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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血之冠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小卒没过河
“啊?”
爱蜜莉雅吃了一惊,她仔细盯着安德的身姿步法。
安德走路的样子普普通通,和一般人走路差不多,剑也是随随便便的拎在手里,根本不像是准备攻击的样子。
爱蜜莉雅觉得安德应该不会骗自己,可她实在看不出安德这步法有什么攻击性。
爱蜜莉雅抬起剑来朝前指去——无论如何,只要不让他靠近,什么剑法都派不上用处。
可是,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爱蜜莉雅明明要把大剑指向安德的胸膛,可是突然产生了一种莫名奇妙的强烈感觉——安德要往左边突进!
爱蜜莉雅几乎是本能的把剑朝左边一移。
结果安德根本没朝左边突进,他就这么笔直的走近来,慢悠悠的抬起手,长剑指向爱蜜莉雅的肩膀。
爱蜜莉雅准备侧身闪避同时反击,可是,千锤百炼的战士本能告诉她,安德那一剑不过是虚招,长剑马上要变向,指向自己的小腹!
爱蜜莉雅躬身、后退!
这个动作,正好把她自己的肩膀送了出去,让安德的长剑毫不费力的搭在她的肩膀上,剑锋就在她的脖子旁边。
在凯莉、菲拉和哈里、罗比眼中,爱蜜莉雅简直像是中了魔似的,自己把防御撤掉,还主动把脖子送到安德剑锋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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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血之冠 第九十一章 出发
爱蜜莉雅难以置信的望着安德。
一次还有可能是自己的错觉,可连续两次错误判断,这中间绝对有问题。
“你是怎么做到的?”爱蜜莉雅不顾放在肩膀上的剑,急忙问道。
这种妖异剑术已经超过爱蜜莉雅对战斗的认知,更像是一种魔法。
安德示意菲拉把剑鞘拿过来,把剑插入剑鞘。
“这可不是魔法,只是一种利用错觉的剑法而已。”安德回答:“两个人迎面相遇,都想避让对方,有时候两人会同时朝一个方向移动,这种情况你遇到过没有?”
爱蜜莉雅点点头。
当她还是洛科威城堡里的大小姐时,不止一次看到女仆们在城堡过道上相遇,两人左让右让,就好像跳舞一般配合默契,牢牢挡住对方去路。
“这是因为双方错误判断了对方行为,而百劫幻剑就和这种情况差不多,只是我通过一些小技巧,主动误导了你的判断而已。”安德随口解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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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哪有安德说的那么简单?
最初的灵感来自于安德不用催动任何技能,独自杀上德罗德城堡的过程,不过那时,安德依然以自我剑术为主,略微加上一些假动作来误导对方,让对方在不知不觉中露出破绽,被他轻易击杀。
但是这却是安德剑法入门的契机,等到被系统难得称赞一番以后,安德就日思夜想,动脑筋希望自己更进一步——毕竟那是系统第一次开口,给他指明前进方向。
用剑解释一切、用剑构建一切,便是剑法大成!这是系统的原话。
安德倒是知道有‘一剑破万法,一剑生万法’的说法,但那是仙侠小说里的设定,和系统的解释也不大一样。
不过,虽然安德不能理解系统这话是什么意思,但是不妨朝这方面努力一下。
用剑构建一切,安德完全没有任何想法;但是用剑解析一切,安德却有些猜测。
想要解析一切,自然要从自己最熟悉的地方开始,安德最熟悉的是啥?当然是自己的身体——对弟子们的身体结构安德也大致研究过,不过没有‘自我审视’技能的帮助,到底不如对自己身体熟悉。
百劫幻剑是安德这段时间里,对自我信息采集系统及神经反射系统的解析成果。
任何一个人,接收外部信息的渠道都并不唯一,比如说眼睛看到的光线、耳朵听到的声波、鼻子嗅闻的气味和皮肤感受的空气流动,除此之外,更有位居这些感受之上的感应能力。
(在地球上,安德向来是把心灵感应斥之为无稽之谈,无神论者能相信这玩意吗?可是在这个世界,职业者是真能感应到外界能量波动——为啥两个世界的人类差距这么大,安德无从知晓,可‘存在即合理’,这种现象并不以安德个人意志为转移。)
人体接受到的多来源信息,如果从各角度都能得出同一个答案,人就会感到很舒服、有一种一切尽在掌握的感觉。
但是,有时候并不是如此。
有没有人小时候因为一块糖果橡皮纠结许久,就为了是不是咬上一口?
