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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问九歌吟

时间:2023-05-21  来源:  作者:顾伯庸

    想到这里的久闻天不禁有一些伤感,毕竟这个世界对他来说也才刚刚开始,没想到他的命运竟然如此的短暂。不成想还没坠落到地上的久闻天就发现自己已经躺在了一片草地之上,发懵的他以为自己进入了天堂,或者是另一个世界,因为死去对他来讲,已经经历过一回了。

    久闻天像个孩子一样懵懂地抬起了头,发现入眼的是一棵大树,而那棵大树居然动了起来,最后以人形的模样站在久闻天的面前。而久闻天抬头都看不到这棵大树的树冠,但久闻天已经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了,于是就这样趴着说道:“为什么我会在这里”

    大树冷笑一声,道:“你在外面也只是个将死之人而已,把你拉进来也并非我的本意,但我的确有事要找你帮忙,寻得这个机会后就拉你进来了,也保了你一命。”

    久闻天听完后心想还不是不想让我死吗,但也不准备捅破这层窗户纸,因为他知道这棵树可是一个暴脾气的性格。久闻天这才慢慢地站了起来,环顾一遍四周后说道:“你这里什么都有了,还用我帮什么忙”

    “小子!”大树厉声喝道:“你就是这么对你的救命恩人说话的吗你别以为我是在求着你,我告诉你!既然我能把你拉进来,也就能让你出去!”

    久闻天尴尬地笑了笑,道:“我自然是知道的,不过我实在是想不通像您这样神通广大的,的……树!我能帮到您什么呢如果是卖命的工作还是算了吧,我不想再体验一次死的感觉了。”

    大树哈哈大笑道:“你可知我在这里有多寂寞吗”

    “嗯……”久闻天打量了一下自己,沉默了许久后才开口说道:“你不会是让我在这陪着你吧我这么美好的青春年华你就这样想要剥夺它”

    “呸!”大树终于恢复到了原先严肃的表情,低沉地说道:“刚才那条白龙所说‘参天’,是跟我一样的。千年前那位将我从恶人的手中救出来,而我却再也没有见到过他们,后来那位告诉我说他们都被大火烧死了。我憎恨了那个恶人千年之久,却始终没能杀掉他。

    “不过现在我也不想去追究那些事情了,这次居然在这里碰到了我的同类,我想跟他说说话,顺便问一下他当年的事情。这也算是想要你帮助的。”

    久闻天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于是说道:“那简单啊,你直接出去找他不就行了”

    “我奉命守在这里,绝不踏出这里半步,所以我才会找你帮忙的!”大树有点惋惜地说着,“如果你答应我,那我就救你的性命,并且给你一粒瘟草的种子,虽然那些种子我这里多的是,但却是外面的珍稀之物。你若是帮了我,也算是你的付出了,怎么,意下如何”

    “成交!”久闻天二话没说直接就答应了,一是可以两全其美,哦不,三全其美,既能救自己,也能救念思齐的族人,还能顺便成全了这棵大树。久闻天在答应后又问道:“那我该怎么做呢”




第五十二章 纯白的球
    大树长呼一口气,从自己的树冠上掉下一片绿叶,朝着久闻天笔直的落下,大树说道“你拿这片叶子让他看看,如果他愿意听你说的话,你就告诉他我在这里等他,如果他不愿听,那就算了。”

    久闻天接过那片叶子,绿油油的树叶在久闻天的手中泛着光,而且那叶子看上去特别的美丽。久闻天先放进怀里,然后继续说道“可如果他不愿来这里呢”

    “如果他不愿来这里,”大树似乎有点不想去讨论这个事情,但还是说道“你就代我问问他,当年的事情。”

    话音刚落,久闻天就感觉到了一股强大的力量将自己推出去。现在的久闻天才发觉自己已经落到了地上,但是却有一些狼狈,满身沙子的久闻天感觉自己的嘴里也都是沙子,整理了一番后才发觉自己是在迷宫之内,而脚下有着纵横分布的树枝。

    久闻天也明白了这些树枝是参天的,然后抬头看去,只能隐约着看到甘霖殿上的绿叶,但也能想象出来念思齐和江秋舫的处境了。久闻天低下头看了一下,发现那根毛笔已经断了,但还是捡了起来放到自己的怀里,上面的墨水已经没有了,只有很多沙子在毛笔里。

