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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步仙路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爱者对半

    “呵呵,亲情无价,可以理解。看来,你是见方柔归来被触动了思乡情节,所以才会回去的吧”

    沈万秋哪里敢把自己去天幕尊府求援表舅的事情告诉给方惜时,所以他只能应着,脸上满是愧色。

    “哦,对了,镖物被劫的事情调查得怎么样了,你表舅应该挺忙的吧!”

    本想就此蒙混过关,谁知方惜时居然神机妙算,对自己的去向了如指掌。这么说来,他对自己的目的也很清楚。一时间,沈万秋不知如何回答是好。

    “你别害怕,能有背景在后面支持,那是前辈子修来的福气。但是,别忘了这里是根,我才是你的师父。”

    “是,是,弟子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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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斗身法
    消除了各方三十四种担虑之后,孙长空爽快应下了这个看似不易、实则要难上数以十倍的要命任务。方柔自然还是不依的,可自己的爹还有当时人都已经双双同意了,她还能怎么样

    “孙长空,你要去也可以,不过你要和我比试一场,如果你能赢我,这个任务我不再和你抢,你要去我也不拦你。可如果你输了,哼哼,你就得听我的,让我替你前往。怎么样,敢不敢和我打这个赌”

    听了方柔的提议,孙长空一开始的反应是拒绝的。首先,他不认为自己有本事打得过方柔。而且就算侥幸胜过对方,以她向来倔强的性格,肯定还会想出其它别的办法来为难自己,直到方柔获得胜利为止。说来说去,最后输的还是他孙长空。

    “好,那咱们找个地方比划比划吧!”

    方惜时有些意外,他没想到孙长空居然会答应柔儿的约战。在他看来,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比试能耐,还没动手就已经分出了胜负。和女人争强好胜的男从早在开始的时候就已经输了啊!真正的男子汉大丈夫哪个会和女人计较得失输赢

    孙长空不会不知道这个道理,可他为什么还会做呢

    除非他有能让方柔输得心服口服的理由,可这小子能有什么妙计呢方惜时也看不出,想不明。

    “嘿嘿,长空,你和我较量还真是明智之选呢”

    “我也是这么想的”

    方柔的意思很明白,她不认为对方有能胜过自己的可能。现在的他处在转轮境的中期,比起沈万秋还要强上些许。而现在的孙长空只不过是灵感第三至多第五境的样子,和转轮境和有巨大的距离。更何况,她还有师父和爹爹的扶持,功法秘籍不知要比孙长空多出多少倍。而她的天赋有目共睹,整个初始大陆当中,天资能超越他的恐怕超不出双手之数。如此多的优势罗列起来,那就是一股不可撼动、不容挑战的恐怖力量。想赢她,除非日出西山,激瀑回溯,鸟雀池中游,豺豹天上飞才行。

    当然,这都是不可能的。

    “你修为比我高出那么多,我自然打不过去你。不过……”

    “不过什么,你想反悔”方柔不安地问道。

    “我孙长空一言九鼎,岂有反悔之理。不过,我想通过别的方式来和你一较高下。而且,你还一定愿意和我比试。”

    孙长空故弄玄虚地迟迟不讲,只是坏笑着看方柔,脸上充满了自信的神采。

    “什么方法,琴棋书画,诗词歌赋,女工刺绣,比力举鼎。就算是投掷无击,你也不是我的对手,有什么能打倒我的方法,尽管说出来吧!”

    “我们比身法,看谁的速度更快!”

    孙长空此话一出,不单的方柔,就连方惜时也忍不住露出轻视之色。

    一个人的身法,是和他的修为息息相关的。除非是有秘法加持,不然即便修为只差一个级别,二者的身法也会有天壤之别,弱者处处受制,强者处处制人。孙长空明知道自己的修为比之方柔差了整整一大截,可仍是选择这种方法较量,要不就是孙长空有意输掉,要不就是他的脑袋被驴踢了。

    “哈哈,长空,我看你是昨天掉进井里摔坏了脑子。和我比身法、比速度。你知道我的外号吗”

    “小……小魔头”

    “滚,我说的是现在。”

    “大……大魔……”

    “停,我现在叫小飞仙。”要不是自己的父亲在场,她一定要把孙长空狠揍一顿,这“孙子”太欠打了。

    即使这样,方柔的脸还是忍不住给气红了。待在一边见证的方惜时有种让人在后心上捶了一闷拳的错觉,这家伙的想象力还真不是一般强大哩!

