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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开那个女巫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二目

    令众人稍感欣慰的是,下午的训练也取消了。

    当然,他们都不知道,闪电一路跟踪了他们的拉练情况——这也是小姑娘的日常训练内容:精确控制魔力的匀速飞行。当她把观察到的信息汇报给罗兰时,后者几乎哭笑不得。

    整个上午队伍行进总里程数:四公里。




第九十三章 军队框架
    胜利庆典之后的几日,罗兰又投入到了种田大业当中。

    坐在办公室里,窗外的滴答声响个不停,犹如在下雨一般。那是积雪融化的声音,他在乡下过年时,最喜欢趴在窗边,看着屋檐下长长的冰棱柱化成透明的水滴,一点点滴落。此刻虽然没有了这样的闲暇,但一边撰写计划,一边聆听大地复苏的声音也挺不错的。

    按往年的经验,化雪需要一周左右的时间,不过小镇与要塞之间的陆路想要通行至少得等上一个月。没有硬化路面和排水措施的泥巴路在冰雪融化后会是什么情况,罗兰可以想象得出来。若能顺利拿下长歌要塞,他首先要做的事,便是在两地之间修出一条可供马车通行的硬化道路。

    不过现在需要优先要解决的,仍是军队建设问题。没有一支可靠而强大的军队,就不可能在人数处于劣势的情况下击败要塞军。把民兵队转化为正规军只是第一步,具体的编制规章纪律和奖惩才是他头痛的问题。

    虽然小时候虽然玩过军棋,但此刻早已忘得一干二净。罗兰经过一番冥思苦想,干脆决定自己来编造。反正他是新式军队的创造者,设定不合理也没人发现得了。

    于是边陲镇第一军编制很快出炉:以军师营队组作为整体框架,五人为一组(考虑到一门火炮至少需要五人来操作),十组为一队,十队为一营。至于师和军的人数,他决定以后再去考虑。鉴于这个时代的整体作战水平,只要有两三支营级部队,就足以在野战中击溃绝大多数对手。

    最基本的框架定下来后,罗兰长吁了一口气。

    接下来的规章纪律则要简单得多,除了任何时候都必须服从军令服从长官不得临阵脱逃不得背叛等等这些老生常谈的规矩之类,罗兰首先订下的纪律,便是禁止劫掠和扰民。

    放纵手下劫掠的坏处举不胜数,对当地民众造成的恶劣影响花上好几年时间也难以弥补。这也是他坚持要用平民作为军队人员构成的原因。

    当贵族响应领主号召出征时,想要在击败敌人后不参与劫掠简直是天方夜谭,或者说,他们愿意跟随领主出征的主要原因,就在于可以肆意掠夺对手的财富和领地——当然,也包括领地上那些无辜的平民。

    至于佣兵和土匪,就更不用说了。看起来彪悍凶狠,实际上只能打顺风战,同时抢劫也是他们收入的一大来源,军纪对这帮人来说毫无意义。

    只有平民组成的军队,才不会将其他平民视作待宰的羔羊。当然,光靠纪律和严刑约束还不够,日子长了,心底的贪欲总会随着一场又一场的胜利而不断放大。因此奖励手段必须同时跟上,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劫掠和其它违纪行为。

    为了使奖励足够激励人心,罗兰决定放出终极杀器——军功授田。只要在战斗中立下大功者,即可授予田地。土地来源罗兰都想好了,正是边陲镇和要塞之间的待开垦之地。

    这在百分之九十土地属于贵族阶层的时代绝对算得上是丰厚大奖了。一旦有了恒产,这些人便会紧紧依附在自己身边,任何想要推翻他的人,都将遭到得利者最激烈的抵抗。

    驱使人民并不是依靠言语和鞭子,而是实实在在的利益。换句话说,只要能始终代表治下人民的根本利益,自己的统治地位就无人可动摇。

    和传统的封地不同,罗兰将授田面积控制在几亩到十几亩之间,可以用于自建住宅,购买农奴或雇佣农夫打理田地,但无法建立产业。对比之下,一个骑士领地接近两千亩,面积相当于一个小村庄。上面运营的产业收入能提供骑士和侍从的作战所需,例如购买武器盔甲和马匹。