    “熊孩子真是难办,”久闻天摸了一下白玉,手中提起了那把黑白分明的剑,脸色也改变了,“尤其还是那些有恃无恐的熊孩子。”

    愤怒的火焰已经燃烧了久闻天,他在想是用加百列的力量还是达摩克利斯的力量。如果用加百列的话,自己的身体想必又会是一次重伤,这次可能不是单单的休息一次就好了,因为他完全感觉到了早上醒来后身体的虚脱。到现在还有一些稍微的不适……

    但是如果用达摩克利斯的力量,那么照他的话来说,使用他的力量也就意味着会有一个人死去,究竟怎样死去久闻天不知道,但他知道那人的死去一定是因为他。就这样抱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决心,久闻天大喝一声“加百列!”

    像是第一次一样,久闻天看到了自己的身体站在那里,而自己的灵魂已经脱离了**,手中的剑俨然渐渐变成了白色,就连最后一点黑色也被吞没的干干净净。而那具身体,应该叫做加百列才对。

    只见加百列手握长剑,面向前方鞠躬说道“主人。”

    久闻天一愣,心说你居然看得见我,不过想想也对,她看不见才奇怪。久闻天说道“嗯……你去救一下我的朋友吧,顺便铲除一下有危险的目标,不过那棵树得留着,我有话对它说。”

    加百列双手握着剑柄,剑尖朝下,加百列作揖说道“属下领命。”

    话音刚落,加百列身上环绕起了白色的气息,右脚猛地一蹬地,身体弹射出去,朝着那甘霖殿飞去。久闻天看得都呆了,心想如果自己有这样的武力该多好,那不就神挡杀神、佛挡了,到时候还怕几个熊孩子不成不过这加百列也是一个天使,这种女武者也让久闻天想起了以前那个在他眼前利索地杀人的那名女子。

    若不是那个女子,久闻天估计还得再过些时候接触到武力这种东西,所以也算是一种引路人吧。

    灵魂状态下的久闻天身体可以随心所欲,所以他的速度完全可以接近加百列,不,应该是比加百列还要快。加百列是利用自己的跳跃力来完成像飞一样的动作,而久闻天则是直接在飞。所以先到达甘霖殿的是久闻天,久闻天只看到巨大的树冠,而树冠上的树叶将沙台上的情况挡的严严实实。

    久闻天不得不向下飞去,不过在灵魂状态下,也不用担心会碰到什么,所以他一往直前地冲了下去。但这棵参天却让久闻天非常意外,因为它几乎是“站”在沙台上的,它的树根盘在沙台上,甚至都延伸到了下方,而树枝都垂下来了。

    这是怎样的一棵树,久闻天也说不上来,他只知道这里的情况太过复杂了,挡住视线的东西太多了,不过唯一可以庆幸的是甘霖人似乎不见了。

    加百列此时也杀了过来,她对着久闻天说道“这里可是神州的甘霖之沙”

    “是。”久闻天点点头。

    “不太妙,”加百列面无表情地说道“这种树我认得,它们都有自己的名字,但一般被称之为‘树魂’。加上甘霖之沙的情况,我认为主人您的朋友,应该是被净化了,或者正在被净化的路上。”

    久闻天闻言就知道了此事不简单,于是连忙问道“净化是什么意思”

    “变成甘霖人。”加百列似乎根本就不在意这些事,冷冰冰地说道,“那样的话,还要救他们出来吗”

    加百列的这句话让久闻天愣住了,这就如同晴天霹雳一样劈到了久闻天的脑门上,久闻天无神地道“救……”

    领命后的加百列作揖说道“请主人稍等。”

    加百列手持白剑,将身上的白色气息聚拢后长剑一挥,大声喊道“圣光!”

