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座赶海屋
时间:2023-05-21 来源: 作者:过水看娇
“别搞出人命!”
丁小乙冷着脸,说着迈步往外走,走到出口的时候,余光扫视了一下镜子。
镜子里的人,和上次的面貌所不同。
邋里邋遢的发型,看上去已经有几天没有梳洗过。
身上披着一件很久的黑色皮夹克,里面套着一件夏天的短袖
牛仔裤,黑色运动鞋。
如果不是腰间挂着手铐,和屁股后面的那把枪。
说是警察
鬼才信。
流浪汉都比他的造型好看些。
迈步走出赌场,从口袋里把钱拿出来一瞧。
“这是”
从来没见过的钞票,数字比自己花掉的两张冥币还大。
50000
橘黄色的钞票上,印着一个女人,发辫一圈一圈的盘在脑袋上,感觉像是一顶大帽子一样。
至于上面的文字……
自己愣是没看懂。
厚厚一叠,估计有一百张左右。
“警探的身份,出现在赌场,收了赌场的保护费”
心里琢磨着自己的新身份,这不就是电视剧里的那些大坏蛋的标配么
丁小乙对这个身份,感到有些晦气。
因为电视剧里,但凡这种身份的,最后不是死就是被送上法庭去。
“呜呜呜……”
没走两步,就听拐角处传来一阵阵哭声,走过去一瞧,正是方才被殴打的那个青年。
似乎察觉到丁小乙的目光,青年把脑袋埋进臂弯里。
哭的更痛
第九十六章:转变【求月票!】
女人的四肢是被人特意摆放过。
双臂弯曲指着脑袋,腿部一条腿伸直,一条腿弯曲,看上去像是某种祭祀的仪式。
丁小乙漫步走上前。
他没有学过什么刑侦,也没有任何的推理经验。
不过看着女人喉咙上的伤口,他心头一动,将自己灵能唤醒。
灵能汇聚向自己的五感。
随着五感不断增强,
顿时周围空间的流速开始变得缓慢起来。
地面上每一粒血珠的痕迹,随之清晰起来,就连墙角里无人问津的墙灰,此时也开始变得清晰。
这时候,丁小乙注意到,在一旁锈迹斑斑的梯子上。
有很明显的脚印痕迹。
随着五感扫描下,脚印的痕迹不断清晰。
因为梯子的宽窄面积,只能容下人的脚掌,当三角形的脚印浮现在自己面前时。
丁小乙下意识将目光看向了,女尸脚上的高跟鞋。
顿时心头一动,将五感继续向着上面扫视,那是一个巨大的储水桶。
水桶的锁扣已经被砸开了。
而当五感穿透水桶后,呈现在自己面前的,却是……尸体!
“李妍秀!!”
当看到里面的尸体瞬间,丁小乙双眼骤然睁开,目光看向上面的储水桶:“检查一下里面!”
“啊!是!”
一众警探一脸莫名其妙,不知道为什么要检查储水桶。
然而当两个警探爬上去将储水桶,将储水桶打开后。
扑面而来的恶臭,瞬间令两个警探的脸都要绿了。
“呕!”
三具尸体,被浸泡在出蓄水池里,其中一具小孩,两个大人。
其中小孩腐烂程度最重。
当尸体被打捞上来后,那股气味令在场一众人都快要疯了。
丁小乙屏住呼吸,检查一下墙壁上剐蹭掉的墙灰。
唤来李妍秀,指着墙壁道:“让人再检查一下,上面应该有绳子拉动的痕迹,她一个人想要把尸体带上去,只能用绳子一点点的拽。”
“前辈,你是说……她就是凶手”
“痕迹上来说,是这样的。”
丁小乙说着往楼下走,这上面的味道,他实在是快要忍不住了。
两个大人,一个小孩,虽然还没证实身份,可只要联想一下,不难怀疑这些人应该是女人的家人。
上面只有女人的痕迹。
女人即便不是凶手,也是主谋。
这件事和她脱不了关系,只是问题是谁杀了这个女人,还要摆放出这样的造型
这些问题,自己并不想去了解。
毕竟眼前这个世界,都是虚假的,无论是这里的人,还是物。
对自己来说,并没有任何意义。
他现在更多的是想要尽快找到寄生物,毁掉它。
走下楼,目光看着面前这个令他陌生的世界。
一时眉头紧锁起来,和琵琶的情况不同,这次那个寄生物似乎在刻意的隐藏起来。
拿出【避厄指针盒】
丁小乙心中默念着项链的位置。
就见指针盒转动了一圈后,指针却没有给出任何答复,无论是红色还是黑色的一端,都没停顿在绿色区域里。
就在丁小乙心头感到苦恼的时候。
李妍秀一脸苍白的从电梯里走出来,看到丁小乙的背影后,正要上前询问这次案件的看法时。
口袋里的手机突然震动起来。
拿出手机,就见一条条彩信发到了自己的手机上。
里面是一张张照片。
每一张照片都让人面红耳赤。
姿态花样百出,动作奔放大胆。
而随着照片角度的不断变换,两个人的面孔逐渐清晰起来。
然而当看到照片上的男主角,居然是金探长后,李妍秀一怔。
将目光看向丁小乙,脸色一时忽明忽暗。
只见照片上的女人,不是别人,正是楼顶上的那具女尸。
继续看下面,还有一张照片,是丁小乙在赌坊里,口袋里装着厚厚一叠的钞票。
翻阅到照片下面,一行短消息。
【他就是凶手!】
看着手机上的照片和下面那句消息,李妍秀的呼吸顿时开始变得急促起来。
像是一块大石头压在了自己的心口上。
深吸口气,一步步走向丁小乙。
一只手悄悄的摸向自己后腰。
不过犹豫了一下后,李妍秀则是拿出手机,转身躲在拐角,默默拨打了自己上司的手机号。
“前辈!”
