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妖小天师:公子太嚣张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明祭葵
乞丐冷着一张脸,不说话。
“哥哥……”方瓷可怜兮兮的又叫了一声。
乞丐依旧冷着他那张脸,不说话。
“……又不理我。”方瓷委屈的别过头,转而将目光看向躺在地上的唐莺,委屈的眼神等式变成了愤怒,她指着躺在地上的唐莺,咄咄逼人地问:“说!是不是因为那个女人!”
“你又在瞎想什么。”乞丐不知该叹气好,还是该生气好。只是觉得很麻烦。
“你只要有我就够了懂了么”方瓷逼近乞丐,言语间透露出她原本的骄傲“其他那些能弄得你哭笑开心、生气愤怒的人,统统都死一边去好了。你是我一个人的,懂了么”
乞丐皱眉。
-
-
王灵韵感觉他俩这么干吵着,听起来有些懵。此时,恰好素衫又以灵体的状态冒出来透气。于是在素衫的科普下,王灵韵总算明白了些什么。
原来,榕树城是个不允许贫民入城的城市。
王灵韵笑了笑,她忽然明白当初秦时郡主为何那么笃定她进不了城。也明白了在她进城时,城门口那个守门将领的眼睛紧紧地盯着她,就像是要把她当场生吃了一样。
既然榕树城是个这样的地方,那么还有乞丐这种存在,就已经能算是一个奇闻了。既然是奇闻,那么就算是千年前不太八卦的素衫,对此也是略知一二的。
榕树城存在着一个乞丐,叫方子晋。仅此一人,在榕树城内可以合法要饭,并且也只有他要饭,才能要到钱。若是其他人效仿
其实是可以效仿的。但由于榕树城内居民,都是些或家财万贯,或米烂陈仓的家伙们,而且他们害怕自己效仿后,被消除户籍并赶出榕树城,所以大家都很默契的没有这么干。
榕树城本身是个国家,圆之国。统治者姓方。
方子晋曾是圆之国的太子,后来不知在榕宫内发生了什么。他失踪了三天
【三十】好梦未醒,噩梦未至
继方瓷离开之后。
那一袭羽白长衫,手持山水墨雅扇的男子,也不见了。
方子晋看着在地上躺着,甚至已经安然打起呼噜的女子,有些哭笑不得地道:“真麻烦。”
而后蹲下身来,凑近一点看着唐莺说:“你是个大麻烦,然而那个不怕麻烦,救了你这个大麻烦的人。”方子晋有意无意地摸向自己脖间的伤痕,无奈地笑道:“最后却把麻烦丢给我了。”
他站起身来,无赖地伸了伸筋骨,转身便毫不留恋的离去。
唐莺的呼噜声打得香喷喷的,甚至还愈来愈大。
又倒着往后退了几步,方子晋低下头,侧过脸看了眼在地上睡成死猪的唐莺。他凝视着她,凝视了很久。
月光柔和,洒下一地银白。
自方瓷离开之后,那六名被打得或伤或残的杀手,也早已偷偷摸摸的失去了踪影,并不动声色地抹消了痕迹。
转眼间,方才还有人打斗,显得很热闹的小巷子里,如今已是人去巷子空。
往前方探去,只能瞧见一个乞丐,以及他怀中横抱着的那个睡得超香的女子。乞丐的脚步声很重。在月光的探视下,在夜风的吹拂中,他悠悠漫步,显得轻松惬意。
四周的黑暗越来越少,需要月光登场的地方也逐渐不多了,方子晋到现在才发觉,他们是真的跑到了一个很偏的地方,但是只需要再往前转一个弯之后——
他们便能重新融进那榕树城内,明亮而又盛满欢声笑语的祭典中。
回到那个安逸而又温暖的夜晚。
虽然这不过是榕树城的皇室,所塑造出来的一个假象罢了。但不论是今天的祭典,还是在祭典上出现的贵人们,都已经与方子晋无关了。
对他而言,榕宫的一切,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世界了。
方子晋怀里的人儿舒了口气。呼噜声也渐渐变小了。
重新回到装点华丽,灯光温暖的街市中感到很舒服。
穿过下一个街道,他们来到了护城河边。
也许是感受到了四周的温暖氛围。唐莺在方子晋的怀里嘤咛了一声,寻了个舒服的地方,蹭了蹭后,便安心的睡了过去。也许是因为心里舒坦了,她突然变得很乖巧,不再像个糙汉一样,毫不顾忌地打着仿佛要去怼天的呼噜。
该死,那个麻烦的女人还在蹭
方子晋不自然的偏过头去,忍着把唐莺随手丢下的冲动,脸上不自觉地泛起一抹不自然的淡红。
彼时,夜色正好,护城河内的荷灯们慢悠悠地飘着,谁也不挨着谁。偶有俏皮的游鱼冒出头来,吐息间,便有几个泡泡冲出水面,将三两个花灯推得撞在一起时,它们反而会散的更远。
有的时候,突然之间凑得太近了,自以为会立马将彼此之间的距离缩短,但反而只会把对方推向更远的地方罢了。
唐莺模糊地睁开眼眨了眨,依稀间感觉自己被谁抱在怀里,她心里涌起一阵甜蜜,傻兮兮地胡言乱语道:“你有没有在晚上等公交a的时候,专门等公交a等了半个小时,然后终于决定倒车去坐公交b,并在上了公交b之后,却在下一个红绿灯塞车时,发现你等的公交a,就停在公交b的旁边,而且那辆公交a还是空车”
“你在说什么鬼话”方子晋的话还没说完,唐莺便用手轻轻遮住了他的唇,示意他安静。
接着,唐莺把手收回来,食指竖在自己嘴前,说了句:“嘘”
方子晋皱眉。没搞懂所以然。
然而,唐莺却模模糊糊地眯着眼笑道:“跟你说,坐在公交b上,看见空荡荡的公交a时,再想起自己空等了半个小时,那种感觉是真讽刺!”