眼睛告诉你说这是一块橡皮,鼻子闻到的气味说这是一块糖果,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咬是不咬?
反正胖子最后咬了。
这种纠结,在日常生活中不过是小事,可在战斗中,这却是要命的事情——要知道,战斗中刀剑挥舞全力以赴,做出判断多半依靠本能,如何有机会让你慢慢思考?
在搏击中,大多数情况下,人类根本不是用大脑慢慢思索应对方案,而是直接用脊柱神经进行神经反射性应对——这也是为什么武者要把招式炼成本能,因为战斗的时候,只有本能才是最重要对抗手段。
但是,到了安德这里,由于对人体反应机制的深刻了解,他可以通过细微的假动作,给对方发出误导信号。
对方如果被这误导信号蒙骗——甚至不需要蒙骗过对方的大脑,只要蒙骗过低能的脊柱反射神经就可以——就会做出一些看起来极为愚蠢的举动。
当然,想把这些能够误导敌人判断的技巧固化下来也需要一番功夫,目前安德只总结出四十个可以确认有效的套路;不过随着对人体反应体系和神经系统的深入解析,安德估计,至少可以通过人体运动规律,拼凑出近百个基本套路。
所以这套剑术才被安德命名为——百劫幻剑!
百劫幻剑这个名字的意思是,这剑术套路一坑连一坑、一环套一环,只要上了一次当,后面就别想再爬出来。
而安德还有一个想法——如果能解析出自己‘心灵死角’技能的具体原理,把这个技能融入到百劫幻剑之中,到时候,想必能让这门剑术更胜层楼。
但是,这也只是基础中的基础。
这百劫幻剑的立意纲领,也不过是从细化层次上,把对手的反应纳入到自己的剑术中来,顶多在考虑些光影、空气流动等第三方因素,距离系统所描述的‘能解释一切的剑法’,简直是天差地远,连个影子都看不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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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蜜莉雅听着安德这样解释,也只好半信半疑。
想方设法误导对方判断,这在战斗中不是什么新奇概念——卖个破绽、施展虚招,都是这种技巧。
可是,能让自己主动把脖子送到对方剑下,这等能力又岂是用‘小技巧’可以形容?
刚才被制住那一瞬间,爱蜜莉雅真有一种面对恶魔的感觉,那是完全被对方玩弄于股掌之中,性命都不由自主的感受。
要是这也算‘小技巧’,那自己苦练的剑技又是什么?
安德像爱蜜莉雅解释完,转身准备离开,却看见自己那五个学徒各个两眼发亮,盯着自己。
安德略微一想,就知道他们想的是什么:“好了好了,我知道你们想学,潮汐秘剑才是基本功,百劫幻剑只是应用技巧,等你们基本功有些模样了,我会教给你们的——学不学的会就看你们自己了。”
爱蜜莉雅大吃一惊。
这等妖异的剑术,在爱蜜莉雅眼中是秘剑中的秘剑,要深藏不漏,关键时刻拿来翻盘的绝技,竟然就这么随随便便教给别人?
这些日子以来,爱蜜莉雅早就摸清楚了安德这五个学徒的来历,他们都是些附近村子里的村民,说一句出身低微绝不为过。
而且,就连资质也不怎么样——只有最年幼的阿诺德看起来还稍微好一些,不过也只是中人之才而已,并不算什么天才。
这些人都学得,我难道就学不得?好歹我也是给你当总管的好不?
爱蜜莉雅心态失衡。
爱蜜莉雅跑到安德面前拦住了他,期期艾艾的说:“那个——安德爵士大人,这个——我能学吗?”
“可以啊,不过你要是想学,就和我签订一份契约。”
“什么契约?”
