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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武大秦

时间:2023-05-21  来源:  作者:绾尤

    “原来是牙门王子当面。”对方可以自称自己为蛮人,但张仲却不好这么说,他身躯微微动了动,表示了自己的歉意。“张仲多有得罪。”

    “无妨。”听到张仲名字的年轻蛮人来了兴致。“汝叫张仲”

    “正是,王子有何疑惑”

    “非有疑惑。”年轻蛮人脸上的兴致愈发的高了。

    “而是足下在广都的勇武之名,便是我等蛮人也有所耳闻。”

    但很快,他的目光扫到了张仲胸口的绷带。

    略带些可惜的望了一眼后,他才自我介绍了一句。“我叫沙摩虬,年二十一岁。”

    “蛮王长子。”

    一阵你好我好的客套之后,沙摩虬还是没有忍住,说出了自己心中的想法。

    “足下勇锐,待伤好之后,可否与虬角力一番”

    看着对方眼中浓烈的斗志,年岁差不太多的张仲也来了兴趣。“自无不可。”

    “只是……”对方态度和人品看起来十分不错,张仲也起了些相交的心思,便诚恳的加了一句。

    “只是仲天生神力,若角力未免不太合适。”

    连李炀都曾坦言自己纯粹的力量不如张仲,他不觉得眼前的年轻王子,会比李炀更强。

    毕竟年岁摆在这里,充其量,也就和广差不多,顶多,就相当于受过断脉之刑的佐戈翼。

    这还是往高了估计。

    要知道,这次围猎,双方派出的勇锐之士,可都只是十人敌,百人敌极其以上者,都在压阵呢。

    “王子乃是锻骨极致,正在修炼内脏,成就百人之敌也就只在左近,汝一少年,何以如此大话”

    随着林中一声不服的低喝,一大群手拉绳子的蛮人走出了树林,为首者,是一名脖带狼牙配饰的中年。

    刚刚的话,正是出自他的口中。

    “勿妄言。”沙摩虬止住了身后还想要说些什么的中年人,就着张仲的话接了下去。

    “敢问足下神力几何”

    张仲沉吟了一瞬,说了一个比较保守的数字。“万一千斤。”

    “嘶~”众蛮人倒吸一口凉气。

    就连之前出言呵斥的中年人,也不例外,甚至,他还震惊的追问了一句。“怎么可能”

    眼见对方人数越来越多,张仲似有意似无意的敲打了一句。“若非如此,何以称得上神力”

    “有道理。”

    “角力是有不妥。”得知张仲力量的沙摩虬倒是没有逞强,转而提出了另一个建议。“届时,你我较技如




145,发现
    人之将死,饮鸩止渴!

    正所谓两害取其轻,上药或许有异,不上药,说不定失血过多撑不到山下。

    是以,张仲并没有犹豫太久,就打开了小小布包,准备相信一次那个萍水相逢的蛮王之子。

    “呜呜呜!”猎犬摇着尾巴冲了过来,他嗅了嗅布包中的药粉,就准备上嘴去舔。

    “一边去,这可不是给你吃的。”张仲一把按住狗子的头颅,随后在其挣扎扭动之中,念头一动。

    “你是知道这东西在哪儿?”

    狗子自然听不懂,但仔细嗅了嗅之后,却转过身,向着来时的山林走了两步。

    随后回头,示意张仲跟上。

    这是之前来的路上嗅到了?

    嘿,还真是一条好狗。

    白剑。

    能找到当然最好,这确实是治疗外伤的上好药材,若不是怕药粉中加了料,张仲恐怕早就使用了。

    “胖子,趴下。”

    翻身上了熊猫的阔背,随着急促的拖行声响起。

    拉着两头猛兽尸体,还驮着一个人的熊猫,四条短腿迈动之间,竟然跑出了比狗子还要快的速度。

    看着两边不断倒退的树木,张仲倒吸了一口凉气。

    这萌货,在山地的速度,着实有些惊人啊!

    难怪当初蚩尤用它来做坐骑,不得不说,山地作战,这东西恐怕比马匹还要来得好用。

    然而,萌货就是萌货。

    没走多久,胖子就停了下来,伸出前爪,啪的一声掰断了一颗竹子。

    肥大的屁股一坐,就将张仲扔在地上不走了。

    抬腿踢了踢胖子的屁股,肥肉乱颤之下,胖子的两只前爪却纹丝不动。

    送进嘴里的竹子,连竹叶都没有乱。

    好嘛,我算是知道蚩尤为什么没打过黄帝了。

    用这东西做坐骑,走到竹林旁边,你恐怕还要拖着它走。

    如果对方在逃跑的路上扔点竹子,说不得这货能把你带到敌人营地里去。

    不过,就此时而言,也不是全无用处。

    至少,这萌货为张仲节省了不少体力。

    “呜呜!”狗子还在前方低声呼唤,张仲只好以完好的左手将胖子的耳朵揪住,拖着它向前走。

    胖子也不反抗,只是四脚朝天,抱着竹子一通狂啃。

    未走多远,张仲就在狗子身边,看到了几根竖立宛如缩小版长剑的草。

    正是白剑,还是十年生的。

    可以呀,狗子!

