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血之冠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小卒没过河
在他们背后,可以看到有许多人影在房子后面探头探脑。
特利根特意骑在战马上,铁手套握住马鞭,用马鞭轻轻点了点为首大汉的肩膀,倨傲的说:“我是受封在比兰斯村的骑士特利根,经过这里,去给我弄些水和草料,要这里最上等草料,最清澈的井水。”
“是、是,骑士大人,您稍等,我们马上就好。”大汉连忙答应,然后转身奔进村子大吼:“你们这些混蛋,听到骑士大人的吩咐了吗?赶紧去打水、去准备上好的草料,要没有沾着露水的那种!”
在队伍后面,科里对安德解释:“这种村子一看就是兼职做强盗的村子,特利根老大一定要表现的特别强势才能避免麻烦。”
一边说着,科里指了几处地方:“你看那边的墙角,那是弩箭留下的痕迹;那边有一柄断刀;还有那边应该是个陷坑。”
“现在你知道老大的难处了吧——他受封的那个比兰斯村,比这里还险恶,搞不好就是哪个盗贼团的老巢也说不定个,等这边事情结束以后,我们两个带着人去给老大帮忙,总要把那个比兰斯村收伏下来才行。”
“当然。”安德点点头。
这是应有之义,没什么好说的。
正说话间,安德突然发现科里眉头皱了起来。
“怎么了?科里叔叔?”
“好像有点不对劲,村子里的人太多了,我们遇到麻烦了。”科里望着村子里开始奔忙的村民们,低声对安德说。
在队伍前方,先前出来的几名壮汉并没有再出现,另有一个瘦弱的男子从村子里走出来,来到特利根的马前,谄媚的说:“骑士大人,您和部下们这一路辛苦了,请进村子里休息吧,我们这里有上好的馅饼和麦酒。”
“得准备动手了。”听到这个瘦子的话,科里二话不说,走到马车边把斧头取了出来。
而当科里取出战斧的时候,特利根也干脆利索的一剑挥出,将站在马前的瘦子砍倒在地。
作为行走四方,不知见过多少险恶的资深冒险者,这种请君入瓮的小伎俩哪里瞒得过他们?
一般村庄的警觉性极高,绝不会邀请陌生人进入——尤其特利根这种看起来就很有战斗力的队伍。
先前的几名壮汉明显就是好几股盗贼团的首脑,多半是他们观察了特利根的队伍以后,回去一商量,觉得能吃得下特利根带队的三十几个人,才换了个喽啰出来,企图诱骗特利根等人进入村庄——危险的事情自然要喽啰去干。
眼看事情败露,村子里猛然传来一片叫骂,人群从各处潮涌而出,手里都拿着刀枪棍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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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斯特领统一北方四领,这对于生活在北方四领的人们来说,是一件翻天覆地的大事。
对盗贼们来说也是如此。
以前北方四领各自敌视,在一个领地做了案子,只要逃到另一个领地就算安全了,不必担心有人跨界追捕。
可是现在四个领地统一起来,就没这种好事了。
盗贼中间虽然蠢货很多,但也有聪明人,既然这里混不下去,那就准备走人呗。
但是空着两手走可不行,总得给自己弄些路费盘缠。
幸存下来盗贼在有心人的组织下,准备趁莱斯特领庆贺领地战争胜利、松懈下来的时候,去莱斯特领大捞一票。
要知道,莱斯特领的富饶在北方四领中尽人皆知,随便打破一个村子,就可以捞得盆满钵满——至少大家的路费有了。
问题是,他们才刚刚集结不久,连谁负责临时总指挥都没商量出来,就听说有骑士光临贝蒂斯村。
刚开始的时候,大家还以为事情败露,结果一看才三十几个人,盗贼们顿时放心下来——村子里至少聚集了两百个盗贼,要是出动骑士围剿,不可能只带这几个人。
既然对方势单力薄,那么自然是可以吃下来的——特利根身上的骑士铠甲,最少也可以卖出四百金币,这可是一笔大钱。
更何况后面还有十个人穿着上等皮甲,这些皮甲和他们手里的剑,也少说能卖一两百个金币。
(在赶路途中,只有一部分人全副武装,大多数人的武器铠甲都放在身边的马车上。这是为了节约大家的体力,)
比起抢劫村子,抢劫了这队人马收获也不见得差到哪里去。
而且这些铠甲和武器,对大家跑路帮助更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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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血之冠 第九十三章 战场触觉
“这下真的麻烦了,安德,你自己小心,我要上了!”
