面前的青瓷茶杯,还未及唇,一股馥郁的香气早已冲鼻而至,竟然有沁人心脾的舒爽至极的感觉。我虽然不是什么品茶高手,但这股说不出的清爽滋味还是瞬间打动了我。
我连忙低头细看,却见茶杯中漂浮着十几条外形肥大的茶叶,叶体通透乌亮、略有金色隐现,而茶水红浓透明、匀净光润,未入口已是醒目三分,惹得我兴致陡增,连忙轻轻的啜了一口,浓厚鲜爽的滋味使得四肢百骸都有说不出的通透清爽。
我暗想:按照我的历史知识,宋朝以前的古人喝茶,都是用碎茶叶加上大枣、红糖等直接烧煮,美其名曰茶汤,炒茶那都是宋朝以后的事情了。没想到,这个山野高人林庆良竟然早早的发现了炒茶的妙处,并将它发挥到了极致。自己这不懂茶的人喝着都觉得好,要是茶圣陆羽再生,喝了这道茶还不得乐疯了。
看这茶水的颜色,再结合所处的地方,我大致判断出这十有**就是那闻名于世的滇红茶。想来这林庆良就是滇红茶的老祖宗是没错了。
我用余光看到林庆良正用期待的目光紧紧的盯着自己,心想,自己如果不大大的吹捧一下,恐怕这个茶痴今后会再也不会拿正眼瞧自己了。
我立即搜肠刮肚,把能想到的,像什么色泽油润,香气郁醇,汤色红艳、滋味浓烈,香气馥郁等赞美茶叶的好词好句一股脑的端了出来,乐的林庆良眉飞色舞、差一点就手舞足蹈起来。连旁边的林通都禁不住差点笑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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