    “回去喂老虎肉给你吃。”张仲拍了拍猎犬的头顶,在其舔自己手掌时,轻声说道。

    “够你吹一辈子了。”

    条件不允许,张仲自然不能将其磨成药粉,只能摘下其叶子放入口中嚼烂,随后敷在伤口上。

    一阵剧烈的疼痛从胸前传来,让张仲浑身一颤。

    额头上冷汗渗出,左手也猛然绷紧,将地面抓出一条条深深的指印。

    良久,他身躯才放松下来。

    侧头看了一眼伤口,着实是不太雅观,烂乎乎的一坨。

    但效果却很好。

    不过这一刻钟左右的功夫,原本还在轻微渗血的伤口,就止住了血。

    冬衣已经彻底没了,张仲只好撕开裤腿将伤口绑住。

    抬头看了看天上的太阳,已经开始有了西坠的趋势。

    “该回去了。”

    张仲左手撑地,正要起身,却看见狗子在地上不断刨动着什么。

    这是拉了吗?

    正要捂住鼻子的他,却猛然看到了一团黑色的线条。

    这种形状,这种长度。

    是头发?

    山下。

    梨坐在石头上,轻轻甩着两条长腿。

    每每有人从山林中出来,她就抬起头,满怀希望的望去,但每每失望而归。

    “亭长勇武过人,当不会有事。”

    梨揉了揉有些疲乏的眼睛,抬起头,看向天上已经开始西坠的太阳。

    好一会儿,她才轻轻开口。“我可不担心他,我只担心山上的野兽,不要被他杀光了才是。”

    葵一时无语,正待说点什么,却看见树林中一阵抖动。

    里面巡视的士兵也同时发出惊呼。“好大一头鬃猪。”

    “异兽啊!”

    “这可是今天第一头。”

    “果然强勇异常。”

    梨漂亮的大眼睛整个一亮,猛然站起身,自大石上一跃而下,向着树林小跑过去。

    葵也同样带着喜悦,跟着走上前去。

    今天的围猎,到现在为止,出来的十人敌中,这是第一个带回异兽尸体的。

    对于张仲极有信心的他,觉得这很有可能就是自家的亭长。

    “程百将果然勇武过人。”

    程百将?

    葵微微一怔,看向前方那道曼妙的身影。

    只见她原本欢快的步伐猛然一窒,随后停在了原地。

    “当不得夸赞,不过刚好遇到而已。”

    随着应答声起,葵看到了来人。

    正是当初和葵有一面之缘的程非,而他手上拖着的,正是一头庞大的野猪。

    那野猪鬃毛异常旺盛,宛如胡乱生长的灌木。

    而身躯更是庞大如同耕牛,两根长长的獠牙高高竖起,比之寻常象牙也不遑多让。

    有早已猎得豹猫出来的百将打趣到。

    “自今日起,百将便可有程杀猪的美名了。”

    程杀猪?

    程非脸上一黑,没好气的还口。“汝岂非是牛捉猫?”

    “哈哈哈!”围观众人哄堂大笑。

    随后,程非看见了葵。“张亭长还未回来?”

    “未曾。”葵恭敬的行礼之后,才对着程非询问了一句。“百将未曾见过我家亭长?”

    “不曾见过。”

    “不过,以张亭长之勇武,当不会有事,安心等待即可。”

    “嗯。”

    “嚯。”惊呼声再起,随后就是一片安静,许久都未曾有人出声。

    “发生了何事?”

    林外众人面面相觑,却不知所以。

    直到树林排开,一头小山也似的蛮象尸体,被一群蛮人拖了出来。

    “这……”葵动了动嘴唇,好一会儿才开口。“这么大的蛮象?”

    “这当是第一了吧?”

    众多军中健儿皆沉默下来,无论如何,蛮人得到这么庞大的蛮象不是什么好事。

    不等几人反应过来,就有一名身披虎皮大裘的年轻男子直直走了过来。

    程非跨左一步,挡在了葵的身前。“王子有何贵干?”

    “汝识得我?”

    “程非添为贼曹百将,自然识得。”

    沙摩虬点了点头,也不多客套,只留下一句话,随即转身。

    “张仲在大竹林附近,身负重伤。”

    “王子如何知晓?”

    “吾亲眼所见。”

    “你说什么?”窈窕的身影拦住了沙摩虬,急声追问。“他怎么了?”

    沙摩虬将梨上下打量了一遍,脸上生冷的表情稍有变化。“他面色苍白,发髻见汗,胸前缠伤之布,有血迹渗出,伤势应当不轻。”

    梨身躯一颤,面色于瞬间变得苍白。

    沙摩虬略有不忍,不由得加了一句。

    “我与了他药物,若他信得过我,当无大碍。”



146,任务(大章)
    “这是……活埋?”

    随着泥土被扒开,土包之下的圆形头颅渐渐露出了他的真容。

    那是一个年轻男子,观其样貌,约摸十三四岁的年纪。

    花一样的年华,却在土中度过了余生。

    张仲站起身,将腰间长剑拔出,正准备刨开泥土,将其整个挖出来,却猛然在正对的大树上,看到了几条长长的痕迹。

    那痕迹窄而深,以至于树皮翻卷,其下白色的树体亦被剖开数寸。

    这五根长长的划痕,让张仲心中一动。

    “胖子?”

    熊猫抬了抬头,只愣了一瞬间,就继续低下头啃竹子,一副与我无瓜的样子。

    无奈之下,张仲只好亲自走过去,拉起了旁边躺着的老虎尸体。

    将其解下绳索,拖行到树旁,随后高举前爪,与树上的痕迹进行对比。

    他的判断没有错,这痕迹,正是这只老虎的挂爪。

    这是大型猛兽圈地盘的标准动作,也代表着这里,这片树林,正是这只猛兽的地盘。

    活埋的小男子,老虎,腊祭,围猎。

    这其中应该有着某种联系。

    但联系点在哪里?

    抬头看了看天色,还有些时间才会天黑,要是胖子下山途中不掉链子的话,将小男子挖出之后,应该也足够在天彻底黑下去之前赶回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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