科里望着村子里潮涌而出的盗贼,喃喃的说。
一般情况下,一个村子壮年人口才有多少?就算这个村子真是贼窝,按理说,盗贼也不会超过一百人。可现在只是大略打望一下,从村子各处,最起码涌出来两百多人。
特利根也皱起眉头。
对方几乎没有什么阵型可言,是一群标准的乌合之众,问题是人实在太多了。
如果他手下有一队骑兵,不要多,只要有六到十人,他就敢直接带队冲阵,击溃这帮盗贼。
甚至,哪怕只有一个骑士扈从能护住他的弱侧,他也敢搏一搏。
(骑士冲阵的标准配备是骑士长枪,但长枪只能攻击一侧的敌人,而自己的另一侧只能靠盾牌来保护。如果有骑士扈从追随者,特利根就可以让骑士扈从位于自己的弱侧,以防御为主,保护骑士不被敌人从侧面击倒。这也是骑士扈从存在的主要意义。)
但是特利根是新晋的骑士,还没来得及招募自己的骑士扈从——而且他现在没钱。
装备一个骑士扈从,除了最昂贵的全身重甲可以用锁甲替代之外,其他方面,和正规骑士也差不了多少。
特利根左右为难。
如果撤退,这路面实在太破,马车掉头艰难,未必能在敌人赶到前把速度拉起来。
而且大家一路远行,就算轮流到马车上休息,可到底比不上这些盗贼在村子以逸待劳,如果转身逃命,必然会有不少人被这些盗贼追上杀死。
再说,堂堂一个刚刚受封的骑士老爷,居然被一群盗贼吓的转身就跑,特利根还丢不起这个脸。
不得不战。
骑枪笔直指向前方,特利根身体前倾,战马开始缓缓加速。
在他背后,科里大声喝道:“小子们,排成两列横队,杀光他们!”
“腾——”长弓震弦声在他身后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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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尔特领盗贼很多,种地的收成、打猎的收获,常常会被盗贼抢走,每个人都需要有保护自己的能力,拉帮结派自保更是生存需要。
等到真有实力自保了,再放眼一看,诶?我们这么强,干嘛不去抢别人?
再加上村子如果实力强横,连维尔特男爵的收税官都会另眼相看,税也可以少交许多,甚至直接用血税来替代。
(血税是指为领主作战来代替交税,像莱斯特领,只有骑士才有资格交血税,但是在维尔特领嘛,只要你敢跟着出去抢劫,并按照规矩把抢来的东西分赃给领主,就算是交了血税。)
所以在维尔特领,盗贼算是体面人。
光头巴里就是体面人中的体面人,他是一名三级战士,手下有三十四名盗贼,乃是五名盗贼首领中的一个。
五名盗贼首领虽然没有选出谁来主持大局,不过对面人很少,大家一拥而上围着砍就是了,还要什么指挥?
至于对面有个骑士,那又怎么样?骑士又不是无敌的,只有一个怕个毛?
一般刀剑当然奈何不得骑士的全身重铠,可狼牙棒、战锤、战斧之类的重兵器也不是吃素的,更何况黑狼帮那边还有一副军用重弩,这玩意对付重铠最好了。
光头巴里一马当先冲出村口,声嘶力竭大喊:“弟兄们给我冲啊!他们就这点人,大家一起上每人一棍子干死他们!”
至于他自己,则把脚步悄悄的慢了下来——傻瓜才第一个冲上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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敌如潮涌。
区区两百人用‘潮涌而来’形容多少有些夸张,但是在一个并不算多宽广的地形上,真正面对两百条壮汉手持凶器狂奔而来,那气势也的确惊人。
前面,特利根叔叔已经提起骑士长枪,战马开始起步。
在他身后,科里叔叔也手持战斧,带着他和特利根带来的二十名士兵列队而进,准备跟在特利根战马后面冲进去。
安德心中暗叫不妙,刀兵无眼,万一特利根和科里在自己眼皮底下出了事,自己怎么回去见莱瑞拉阿姨?
自己带来的民兵们落在最后,包括爱蜜莉雅在内,十个人纷纷朝自己看来,等着自己的指示。
“你们都跟上科里勋爵!”
