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时间晚七点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墨妹
有各种声音在我耳边围绕,也有些人往场地里扔些刀剑之类的武器。
我与那名与我对峙的盗贼对视了一眼,他眼睛里的神色是黯淡的,我捡起了地上的一把剑,缓步朝他走过去,他战意全无,似乎根本就不打算反抗。
“你有家人吗”在我走进他的那一刻,他这样问我。
我微微点了下头。
“真好啊。”他说,随即便闭上了眼睛,苦笑了一声,“那你好好活下去啊。”
一时间,我有些哽咽,但我几乎没有犹豫的将剑刺入了他的心脏。
“布格马斯特胜利!下一战……”广播声音响起。这一刻,我感受到了一股茫茫大的压力,一个强烈的信念在我胸口灼烧。
“我要活下去。”
为了家人,也为了被我杀死的这位盗贼。
我没继续在决斗的场地里逗留观看他人的比赛,而是直接退回了房间里,骨人给我送来了一顿不知道该称为午餐还是晚餐的食物。
“干得不错。”它说,“我想,你已经在慢慢适应如何杀人了。”
我没理他,低着头只管吃饭,它自顾自说了一堆之后,觉得没趣,就出去了。
之后的几天里,我又拿下了几场比赛的胜利,可能是运气使然吧,我碰上的对手都算不上太强,在与他们的决斗中,我不断锻炼着自己的战斗技巧,也努力地让自己适应,甚至享受杀人的乐趣。
终于,决赛来了。
我的对手是一个杀人狂魔,在这座堡垒里,他依靠私斗杀死了至少二十个人,他很强。但我觉得,比起他,我更有重获新生的权力。
战斗结束得比我想象的要快,也比我想象得更加不可思议。在他朝我冲过来的时候,不知是什么原因,脚底突然一滑,致使他摔倒在了我的面前,模样十分滑稽。我握着剑,剑上带着我对于亲人的思念还有对于那些被我杀死之人的责任刺穿对手的心脏。
“你做到了。”骨人拍着手在我耳边轻声说。
“我现在,可以离开了吗”
“当然可以。”它似乎在笑,是一种我听不懂的笑,“但是,你的力量,不想要了吗?”
“我当然要。”如果不是为了这所谓的力量,我何必夺取这么多人的生命呢
可那骨人却从衣兜里掏出了一副地图,递给了我,“藏匿力量的地方,就是这里了。”
“你是说,力量,跟这座堡垒,其实并没有关系吗”
“就是这样。”
这让我彻底愤怒了,它这等于是在告诉我,我为了获得力量杀死的那么多人,其实跟力量本身并没有任何关系。
“恭喜你。”它仍在言语。
我却不打算再跟它多废一句话了,我紧了紧手中的剑,朝着它那个机械脑袋上砍去。
剑光闪过,身首分离,只能够听到它体内的齿轮停止运转发出“滋滋”的声音。
我摊开了地图,上面标记着一个叫做阿拉奇的地方。
“也只能去这里了吧。”我哀叹了一声,然后背着剑踏上了征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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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草开启的第二季
寅子打开了电脑上的音乐软件放起了悲壮的bgm策应着九郎的入狱,“九郎这一生,可谓是罪孽深重啊。”他边说着眼睛就向弹幕上瞟去,大多数人都叫嚷着让他开启第二季,“如果再来一次的话,我跟你说,这次我们当一个合法公民,坚决不偷盗!吸取九郎的教训。”他说,随着弹幕中“十一郎。”的呼声渐高,他重新将手搭在了鼠标上,“开始第二季!”
这次的主角变成了寅十一郎,故事发生的时间距离九郎入狱已经过去了三十载。
所有东西有已物是人非,许多年前那位战胜了虫之主的伟大战士似乎早已经销声匿迹;在沙漠之地里貌似出现了一名被人们称为“奴隶主恶梦”的蜂巢人游侠;斯昆城的新城主现在是一位闻名遐迩的年迈医生,他在城里开了一家百货商店,由他手下的一个叫做莉莉安的美女史克人负责,据说,这家店里有三位极其强大的保镖,各个都能以一当十。
而十一郎,在当初九郎被捕时也被牵连入狱了,但他和九郎不同,他并无罪过,于是,在九郎于牢中死去后,他便被流放了。这位义父留给他的,只是一张满是灰尘的大陆地图。
“滚吧。”那些神圣帝国的骑士这样对他说。
便将他丢到了格瑞特大沙漠里,他们什么都没给十一郎,他所拥有的东西,仅仅只有通过数十年牢狱之灾所积累的浓密发须,还有一副瘦弱且残疾的身体。当然,除此之外,他唯一可以依赖的,还有一个与生俱来聪明的脑袋。
“嘿,小子。”一个诡异的声音在他脑海中响起,“现在,你或许得需要我的帮助了。”
这个声音打从十一郎跟义父认识后就存在了,他经常对十一郎说一些奇奇怪怪的话,比如“你需要力量吗”或者,“我能让你重获新生。”之类的。