    一道锋利的剑气顺着剑身飞去,横砍过去的剑气朝着甘霖殿的沙台,在接触到这道剑气后,沙台也如同蛋糕遇到了刀子,被无情地割开了。

    而露在久闻天眼前的,是这沙台下的东西。

    在沙台下的可能是久闻天这辈子,哦不,是两辈子来见过的最恐怖的东西了。在沙台下有一个巨大的珍珠,不过这珍珠应该大有来头,因为在它的周围,是一堆的甘霖人,不过也被加百列的剑气连台子带他们劈下去好多。

    不过那些甘霖人仍然在参拜着那个爱色的大珍珠,不过这与其说这是个珍珠,倒不如说它是个大眼球。

    从那纯白的球状体里向里面看去,朦胧的可以看到一个椭圆状的黑色。这个球像是人们口中的荔枝,但更像是人类的眼睛。灵魂状态下的久闻天盯着那个球看都会觉得有些不适应,就像一颗大眼睛在注视着自己,感受到了无尽的压力。



第五十三章 美好的幻境
    久闻天想起自己上辈子看得几句话,像是《三体》中的,“无论何种智慧生物,都会对眼睛这种东西比较敏感”,又或是电影《唐人街探案》里的,“当你在凝望深渊的时候,深渊也在凝望着你”。这些话具体是怎么说的,久闻天已经忘了,但他只觉得自己被这颗眼睛深深的吸住了,自己再也没有办法挣脱他了。

    这是怎样的感觉久闻天只觉得自己像是宇宙星空中的一个小行星,而那个大眼睛则是宇宙中的燃烧着的恒星。久闻天自己不自觉地向着那颗眼睛靠拢,就像是万有引力,就像是异性相吸。久闻天已经失去了自我的意识,而是一心朝着里面飘去。

    而现实中的加百列则无暇顾及这么多事情了,因为许多的地鲨已经在缠着她了,虽然她也是一刀一个,但前进地总归是有些慢。最后加百列直接大声喊道“圣光!照耀!”

    加百列身上的白色气息突然扩散开来,直接包围住了自己身边近十米的距离,就这样她慢慢靠近了那颗大眼睛。不过在她的脚下突然产生了一阵大旋涡,随之而来的是破沙、破树根的佛手,这倒又给加百列增加了一些麻烦。或许若不是顾忌念思齐和江秋舫,她早就将这里给炸平了。

    加百列向上空跃起,躲过了佛手的攻击,却在看到了久闻天的灵魂飘进了大眼睛中而震惊,大声喊道“主人!不要进去!”

    不过为时已晚,久闻天的半个身体都踏了进去,紧接着整个身子都进去了。

    这里是哪里

    久闻天睁开眼看着眼前的世界,感觉这像是一场梦,但说不清的真实。此刻的他躺在医院的病房里,而守在他旁边的是一个陌生的女人,久闻天伸出自己的手想要感受一下自己的身体,却发现他自己的手上插满了针管,自己完全就是一副高危病人的样子。

    久闻天也不敢再乱动自己的身体,怕自己一个不小心将自己身体上的仪器。于是久闻天装作咳嗽了几声,就连他自己也不好意思去打扰这个女生了,这个女生长的非常的清纯,像是自己初恋的女孩子。没想到刚咳嗽了几声这个女生就醒了,而且还一脸的迷糊着看着久闻天。

    女生像是突然意识到了什么,边喊着边跑出去,“医生!医生!刘念醒了!刘念醒了!”

    刘念

    久闻天的脑海里开始了翻腾,自己似乎不用这个名字已经很长时间了,为什么会突然有这个名字这里是医院的病房吧,那为什么我会在这里呢我明明,明明是进了那个大眼睛里面,到最后还隐约可以听到加百列在叫我的名字,而那时我明明是叫久闻天。

    难道我又穿越回来了还是说,这里只是一个幻境呢外面的人是不是在等着他去救呢念思齐,江秋舫,那两个与他出生入死的人,难道只是梦境

    当那个女生带着一位衣着白大褂的医生回来后,医生也比较惊讶,他说道“这位病人是刚刚醒吗”

    女人激动地点着头,“对对对,我也就刚醒,我也没想到他能这个时候醒过来。”

    “我来看看。”医生上前对着久闻天的身体就是一番摆弄,又是听心跳又是看伤口的,最后说道“真是一个奇迹,我建议你们还是先拍个片再进一步确定一下,这种情况实在是太匪夷所思了。”

    久闻天自然是感觉身体没什么问题,于是对着医生说道“医生,我这是怎么了”

    “唉,你啊,年纪轻轻的怎么就想不开了,你还有大好时光呢。”医生长叹一口气说道“不过这也算是你运气好,小伙子,好好珍惜自己吧,你看都把女孩子急成什么了。”

