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皇迹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墨者三金
三千青丝暮成雪,香消玉殒梦已断。
眼角滑落的泪水滴落下来,与湖水交融一体,随波而逝。这一刻,他走出了自己的魔障。
猩红之气仍在体外,丝丝缕缕地缠绕着子歌,子歌踏空而行,武元力爆发。
“滚!”
猩红之气在一瞬间消融在天地之间,在最后一刻,子歌心底浮现出一个不甘的声音:“我还会再回来的!”
子歌着上半身,嘴边噙着一抹自信的微笑,喃喃自语:“我活着一刻,你便存在一息。但只要我活着,你就休想再出来。”
墨灵刚才被子歌突如其来的动作甩下水中,此时一溜烟地飞到半空,道:“土包子,可以啊!心魔在你面前就是个渣渣啊!”
“对了,那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办”
子歌缓缓落下,穿好衣服,将熟睡的小狐狸抱在怀里,道:“我说过,我要寻一处世外桃源,让梦恬永远生活在那儿。虽然她的魂已灭,但我希望她的身体可以永恒。我要找一副棺木,能够让梦恬的身体永恒不朽,墨灵,你有什么办法吗”
“有!不过现成的棺木是没有的了,你只能自己动手造一副。我想想啊,你先告诉我,这里是哪儿是叫什么英什么城来着”
“英远城。”
“哦!对!英远城,我记得应该是属于中夏王都境内,对吧”
“是啊。但你不会是想让我去中夏王都……”
“呵呵。”墨灵翻了个白眼,打断子歌的话,“就你这修为,百越郡还没到估计就被人弄死在半路了!别打扰小爷思考!”
“中夏王都,百越郡,英远城……想到了!我记得英远城境下有一个【迷榖幻森】,里面有一种名为【恒木】的树,用恒木做成的棺木,能够保存身体数十万年而不朽。怎么样,小爷厉害吧”
“迷榖幻森迷榖”子歌注意到这两个字,突然凝重道,“《山海经五藏山经南山经》载:南山经之首曰鹊山。其首曰招摇之山,临于西海之上。多桂多金玉。有草焉,其状如韭而青华,其名曰祝馀,食之不饥。有木焉,其状如榖而黑理,其华四照。其名曰迷榖,佩之不迷。”
墨灵一脸懵圈地盯着子歌,道:“你在念经吗都是些什么鬼啊”
子歌回过神来,道:“算了,没什么。你是说要去迷榖幻森取恒木吗事不宜迟,出发吧。”
子歌将某个念头深埋在脑海之中,
第四十八章 千钧一发
牯石镇是英远城之下较为偏远的一个镇子,却是离迷榖幻森最近的镇子。
牯石镇的一家小酒楼里,二楼,子歌坐在靠窗的位置,看着街道上的人来人往,怔怔出神,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小狐狸则是抱着一块鸡腿在啃。
几乎每到一个新的地方,子歌都走进酒楼,就是为了满足小狐狸的食欲,要不然它就会跳到子歌的头上,把那墨黑的长发给弄得一团糟。对于这个吃货,子歌是既无奈又疼爱,还好他解锁了凤戒,要不然墨渊给的那点儿钱,早就花光了。
“小二!”子歌回过神来,喊道。
“来咯!客官,要点儿什么”子歌一进来就点了一大桌子菜,对于这样的金主,他们向来是比伺候自己还爽快的。
子歌笑了笑,将一袋子白晶币扔到桌上,道:“我想问一下,这里离**幻森还有多远”
小二手法熟练迅速地拿走桌上的白晶币,露出灿烂至极的笑容,道:“客官您可是问对人了!我家就住在离**幻森不远的……”
“说重点。”子歌挑了挑眉。
“半个时辰就到。”小二言简意赅。
子歌挥了挥手,小二识趣地退了下去。看着还在大快朵颐的小狐狸,子歌决定等这小家伙吃饱喝足就出发。
这时,一个长相奇丑的男人走上二楼,径直走向子歌。
“小兄弟,我可以坐这儿吗”
“二楼还有很多位置,抱歉,我不喜欢与人拼桌。”子歌从他身上感受到不良的气息,是针对自己的,直接拒绝道。
男人没有理会子歌的话,自顾自地坐了下去,小狐狸察觉到来者不善,跳到子歌肩头。
“我姓程,名泓,也有人叫我疯狗,我挺喜欢这个外号的。”程泓直接了当地告诉子歌自己的身份。
子歌眼神收缩,杀气升腾,道:“程家人”
“程乾是我看着长大的,我曾经教过他武道,算是他的半个师傅。而且,主人说了,把你带回去。”程泓倒了一杯酒,洒在地上。
“祭奠吗可惜,他喝不到你的酒了。”子歌看着程泓的一举一动,冷笑道。
“不,我是在给你祭奠。主人说了,如果不能生擒你,把你的尸体带回去也行。”程泓嘴角咧得很大,丑得无法直视。
下一刻,程泓武将七阶的实力爆发开来,两人面前的桌子顿时四分五裂。
在桌子裂开的一瞬间,同时也是程泓武道境界暴露的一刹那,子歌借着桌子裂开干扰视线的那一点时机跳下街道,飞快地在人群中穿梭。
“逃我倒想看看你逃得到哪里去”
程泓说完,将手中的酒杯往上一抛,杯子还未落地,人已消失踪影。
街道上,两人一逃一追,人群密集,程泓没有出手,因为那样反而会惹起众怒,阻碍到他自己。约莫一刻钟的时间,两人就离开了牯石镇。
子歌的目的很明确,只要进入了**幻森,程泓即使敢追进去,也会因为陷入幻境而自身难保,更别说再追杀子歌了。
出了牯石镇,视野也变得开阔,很快,程泓就追上了子歌。
“你的身法武技很强,可惜你的实力太低了。你是自己自废修为跟我走,还是我把你的尸体带回去,我给你选择。”程泓好整以暇,胜券在握的样子。
“我以为疯狗只会咬人,没想到还会吠个不停。咬人的狗不叫,看来在你身上不算对啊!”子歌嘲讽道。
程泓脸色一变,道:“找死!”
