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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武大秦

时间:2023-05-21  来源:  作者:绾尤

    直到,一只体型足有三米以上的黄毛老虎,缓缓走出了树林。

    张仲冷汗瞬间就下来了。

    失去了盾牌的他,凭借着半生不熟的射术,可没有足够的信心面对这庞大的猎食者。

    遇见老虎该怎么办

    张仲念头急转。

    不能背对着它,是第一位的。

    其次,绝对不能怂,要表现得异常凶残,还要发出比它还大的吼声。

    因为猛兽在捕猎时,都是凭借吼声,确定未见过的猎物的强弱。

    所以,只要你声音比老虎更大,你就能吓退它。

    才怪。

    你除非带上一个喇叭,不然你永远刚不过老虎的吼声,更何况,这还是一只变异的老虎。

    没有天敌的它,只会认为你在挑衅。

    “吼”低沉的声音再次响起,倒在地上的黑熊翻身爬起,也顾不得脚上的伤势,三只脚努力的向前奔跑。

    “这只黑熊是它的猎物”

    张仲犹豫了一下,缓缓退开。

    “吼!!!”一声暴吼声,响彻了整个山林,惊得鸟儿四散,走兽狂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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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杀虎
    长剑染血,不过稍有窒碍,就顺利划下,将张仲面前,那半人高的石头,平整的分成两半。

    一滴滴鲜血由额头滑向眼角,与泪水混在一起,化作深浅不一的液体。

    而它变得红白相间的额头上,正有了一条细长的剑痕,将整个王字分成两半。

    长剑摩擦石头的声音中,正在后退的老虎耳朵动了动,后腿一蹦,抬起前爪再次攻上。

    张仲早有预料,松开左手,长剑猛然一抬,噗的一声从前爪刺入。

    “吼!!!”

    正准备沿着前爪直捅老虎胸腹的张仲,只感觉剑上一沉,随后就被一声响彻山林的虎啸惊了瞬间。

    铛!

    长剑的剑尖被老虎的前爪按在地上,不等张仲抽出,一根长鞭也似的尾巴,啪的一声,正中他的右手。

    这一尾巴力道极大,张仲手腕吃痛的瞬间,长剑一个不稳,竟然被老虎的另一只前爪将长剑按在了地上。

    这老虎,成精了吧

    来不及细想,血盆大口,已经到了眼前。

    这老虎的听力当真恐怖。

    张仲抬手一拳,正中鼻梁。

    宛如开了染坊,黄色,红色,白色,纹路黑色,尽数聚在一起。

    身躯一翻,张仲躲开再次袭来的另一只前爪。

    右手一动,它抓住了和猫科动物基本不是同种生物的尾巴。

    老虎发出一声轻轻的咆哮,尾巴用力一抖,却纹丝不动。

    不等它再次扑上,张仲就迈开大步,向前飞速冲去,随着他大吼出声,单臂较力之间,浑身肌肉开始虬结。

    老虎四肢在地上划出长长的沟壑,但身躯却完全控制不住,不断被拖拽着强行后移。

    它眼睛猛然睁开,金黄色的眼珠瞳孔竖立,随着腰身一转,后腿一蹬,低吼声起。

    三米多长的老虎,以咬尾巴的动作,只扑张仲后背。

    但张仲却仿佛背上长了眼睛一般,将尾巴一松,转身一拳,正中老虎鼻梁。

    这一拳好重,直打得老虎嗷嗷直叫。

    刚刚睁开的眼睛再次闭上,眼泪也紧跟着溢出眼眶。

    身躯一靠,沿着老虎的前爪缝隙,直撞其胸腹。

    老虎侧翻在地,随后于弹指一瞬间翻身爬起。

    张仲左踏一步,随着老虎耳朵抖动,头颅左偏之时,身躯一转,一个肘击,正正打在侧头的老虎鼻子上。

    “嗷”

    又是一声惨叫,老虎这次也不还手了,一个转身就想逃跑。

    “该结束了。”

    张仲伸手再次拽住尾巴,深呼吸一口气,抬起右腿,一脚蹬在老虎的后腿上,随着其吃痛抬腿的瞬间。

    他双手同握,右脚向下猛然一踏,腰身一转之间,将老虎整个抡了起来。

    砰的一声,砸在了旁边一人合抱的大树上。

    大树发出咔擦一声脆响,被张仲从一米处直接砸断。

    异兽老虎的体格雄壮程度,远远超过了当初的花豹,即便这般强大的力道砸动,它却连毛皮都没有破损。

    甚至,还有力气反抗。

    不过,随着张仲一脚踹在其两条后腿之间,这最后的反抗也消失了。

    林间的怒吼声不断响起,但四肢离地的老虎,却再也无法反抗了,并且,也完全脱离不了张仲的掌控。

    只不断的被抡起,随后砸下。

    直到一声声怒吼变得尖锐,最后,化作了哀嚎。

    到再也发不出任何声音。

    张仲手上一松,将老虎丢在地上,之前威严雄壮的猛兽,此时已经有出气,没进气了。

    身躯一软,张仲也顾不得脏,整个躺在了地上。

    这一战所花的时间不长,但其间凶险,着实不为外人所知。

    数次经历生死的张仲,此时,只感觉身心俱疲。

    他看了看胸口被虎爪划出的伤势,那伤势足有一寸多深,流出的鲜血,将整个冬衣上身染红大半。

    看了看老虎长达七寸左右的指甲,张仲心中庆幸,幸好只是被指尖擦到了。

    不然,说不得就死在了这江湖有名的黑虎掏心下了。

    强



发现了书中的BUG,需要修改一下
今晚上改一下书中的一个bug,涉及到之后的剧情,今天引进新剧情的时候,懵逼了。

    最近年底了,年终总结文案要做。

    新年文案计划要做,还要给摄影的朋友写出片文案。

    996的



正在改,一点之前有
正在改文,大约一点钟内,能有一章。

    作者君要到22才放假,过年看情况更,应该不会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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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蛮王之子
    带着急促的风声,胖子一路狂奔。

