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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鬼重生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霸气的小黄牛

    外国头头小心的睁开眼睛,直接瘫软到地上,剧烈的心跳声就算遥距七里外的草木都能够听得到。

    他仰着头,胆怯的看着挺拔身姿的万拜柳,一副流寇落魄的样子。

    “mygod,thegodofwarcantcompetewithyou。”说着,努力控制着颤抖不止的双手,挥着自己额头上豆粒般大的冷汗。

    河北唐山来的劳工,利索的把箭举在肩上,吐了一口气,冲着那外国头头喊道:“舒坦吧是不是不敢相信自己还活着脑袋成不了蜂窝,万幸吧!”

    湖南来的劳工笑着拍了一下那河北唐山的劳工,说:“他的万幸掌握在他的手里。”说着指了指万拜柳,由衷感叹道:“身手可是不一般。”

    正当这时,金矿正对着的那条大路尽头先是传来整齐的踏步声,和枪托撞击水壶的声音。

    再听着一身高音。

    “来了,救兵来了,兄弟们可以私的罢了手了。”

    万拜柳看着那大路的尽头,渐而好多个脑袋从那路的坡下露出来。

    当那气势整体出现在万拜柳他们的视野里时,万拜柳咧嘴一笑,半弓着身子,讲那外国头头一把从地上揪起来。

    “你生死与否,我一个平头小老百姓决定不了。”

    说完,万拜柳冷的盯了一眼那外国头头,冲那帮随从比划了一个请的手势,接着走向一边,倚在那独轮车上,用衣袖擦蹭着他手里的弓弩。

    接着,劳工们凑到万拜柳的旁边,围成一圈,奉承着万拜柳的能耐,更激动的莫过于那河北唐山人和湖南人,连演带比划的模仿着万败柳刚才的架势。

    事情摆在明面上,所以没费多少周折。

    当兵的带走了那伙外国人,封了那座金矿,标上了“禁止挖掘”的条子,同时留下了一队当兵的给这座金矿站岗。

    万拜柳他们当天联系了工头的家属。

    隔了两天,来了两个小伙子,穿着孝服,撑着一张草席子,把工头的尸体裹起来,架在平板车上带走了。

    当时那湖南的劳工说,是不是该叫叫工头的魂

    万拜柳说,不用叫,他的魂早就跟着那帮外国人去了,屈死的鬼就仇报仇,魂难叫得回来。

    事情渐而平息的第三天,万拜柳他们便邀着那些日夜站岗的当兵的,吃了散伙饭。

    当天,因为柴禾潮湿,起灶起的晚,所以散伙饭吃到了晚上。

    又加上没个四面垒墙的屋子,山里起了大风,刮烂了工棚,万拜柳他们觅到了一个凹洞,将就着度夜。

    湖南来的劳工撑着个火把,蹲在那凹洞的东南一角,唉声叹气起来。

    “没过多久,这应多少人说的气虫子也算断了




129章:插曲一个白术讲的他的故事
    在那间黑洞洞的屋子里,信朱和白术两人静止了许久。

    “你应该没有讲完。”信朱问。

    “因为我想在讲万拜柳的故事结局之前,先给你讲一个他的故事,不长,很快就能讲完。”白术回道。

    信朱点点头:“可以,但我希望我的等待是值得的,毕竟万拜柳故事的结局对很多人很重要。”

    白术轻点一下头说:“我白术不会讲令人失望的故事。”

    随后,屋子里亮起了一个蜡烛。

    这间屋子不是那么的黑了。

    黄亮的光把屋子浸染成了一个黄圈,悠然的,安静的。

    随后白术就开始了自己的故事。

    他的故事。

    ……

    ……

    ……

    “我想你的不光是你的身体,

    我想你不单单苦恋你的睡意。

    我累了,

    有你陪着才有情趣。

    你想要了,

    只有来我这里才能给你。

    我想,

    日后你定会婆娑笑意。”

