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使神差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道貌岸然
唉,公主缝鞋,我看了恁多电影电视,也没见有哪位高明的导演安排这样的情节。好象隋唐时期有一位修真得道的南阳公主比较平民化,能给老公公侍汤端饭什么的。
缝鞋的空当,猴子找了一片剑叶树叶子,在小河里轻扑了扑,回转来,盖在我的脸上,它那意思是不能张牙舞爪地在神圣的小河里洗脸,略有其意即可。
其他的几只金猿忙活着找了几片宽长的剑叶树叶子,给公主搭了一个简易的遮阳伞。小河的周围只几根高不过一米的小悸daisy枯木,根本就没有遮阴挡阳的地方。
好在,老日头已经不到一竿子高了,燥郁的一天就要过去。晚上,可以跟公主在小河边好好地看星星看月亮。
枕在公主的腿上,看着她一针一纳地穿线,还听了一个关于“鞋”的故事。
二十世纪出土的楼兰少女,以宛若复生的容颜震惊了世界。楼兰少女身上诸多不解之迷。有细心者发现,少女全身无服,但脚上却有一双四处打了补丁的靴子。有学者很聪明地以现代人的眼光认为,几千年前的楼兰人民一定是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要不怎么死的时候,连一双新鞋子都没有。
而其实,那双鞋是楼兰、尼雅、精绝诸国少女第一次成人礼时,她的母亲给做的第一双鞋,她用这双鞋到楼兰神泉取水。这双鞋有的少女就这么穿着走了一辈子,因为她们好多就这么倒在了取水的途中。
公主把此称为“一鞋行天下”,那鞋里装着的整整就是一个少女长途跋涉的一生。
缝完了帆布鞋,公主从她的随身袋里又取出了一双帆布鞋,跟我的式样一样,她说是母后给她做的,小河的位置大概就是她母后葬身的地方。
公主的眼睛又盯在了金瓶女王的那把剑上。
我知道,金瓶女王的剑,触动了她内心最隐秘的苦楚。本来,这沙漠苦行,去楼兰奉身就是一件很痛苦的事。若果真的让公主面对着我,就这么一剑穿心,我想,她绝做不到,她连那些食肉的凶残乌鸦都不想杀死,怎么会拿剑刺我。
可能,这把剑与她的母后有关。千万不要是催人断肠的爱情千古绝唱哇,教授跟我讲,当地回人把塔里木河和孔雀河的逐年干涸,说成是一对青年在断肠海因情殉身,而感动了小悸大,让两条河里的水都隐到地下滋润他们的爱情去了。使得本来丰草水美的人间天堂变成了枯骨遍地的人间地狱。
公主沉默着,眼看着小河延伸的尽头……那儿似乎是罗布泊的发源地。孔雀河曾经静静地流过。
我趁
她不注意,把剑悄悄地埋了。
等她回头来寻的时候,我装着睡着了。
公主很快地找到了,剑一点点拔出来,却是一把没有锋茫做工很粗糙的剑,其形倒似人的一条手臂。表面看上去,连地滩上的工艺剑都不如。
这把剑不象是有故事的样子。我以为至少是老青铜,或是能削铁如泥的乌金,再或是有黑暗诅咒的西方魔法剑。
可惜都不是。
公主突然对我道:“小悸,把你那七颗佛舍俐给我。”
我依言把七斤佛的涅磐舍俐给了她。只是不知道,这剑怎么又跟老神秘的七斤佛扯上关系了。
公主一颗颗把舍俐骨镶嵌进剑身时,我这才发现,那剑并不是我看上去的粗糙,深深浅浅大大小小的七个漕坑正好把七斤佛的舍俐骨契
第28章 破身
还好我用辟邪符硬插进河底的两块巨石的交错处,顶住了那莫名的吸力。
吸力真的是好大,就算支撑那么一小会儿,也几乎用尽了我所有的力气。
公主清醒过来,抓住了我的手,用力一带,我们两人滚到了河边。
小河里的水,转眼间被吸进了裂缝里,那道裂缝竟又慢慢合上了。我不敢置信地看着……那两块巨石的交错处又不停地往外出水,小河重又变得水波荡漾起来。
公主缓缓地道:“这里就是沙漠之眼,每个月它都会有流眼泪的那么一天,如果有人对水不尊不敬,就会被吸到沙漠的眼缝里,化成肥料,滋润这里的植物。”
“我的阿妈是一个罪人,为了生下我来,自己断掉了手臂,被派到这里看护这吃人的沙漠之眼,她只允许活到她的女儿举着那残臂来看她的那一天,然后服下孔雀丹,自己走进这沙漠的无底眼洞里,了结生命。”
公主拉我走到一棵发出新芽的小悸daisy树旁,穿上了她的阿妈给她做的鞋,公主说,她现在才有了穿鞋的权利。
我拥着公主迷迷糊糊地睡着了,睡梦中,我和公主赤着脚,在沙漠里不停地走,在走到天尽头的时候,一个忽闪着翅膀的小悸大迎接了我们,亲切地搂着我们,载着我们两个在天上飞……忽然,我看到一座巨大的坟墓从天上压下来,那个忽闪着翅膀的小悸大一把推开了我们,他自己端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地,被那座坟罩住了,旁边矗立起一座佛塔……公主不停地喊着,阿爸!阿爸!