“学徒契约啊?在你没有出师以前,你要为我免费工作——唔,零花钱还是可以给你留下一些,就每个月三枚金币好了。”
“————”
“我用狂战士传承来交换你的潮汐秘剑和百劫幻剑,可以吗?但是您只能自己看,不能传授给其他家族——您的老师当然不受限制。”
洛克威家的狂战士传承到中阶为止,并不包括高阶狂战士的内容。而夜魔应该是高阶职业者,想弄到一份中阶职业传承应该不难——人家也未必看得上中阶狂战士的传承。
但是无论如何,一份中阶狂战士传承价值依然非同小可,未必在潮汐秘剑和百劫幻剑之下。
安德想了想,点点头表示同意:“——虽然我吃亏了一些,不过看在你要为我服务三年的份上,也可以吧。不过你的薪水要减少为每月十枚金币。”这完全是主动送上门来的意外之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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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爵士,符合您要求的人选共有五十人,其中,来自米尔村的领民中,有四十位民兵符合您的要求;来自洛科威领的领民中,有十人符合您的要求。”
安德坐在自己的椅子上,爱蜜莉雅坐在桌子对面,冷着面孔汇报道。
爱蜜莉雅当然不是因为安德减少了她的薪水而生气。
能学到如此神奇的剑术,少发点薪水算什么?换到别的地方,就算自己付钱都未必能学得到。
但是她就是忍不住生气。
也许是这位少年勋爵性情温和、实在太好说话的缘故,爱蜜莉雅总觉得对方不应该把自己视为‘学徒’,而是应该视自己为合作者、或者‘友人’才对。
(安德对女性还是很尊重的,这是从地球上带来的习惯。在地球上,这种态度被称为钢铁直男,但是在这里,这种平视的姿态让爱蜜莉雅(百丽儿)心生感动,也让少女忘记自己是俘虏身份,时不时的娇蛮任性一下。)
“铠甲和武器准备好了吗?还有马车和干粮。”
“都准备好了,那些人选您要亲自见一见吗?”
“不用了,你看着安排就好,给每个人都配上皮甲,对了,这些人中间有弓箭手吗?”
“有,洛科威领城堡男仆出身的杜威和莫特雷斯擅长使用弓箭。”爱蜜莉雅回答道。
“那带上他们,其他士兵就优先选择来自米尔村的民兵。”安德想了想,做出决定。
洛科威城堡男仆们有不少都受过教育,有些人甚至能进行计算和书写文件,这在领民中绝对是百里挑一、不,千里挑一的人才。
这等人才,要是上了战场不小心被干掉了,安德得心疼半天。所以安德才选择两个擅长使用弓箭的人手,至少弓箭手站后排,不那么容易死。
事实上,爱蜜莉雅能游刃有余的支撑起领地建设事务,和她手下有这批从洛科威城堡中逃出来的仆人们是分不开的。
第二天清晨,天还没完全亮起来。
安德穿好皮甲,佩剑走出猎人小屋。
“领主大人早!”战士的欢呼声让安德精神一振。
这段时间以来,安德实行的领地福利大大激发了领民的积极性,也让他在领民心中有极高威望。
十名战士精神抖擞,在马车边站成一排,等待领主大人检阅。
问题是,这十名战士中有一个金发的人影非常显眼。
“爱蜜莉雅,你这是干什么?”
“领主大人,这是你昨天答应的。”
“我什么时候答应你了?”
“你说过,我如果真是四级战士,就可以追随您出征。”爱蜜莉雅说着,把大剑拿在手里,用力插在地上:“我的力量,您昨天已经亲自见证过了,难道您要说话不算数?”