    “我的身法在飘渺云巅里可是上乘当中的佼佼者,就算是些修为较低的师父们也未必是我的对手。这能选择这个方法来一试长短,我实在佩服你的勇气。不过,你既然说了,也就没有收回的道理了。说吧,去哪较量”

    如今的方柔已经跃跃欲试,恨不得马上把孙长空甩掉,让他连自己的影儿都瞧不着。

    “你选吧!规则我定,怎么样”

    “不用,你想怎么样都行,只要不是比慢,你绝对赢不了我。”

    “那翠群山行吗”

    方柔的脸上并没有出现惊讶的表现,她也猜到了对方会选这种地势复杂、沿途坎坷的地方。

    虽然叫翠群山,但实际上那并一是座山,而是一处由无数怪石组成的石林。因为石头上长满了植被,远远看去就好像一枚枚嫩绿的翡翠一般,景象相当秀丽。只不过,那个地方实属不太好走,一般人绝不会轻易去那,不然多半要跌跟头的。也好,这种地方对于身法也算是一次严苛的考验,所以方柔并没有反对,甚至有些欢喜。

    因为她终于可以替孙长空前去剿匪,这样她就不用担心对方遭遇不测了。可女人们的心思就是那么单纯,难道她去了眼前的两个男人就能高枕无忧了吗

    因为有方惜时的帮助,两个转瞬之间便已来到了目的地。这里位于苍北仙苑东测,四下荒无人烟,偶尔会有几只飞禽走兽路过,但大多也不会在此逗留。这里实在太静了,静得让人有些不安。所以就算出来游玩,他们也不会选择这个地方。

    借着方柔分神的工夫,方惜时用心语对孙长空讲道:

    “我会暗中助你,你放心,先让柔儿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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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冤家聚头
    起初方柔以为是自己的眼花看错了,可当孙长空一飞腾空并迅速迫近的时候,她才相信自己看见的一切是真的。

    不过,她并不慌张,因为她力未尽,所以仍有较量的空间,应该说对于最后的胜利,方柔还有很大的把握。况且,现在领先的是自己,领跑的人为什么要自乱阵脚。

    可人就是这么喜欢给自己找麻烦。越是你不愿担心的,不能担心的事情,你便越会不自主地往那件事情上靠拢。越是在关键时刻不能慌乱,越是在这胜负的刹那出现纰漏。

    方柔本不该回头去看孙长空,即便看了她也不能大脑空白,前思后想,左顾右盼。这么一耽搁,孙长空离她更进了。

    好在,她还有一招未曾展露。那是他过十八岁生日的时候,师父传授给他的独门秘籍。秘籍的名字只有一个字:逍。

    人过一世,能够真正逍遥自由的日子并不多,甚至未不曾拥有。欲要达到真正的无拘无束,无牵无绊,实在太难。所以“逍”应运而生。

    它能让人暂时忘却尘世的羁绊,亲友的思念,令其置身于空明当中,达到置身世外的境界。

    “逍”字心法甫一念出,方柔立时进入到了一个全新的状态:风是止的,水是静的,旁边的怪石是柔软的,眼前的空间是近在眼前的。

    方柔只是单纯地迈出了一步,却胜似孙长空飞跃千步万步。方柔度过的千息万息,在孙长空看来却只是眨眼的工夫。

    所以当孙长空感觉眼前模糊的时候,她却已经消失不见了,真正地融入了虚空当中,与天地同化为体。

    “这就是转轮境的真正实力吗也许,方柔已经超越了转轮境吧!”

    比试似乎已经有了分晓,可孙长空并不是那么容易投降的人,尤其他的对手还是一个女人。出于一个男人的尊严,他也不能就这么认输。

    因此他几乎在一瞬间摧动了混身上下所有的灵气,并使其流入到身后的一双黑羽之中。于是乎,这对由无二真经图当中的雄鹰展翅幻化而来的翅膀发生了剧烈的变化。

    他敢和比自己修为高出那么多的方柔较量身法,全因为自己对无二真经图的信任。他从未听过、见过、习过像无二真经图如此神奇难琢的功法。他甚至猜想,这是不是仙人飞升之后留下的瑰宝巨作呢要不然,他一个普通的修行者怎么会有如此脱胎换骨的巨大变化。

    孙长空鹰习抖擞,身形几乎化作一束黑色的激电,径直向东方闪去。

    唰唰唰唰

    不多不少,只是四道轻微的、好似电弧爆鸣的声音掠过,孙长空已然看见了前方一望无际的草原。

    终点近在眼前!可他还是看不到方柔的影子。莫非她已经率先抵达之后折返了那自己来时的路上怎么没有看见

    接着,孙长空的余光扫到了一道黑影,就在他脚下的位置。递目望去,只见一抹纤影正在向下坠落。

    方柔竟然“坠落”了!

    顾不得比试的事情,孙长空的身体一次发出了“唰”的声响,下一秒,方柔就已经安稳躺在他的怀中了。

    她双目紧闭,面露苦色,可就是一颦一蹙,都是那样动人,那样美丽,让孙长空忘记了比试,让时间忘记了流逝。

    方柔她太心急了,凡事欲速则不达,因为急于赢下比试,所以她消耗了太多体力,还引得身上灵气乱窜,险些走火入魔。好在吉人有天助,只是让她暂时昏死过去。不过,她距离终点只有一步之遥,只差一点她就能失败孙长空,替他前去剿灭马贼了。