王立新是公主的阿爸,一个汉人,他就是公主的阿妈违背族规深爱的汉族男人,在公主的阿妈守护沙漠之眼的时候,王立新一直禅坐着,不吃不喝,体重一天天地减下去,在公主满十三岁的时候,他的体重只剩下了七斤,但奇怪的是他的两胁生出了翅膀,也就在那个时候,荒坟村的老佛塔上有了七彩舍俐骨。
那儿原本是一个很美丽的地方,一座坟也没有,是跟小河一样地一泓清泉。公主的妈妈就是在那儿遇到了王立新,于是,千古绝唱的爱情发生了,王立新为使公主的妈妈不孤单,不辞辛苦地从白猿冰谷往清泉搬冰块,造了一座很别致的冰宫。他还用天山的冰玉制造了一个**道,防止有人打扰他们,过得快乐无忧。
可是,楼兰国王很快地就知道了这件事,幽禁了这对青年。公主要出生了,国王只能按照族规,让公主的妈妈自己断掉左臂,生下公主后,到沙漠之眼赎罪。公主从生下来就没见过妈妈,一直由王后抚养她长大,可是她却知道妈妈一直在沙漠之眼等着她。
一对沙漠之眼,一个被人叫成小河,一个被叫成断肠海,竟都与公主的母亲和父亲有关。
公主把这
些说完,抓过我的两只手,握住了,对我道:“我想通了,小悸,不论怎样,我都要跟你在一起,哪怕象妈妈一样守在沙漠之眼一辈子,只要有你在我身边,就够了。”
我被公主的爱情炸弹轰蒙了,要昏掉了,完全不知所以地呆楞楞地看着公主,嘿嘿傻笑,接着,我又发足狂奔,比神经病还神经病地嘶喊:“公主——我爱你,沙漠——我爱你!”