    这是他之前给他女朋友陌然写的一首情诗,欣赏上去非常正经的一首情诗,之前当他每次念起这首情诗来的时候,就感觉花是香的,草是绿的,他奶奶的我还是缺人民币的。

    可是今天,当他再想起,念起这首情诗的时候,他却是在龙湾镇永生医馆的医师办公室里。

    而且是当他听到了他得了绝症,活不过一年的情况下。

    他没有悲伤,没有哭泣,没有疯狂的骂天骂地。

    因为他知道凡是一个做多了坏事的人,是不会有什么好下场的。

    没错!他是一个职业坏人,别人口中的黑社会。

    当然,黑社会是外称,在他们那叫坏坏帮,他是其中一个坏坏帮的小头目,一人之下,十多人之上。

    多补充一点,他是一个十恶不赦,喜欢凶的坏人。

    永生医馆医师办公室里,摆着一张白色的办公桌,墙上挂着一个年头有些久远的钟表,墙角竖着一台不停左右摇头的电风扇,还有一个坐在办公桌北面的他和坐在他南面的医生。

    医生的名字叫圆鹊,龙湾镇上有名的神医,自称医术可以赶超扁鹊。

    他其实也没有过多的恐惧,只是假掩着一副傻呵呵的模样,问道:“圆医生,我得的是什么病”

    圆鹊医生一摇头说:“这种病很罕见,一般的医生看不出来,它也没有什么特殊的病症,也可以说这种病不仅仅是叫身体衰竭那么简单,我实话讲,我救不了你,你只有死亡,等待死亡。”

    他笑着,并没有感到晴天霹雳,还是那句话他在以前就预想到了,早晚有一天坏人就会得到最坏的下场,今天就是。

    他没再问圆鹊医生什么,只是一点头,走出了诊室。

    他牵着驴,后面依次跟着扈希望、冯点炮、沙和尚,他仨排成一列,低头耸肩的,像犯了什么毁灭地球的大罪。

    今天他本是跟他坏坏帮内小弟扈希望、冯点炮、沙和尚来检查他仨之前去花街风流,到底得没得花柳病而来的。

    可没想到的是,圆鹊医生建议他们仨风流时注意安全,身体健康无病症,到了他这却意外的下了死亡单。

    他们就这样走了不知多远,直到驴怎么拽都拽不动了才停下来。

    他把驴栓到路边的树上,然后一屁股挨着树坐了下来,然后严肃的对他们仨说道:

    “龙湾坏坏帮明天解散!”

    他说完,任扈希望他们仨一直为什么不断。

    或许这就是现世报,只待蜡灭光止,我也就乘风而去了。

    不悲哀,不忧伤,万物皆如此,短点儿又何妨况且他还有很多精彩的以前。

    确实如此,他的以前的确很精彩。

    以前的某一个早上,他躺在床上听着《好汉歌》的同时,也听



130章:他的过往之事
    上学的时候,记得老师曾很严肃的在一个不严肃的地方问他说:“不想,你最想什么”

    他很不严肃的说:“最想什么都不用想。”

    他回答之后,老师十分亲切的对他说:“不想,你什么都不用想就能轻而易举的超越所有最不可能的想了。”

