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4年
时间:2023-05-21 来源: 作者:岷森
“那你可知平安在些什么,画什么?”马秀英说着,从屋内的一个小抽屉里拿出一沓纸,“你看,这些都是平安在咱们家住的时候写画的内容。”
朱元璋接过纸一看,只见上面画满了各种长方形正方形三角形等的几何图形,这些朱元璋不是特别懂,可他也去经常去物理学院,多少也知道这些是几何图形,旁边还写满了各种阿拉伯数字,“这是什么?”
“我也不懂。”马秀英摇了摇头,“不过我知道,你们这次用的火炮,就是平安与物理学院的人一起弄的,听说大部分都是平安的功劳,只是平安谦虚,非说是大家一起的功劳。”
“那岂不是更可怕了?这火炮的威力我可是见识过了,比之前的火炮威力不知大了多少,平安小小年纪就能做出这些,那长大了还了得?”朱元璋心下一惊,突然觉得自己最大的敌人是这个五六岁的孩童了。
“说你傻你还要装聪明,那物理是啥?那制造火炮是啥?用师父的话说,这是专业性人才,放在他所在的专业,自然就是天才,可痴迷于某一件事的人,真的可以做人君吗?古往今来这样的人,谁又对那个位置感兴趣了?而且如今平安就算来濠州,去军营也只是为了锻炼身体,每次和士兵们出完早操,都是回来关在房里画这些东西的。”马秀英只想一巴掌给朱元璋头上拍去,可想了想之前师父说的不要打朱元璋,于是便忍住了。
朱元璋歪着脑袋理了理思路,突然一拍大腿,笑了起来,“我明白了,我明白了。”
说罢,他便起身出门,“我去看标儿了,哈哈哈哈。”
马秀英知道,她总算把这个犟驴说通了,嘴角自然而然也挂起了笑容。
可这笑容没一会便凝固了,“哎,元璋这般喜欢孩子,我这肚子什么时候才能有动静呢?”
……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这一日傍晚。
高凡刚吃过晚饭,正准备去看自己的女儿时,高三八便来禀告,“老爷,门外有一个人说要见您,小的见他穿着华贵,马车还是从咱们家私人定制的高档材料。”
说着,高三八递上一张名帖,“老爷,这便是那人的名帖,小的看这名字熟悉得很,就是不记得是濠州哪里的贵人。”
高凡接过名帖打开一看,只见上面印着三个金色大字,“沈万三”。
这三个大字可不似二十一世纪那些名片上的“金箔”,这可是真正的黄金印上去的。
“真是土豪啊,烫金的名片,啧啧啧,这上面刮下来的黄金都够穷苦老百姓一家人吃上一个月了。”高凡说着便将名帖收了起来,“请他进来。”
随即,又让人去沏了家中最好的茶叶端到厅堂。
没一会,坐在厅堂里的高凡就看到了一个年轻男子走了进来,只见这男子穿着十分浮夸,从衣服的配饰到刺绣的工艺,甚至脚上的靴子上都镶嵌着玉石。
简直就是从头发丝到脚趾盖都在说着“我很有钱”一般。
“太骚包了吧。”刚想到此,高凡突然念头一动,嘴角挂起了笑。
(iishu)是,,,,!
第三百一十一章刺大开眼界
【】(),
“沈掌柜。”高凡难得的起身迎接沈万三。
沈万三也在打量着眼前这与自己年纪相差不大的高凡,沈万三觉得自己年纪轻轻,就有今天这般的成就,是占据了天时地利人和,这些条件缺一不可,而高凡竟也丝毫不必自己逊色,这让沈万三对眼前的人充满了好奇。
“高公子。”沈万三也拱了拱手。
“沈掌柜一路舟车劳顿,想必还没吃过晚饭,要不,我们边吃边聊?”高凡虽才吃过,可陪沈万三吃又完全是另外一种意义了。
一是酒桌上好谈事,二是从饭桌上,高凡就能给沈万三许多惊喜。
“那就麻烦高公子了。”沈万三也不推脱。
这几日都在赶路,的确没吃好。
高凡立刻命人去叫张珮铭准备饭菜,而且给了菜谱,要按照高凡给的菜谱来做才行。
在张珮铭做菜的时间,高凡让人拿出了自家酿的二锅头,再随意弄了几个凉菜,和沈万三小酌了一番。
沈万三见盛酒的瓶子和酒杯果然都是张士诚说的那种晶莹剔透的玻璃,不过他却不敢喝多了这酒,这酒看着好看,口感也非常好,可这酒的威力他是听张家三兄弟说过的。
以张家三兄弟的酒量,喝几斤这个酒都有些断片,沈万三的酒量是不敢与张家三兄弟相提并论的,他自然不敢喝太多。
这一边喝酒一边聊天,张珮铭的菜也做好了。
沈万三是生意人,走南闯北,什么好菜没吃过?