安德随口吩咐,让爱蜜莉雅带人追随科里而去。
安德自己却一跃而起,跳上了马车,操起弓箭。
这马车是安德领地里运输木材的敞篷马车,虽然外表不怎么华美,但是够宽敞结实,人站在上面,弯弓发力并无妨碍。
安德手中这幅弓箭并不是他常用的软弓轻箭,而是得自林特盗团首领的长弓和硬箭。
站在马车上,安德一眼望去,特利根的战马还在加速,盗贼人群从对面迎来,双方距离不超过五十米。
在盗贼人群中,安德正好看见一个闪亮的光头,这光头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光芒如此刺眼,以至于安德想忽视过去都不行。
于是,第一个目标就是他了。
长弓如满月,箭走似流星,长箭划出一道微微下坠的弧线,直取盗贼中的那个醒目光头。
光头巴里躲在人群中,前后左右都是自己人,对面的骑士还有段距离,谁能想到祸从天降?
“给我——噗!”
一个‘上’字还没出口,一支长箭从天外飞来,笔直插入巴里的光头。
“我去,巴里老大!”
这转折有些太突然,已经冲到光头巴里前面的盗贼,看不见后面发生了什么事,但是后面的盗贼可看的清清楚楚。
周围盗贼脚步一顿,冲锋的队伍顿时出现断层。
锃明瓦亮的大光头上插着一根长箭,除了有些惊悚之外,视觉效果还挺有喜感的。
盗贼群中像涟漪一般,产生了一阵波动。
“荣誉即吾命!”
隆隆马蹄声响起,特利根骑枪放平,直冲而出,哪怕只是一人一骑,他也无所畏惧——骑士在这个世界上,本来就是无畏的代名词。
谎言说了一千遍,就会变成枷锁。
当数千年来,人们都说骑士无所畏惧,那么成为骑士的人,就会以‘无畏’这个标准来要求自己。
特利根也不例外。他艰苦奋斗数十年,还托了领地战争的福,才成为一名骑士,要让特利根抛弃骑士荣誉,那比杀了他都难。
特利根的冲锋,引起盗贼中的第二波涟漪。
盗贼群产生了些混乱。
安德眼睛一亮,在这一瞬间,他有一种错觉,仿佛眼前不是一群盗贼,而是一塘池水。
投入一个石子,会在水中产生涟漪;投入两个石子,涟漪之间会产生干涉;那么,该怎么投入石子,才能让这池水按自己的意图流转?
盗贼并不真的是水,产生的涟漪也不会呈圆环形扩散,但是在安德眼中,依然有规律可循。
“腾——”又一支长箭离弦而去。
安德自然没有百步穿杨的能耐,但是百步穿杨射的是树叶,安德射棵树还是没问题的,尤其是人体比一般树还要宽大些。
冲在最前面的一名盗贼被一箭穿心,立扑于地。
后面的盗贼脚步一滞,速度慢了三分。
“腾——腾——腾——腾——”
第三支、第四支、第五支,不紧不慢的箭支,从安德手中长弓上一支支抛射而出。
长弓硬箭,自然不可能像软弓一样箭发如雨,但是安德每一箭都落在敌方的节点上,硬生生打乱了盗贼们的节奏。
特利根的战马加速,冲入盗贼之中,骑枪所指,盗贼全无还手之力,硬生生在盗贼人群中杀出一条血胡同。
原本特利根觉得这是一场苦战。
因为战马冲力再强,也不可能冲散两百名组成的队列,如果战马失去速度,自己就得靠铠甲和剑盾与人近身搏杀。
可是,等他杀入敌阵,才发现自己面对的敌人,远比自己预想的,要轻松的多。
不知道为什么,盗贼们根本没有密集站位,而是乱七八糟的分成一团团、一堆堆,乱七八糟挤在一起。
尤其可笑的是,这些盗贼们拿长枪的被拿刀剑的挡在后面;拿弓弩的,被人群挤在正中间,连伸展手臂、拉开弓弩的地方都没有。
长枪和弓弩都是对付骑兵的利器,可偏偏使用这些武器的盗贼,都被其他盗贼绊住手脚,使他们只能望着杀过来的特利根,露出绝望的表情。
特利根一路杀来,把盗贼们像稻草一样踏倒、杀死。
一骑独行,破阵而入、破阵而出!