安德也有些糊涂,昨天自己好像没说过要带她去吧?但是又好像的确表示过这个意思。
“爵士大人,时间不早了,如果不赶紧出发,上午九点前无法赶到莱斯特镇。”爱蜜莉雅大声说道。
“呼,好吧,出发——”
安德决定不再想这些事,爱蜜莉雅身上的金黄色皮甲明显不是凡品,加上她那狂暴的狂战士剑术,应该自保有余。
反正自己也不指望她的战力,不会让她冲锋陷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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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斯特镇,南门外。
安德与特利根、科里汇合,一共三十三人和四辆马车。
虽然对安德竟然带来一位少女感到吃惊,但是特利根也没有多做表示,而是接过指挥权,略一整队带着队伍出发离开莱斯特镇。
虽然说这段时间以来因为领地战争结束的缘故,从莱斯特镇出发的商队变得多了起来。
可是整整三十名全副武装的战士在镇子边上停留过久,还是不太好。
大家埋头赶路,等看不见镇子以后,特利根让安德带来的十名战士分开坐上马车。
其他人依然在地上走路,就连特利根也没有骑乘自己的战马,而是靠两条腿在地上走着。
“战士体力有限,行军中必须考虑战士的体力问题,你带来的士兵已经走了三个小时,所以需要坐上马车休息。
安德,如果你有独立带兵的时候,一定不要用自己的感觉去衡量战士们的体力。”
特利根和安德并肩走在队伍最前面,顺便教导安德一些带兵常识。
科里则落到队伍最后,压住阵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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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血之冠 第九十二章 村庄和贼窝
“如果队伍很长,那么每隔一段距离——大约是四十米左右——就需要有一个有威望的人,作为这段队伍的核心。”
“承载小队冒险装备,用马车比较好,速度更快而且马吃的比较少;但是大队人马行进,用牛车更好一些,牛对饲料的要求低,饲料比较容易补充,必要时还可以充作军粮。”
“车轮应该尽量选择宽大的,一定要有备用的车轴和车轮。”
“只要条件允许,尽量在队伍前面派出探路者。探路者距离队伍不要超过一百米,不然他遇到危险,很难及时得到支援。”
“晚上在野外宿营时,一定要小心再小心,夜晚是最容易发生危险的时刻。守夜要安排最可靠的人手,如果守夜的人手不可靠,很可能坑死所有人。”
“宿营也有很多讲究,按照队伍人数,宿营地的安排设计各有不同,能够互相支援,但又不能过度密集,如果人多的话,还要预留下紧急通道。”
特利根一边走,一边和安德讲解带队的常识。
从几个人的冒险小队到数十人的小型佣兵队伍、乃至更大规模的正规军队,队伍该如何行进,该如何安排斥候、选择扎营地点、营地常见的结构等等,都向安德一一传授。
安德听着,一边把自己不解的地方向特利根发问。
安德知道,这是因为他曾经说过自己准备去王都卡兰咜、还想去见识一下这个世界,所以特利根才会把这些经验传授给自己。
安德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快六年了,这六年中,绝大多数时间都是特利根三人和赖尔特夫妇在照顾他——是的,这绝大多数时间里,安德都是以一个乖巧小动物的形象出现。
当然,安德也可以说自己对这些人有所回报,但是安德怎么都不能否认,要是没有这些人的照顾,别说他一个身体虚弱、大病初愈的孩子,就算是身强力壮,也未必能健康成长到如今这个地步。
练武需要营养补充;想要识字(这个世界的文字),也需要有人教导。
这些都是托了赖尔特夫妇和特利根等人的照顾,安德才有时间条件学习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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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很快过去,中间大家停下了一次,生火做饭随便吃了些东西,然后坐在马车上的人轮换了一下,让休息的差不多人下来走路,换了些人上去休息。
给马喂了草料并让马喝了水,把马从车上解放出来,让它们也休息一下。