公主也被我感染了,笑着,跳着,跑着,喊着,最后俩人抱在一起,在沙漠里滚啊滚地,发生了许多应该和不应该发生的事情……
等太阳晒到沙漠上,那么一抹抹地象金子闪光的时候,我和公主又出发了。
有了爱情的滋润,我的话多了起来,不住地逗公主笑,还唱:沙漠见了我,也会躲着我,它也会怕我这把爱情的火。
第一次穿上鞋的公主,手里拄着王立新的禅杖,跟个女唐僧似的,学着我的模样,道:“罪过,罪过,施主,你的歌词唱错了,应该是太阳见了我,也会躲着我。”
公主就是比我道行深,楼兰族的小山歌唱得溜溜转,那流行歌曲会得也比我多。
她给我唱了甜蜜蜜,某年某月的的某一天,唱黄土高坡那日头从坡上走过的西北风,还会唱革命小曲,跟女兵似的唱“二月里来好春光家家户户种田忙”,滋润得我直翻跟头。
连金猿们都忍不住跟在我后头,一蹦三跳,青鸾飞在高空,招来了不少野鹰,它们伸展开翅膀在空中滑翔,为我们的沙漠苦旅增加点晴空放远的廖廓。
这十几天走下来,我没感觉到累,全身心倒有了放松的感觉。
按照星河图的标示,我们在可能的范围里找了好几天,却没能发现奉身殿。
按说,楼兰国每百年由最坚贞的公主和王子朝圣一次的楼兰奉身殿,应该不是一个难找的地方。我想,就算斯坦因这些盗墓贼们再疯狂,也不至于把奉身殿搬到英国去吧。
想来,斯坦因也未必就能发现奉身殿的所在。再说了,奉身殿又没有什么宝物,反倒是鬼魂聚居之地,资深盗墓者,躲还来不及呢,哪会主动到这样的地方找不自在。
八成是奉身殿里的机关因为楼兰的异常发掘活动,而自行启动,挪地儿了。以楼兰国人民的聪明才智完全有这个能力,设计这样的自行牵引机关。更况为楼兰国护国的是东方圣菩萨、金瓶女王这样道行极深的人。
公主跟我讲,奉身殿的入口建在罗布泊与孔雀河交汇的地方。虽然现在孔雀河的下游和罗布泊已经干涸,可逐水而生的小悸daisy树会给我们指明方向。
沙漠给了我沙漠之眼,我就用它来寻找黑暗的奉身殿吧。假使我能够找到奉身殿里的那颗鏖宸珠,又真的能见到第四颗鏖宸珠,
不妨就试试运气,改变一下这几千年传下来的迂腐规矩。这都进入信息爆炸时代了,间谍卫星都呜呜地在天上乱飞了,楼兰人民再居安思危,也不能老拿一对年轻人的至死爱情为代价。青年是国家的栋梁,应该发挥聪明才智,为国家建设添砖加瓦才是,这样子,刺死一个,苦情等死一个,越想越觉得过于残忍,给谁也受不了。
穿行在极不平坦的雅丹之间,见到一点水和绿色很难。好在星河图对水位描画得很到位,解决了饮水的大问题。青鸾和金猿又是极耐苦的,经常会先我们发现水源,及时做好补充。
在以白骨计数的里程中,大约是第75堆白骨处,我先看到了一个黄金面罩和一把洛阳铲,在其周围又发现了几堆很不成形状的白骨,看样子,有互相搏斗的嫌疑,难不成是有了极品级明器,同伙之间发生内斗,互相施阴谋诡计,而最后都死在了这里。
这累累白骨的,会给我们什么启示
猴子嗅着鼻子,在一个较完整的屈身跪立的白骨旁,小心地扒啊扒的,竟从沙丘里掏出一个笔记本。
笔记本那造型,一看就是西方人的。
公主认定是e文,笔记本的主人叫赫斯定,上面记载的是他一天天记录下来的盗墓笔记。这一帮家伙一共二十六人,他们分工合作,一有国宝级的明器出现,立即火速运到机场,运回美国,充分体现了高效率和精诚团
第29章 沐浴
公主手里的禅杖挡住了少女的直刺。那少女却倏忽消失了。
如果不是她故意留下来的那个黄金面罩,我还真不敢确定,沙漠里的无人区里真的出现过一个这么奇怪的刺客。
我赶紧招呼金猿,让它们立即在青鳞石和那几棵剑叶树周围好好找找,看看,有没有地洞。
找到天完全黑下来,也没有发现一点蛛丝马迹。
我却发现少女留下的那个黄金面罩发生了变化,金黄金黄的面罩,多了几道青丝,那青丝越拉越长,慢慢地绘出了一张地图。
地图上每隔一段,便有一根或是两根白骨,白骨的旁边不是画的黄金,便是锦盒什么的,让人一看就知此处必有宝藏。