在特利根身后,科里带着士兵跟上,沿着特利根杀出的血路直杀进来。
科里带着的二十名士兵,都是愿意追随他们的正规士兵,这些人每个都是二级战士,又有皮甲和长剑,他们列队杀入惊魂未定的盗贼中,简直如虎入羊群,让盗贼们雪上加霜。
在边边角角,不被人注意的地方,已经有盗贼开始悄悄溜走。
沃尔克带着自己的手下,刚经历过两拨杀戮,第三波攻击又来了。
爱蜜莉雅一马当先,距离盗贼们还有四米,这位大小姐蹦起来就是一记‘崩山斩’。
这可是狂战士基本战技中最强的几种技巧,更何况爱蜜莉雅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大场面,她生怕用力不足,绝对是全力以赴!
这一剑从四米外飞起,如长虹一般直落而下,那名可怜的盗贼勉强反应过来,把刀举过头顶,结果根本挡不住爱蜜莉雅这借助冲锋势头施展出来‘崩山斩’,整个人被从头到胯一分为二。
脚刚一落地,爱蜜莉雅猛然大转身,人如旋风般回转前进,双手握剑随之旋转。
刚刚把人一劈为二的大剑,由下而上斜斜横扫而出——这是‘崩山斩’连接‘顺势斩’的连续技。
这样的连续技,可以借助‘崩山斩’的余力,将‘顺势斩’威力平添一倍!
本来以为爱蜜莉雅放了大招总要有个回气余地,周围几名盗贼抓住机会猛攻上来,正好迎上爱蜜莉雅的‘顺势斩’。
这些盗贼算是盗贼中的精锐,身上都有皮甲护体,可他们身上的皮甲哪里挡得住洛科威家大小姐的武器?
爱蜜莉雅这柄大剑的造价,比他们四件皮甲加起来还要贵三五倍呢。
四名盗贼被一剑砍翻,四具尸体一起向外倒去。
等到这一记‘顺势斩’由下到上的旋转势头结束,爱蜜莉雅的大剑正好举过头顶。
剑势未消,爱蜜莉雅猛冲而出,携着连斩五人的气势,对紧跟在五名盗贼后面,一个身穿锁甲,明显地位不同的盗贼,就是一记凶厉无匹的‘迎面斩’!
沃尔克大惊失色。
这他么都是哪里蹦出来的怪物?
先是一个骑士单人冲阵,居然还冲过去了!好吧,人家是骑士,又有着战马冲锋的速度,本来就不是他这波人能挡住;
接着一个凶汉带着人杀进来,沃尔克没敢上去。
那凶汉手里斧头比他脑袋还大,更何况他身后二十名士兵队列严整,一看就是莱斯特领的正规军。
这个不敢惹,也得躲开。
可再后面,一个女孩带着七八个杂牌军也冲过来是什么意思?真把他沃尔克大爷当成人人都能踩一脚的菜鸡不成?
沃尔克带着十几个手下迎上去——原本他不止十几个手下的,但其他人都死了,死在特利根冲阵和科里的掩杀之下。
沃尔克其实是准备跑路的。
前面杀过去的骑士,还有带着二十名士兵的持斧凶汉都在后面呢,跑路自然是从前面跑才安全。
结果,谁能想到这个女孩凶悍成这样子?
看起来挺美的一个女孩,竟然大喊一声,一个大跳跳过来,大剑一劈一转,瞬间就撂倒了一片人!
沃尔克吓了一大跳。
女孩的速度太快,还没等他转身跑路,这女孩已经冲到面前,大剑如雷霆霹雳般劈斩而下。
‘妈的,拼了!’
沃尔克能当上一方匪首,自然也是有两下子的。
他把手中战锤双手举起,硬接爱蜜莉雅斩下的大剑——他现在最庆幸的就是自己为了装逼,把木头锤柄换成铁的了。
战锤和战斧都是用来破甲破盾的重型武器,但是战士的力量有限,铁也很贵,除了真正的精锐战士,一般人使用的战锤和战斧,柄都是用硬木制成。
如果沃尔克手中战锤还是木柄,按照爱蜜莉雅刚才连斩五人的威势,这一剑说不定能把他连锤带人,一劈为二!
“铛——”一声巨响,沃尔克双手发麻,不过总算挡住了这一剑。
他刚松了一口气,回气蓄势准备反击。
可是,对面的女孩根本不用回气,被战锤弹起的大剑,用惊人的速度划了一个圆弧,拦腰横斩!
“噗呲——”沃尔克被一剑拦腰斩断!