    说真心话,他真的没有骄傲。

    至少他就比别人超出,除了学习成绩,别人想超过他连做梦都不可能。但是可气的是,人家只比学习成绩。所以从某次打击之后,他还是选择继续不想。

    从那个时候到这个时候,时间并不长。但始终搞不清楚为什么他隔下一个时候是那么的遥远。

    不负众望,他终于在搞不清楚之后尝到了放纵的美味。于是,当了三年笼中物后,还有当多少年的笼外的笼中物。

    如果他没记错方向,他必须走的路是一条最洁净的捷径。

    所以,他真的很幸运的走了一条最不洁净的弯路。

    光溜溜的脑袋上纹了一条蚯蚓的壮汉,是亚巴城的黑帮老大。他文的很稳,武的很污,裆部运动要压倒所有喜欢裆部运动和梦想裆部运动的人们。

    他羡慕他的身份,更鄙视他的身份。

    当初他入定黑帮,他并没有无奈,反而是如意。

    没有为什么,非要问为什么的话,可能是因为那真的很有前途。

    亚巴城黑帮老大不用为讨好女人而伤神,除了伤点身之外,别的还真是做男人的梦寐以求的。

    他叫血刀子,虽说他被人叫这么个听上去杀气腾腾的名号,但却从未真的杀气腾腾。

    因为他有的时候也会说放下屠刀,放下屠刀。之所以他没有真的放下屠刀,是因为他忘记了说立地成佛,立地成佛。

    当然,如果一切真的像愿望的那样如此,那么这个世界也就不可能精彩了。

    胸口很闷,闷得发慌,他怕稍有不慎会闷死。

    然而他并没有死,有可能是他的阳寿未尽,或者冥界办公所鬼满为患。

    想到这儿,他终于明白为什么有些该死的人还是会站着呼吸氧气,而不是躺着流串尸气了。

    这也不能说为什么该死的人不死去,是老天爷不开眼了。

    血刀子近来很闲,很奇怪他竟然没有珍惜每分每秒在女人的床上,他用一把精致的匕首,再肥羊的尸体上来回的豁口子。一只烤的金黄流黄油的肥羊。

    他坐在他的对面,入神地注视着刀间和嫩肉之间产生的罪恶点。

    他在心里骂他,狠狠的骂他如禽兽一般可恶到极点。渐渐的,他开始恨他入骨。

    血刀子切了一块儿肥羊屁股上的肉,贪婪的塞进嘴里,整整一大块,没嚼就企图往下咽,险些噎死。

    他着急忙慌地灌了一大杯烈酒,五秒钟之后醉醺醺的说道:“不想啊,你小子很有前途,亚巴城南边今后划给你管。”

    “我管”他在想。“血刀子居然把一整只羊腿儿给我吃”

    之后的时间里一半的时间,我管两个字写完了他的大脑,叫他不能正常思维。

    再一半的时间,他在猜忌里度过,很怕这是血刀子给他摆的一盘棋,一步步设计他输到没命。

    黑吃黑在亚巴城二十年黑帮历史中,发生的次数可要比人们上厕所拉屎的次数都多。

    所以,他要设立一道防线,划在他和血刀子之间,以免处处暗箭。

    他给血刀子倒完那瓶剩的只够一小杯的烈酒,接着将空瓶子举到他的鼻子前嗅了嗅。

    之后他果断的说:“老大,兑水的酒不一定就是假酒,柜台上摆的相比小摊上摆的也不一定就是名牌。”

    血刀子的脸通



131章:没情趣会萎靡不振
    血刀子不是个正经玩意,这就算是个瞎子都能看得出来。

    虽然他觊觎血刀子的新欢很久,虽然他偷摸的跟血刀子的新欢睡了几次,虽然他跟新欢的小舅子是拜把子兄弟。

    虽然他跟血刀子的前妻是青梅竹马,但是他不想啊,一点儿没有不想取代他的意思啊,幸亏他叫不想。

    无风的日子是最适合煽风点火的日子。

    他得到北边后,本不想立刻起事,但他根本就控制不住那三人各种的挑拨啊。

    再等他折腾了血刀子的新欢一晚后,天一亮便就一杆旗帜,不得不折腾血刀子了。

    东西北三小路汇成一大路,气势绝对没得说。

    从上向下看一堆脑袋,从下向上看一群乌鸦。白鸟抹了黑就是黑鸟,也包括那些遭雷劈成的炭黑鸟,也算黑鸟。鸟可是一个了不起的功能性物种。

    血刀子不是小人,他们把他视为自己一类了,如果不平和心碍,他们应该比小人还要小人。

    血刀子的识趣叫自己变得很惨,他没逃,而是自己坠楼而死。他们没费力气的得到了这表面的堂皇。

    其实就是荒唐,这是个人都看得出来。

    他强烈的感觉到他是胜之不武,或许这真的就是假的,或许山石里蹦出来的不一定是孙悟空。

    他当然恨自己,因为他比小人还要阴险。

    割袍断义在黑帮,一个腥臭的化血池里很少见。他居然开创了亚巴城的先河,这是他不想想的,他不想也想了。不管以后帮里的成员如何来看,他只能不想,做好不想这个坏人。

    他是坏人,开始一直都是,所以他根本没有什么别的理由来做好人。

    血刀子的前妻跟血刀子新欢的弟弟,也就是他的小舅子终成了可以缠绵日夜的一对。

    血刀子的新欢他没有再接盘,因为作为黑帮里一个举足轻重的人物,完全可以不用任何理由来另结新欢。

    他的新欢是根本意义上的完整女人,血刀子的那个新欢虽说还对他的功夫有所敬仰,且他也在她身上下过很大的功夫,但他毕竟不是她的第一个男人。

    所以像他这类人一准要把她送出去,她当然是千万个不愿意,死皮赖脸央求留下,继续领教他的功夫。

    可纵然如此,他也得必须把她送出去,弄不死就已经算他大慈大悲了,若不然不得耽误他喜新厌旧的黑帮优良传统啊。

    他的新欢,准确点儿说是他的第十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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