“再说这些鬼话我把你丢在这里了。”方子晋冷冷道。
“嘿嘿嘿,我这么无聊,全世界也就方舟你这个大傻子,才会那么喜欢我。”唐莺迷迷糊糊的在方子晋怀里蹭了蹭,疑惑道:“呐,如果你有一天等一个人,等了很久,然后你打算放弃了,让别的人顶替了他的位置,可这个时候,你等的人却突然出现在你的面前,你会觉得讽刺吗你会后悔自己没有多等一会吗……”
说着说着,唐莺的声音越来越小。
她又睡过去了。
十足的疲劳让她暂时忘记了方舟已经离开她了。也忘记了求婚视频,以及那煎熬的六天,还有穿越的事。
对某个人长久的依赖感,以及一时半会改不掉的习惯,让她下意识的以为,现在待在她身边的这个人就是方舟。她的方舟正把她抱在怀里,她的方舟会保护好她,会带她回
【三十一】脱胎换骨
榕树城一直有一段佳话。
这段佳话,有一半也算是在他人背后嚼舌根的闲话。
榕宫里的太监总管姓吴,单名一个良字。人称吴大刽子手。在整个榕宫里,最会剥削压榨别人的吸血鬼,非他莫属。
但可恨之人,总会有可怜之处。
这吴良从小便是孤儿,在他很小的时候,就被人贩子拐卖到山里做奴隶,整日挖煤,不见天日。也许是挖煤挖久了,整个人都变得有点像煤球了。每到夜晚,奴隶们都互相找不到彼此,因为他们完全跟夜的漆黑融为一体,连笑起来都看不见白牙,过得半点没有人样。那时的吴良,从来不知道一个正常人的生活,应该是怎样的。
而后,受不了这样被压迫生活的奴隶们,终于有一天团结一心,打算揭竿起义。他们先是炸了煤洞的入口,拿着锄头跟压迫者们对抗。但是由于彼此间差距悬殊太大。最终,所有参与起义的奴隶们,不是被重新制服,就是被压迫者们围杀。然而抓住这次机会的吴良,则机灵的捡了混乱之中的漏洞,逃了出去。
他偷了匹千里良驹,日夜兼程,狂奔了五天四夜之后,那匹千里良驹终究是累死了。而吴良也因为五天四夜滴水未进,饿了个半死。但终归是逃出了深山老煤洞。
但吴良运气还行,被一个走商的车队及时发现,使他捡回了半条命。可惜的是,吴良上的是一辆黑车。这个走商车队,名义上是游走各地做生意,但实际上却是一个被官府通缉已久,却始终逍遥法外的人贩团伙。
是以,吴良又被人贩子卖了一次,这一回是被卖到了榕宫里当太监。
就这样,吴良几经辗转,最终在榕宫里,扎根发芽。但长出来的,却是朵发臭的、吃人不吐骨头的——食人花。
时间久了,吴良渐渐也老了。人老了,就更容易寂寞了。吴良想要一个后人,于是他便收养了一个男童,并为其取名为:吴守。
寓意是让这个男童守在他身旁,陪伴着他,为他养老送终。
随着时光流转,男童逐渐长成少年。
吴守长成了一个十足的纨绔子弟,欺凌弱小,挥金如土,践踏他人的人格。而榕树城里的居民们,个个都不是普通贫民,没有谁会在受气后,怂在那里一直憋着。于是互相欺凌与争斗,总是免不了的。
吴守的脑袋很灵光,每回总能让别人吃瘪,久而久之,树敌无数。但他的女人缘很好,总有些姑娘会在暗地里帮他。可惜的是,吴守从不近女色,倒是一直没有跟哪家的小姐,传出跟他的绯闻来。
可即便是常胜将军,也总有阴沟里翻船的时候。有那么一次,吴守就吃了大亏,甚至还差点被人置于死地。
那是两年前的一次花灯会。吴守被身旁最好的朋友灌得酩酊大醉后,他手下的人突然冲进酒馆雅间,将他一棍击晕,带到了荒郊野外,并把他倒挂在一棵树上。他们以那棵树为基点,在方圆三十米之内布置了大大小小的机关踩点,只要有重物触动了机关,绑在吴守全身上下二十多个大小不同的捕兽夹,就会把他夹的皮开肉绽。而这又是郊区,吴守只能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悲惨而死。
而那些人把吴守身上的绳子绑紧,机关安好之后,便拍拍屁股走人了。
偶有鸟兽蛇虫不小心触发了机关。兽夹像是饮血的猛兽般,撕咬着吴守的血肉,但却不咬碎,只是含着他的伤口,让他体会痛苦。吴守的惨叫声,他自己听着都心疼。
后来,他遇到了一个女子。