这一剑,原本就不是‘迎面斩’,而是‘十字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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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血之冠 第九十四章 卖人
被拦腰斩断,人不会立刻死去。
沃尔克的惨叫在天空下回荡,整个战场的厮杀声都遮掩不住。
沃尔克的上半截身体跌落在地上,血液喷涌,很快在地面上积起一滩血洼。
而沃尔克的上半身,就在这血洼中挣扎嘶喊,让跟在他身后的八九名盗贼,惊悚的连连倒退,士气降低到冰点。
爱蜜莉雅猛回头,碧绿的双眸鹰视狼顾,死死盯着剩下的盗贼。
在她手中大剑上,鲜血正汇合成流,朝地上滴落。
雪白的脸颊上,眼角和腮边,各有一抹鲜血沾染,让她美丽的脸庞平添十分杀气。
在她身后,五具尸体横倒在地;在她身前,还在嘶声惨叫的沃尔克五指深深抓入血泊中。
“————啊!”有一个盗贼突然扔掉刀,转身大叫着逃向野地。
“噗——”一支长箭从天而落,射入这盗贼的背。
爱蜜莉雅连头都不回,就知道这是安德出手。
安德射杀逃走的盗贼,这意味着什么?当然是不愿意让盗贼逃走了!
“降者不杀!”爱蜜莉雅心有灵犀,大喊道。
战场果然是锻炼人的地方,要是以前,爱蜜莉雅为了保持大小姐风度,才不会这样大喊大叫,不过现在嘛,人都杀了一地了,还在乎这个?
要是刚才爱蜜莉雅这样命令的话,一个女孩的声音,未必有这样的震慑力。
但是现在,至少在这片区域里,看到爱蜜莉雅凶残出手的盗贼们,对这句话表示服气得很。
‘叮叮当当’刀剑棍棒乃至盾牌长枪,纷纷被盗贼扔在地上。
“投降者都给我跪在地上!”
看见还有些盗贼还没有放下武器,爱蜜莉雅再次发号施令。
有些人顺从的跪下、有些人转身就跑,还有的人站在原地,既不扔掉武器也不肯跪下。
“啊——啊——”接连两声惨叫,两个转身就跑的盗贼,被长箭钉在地上。
有了这样的亲切示范,站在原地的盗贼们很快就把手里的武器丢掉,纷纷跪下。
见此情景,爱蜜莉雅眼珠一转,对跟来的民兵和仆人吩咐:“你们都跟我喊‘投降者跪地不杀!’”
“投降者跪地不杀!”爱蜜莉雅的两名仆人最先反应过来,跟着大喊道。
“投降者跪地不杀!”几名民兵也跟着喊了起来。
“投降者跪地不杀!”
开始时还有些参差不齐,不过大家喊了两遍以后,越喊声音越整齐,声音也越来越大。
盗贼们纷纷跪下——刀剑临头,不跪者死。
被特利根杀穿队伍、又被科里带人扩大战果,再被爱蜜莉雅打击了一波,远处还有安德一柄长弓控场,把盗贼中的出头鸟点名射杀。
在这等连绵不断打击下,就算是严格训练的正规军也未必承受得了,更何况这些盗贼来自不同盗帮,原本就是一盘散沙。
眼看身边有人跪下,许多人随大流也跪了下来;这样一来,还站着的人就特别显眼。
等安德再射杀两个依然站着的盗贼以后,盗贼们就全跪在地上了,方圆百米之内,再也没有一个人敢站着。
(盗贼甲:不是不跪,是被吓的关节僵硬了。)
(盗贼乙:尼玛我就是懵逼一下、反应慢了点,这死的真冤枉啊!)
这场战斗,从特利根策马冲锋,到盗贼们全部跪地投降,前后不过一刻钟左右。
特利根坐在马背上,眼看跪倒一片的盗贼,忍不住哈哈大笑。
科里和他身后的士兵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也忍不住放声大笑起来。
刚才特利根是抱着决死之心冲锋,本以为是一场苦战,结果竟然如此轻松,别说战死了,除了科里和几名士兵受了些皮肉伤之外,连一个重伤员都没有。
在这样悬殊的兵力比例下,能获得如此战绩,自然值得大笑一番。
这是惯于出生入死的战士们,在大战之后,用来减轻压力,调节心理状态的一种发泄方法——这绝对是最轻描谈写的一种减压方法,是在大家基本无伤的情况下,才会这样轻松,大笑一场就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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