    这样小面积的土地奖赏,既不会引起贵族利益集团的强烈抵触,又削弱了受田人的独立性,在罗兰看来,就当于一份退休养老金,可以保证士兵退役后也有份稳定收入。

    同时,为了加强中央集权,避免「仆从的仆从不是我的仆从」这样的情况发生,授予田地的人只拥有其所有权,而没有自治权。也就是说,这片土地仍执行领主辖区内的律法条例和制度。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更像是后世的农场主。

    将这些初步构想的制度一条条誊写下来后,罗兰伸了个懒腰。接下来,他终于可以投入到自己擅长的领域——研发兵器上。

    随着火枪制造速度加快,继续配备长枪兵来保护火枪手会形成人力上的浪费,后者必须具备在近身肉搏战中独立作战的能力。

    解决方法很简单,就是在枪上加装刺刀。罗兰不指望自己的部队能主动向敌人发动白刃冲锋,只需在对方狗急跳墙,而火炮又未能完全摧毁敌人勇气时,拥有一战之力即可。

    刺刀这种东西并不难制造,追求简单的话就是一个尖锐的圆锥。关键是刺刀与枪的连接方式:最初的刺刀是刀柄处包裹细木杆,木杆可以直接插入枪管中。好处是制造简单,坏处也十分明显,白刃战时不能开枪,战斗结束后拔出来也特别费力。

    罗兰打算生产的便是改进后的第二代刺刀——套管式刺刀。刀柄末端有处折角,与一截铁套管相连。套管内径比枪管稍大,带之字形企口,枪管上只需焊接一小截铁条,以供企口嵌入就可以固定刀身。刀刃则是三角铁,断面类似v型,三面全部开刃,刺入体内后不影响拔出,同时会留下难以愈合的伤口。

    套管式刺刀安装完毕后会比枪管略高,对弹药装填有一定影响,但比起折叠式刺刀,它胜在足够简单,方便批量生产。只要做出一把样品,即可交由铁匠铺自行打造。

    要让刺刀在实战中发挥作用,关键在于训练士兵如何使用它。

    对此罗兰便一窍不通了。好在他还记得首席骑士曾夸下海口,说任意军用武器都能用个有模有样,干脆就找他来教导火枪队如何拼刺刀好了。



第九十四章 强拆不需要理由
    火炮的生产也正在稳步推进,第二根炮胚已进入扩膛阶段,而第三门火炮仍在囤积材料中。

    运气好的话,在一个月之后,他将拥有四门十二磅炮的华丽阵容。火力的优势毋庸置疑,但如何把优势转化为胜势,这是罗兰一直在考虑的问题。

    他在穿越前只是一名机械狗,和大多数人一样,对战争的理解来自于历史电影和游戏。如果是一场彻底的冷兵器战争,他会放手交给卡特和铁斧去指挥。但这场战斗并不一样,没人能比自己更了解热兵器的作战方式。

    既然如此,他只能将自己所了解的知识全部糅合起来,用高于这个时代的目光去制定每一步计划。

    为了确保胜利,罗兰让闪电每天都往返于要塞和边陲镇之间,一是观察路面状况,二是准确计算距离。罗兰相信,战争的胜利是建立在大量侦查和计算之上的。无论是战术制定,还是推演战局,都离不开这两点。

    他用上次铸炮时定下的尺寸,做出了数根一米的铁杆和一百米的麻绳,接着在边陲镇西边的火炮试射场,依据麻绳和木杆投影划出了一条长一千米左右的飞行跑道。闪电则练习控制魔力消耗,以固定速度反复穿越这一千米的距离。

    当她熟练记住了这档魔力输出后,罗兰便开始着手测量要塞至小镇的距离。利用日晷得到的往返花费时间,他计算出两地距离大约为五十四公里。

    当然,这只是直线距离,事实上陆路还要拐两个大弯,以避开绝境山脉延伸下来的山脚。不管怎么说,公爵若选择从陆地进军的话,至少需要三天时间才能抵达边陲镇。

    有闪电作为侦察员的话,罗兰便可以很清楚地了解敌人所在位置,以及该采取的行动。

    在小镇西头两公里的范围内,他已经插满了用于标记距离的信号物,只要敌人进入这个范围,炮兵队可以无需射表,快速调整相应的炮口角度。

    现在他倒开始有些担心,万一对方不过来了怎么办。

    就在这时,门被敲响了。

    原本一直躺在沙发椅上嚼着鱼干片的夜莺瞬间消失,罗兰咳嗽两声,说道:进来。

    推开门的是大臣助理巴罗夫,殿下,有位长歌要塞的贵族想要见您。

    谁?罗兰一时没反应过来,他们又派大使来了?