能来这里的,大都是盗宝的亡命徒,就算知道有凶险,那也会舍命拚一把,接下来,有几人能不为财宝心为所动,因而一步步地坠入少女设下的陷阱。
最邪门的怕是这不知从哪里来的黄金少女,不一下子将人杀死,正象折磨赫斯定那帮洋毛子一样,让他们一天死一个,整整二十六天罩在死亡的阴影里不能自拔,这样的猫捉老鼠的死亡游戏,不让人疯掉才怪呢。
公主从随身袋里拿出几块冰玉,要了我的九钉绳,又用剑叶树的树枝,在我们的身边围了一个小型的青冰**宫,说是可以在里面看着那些金色少女如何闯进来,诱惑咱们英俊潇洒的小悸王子。
公主很调黄地搂了我的肩,道:“刚才那一剑,不是刺你的,是向你示爱的,你要是受了,就要被抢去做新郎官了。”
“那,那些洋毛子怎么不去做新郎官,反倒是一个个死得稀奇怪状,有一个还弄得支离破碎,胸骨断了,半拉大腿没了,脚骨还用牙咬着。”我用手拔弄着那冰玉,随着公主的话。
“他人特别坏呗,得了财,还要得色,被金色少女们五马分尸了,剩下一个人桩,还要咬着自己的脚,吓自己的同伴。”公主跟亲眼见过的一样,一字一句地讲了出来,随手拿了一块冰玉出来,在胸前划了一圈,那冰玉竟幻出了一串的冰灯影,看上去,那灯似乎是从极远处一直照过来的。
不过,这冰玉只能用一次,就跟莹火虫一样,只有那短暂的一夜的光小悸。
布好了阵,却久不见少女们来破阵。要是真象公主说的那样,是一帮子少女经常在这里出没,那这地下该会是一个比较大的生活区,难道这里是楼兰分国,专门用来保卫奉身殿的,或者这帮子少女本就是公主的侍女……
“怎么还不来呢”我站起身,四处看了看,发现公主正在捂着嘴笑。
这笑里有玄机。
搞不好,公主和金色少女们是联合阵线,要耍我。
既然这样,不妨耍耍活宝,让公主开开心,把她对老爹老妈逝去的疼减去
一些。
“公主大人,本王子要诱敌深入了,你稳坐中军帐,运筹帷幄,王子先锋这就去了。”我冲公主一抱拳,拿出晓堂给我的强光手电,漫天晃着,嘴里吆喝着:“盗墓了,盗墓了,三十六国的墓神们都听好了,本人乃楼兰达里哈——提善——徽州小悸王子,有宝的捧个宝场,没宝的捧个人场,咱家这就开练了。”
嘻嘻哈哈地在温暖的沙漠里猛跑了一阵子,懒洋洋地躺在沙地上看天。
今天好象是农历的八月十二,再过两天就要过中秋节了。一到这个时候就是本神汉伤心的时候,别人都有个爹有个妈的有个体心体己的团圆念想,我却没有,能想的就是黄教授和衣黄四黄教授,再就是三宝,明年的中秋节,三宝就该复员回老家了。也不知道他从白猿冰谷回到王母湾换防了没有。一般情况下,这种缺氧条件下的驻防,都是六个月。
掐指一算,他从沈家凹调成藏兵,才三个月时间,还有三个月的缺氧岁月需要度过。
心思撩乱地在沙地上转了个身,脚一蹬,感觉沙里好象有东西。
用手扒了几扒,拿手电一照,是一个死人。
感觉有些面熟,再照了照,我猛地一楞:沙里的是章子牛,他跟三宝一起从沈家凹上的王母湾哨卡,我还跟他一起吃过烧鸡呢。
这怎么回事,难道是金色少女下的手,要是这样的话,公主也脱不了干系。
还有,三宝是不是也已经……
我极其矛盾地在章子牛的尸体旁不停地扒着沙子,我怕,这沙漠里会突然出现三宝的东西,或者直接见到他直挺挺地埋在沙里。
金面少女阴厉厉地叫声突然响了起来,抬眼一看,至少有十几名少女围着公主所布的**宫转着圈子。看她们那着急的样子,根本就是要跟公主拚命。
太诡异了,脑子里简直要乱成一锅粥了。
先救公主要紧!
我拔腿就要往出奔,刚一抬脚,却感觉两脚被什么东西抓住了。
是两只瘦成枯骨的爪子。
一种大舌头的声音,发出了不流利的汉语:“快,救我,我珠宝都给你,诅咒,金色少女要将我的情人带到这里,烹我的骨头,喝,不,我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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