可当他看到高凡这一桌子菜时,还是愣了一下,因为这桌上的菜他大多都不认识。
只见他指着桌上一道菜问道,“高公子,再下虽算不得什么人物,可世面还是见过一些的,但是这菜,恕在下眼拙,在下实在是不认得。”
“哦,这个啊,这是泡椒土豆丝,将土豆切成丝,再用泡椒炒一下就好了,不是珍贵的食材,不过味道还是不错的。”高凡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沈掌柜应该听我的徒儿们提起过土豆吧?这土豆可是个好东西啊,来,尝尝我大舅哥手艺如何。”
沈万三的确听张士诚说起过这土豆,因为张士诚说有了这土豆,会少很多人饿死,于是他下意识的就认为这土豆是主食,与大米面粉相似的主食。
而且名字叫做“豆”,这世上,黄豆绿豆扁豆大豆沈万三见过不少,可却没见过哪个豆可以切成这么长的丝的。
还有高凡说的泡椒,这又是何物?
“高公子,这泡椒又是何物?”沈万三的求知欲是很旺盛的,若不是自己什么不懂的都要问,都要学习,自己也不会在这么年轻就有这样的成就。
这时代的商人都是没有脊梁骨的,根本不在意什么面子不面子。
“你尝尝便知。”高凡觉得这解释起来就太麻烦了,不如让沈万三吃了再说。
沈万三也不再扭捏,拿起筷子便夹了一夹土豆丝,放进了嘴里咀嚼起来。
还没吃两口,沈万三便脸颊通红,高凡对着一旁伺候的下人使了个眼色,下人便给沈万三倒了一杯茶水。
沈万三拿起茶盏便一饮而尽,缓了口气才说,“这土豆为何这般辛辣?”
高凡笑着摇了摇头,“这辣味可不是土豆的,是泡椒的。”
说着,高凡又指了指桌上的另一盘菜,“沈掌柜,这也是土豆,你再尝尝。”
沈万三现在的舌头刚恢复一点知觉,看着这一坨一坨的东西,迟迟不敢下筷子,“怎么?这豆还可以切成这种形状,和这豆一起烹饪的肉又是何物?这道菜又叫什么名字呢?”
“这道菜叫土豆烧牛肉,这个不辣,沈掌柜只管放心吃。”高凡解释道。
“牛肉?”要知道,这时代吃牛肉可是犯法的,不过沈万三很快就释然了,高凡的大弟子朱元璋就是起义军红巾军的一个小头领,而最近新收的弟子张士诚兄弟三人也是起义军的首领,似高凡这样的人,还会在意法律吗?
于是他鼓起勇气,夹了一块土豆烧牛肉里面的土豆来吃,果然,高凡没有骗他,这里面的土豆的确不辣。
刚才那泡椒土豆丝里的土豆吃起来脆脆的,虽然辣,可也别有一番清香味,而这土豆烧牛肉里的土豆口感却全然不同,吃起来粉粉的,入口还没来得及咀嚼,就要化了一般。
“这土豆究竟是什么东西,怎地如此神奇?”牛肉虽然少有在餐桌上见到,可沈万三此刻对着土豆更感兴趣。
“沈掌柜,吃些米饭吧。”高凡没有回答,而是让人给沈万三盛了饭。
这饭不是普通的大米饭,而是红薯米饭。
“和米饭一起煮的是红薯,你尝尝。”高凡示意道。
只有穷人米饭量不够的时候才会在米里添加其他东西用来饱腹,以沈万三如今的家产,是不可能吃这掺杂了其他东西的米饭的,不过此次自己是带着任务来的,所以他还是尝了尝那红薯。
“甜的?”沈万三吃了一口,吃惊的看着高凡。
“好吃吗?”高凡笑着点点头。
糖是很贵的,大部分老百姓都舍不得买糖,而这红薯里面居然有甜味,这就不是一般的菜蔬了啊。
“好吃。”沈万三丝毫不吝啬他的赞美,说着话,又用土豆烧牛肉下了几口红薯米饭吃。
几口红薯米饭加土豆牛肉下肚,沈万三竟然觉得有些饱了。
“敢问高公子,这土豆和这红薯,易种植吗?亩产几何?”沈万三知道自己并没有喝太多酒,所以这饱腹感定是红薯和土豆带来的。
“咱们高家一般的庄户可做到土豆亩产三十到四十石,红薯亩产稍低一些,在十五到二十石左右。试验田的亩产高一些,亩产比庄户种植平均高五到八石。而且它们对生存环境适应性极强,中原的土地都能种植。在我们的试验田也尝试过用交趾的土,模拟交趾的环境,也能达到普通产量。”高凡介绍道。
“这个……这个……”沈万三涨红着脸,也不知是激动,还是酒带来的后劲。
这顿饭简直让沈万三大开了眼界啊!
()是,,,,!