    不,不是大使,巴罗夫摇摇头,是在邪魔之月前离开,现在又回来了的寇里斯男爵。

    罗兰想了片刻才记起,边陲镇之前确实是有要塞贵族居住的。不过他们还敢回来?而且刚开春就跑过来,是没有见识过王族专政的铁拳么?他想见我做什么?

    因为妨碍城墙防守,他的房子被拆了,大臣助理摊手道,如果您不愿接见,我可以帮您回绝掉。

    罗兰本想同意,不过转念间又改变了主意,让男爵到会客厅等我。

    说不定能通过他,给长歌要塞方面一点儿压力,王子想。

    磨蹭了一刻钟,罗兰才慢悠悠来到会客厅,长条桌一边,一名肚子挺得圆滚滚的男子早已等得有些不耐烦了。他来回走动着,脸上的肉随着步伐颤抖。见到殿下露面,男爵才停下脚步,勉强弯腰行了个礼。

    坐吧,罗兰回到主座坐下。若按平时的习惯,就算不是正餐时间,他也会让厨房上一份甜点,但今天他连茶水都没让准备。

    尊敬的王子殿下,寇里斯男爵屁股还没坐稳便急匆匆地开口说道,您怎么能让那些愚蠢的石匠把我的房子给拆了!那可是上好的宅子,下面是石砖垒起的护墙,梁柱屋面用的也都是质量最好的原木,当时建它时,可是花了我一百不对,一百五十枚金龙!他伸出手指比划了下。

    一百五十枚,罗兰在心底嗤笑两声,若是刚穿到边陲镇的时候,单凭王子的记忆,说不定还真信了。但现在嘛你是说小镇最西头那栋房子吗?

    寇里斯连连点头,对对对,正是那座。它可是镇里仅次于西蒙男爵住宅的大房子。

    那还真是遗憾,它离城墙太近,阻碍了我部下的通行。罗兰稍顿片刻,不过市政厅已经做出了补偿。

    多多少?

    罗兰伸出两根指头,二十枚金龙。

    这太少了!殿下寇里斯张了张嘴,像是想要争辩什么,最终还是忍了下来。他掏出手绢擦拭着额头上的汗珠,好吧,二十枚就二十枚,我该去哪里领这笔钱?

    领取?罗兰装出一副不解的样子,这笔款项已经发放给宅子的主人了啊。

    什么?等,等等我才是宅子的主人啊!

    不是你,是布莱尔,我的民兵二队队长。

    那是谁?男爵高声嚷嚷起来,殿下,您弄错了!我才是那栋住宅的主人!

    是吗?可我冬天并没有看见你,罗兰挑了挑眉头,那间房子怎么能说是你的呢?

    我当然是回长歌要塞了。谁要待在这鬼地方啊,一不小心就得喂邪兽了!

    蠢货,罗兰心里评价道,言语间仍保持着平淡的语气,所以你想说自己因为畏惧邪兽,抛弃自己的领主逃走了,是吗?

    呃,我男爵顿时愣住了。

    卫兵,罗兰拍拍手,会客厅门外立刻走进两名亲卫,将寇里斯夹在中间。

    殿殿殿殿下,您这是什么意思!?

    很简单,现在你有两个选择,罗兰从座位上站起,轻蔑地看着对方,一是你承认自己错了,那栋屋子根本不属于你,我可以当成一场闹剧,现在放你离开。二是你在邪魔之月期间,背叛了自己的领主,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擅离领地,可耻地逃往长歌要塞。我将把你投入监狱,然后按叛逃罪绞死。你选择哪一个?