那个女子像是从天而降的救世主一般,将半死不活的他救活了。甚至在此之后,还拯救了他无药可
【三十二】神秘的杂货铺老板
这是小素衫沉睡两年来,醒的第一个夜晚。没想到就正好撞上了榕树城的祭典。
她跑进人群中,活跃得四处东跑西窜,王灵韵跟在身后不远的地方,倒显得像个监护人。
她吃下了祥瑞爷爷给她的隐元丹,隐藏了本身的气息,就是为了不让小素衫发现她。在初到白樱林的时候,王灵韵遇见的第一个人,便是小素衫。后来,也是她将小素衫推下结界的,妖与凡人不同,所以小素衫应是记得她的。
即便已经是深夜,可四周的小摊贩仍是十分精神,就连周遭的市民也是。现在,不止是小素衫好奇这场祭典,就连王灵韵对此事也感兴趣了起来。
各个支线街道的人群们,渐渐都来到了城市中心,聚集在主干道的中心广场里。
中心广场的占地面积很大,就算全城的人都聚在这里,甚至再加上特地来参加祭典的外来人员们,都不足以把这里填满。
地上铺的是金色的地砖。广场的四周设有雕刻精美的石柱,石柱上雕得不是别的,而是一只只头戴银盔,身穿铠甲的蚂蚁们。不论远观还是近看,样子都挺神气。
来到广场之后,小素衫一下子就钻进了人群里,挤入了人堆,并跑到了人群的最前面。
有冷风吹过,王灵韵微微缩了下脖子。她有一瞬间的惊讶,她已经很多年冷暖不自知了。接着王灵韵打了个响指,想试试能不能召唤来乌云。
一秒过去了。
星空璀璨,万里无云。
两秒过去了。
明月高悬,在广场地砖金碧辉煌的反光下,皎月的风采完全被比了下去。
三秒过去了。
广场上人声鼎沸,热闹依然。天空中没有异象,更没冒出电闪雷鸣。
王灵韵看了看自己的手,跟平常一样,毫无变化。但现在的她已经无法呼风唤雨了,宛如一个平常女子般,能体人情,亦能知冷暖。她忽然觉得心情很好。极好。
虽然心情很好,但夜间的寒冷仍是让王灵韵感到十分不习惯,她将折扇收在腰间,行走到广场附近的一家杂物店里。
那里睡着一个年约70的老奶奶,她坐在躺椅上,躺椅摇摆得很有节奏,店里的杂物虽然很多很满,但看起来杂而不乱。店内的灯光略显复古,一进店,就给人一种舒适安逸的小铺子的感觉。
王灵韵随手拿起一只珠宝蜻蜓端详了起来,这只蜻蜓的做工看起来非常精简,珠宝的光泽也很好看,拿在手里极其轻便,完全没有珠宝的负重感,甚至拿在手里都感受不到它的重量。蜻蜓那两只红色的眼睛,仿佛有眼神般,在透过你,看往你的灵魂深处。这是让人感到最特别的地方。
“那是护身符,能在最关键的时刻,保你平安的。”老奶奶躺在那里,连眼睛都没睁开,对王灵韵说道。
王灵韵放下那只珠宝蜻蜓,四下张望了一番,店里除了她以外并没有别人了。而隐元丹的效果,应该明早结束才对。
“你是在跟我说话”王灵韵走到老奶奶的跟前。摇椅仍是一摇一摇的,老奶奶脸上的神情很慈祥,与广场上的金光灿烂不同,店内的灯光比较偏暗,是那种睡起觉来会很舒服的光泽。
老奶奶抚了抚围裙上的褶皱。
接着,她把手伸进围裙的口袋里,从里面抓出一把豆子来,往嘴里塞了一颗,店内便响起了“咔嚓咔嚓”的咀嚼声。
老奶奶把那只掌心里躺着很多豆子的手,举了起来,慢悠悠地道:“要尝尝吗新鲜的。”
只见,几颗豆子躺在老奶奶充满褶皱的手心里。那豆子呈粉红色,上面有着米白的花斑。花斑的模样看起来很自然,所以并不太像糖豆。比起糖豆,其实这豆子更像是打磨成圆珠的石头。
王灵韵用拇指和食指捏起一颗,拿在眼前端详了一番后,便放入口中咀嚼起来。
“这是云母豆。”它能让你看见一切,你想看的,和不想看的东西。
仿佛有一团粉雾在脑子里炸裂开来,而后逐渐蔓延至全身——
王灵韵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在发生着某些细微的变化,她甚至能嗅出空气中那微乎其微的尘土味,以及店里靠近窗台那盆薄荷的气味。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