    可人的伎俩怎么能斗得过上天的智慧。天意注定就是孙长空,就算方柔把拼命上也无法改变结局。

    这就是天命。

    记得某位先生曾经说过,天命只是些位高权重的人行使一些毫无道理的权力的借口罢了。我看也未必。

    世间的事情,本就有一些要按照它原本被设计好的轨迹运行。比如天阳从东边升起,人总有生老病死。这些所谓的公理被人们认同,熟知,并且无人敢挑战它的是非对错。因为它本就是这样,这就是上天注定,这才是天命。

    但如果说人遭遇劫难,被别人杀了,被地震泥石流毁了,也被称作天命,那就有些冤枉老天了。

    你被人杀那是因为你还不够强大,不然你只能杀人,不会被人所杀;你死在地震等天灾当中,那是因为你对外界的凶险还没有认识清楚。你见过哪个人会毫无准备地潜入水中,毫无计划地地下勘探所以,这些并不是“天命”,而是“人命”,究其根本是由人自身引起的,和天并没有关系。

    孙长空抱着方柔上来的时候,方惜时已经赶到了。他当然没见识到两人的对弈,更没看到孙长空的隐藏绝招黑羽。

    看到自己的女儿脸色苍白,毫无血色,方惜时赶紧从孙的手中夺过她。他的力气大得有些出奇,差点没把孙长空的双臂拽脱了臼。

    接着,他给方柔推宫过血,又给她输了不少的灵气。看到女儿情况一点点好转起来,方惜时才真正的安了心。

    他本不叫这个名字,惜时是他自己后易上去的。方惜时原名叫方天阳,他的师父希望他能像天中骄阳一样永远强盛下去。

    可



第四十九章 战友
    群落山位居洞天福地,人杰地灵,山青水秀,乃是一方乐土。

    孙长空已经到了,而且到的很早。

    他很紧张,确切说有些害怕。

    他怕死,毕竟他还这么年轻。他还没有看遍尘世百乐,更没经历人间百态,如果真就这么死了,他会很不甘心。

    既然不想死,孙长空当然得做出一起保命的准备。

    在这之前,他先去了一趟衣装店。他不是去买衣服的,他是去做衣服的。

    这一回,孙长空可算是下了血本,他先是将那件仙人衣的边角料交了出去,又给了店家整整一万两黄金——这是他从半年来从丹郞儿得到的分红,他一分没花,竟全用到了做一件衣服上。这在一年之前,他根本不敢相信。可如今,却理所应当似的做了。

    当然,孙长空要做的不是一般的衣服。他需要一件救命的宝贝。

    杀千刀的火髯老儿抢了他的仙衣,他只得令寻他物。好在,上次孙长空并没有把仙衣残料都卖出去。这下,他有了翻身的本钱。

    在经过了一天的折腾,孙长空终于得到了他想要的衣服,一件黑色的上衣。

    这衣服很是轻薄,几乎感觉不到任何重量;它也很透气,就算夏天穿上也不会感觉闷气。可是,他最重要的功能并不是为了蔽体,而是防御。

    衣装店里的师傅花了一夜的时间,将那些仙衣残料拆成丝线,然后将它们嵌入到由天蛛丝织成的衣物之内。天蛛丝本就是极为坚韧,就算用八匹烈马也未尽拉得断一根天蛛丝。而由成千上万根这样的丝线制成的衣物,减伤减震的功效可想而知。

    但如果在这样的衣物里面再加入仙衣的成分,那结果就是未知的了。因为,没人做过。不过,那些师傅们也不知道自己手里的破布片是什么玩意儿。作了这么些年生意,他们懂得什么该知,什么不该知。他们只需要迎合客人的条件,然后尽力完成,不需要这东西是做什么用的,更不用知道这些东西会被用到什么地方上。

    就这样,孙长空穿着这件盗版的“仙衣”上路了。

    他走得很急,甚至都没来得及和王道人和三胖道别。他怕这一别,将会成为永别。所以他干脆不辞而别,这样他才走得安心,走得了无牵挂。

    可孙长空还是记记了一样:情。他的情仍被牵挂,他的情也在牵挂别人。方柔,一个另他割舍不下的人儿,却是令他这个血气才刚的男人一点拒绝的气力也没有。

    其实他完全可以不用冒险,但同时他也就放弃了她,扯断了牵挂的情,这比撕出他的肠子然后用刀戳、用斧砍,用针扎、用碾滚还要痛苦。

    所以,他毅然决然地接下了这个看似不可能、实际更不可能的任务。

    马贼是什么人,那可是一个个杀人不眨眼、放火不屏息的畜生。他们要比自己这些整日在大院内借着修行之名干着混日之实的闲人们要凶狠一百倍。因为,马贼们每时每刻都要做着战斗的装备。虽然他们杀人,但也要提防别人杀他们。他们本就干着天理不容的勾当,怎能不小心天谴报应

    因此,马贼的实战经验比他多,战斗技艺比他更精湛。而要命的是,这帮被叫做“畜生”的人,居然还是一群修行者。这就真的是太不妙了。

    所以孙长空已经做好了随时牺牲的准备。

    古人云,人故有一死,或轻于纤毛,或重于峻山。他不求自己的死能被世人记住,只希望在他死后,自己的爹娘亲友能少掉几滴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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