这些整顿,前后花了一个小时左右,大家就再次启程出发,一直走到天黑下来,才找地方撑起帐篷,建立一个小型营地作为休息点。
特利根和科里又把建立小型营地的注意事项,结合眼前的实例,对安德进行了一番教导。
第二天,大家继续出发。
“这里就是维尔特领?”安德望着眼前的道路,吃惊的问。
越过作为分界线的矮丘,维尔特领的道路展现在安德面前。
莱斯特领的路是碎石和土铺成的,可以容纳两辆马车并行,虽然也有些坑洼的地方,但并不太严重,就算车轮陷进去,马用力一拉,也可以把车拖出来。
道路两边的灌木都有人定期清理,只有些杂草生长。
而眼前维尔特领的路就是一条纯粹的土路了,有些杂草已经长到了路上,至于两边的草更是足有膝盖高下。整条土路只有一辆马车的宽度,路上两边是深深的沟槽,中间有一条隆起,大概是马车车轮压出来的痕迹。
路上的各种坑坑洼洼从丘陵上就可以直接看到——有的坑很大,别说车轮了,连整个马车都能陷进去。
就连沃尔村通向安德领地的那种乡间道路,都要比这条路强。
“对,维尔特领的道路就是这样的。”科里说道。
“科里叔叔,那边那个大坑是怎么回事?这样不是把整条路都断掉了吗?”爱蜜莉雅走上前,和安德并肩而立,手指着远处一个大坑问道。
经过一天一夜时间,爱蜜莉雅已经和特利根、科里熟悉起来。
爱蜜莉雅自称是安德的女管家,让特利根和科里很吃惊。
他们这段时间忙于战利品变卖、接收领地和购买领地开发所需的农具等事务,还真没怎么关心过安德的领地。
突然在安德身边蹦出一个美少女管家出来,两人心中没有些猜想是不可能的——特利根的女管家不也是特利根的情人吗?而且眼看要转正了。
既然有这种猜想,两人对爱蜜莉雅也另眼相看,格外和蔼。
“那是盗贼挖的陷阱,这陷阱看样子是用过了,只是没有人去填上。”
莱斯特家族统一北方四领,要做的事情很多,暂时顾不上整理道路。
路上有一个大坑其实也碍不着什么,从旁边绕过去就行了,反正这道路比旁边的草地也并不平整多少。
沿着这条烂路再走了一个多小时,维尔特领的第一个村子就在眼前。
远远看去,就可以发现这个村子和莱斯特领的村庄不同。
比如说沃尔村,保护村庄的护墙是两米高、大腿粗细的栅栏不同,栅栏之间的缝隙连一只狗都钻不过去;
而这里的村子,护墙是用乱七八糟的石头堆垒起来,还不到一米高,小孩都能爬过去。
村子面积不小,但村里的建筑更破***沃尔村简陋的多。
村子里一般房屋大多数是几根木头立柱和一些土坯垒成的墙壁,这墙上的土坯中,还可以看到稻草露在外面,至于房顶,基本上都是稻草铺成的。
从安德站的地方望过去,整个村子里只能看到四五户人家拥有木头房屋,其他都是窝棚一样的屋子。
“维尔特领的村子就是这个样子?”安德有些吃惊。
“这有什么好奇怪,这还算好的,很多地方的村子还不如这里。”科里见怪不怪的说:“不管怎么说,北方四领这么多年来互相防备,领主们都是有两下子的,领民们大多数还活得下去,你要是到了王国中部和南部,有些贵族领地里的人真是生不如死。”
安德和爱蜜莉雅齐齐倒吸一口冷气。
这两个人,一个是从未出过莱斯特领地,以为莱斯特领的生活水平就是这个世界的平均水平;另一个干脆是洛科威家的大小姐,虽然也管理过一些事务,但是真正肮脏险恶的地方,自然不会让她去处理。
猛然听到,连眼前这等破烂村庄居然都可以算是好地方,这一对年轻男女自然受到了心理冲击。
“科里叔叔,这是真的吗?”爱蜜莉雅难以置信的问。
“嗯,你们去过的地方不多,所以对这种乱七八糟的事情知道得少。你想想,北地干燥寒冷,比起南方来,庄稼产量也要低得多,为什么还会有北方四领开辟,为什么有人放着南方的好日子不过,来这里生活?就是因为很多人在南方活不下去!”
“贵族到哪里都可以成为座上宾,稍微有些本事,出人头第也不算太难。但是平民想活下去都不是件容易事。要不然,我们这些人为什么拼了命也想成为贵族。”
“你看这个村子,有房子遮风挡雨,有护墙挡住野兽,运气好的话,还可以到草丛里抓些兔子和狐狸吃肉,这就很不容易了。
在南方有些贵族的领地里,连兔子都是领主的——南方的很多领地里,领民结婚都要交一笔重税,交不起税就不能结婚!”
“也就是莱斯特大人英明睿智,莱斯特领才如此富饶,说句实话,论起繁华程度,莱斯特领当然比不上王都卡兰咜,可是要说生活水平,领地里大多数人,比王都卡兰咜的平民生活水准都差不到哪里去——当然,和那边的富人是没法比的。”
在科里说话间,从村子里迎出几条大汉,他们态度极为恭敬:“这位大人,请问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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