第三百一十二章刺眼的大金链子
【】(),
“沈掌柜不必如此惊讶,你是商人,这些东西对你来说的意义远没有对张家三兄弟大,我给你吃这些,只是想招待招待远道而来的客人罢了。”高凡知道沈万三心里有疑惑,疑惑自己是如何让张家三兄弟对自己心服口服的。
而这些菜,也只是为沈万三解答疑虑而已。
沈万三此行的目的显而易见,就是来了解高家的商业,看他那边要如何操作和销售。
而高凡若是不能让沈万三明白自己这里有捏着张家三兄弟命门的东西,他怕沈万三对这些事不够上心。
显然,效果很明显。
“高公子果然是有大能之人,在下佩服。在下知道,高公子的产业大多都是由四方居的田掌柜在帮忙操持,明日在下就去与田掌柜商谈。”沈万三了解这一切后,也不再做任何试探。
“嗯。”高凡点了点头,“今天时候也不早了,沈掌柜早些休息吧,房间已经为沈掌柜准备好了,明日你去找田掌柜便是。”
沈万三又客气了两句,便回了房去休息了。
等沈万三走后,高凡去了书房拿出笔纸画着什么,画好后递给了许多,“让工匠照着这个图,连夜打造出来。明日一大早你让人送到沈万三的房里去,除了这个,再给他送一副墨镜去,墨镜也连夜打造纯金框架的。”
“老爷,都是纯金的啊?”许多看着图,似乎是个项链,可这款式也实在太俗气了吧?没有任何宝石玉石做装饰也就罢了,还十分的粗,看上去毫无美观可言。
“对啊,有意见?”这大金链子,多有身份啊。
“没有,没有。小的这就去办。”许多哪里敢有意见。
“嗯,去吧。”高凡点头,随即又补充道,“对了,明日一早将东西给沈万三的时候转告他一下,让他一定要将项链和墨镜戴上出门,不要辜负了我的一番好意。”
“小的明白了。”许多说罢,拿着图纸便去找工匠做大金链子了,墨镜倒是好办,家中就有成品的。
……
第二日一早,四方居门口就出现了一个穿着华贵,脖子上戴着大金链子眼睛上戴着墨镜的男子。
其他人可能不知,可四方居的伙计们明白这墨镜意味着什么,墨镜只有高家的人和朱元璋手下的将士们有。
朱元璋手下的将士们的墨镜都是铜框的,是立了军功奖赏的。
高家有墨镜的人都是那些学院的学生,也是也地位的。
而眼前这位的墨镜,镜框可是纯金的,那便说明这人不是朱元璋手下的将士,也不是高家的学生,而这墨镜外人没有,那就只能说明,这是贵客!
除了墨镜,还有这人脖子上的金链子,少说也有四五斤重,都说财不外露,而四五斤黄金足以让不少人起歹念了,而这人却偏偏要将四五斤黄金戴在脖子上,真是个奇人啊。
而此时太阳也刚刚升起,阳光洒落在这人的大金链子上闪闪发光,将伙计们的眼睛都刺得生疼。
于是四方居的伙计们一合计,便决定派一个人上前招待这位贵客,再让一个人去叫自家掌柜的。
“哟,客官里面请,是打尖还是住店啊?”一个小二满脸堆笑弯着腰站在沈万三面前。
“在下是有要事要见贵店的掌柜的。”沈万三打扮虽然浮夸,可行为举止却彬彬有礼。
这让店小二松了口气,就怕是个脾气大的贵客啊,“客官请稍等,我们的人已经去叫掌柜的了,不如客官先去天字一号房坐着喝杯茶,掌柜的马上就到。”
“去叫了?在下还未开口,你们怎么知道在下要见你们掌柜的?”沈万三有些奇怪,难道自己来之前高家已经有人前来通知了吗?
“客官这身打扮一看便是贵客,来,客官楼上请。”小二眼睛看了看沈万三的墨镜,又看了看大金链子,意思不言而喻。
本来沈万三心里还有些抱怨的,自己虽然穿着浮夸,可这些玉石也好,衣服上的刺绣也好,多少也是有些品味的。
而高凡却送来了这样一条大金链子,俗气不说,戴在脖子上还重得要死,而偏偏高凡又让人来说这是他的一番心意,若是自己取了下来得罪了高凡怎么办?
所以这一早上沈万三自打出门上了马车后,便一直用手托着脖子上的金链子,来减轻脖子的压力。
而这墨镜,更是坑了,沈万三出门的时候天还没怎么亮,戴上这墨镜,简直觉得自己都要瞎了,好几次上下台阶脚下都险些踩空,要不是自己的下人手脚麻利,自己怕还未出门就摔了个鼻青脸肿了。
这时小二通过这两样东西认定自己是贵客,让自己不用在大庭广众之下等待田掌柜,心里才舒坦了一些,这些东西好歹有些用了。
很快沈万三便跟着小二到了房里,他透过墨镜打量着房里的陈设,这四方居的名字他也是听过,在江南一带也有四方居的分店,不过其他地方的分店无论是大厅的装潢,还是房间的陈设,都不如这家店好,甚至差得很远。
看来这是高凡有意在其他地方低调,在其他地方开店也不是为了赚钱,只是为了获得情报罢了。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