    于响动中,黑熊猛然回头,与胖子四目相对。

    黑白色的萌货整个一愣,先是打量了一下黑熊壮硕的身躯,随后头一歪,装作不经意的样子,看了一眼身后。

    眼见张仲没有跟上,它身体人性化的一抖。

    但箭在弦上,已然不得不发。

    是以,它脚下不停,悍勇的冲到黑熊的身边。

    在其人立而起时,跑了过去。

    这一冲,直接就冲进了另一片小竹林,随后,它抬起前爪……

    啪的一声。

    敲晕了一只竹鼠。

    并叼着它慢悠悠的往回走。

    黑熊被这一顿操作弄得有点懵逼,站在原地追也不是,不追也不是。

    果然,这种自己能把自己玩成濒危物种的货,帅,就不会超过三秒。

    完全不该对这样的生物,抱有任何期待才是。

    不过,它该做的,终归还是做到了。

    张仲深呼吸一口气,轻轻动了动右手,感觉了一下伤势。

    不轻,但还有些战斗力。

    至少,拉弓是没有太大问题。

    弓弦越崩越紧,带动着金色的弓臂,迅速形成椭圆。

    在清脆的弦响中,一支利箭从黑熊左脸颊射入,直贯颅脑。

    黑熊身躯缓缓转了转,看到了持弓的张仲,也看到了地上躺着的老虎。

    随着鲜血渗满熊脸,泥土四溅,枝叶飞舞之下。

    黑熊重达重达近两千斤的身体,砰的一声,砸在了地上。

    张仲顾不得去看,只捂着右胸,身躯半蹲。

    第一次感觉到,弓箭力道要是太强了,也不全是好事。

    至少,在身受重伤的情况下,特别不好用。

    因为,他右胸的伤势,又崩开了。

    坐在地上,张仲将被鲜血染红的简易绷带拆开,再次上了些药。

    在这期间,那只知道卖萌的胖子,和胆小的猎犬一起,冲到了死去的黑熊身边。

    一顿又抓又挠之后,才宛如得胜的将军一样,拖着那重达两千斤的尸体,走到张仲身边邀功。

    张仲没有理会它们智障一样的操作,只是看着那力气不小的熊猫怔怔出神。

    因为,他突然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一刻钟后,两只猛兽一左一右,被张仲绑在了熊猫身躯的两侧。

    “走,回去了。”

    三只十人敌的猛兽,两死一生擒,哪怕再大的偶像包袱,应该也足够了。

    至于牙门山中的各种奇物。

    别说这个时代没有图文教程,就算有,不是土生土长的张仲,在这漫山遍野的植物当中,也完全分辩不出来。

    所以,算了。

    与其浪费时间,不如等到两只猛兽祭祀完毕之后,将剩下的皮毛拿去卖了。

    得到的几万钱,也足够他买上不少东西了。

    “汪汪汪!”随着猎犬的声音再次响起,刚刚绑好尸体的张仲立马起身,将身边的盾牌举起,做出了防御的姿态。

    没等多久,就有两名蛮人走出了山林。

    站在左边的,是一个偏矮的中年男人。

    而右边,则是一个青年蛮人。

    那青年约摸二十一二岁,比张仲稍高一些,有七尺七八寸的样子。

    他赤着上身,双脚未穿鞋履,只在腰间围着一圈白狼皮毛。

    青年蛮人的身高虽然只是一般,但张仲仍然十分警惕。

    因为,他的身躯极其健壮,裸露在外的肌肉轮廓,比之广也不差多少。

    就气势外形来看。

    不出意外的话,这应当是十人敌当中的强者,多半,不会差于被合围还能连杀数名甲士的广。

    想完这些的张仲,目光在其腰间围绕的白狼皮毛上停留了一瞬,才看向其臂膀上,所围着的一圈猛兽牙齿。

    “这蛮人,地位恐怕也不低。”

    从其外形判断出这些的张仲,伸手握住了腰间的剑柄。

    “秦人”

    随着一声口音极重的疑问,身着白狼皮的青年停住了脚步,他看了一眼两具猛兽的尸体之后,才再次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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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结交
    蛮王,沙摩邪

    也就是说,这年轻蛮人,是蛮王子嗣

    这身份,可以说是张仲见到的年轻人当中最高的了。

    要知道,就张仲的了解。

    蜀郡的蛮族,并不只在牙门山范围,而是以牙门山数百平方公里的山脉为中心,辐射了后世的眉山市大部,以及周边不少县乡。

    这其间的大小山林,皆是蛮人的地盘。

    以蛮王直属的牙门蛮族为主体,从属的大型蛮族聚落,有沙溪蛮,白蛮,山蛮,小型的,诸如秋蛮,花蛮更是数不胜数。

    在秦国未灭蜀国之前,这些蛮族便曾是蜀国的心腹大患。

    自然,秦国不同于蜀国,无论战力还是政治,都超越了其太多。

    两任郡守数十年的平蛮,蛮人的地盘和数量都有了大量的减少。

    但即便如此,据接壤的广都县在去岁的不完全统计,山林中出没的蛮人,仍旧有十余万之众。

    而沙摩邪,则是这些大小蛮族公认的蛮王,为这十余万蛮人的领袖。

    更兼蛮人勇悍,全民皆兵。

    若尽数聚集,控弦带兵之士,不下三万。

    就其身份地位而言,即便比不上蜀郡守,也相去不远。

    是以,眼前的年轻蛮人,非但算得上公子哥,还是两千石长吏家的公子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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