“武技,苍羽杀!”凝实的武元力化作数十片青色的羽毛,如百步穿杨的利箭破空而来。
“破天!”子歌不闪不躲,竟然正面对抗武将七阶使出来的武技。
片片羽毛和子歌的拳头碰撞在一起,竟然发出钢铁碰撞的声音。羽毛落下,子歌脚下一道长长的深沟,那是被程泓的苍羽杀击退的,而他的拳头,也被凌厉的羽毛割得鲜血淋漓。
血气翻涌,子歌吐出一大口鲜血,脸色苍白。
终究是隔着整整两个大境界,程泓并没有发挥全力的一道武技,就将子歌击成重伤。
程泓露出诧异之色,道:“我的眼线告诉我,说你拥有跨境战斗的能力,果然不凡。要是换了别的武士七阶,现在已经是地上的一堆尸块了。不过,也就到此为止了。对了,你刚刚那道武技是你们墨家的破天吧。用你们墨家的武技杀死你,应该挺有趣的吧!”
程泓露出狰狞之色,起手式,破天!
元力化拳,凝而不发。
“很熟悉,不是吗你们墨家的破天,还真挺不错的武技。现在,你可以安心去死了。”
子歌看着离自己越来越近的硕大的拳头,攥紧了拳头,浑然不觉指甲已经嵌入肉中。不用多想,这肯定是程家在墨家找到的战利品。
他大吼一声,依然是不闪不避,大吼道:“破天!”
双手破天对抗元力破天!
爆炸声响起,尘埃落下,子歌浑身是血地倒在地上,只剩下最后一口气,而程泓丝毫无损。
“竟然还没死,不愧是天才。不过,我最喜欢虐杀天才了!别着急着死,你说我是先一刀一刀砍了你的脚好,还是先割掉你的鼻子耳朵好要不还是现在你脸上划上一百刀,然后涂上糖蜜,扔到蚁巢好了!”
“哈哈哈哈哈哈!”程泓露出令人作呕的疯狂大笑之色。
他一步步走近子歌,丑陋的脸上尽是即将虐杀子歌的变态快感。
直到他站在子歌面前,弯下腰想要将子歌擒拿起来的时候,子歌将压在舌下的【九转命丹】吞下肚子。
九转命丹,极品疗伤丹药,不管受了多重的伤,只要还有一口气在,伤势瞬间恢复完好,前提是脑袋没被人打爆、心脏没被人捏碎。这是凤戒里面丹药房的极品丹药之一,即使以其前任主人的富有,九转命丹也只有一瓶,没多了。
药效瞬间发挥,子歌处心积虑那么久,强撑着故意硬抗那两道武技,就是为了等这一刻。这个时候的程泓,完全放松,连武元力也沉寂下去。
是他毫无防备的这一刻!
“潜龙升渊!”