    久闻天闻言看向了那个清纯的女孩子,她穿一件黄色的毛衣,脸上也看不出有化妆的痕迹,留着长长的头发,是那种让人看了很喜欢的女孩子,不过此时的她眼角却闪着泪花。久闻天尴尬地问道“不好意思,您是”

    那女孩子擦了擦自己的眼角,白了久闻天一眼,但还是笑着说道“你不会是傻了吧来我看看你发烧了没有。”

    医生这时自觉地走出去了,而久闻天放佛才走进这里,他依然是没印象,于是继续问道“什么意思我们,认识吗”

    “你还是跟那时候一样傻,”女生也没怪久闻天,反而是以一种温柔的语气说道“念在你刚醒过来,脑子不正常,我就再告诉你一遍我的名字,我叫白雅。”

    白,雅……

    这个名字,还真的是熟悉呢。怪不得看了她之后会有种熟悉的感觉,刚开始还在想她为什么像自己的初恋,原来这个女生不是像自己的初恋,而是就是久闻天的初恋本尊。久闻天顿时有种慌乱的感觉,但作为一个快要近中年的人他自然不会像个小孩子一样将自己的心思表达在脸上。

    久闻天尴尬地问道“啊……你怎么会来这里了,你不是……”

    白雅温柔地笑了笑,继续说道“你说我怎么会来这里了,还不是因为你,知道你受伤之后我就过来陪你了。跟着我们的孩子,不过他还要上学,我就先把他送回去了。”

    “孩子你说的是小光”久闻天想起来了,他彻底地将自己与白雅的记忆给记起来了。白雅是他的高中同学,当时久闻天也是很有吸引力的班草,总之人长的很帅,也迷到了当时那个长相作为中上等的白雅。

    白雅在班上数不上是数一数二的大美女,但也算是很干净的类型,久闻天觉得白雅给他的感觉就像是很纯洁的女孩子,也适合让自己将她带上婚礼的殿堂上。在自己努力了一个多月之后,久闻天成功追到了白雅,于是展开了为期八年的恋爱。

    虽然那个时候的孩子总会将小事当作大事,也会有犯错的时候,但两人还是相互鼓励走到了结婚。举行婚礼的时候久闻天衣着西装,捧着鲜花笔直地站在那里,随着司仪的话语,久闻天单膝跪在地上,许下了贯穿自己一生的承诺。



第五十四章 回忆杀
    而新娘白雅则身穿白纱,美丽动人,像是童话中的公主,而此时她的白马王子,正在等着她说话。白雅将这八年里所受的苦楚全部倾泻出来,接过鲜花后哭成了泪人,但还是说道“我愿意。”

    其实很多时候,结婚后的故事不适合讲成美好幸福的生活。因为久闻天和白雅的家境都并不富裕,所以婚后的生活倒是不尽人意,即使再伟大的感情也是需要面包来支撑的。

    一个连柴米油盐都无法满足的家庭,那是何等的悲惨,但即使是这样,久闻天也是每天奋斗在工作的一线,白雅也是努力在工作,婚后的二人世界很少有时间会出现。就这样,在婚后的两三年生活才有了起色,这也产生了让两人有了生孩子的打算。

    孩子出生后白雅不得不在家照看孩子,工作的重担又压在了久闻天身上,日复一日的日子让两人在心中生了厌烦,现在的家庭就如同待点燃的,随时都有爆炸的可能。就在孩子刚两岁的时候,久闻天所在公司破产了,只领到了一点钱的久闻天陷入了迷茫。

    那段时间是久闻天人生的低谷,像他这种失业的人很难再找到一份满意的工作,要不就是离家远要不就是工资低,总是不可兼得自己满意的工作。所以他在当时简直是头疼的不得了,也算是理解了一夜白发的感觉了。

    不过后来久闻天找到了一个大公司,在这里的待遇还算是不错,跟以前差不多,只不过要比以前多坐两个小时的地铁。这也就不得不让久闻天在地铁上补觉了,更严重的是他在家待的时间越来越短了,要很晚才睡下,很早就起床。

    但唯一值得开心的是,他从一个工厂的工人变成了坐在办公室的白领。可随之而来的是职场的世态炎凉了,以前当工人的时候只要做好自己的那一份就没人去找你的麻烦,那时的同事连自己都顾不住,哪里还有时间去找别人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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