丁小乙会转过头,就见李妍秀从身后拿出一湿巾,抽出来一张递给自己擦手。
“前辈,待会要不要一起吃个饭,正好我也有一些问题请教你!”
“直接回警局吧,帮我查一条项链。”
丁小乙对于吃饭什么一点都不感兴趣,甚至自己也不饿,看了一眼电子表上的时间。
12点24分。
自己进来的时间,连半个小时都不到。
但从之前看到金店老板的状态,那串项链正在不断吸食着他的能量,要不了多久,就回把人给活生生吸干。
金子是自己卖的,可当初自己没想过,这些金子会要了别人的命。
况且一旦金店店主被吸干,就会从宿主身上脱离,去找下一个宿主。
留给自己的时间不多了。
“呃,好的!”
李妍秀点点头,拿出车钥匙,准备回警局,余光还不忘看向丁小乙口袋一眼。
虽然口袋很深,可被撑起来的口袋,依旧能看到橘黄色纸币。
李妍秀的车是一辆现代。
丁小乙坐上去后,感觉比上次在大上海乘坐的那种四轮车,要舒服的多。
如果不是这次时间紧迫,自己可能会,找个空闲,仔细去研究一下。
但现在他没有那个心情。
现在他只打算,回警局,借助警局的资源力量,去把那条项链的线索找出来。
他记得那条项链上镶嵌着一颗宝石。
看上去价值不菲的样子,应该是可以查询的到的。
车子缓缓开进警局后。
丁小乙就和李妍秀走进办公楼。
然而当一只脚踏进办公楼的瞬间,一种强烈的窥视感袭来。
办公桌前的警探目光逐渐开始聚焦在自己身上。
那种警惕的眼神,顿时令他警觉起来。
目光回头看向李妍秀,发现李妍秀完全是低着脑袋,不敢有
第九十七章:你作弊!
“该死,那个家伙跑到什么地方去了!”
几个警探走到楼梯口,恰好碰到了另外围捕的警探。
两边一碰头,却是没有找到丁小乙的踪迹。
“金普康这个狗养的,继续找,绝不能让他跑了,不然不知道这条疯狗会干些什么!”
说着几个警探转过身重新找。
就在几人走到拐角的时候,突然一名警探停下脚步,将目光看向一旁办公室。
磨砂玻璃的隔断墙,隐隐约约的能看到两个人的影子。
见状,几人相视一眼,彼此眼神交流后,悄悄侧着身子贴近过去。
突然,就见玻璃上的影子一下变黑起来“砰!”的一声,两个人影抱成一团的撞开玻璃,滚在地上。
几人一瞧,就见滚在上面的人,不正是他们要找的金普康这个混蛋么。
“抓住他!”
其实已经没有喊的必要性了,声音落下的时候,周围其他警探已经扑了上去,几个人左右抱着金普康的胳膊,有人按住脑袋。
像是叠罗汉一样,一个压着一个,死死把人压在下面。
这时候方才还和金普康扭打在一起的那名警员爬起来,脸上还被玻璃划开了口子。
一脸狼狈的冲上前,狠狠的踹上几脚。
至于踹到了谁,就不知道了。
踹了几脚出出气后,丁小乙故意装作负伤的样子,虚弱的靠着墙壁。
这时候感觉有人一把抓住自己的胳膊,回头一瞧,居然是李妍秀。
“宇哲,你没事吧,伤到了什么地方!”
李妍秀一脸紧张的神情,令他有些不习惯,随手拨开她的手摇头道:“没什么事情的,就是一点皮外伤而已。”
听到这里,李妍秀眼圈都红了。
好像受伤的人是自己一样,令丁小乙一阵头皮发麻,不知道自己现在用【千无面】伪装的这个人,和李妍秀之间是什么关系。
这时候听说人抓到了之后,那位一身正服的警司立即带着人匆匆赶来。
身后还带着几个记者。
因为这位警司庞大宽广的体魄,以至于摄像头都只能拍到他的后脑勺,以及不时转过身时,那张像是面坨一样的脸。
“我们的警探们,都是身经百战的得力干将。
绝不会放过一个凶手逍遥法外,即便这个人是我们警探的内部人员,也要坚决肃清这种害群之马。
请广大民众,一定要相信我们才是人民的守护者!”
警司说的吐沫横飞,直到看到被一众人架起来的金普康后,脸上严肃的神情,才终于流露出笑容。
挥挥手,让他们把人带下去。
只见几个警探,用上了吃奶的劲,才把人给带提起来。
“该死,你这家伙是吃水泥长大的吗身上没有多少肉,怎么这么重!”
几个人抱怨着,有人还不解恨的用胳膊肘狠狠砸在金普康的身上,只是这一砸,反而感觉像是自己撞在石头上一样,整条胳膊都是一阵酥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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