子歌大吼,两道龙形元力自下而上,在程泓惊恐的
第四十九章 迷魂幻森
**幻森,分为**,和幻森。
**,指的是陷入幻境的人贪恋幻境之中的事物,不愿离开。又或者以为那才是真实的世界,再也无法醒来。
幻森,指的便是重重幻境,越是深入,幻境越强。到了最后,你甚至分不清什么才是真实,什么才是虚幻。
子歌倒在**幻森的瞬间,其实已经陷入了一个幻境之内,只不过他瞬间就挣脱出来而已。
接着,幻境一重接着一重,几乎是毫无停歇,但不知为何,子歌轻而易举就能从幻境之中出来。服下疗伤丹药之后的片刻时间,他就想明白了,在墨渊冲击十重天阙的时候,天道为了阻止他,曾经将他引入幻境之中,最后被子歌一一击破,才有了后面的天罚。
连天道亲手布置的幻境都挡不住子歌,区区一个**幻森,难道还能跟天道比肩不成
如此一来,**幻森对于别人来说是禁地,但对于子歌来说却是如履平地,唯一需要提防的,就是酒肆老板提到的“恐怖妖兽”和“吃人花草”了。
说到妖兽,子歌还从未真正接触过妖兽,只是从书中了解到妖兽的有关知识。
妖兽,自古有之,也称为妖族。在某个纪元,妖族和人族分庭抗礼,共同统治极武大陆。后来不知为何,妖族式微,人族自此成为万灵之长,掌控极武大陆一直至今。
书中记载:武王之下的妖兽分别上、中、下三品,分别对应武者的将境、师境和士境;武王之上的妖兽,据说已经可以幻化人形,因此武王之上包括武王境的妖兽,它们的实力划分和武者是一样的。
**幻森内,由于人迹罕至的原因,每一棵树木至少都存活了百年以上,枝繁叶茂。即使外面阳光普照,**幻森内却是阴暗潮湿,阳光都被树木顶端的枝叶给挡住了。
子歌伤势未好,因此只是行进一段路程后,便停靠在一棵大树旁,静心疗伤。
在未知的地方,要时刻警惕,更要以全盛的状态去面对。带伤战斗,无异于是雪上加霜,这么简单的道理,每一个武者都懂。
就在子歌疗伤的时候,他的头顶,数条粗大的藤蔓悄然而至,想要缠绕住子歌。一道道藤蔓看上去就好像是一条条蟒蛇,可想而知,一旦被它们缠上,恐怕最后会落得个窒息而亡的下场。
只是,明知自己身处险境的子歌时刻分出一缕心神,关注着周围的动静,在藤蔓落下的时候,子歌已经有所察觉。
藤蔓越来越近,甚至已经有一两条触碰到了子歌的衣服,这时,一柄长剑骤然出现在子歌手上。
回身,劈砍,一气呵成。
静若处子,动若脱兔,说的便是这一刻的子歌。
只见藤蔓一分为二,被砍断的藤蔓落在地上,还在垂死扭动,两个呼吸后便融入到湿润的泥土中,成为肥料。而上面的藤蔓似乎也意识到了危险,全都缩了回去,不见踪影。
**幻森内,好像一切都没有发生过,只有子歌手上的长剑,剑光凛凛。
恢复了大半伤势的子歌叹了口气,自言自语:“吃人的花草,果然如此啊!”
他挥了挥手中的长剑,感觉很是别扭,他还是习惯用自己的一双拳头去战斗,但在这里,很明显是长剑更有用。
子歌手持长剑,慢慢地行走在**幻森中,至于小狐狸,在刚才逃跑的路上已经被他扔进凤戒——值得一提的是,凤戒不愧是大陆排名第四的世戒,活物也可以容纳,只不过会被凤戒内永恒固定的时间连思维都冰封而已。
这是墨灵告诉他的。
潮湿的泥土味儿夹杂着尸骨的味道,脚下的枯枝败叶也都因为腐烂而散发出怪味儿,偶尔有透过密叶投射下来的一缕阳光,也只会衬托**幻森的幽暗和寂静。
自从经历了怪异藤蔓的袭击后,子歌更是小心翼翼。
一路走来,他见识到了各种千奇百怪的危险植物——
一朵含苞待放的娇艳花朵,在子歌经过的时候突然张了开来,露出两排锯齿,绕是以子歌的速度,都被那朵食人花咬掉一截衣袖,差一点儿就把子歌的手臂给咬碎了。
路过一片苍翠欲滴的草地时,有了前车之鉴的子歌取出一把匕首,扔了进去,霎时间,只有子歌手指长短的小草疯狂扭动,长成三米多高的巨草,等到它们恢复原状,那把匕首已经完全消失了。
还有裂开两半的参天大树,里面尽是枯骨,有妖兽的,更多的是人类的;落下的片片枯叶突然变成一只只五彩斑斓的巨蝶,所过之处,绿意褪去,风一吹,便化作一堆灰。
尽管时刻警惕着,子歌这一路上也受了不少伤,虽然不致命,但也让他很是狼狈。
子歌每遇到一次危险,就庆幸一次——庆幸突破十重天阙时候,天道落下的幻境。要不然,就算子歌是他小时候看的那些小说里面的主角,有主角光环附体,一旦幻境缠身,有九条命都不够那些花花草草塞牙缝的。
只是,奇怪的是,子歌一路走来,“吃人的花草”碰到不少,“恐怖的妖兽”倒是一只未见。但正是如此,才更让子歌心中惴惴不安。
“救……命……啊……”
这时,一道模糊的声音传了过来。子歌停下脚步,侧耳细听。
“救……命啊!”
“救命啊!”
是一个女孩儿的呼救声!
子歌循声而去,一路上竟然没有任何阻拦,好像所有吃人的花草都销声匿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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