    寇里斯的额头上汗水止不住地冒出,他吞了口唾沫,犹豫了好一阵子才颤声道:殿下,我我弄错了,那不是我的屋子。

    所以说这是一场误会,罗兰耸耸肩,朝卫兵说道,送男爵先生离开这儿。

    当寇里斯走到门口时,王子叫住了他:对了,你乘船回到要塞时帮我捎个信,告诉那些嗯,也会跟你产生同样误会的贵族们。如果不是打算选择第二项的,就不用浪费时间专门跑来小镇一趟了。

    如您所愿,殿下。寇里斯出门强笑着说道,但转身的那一瞬间,罗兰看到了对方咬牙切齿的神情。

    如此一来,要塞那边想必会引起轩然大波吧?他想。



第九十五章 遇见
    该死,该死!什么狗屁王子,不就是个被丢到荒山野岭里的可怜虫吗!寇里斯恶狠狠地想,但看在两名亲卫手扶剑柄跟在身后的份上,他只好把这口恶气暂时吞进肚子里。

    走出城堡大门,见亲卫转身离开,男爵才松了口气。

    他掏出湿哒哒的手绢擦了擦额头,狠狠吐出一口唾沫,同时想象唾沫砸到王子脸上的情景。光这样还不够解气,他又朝唾沫用力跺上两脚,心里才舒服了点。

    挡住了邪兽又怎样,你以为你能在西境站稳脚跟吗?继续得意下去吧,看你还能得意多久!寇里斯暗想,如果不是收到了可靠情报,他才不愿早早地赶来边陲镇。一般来说,贵族会比平民更晚返回小镇,毕竟挖矿和打猎这些苦活累活轮不到他们来干,只需隔一阵子去矿洞监督下生产情况,等待矿石交割的日子即可。闲暇之余还可以去猎户家中看看有没有合适购入的优质毛皮。

    但今年情况变了,寇里斯从财务总管费雷诺大人那里听说,莱恩公爵准备将四王子赶出西境——这可不是背叛灰堡王国,而是秉承了新王提费科温布顿的旨意:「罗兰温布顿已不再是边陲镇领主,新的领地需要他在返回王都述职后重新册封。」

    费雷诺大人是谁,那可是公爵面前的红人,只用了短短五年时间,就从市政官爬到了财务总管的位置上。若不是借着远房亲戚的关系,每年都给他送上两匹上好的毛皮,自己又怎么能知道西境执掌者的心思。

    「返回王都述职后重新册封领地」只是个好听的说法,就连寇里斯都知道,大王子可是二话不说被送上断头台了的。四王子这一回去,还不任新王摆布?

    毫无疑问,西境是公爵大人的西境,若仅是提费科陛下单方面的命令,那还有待商榷。不过当公爵大人准备亲自下场时,罗兰温布顿已和丧家之犬没什么区别。

    这也是寇里斯急匆匆赶来边陲镇的原因,一是想趁早收点毛皮,二是打算把房子给脱手了。第一点他算盘打得很精明,往年此地的平民都会逃到长歌要塞避难,自然没有什么存货,可是今年他们一直待在这里,怎么都能收到几匹不错的货吧?不光能小赚一笔,还可以给费雷诺大人孝敬一份。

    第二点则是寇里斯拜托费雷诺大人给自己在市政厅安排了个位子,虽然是个闲职,但也比这该死的穷地方要好。房子用不上了,当然要尽早脱手的好。谁知道公爵什么时候动手,万一这帮贱民顽抗时不慎把自己的房子给烧了,那可就亏大了。

    不过他万万没想到,房子没给贱民烧掉,倒给四王子直接拆了。想到这里男爵就气得牙痒痒,上好的宅子啊!虽然一百五十枚金龙有些夸大其词,但三十枚金龙怎么都是值的。

    为了早点拿到钱,自己一退再退,二十枚也勉强接受,可殿下竟然这样对待自己!一枚硬币都不拿出来,还用叛逃罪威胁自己,他不知道每年邪魔之月,所有贵族都会撤离此地的吗?

    等等寇里斯放慢脚步,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劲。虽然以前就听说四王子性格恶劣,办事没头没脑,刚到边陲镇时还恶意调戏西蒙男爵的夫人,被私底下当成笑料谈论许久,但今天见面时的感觉却完全不像那么回事。王子并没有恼羞成怒或者耍赖不认,表现出来的神态跟性格恶劣没头没脑完全挂不上钩。对方一直用平常的语气跟自己说话,为什么当时会吓成那样,乖乖放弃了房子的所有权?难道咬死房子是自己的,王子殿下还真能把他杀了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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