十一郎不知道他是谁,但十一郎知道,一个人无缘无故地对你好,只有两种可能,要么,他不怀好意,要么,他爱你。显然,十一郎不觉得自己脑海里的声音是后者,因此,他基本上没理过那个声音。
“算了吧,我有我自己生存的方法。”
说罢,十一郎抬眼向这片广袤的沙漠中望去,脑海里的那个声音也不再言语。小的时候,有一个叫泡泡的蜂巢男人告诉过他:沙漠是最危险的地方,同时,也是最容易不劳而获的地方。
这里存在着许多名为观察者的巨虫,他们极具攻击性,且对人类不友好,经常会攻击路过的商队或其他组织。而与他们对战的人类,虽然大多能够获得胜利杀死观察者,但他们也会损失惨重,想着要急忙离开这里,于是步履匆匆。而有很重要的一点,是大多数人不知道而小时候大墙叔叔跟十一郎讲过的,观察者的利爪,一块能到商店里换上百元。
十一郎仰着眼睛转了一圈,很快,他就发现自己的目标了。
在离自己两百米远的地方,一队十人左右的人类狩猎者正与一只观察者战得痛快。十一郎赶紧朝他们靠了过去,将身体伏在一座沙丘上,保证自己能观察到战斗的全过程,而对方却发现不了他。
“混蛋,去死吧。”一名人类狩猎者挥舞着自己的长剑对着那只观察者骂道,大虫子也用凄厉的叫声回应着他,并且,虫的动作比人快了一步,它的爪子直接插入了那名人类狩猎者的胸膛里,使那人当场昏死了过去。但毕竟双拳难敌四手,在观察者发动攻击的同时,其他几名人类狩
圣骑士长是个好人
“再往北走是联合都市。”十一郎研究着地图,自言自语说,“那里奴隶主横行,我感觉我很可能会被抓去做奴隶,我不能去那里。”他的手指跟着目光滑动,“嗯。”最后还是落在了身上帝国的领土上,“去水泡山吧。”
十一郎这样决定了。
纵然神圣帝国有千般不好,但至少,他们对于人类还是友善的。
“去水泡山的路在西边。”十一郎抬起了头去望太阳。
小的时候大墙叔叔告诉过他,“太阳,是最好的指“北”针,我是说,太阳是由东向西移,而影子则是由西向东移。例如,早晨6时,太阳从东方升起,一切物体的阴影都倒向西方;到中午12时,太阳位于正南,影子便指向北方;到下午6时,太阳到正西,影子则指向东方。因此,可用太阳和物体的阴影概略地测定方向。”
根据这条定理,十一郎成功地确定了去往水泡山到底该要往哪边走。
“是这边!”
他兴奋地说,蹦跳着便出发了,日夜兼程之下,通过捡拾路边死去生物身上的肉生火烤制来补充体力,在两天之后,十一郎终于走出了格瑞特大沙漠,进入了脊椎峡谷,这也是个是非之地,但好歹,这里有水源里。
只不过不幸的是,在十一郎附身在溪流边喝水的时候,一队嗜血猎手冒了出来。
“兄弟们,今天的晚餐有着落了。”
看见九郎,他们舔着刀尖咽了口口水。
吓得九郎立刻扔下了喝水的器皿,继续朝西边逃去。
那些嗜血猎手们追了他好远,直到天色渐黑,九郎已经完全逃出脊椎峡谷,来到散落之沙,他们在停止追逐,消失在了黑夜里。
与格瑞特大沙漠一样,散落之沙也是一片茫茫大的黄色,是众多观察者的聚集地,但也略有不同,因为散落之沙隶属于神圣帝国,所以,经常会有圣骑士来此巡逻,以保护来此商队的安全。
但晚上肯定是遇不到了,于是,他用背包里的衣物将自己裹了起来,十分将就地在沙漠里度过了难忘的一晚。
醒来时,他感觉有人在拨弄自己的身体。
“嘿!醒醒,你睡在这里不安全。”
看服饰能辨认出来,这是一对神圣帝国的圣骑士。十一郎揉了揉惺忪的睡眼,收起衣服,站立起来。
圣骑士长是个很友善的大叔,“你从哪儿来”他友善地向九郎询问。
“我,我没有家。”
“流浪汉吗”听着十一郎的话,再看十一郎的容貌,有个圣骑士轻蔑地嘟哝了一句。
却被那位圣骑士长以锐利的目光瞪了回去,他端起了九郎的胳膊,和蔼地笑着,“你是要去神圣帝国吗”
十一郎点头。
“那你跟我们一起吧,巡逻完之后我们就回去了,也好保护你的安全,在这沙漠中,你一个人想走出去,太艰难了。”
“谢谢。”十一郎轻轻地吐出了这两个字。便跟着这队圣骑士一起行进了。
但刚走出几十米远,前方的便卷起了沙暴,黄沙之中隐约能看见十几个人影。
“停。”圣骑士长举手示意众人进入备战状态。
很快,那黄沙之中的人影走了出来,是一队由史克人带队的武士,他们应该是来自联合都市的,因为这队武士中,各个人种的战士都有。
他们径直朝着十一郎这边走过来,也不管圣骑士们,只顾着自己行走。
却被圣骑士长拦住了。
红色鸡冠头
“呼!还好,他们没有追过来。”十一郎回头后望,不知不觉中,他已经逃出散落之沙,来到名为奥克兰之盾的地域了,这里是圣国最强的一道防线,自然,这里也不会有什么强盗盗贼。
向前看,迎面走来的是一队威风的圣**人,两面则是雄伟的军营与堡垒,耳边能听到鼓声与军号。在这激昂的军乐声中,十一郎放慢了脚步,慢慢悠悠地朝前方走去。
不一会儿,他就看见了在山的那边有一座圣国农场,看见这个地方,他还产生了一丝亲切的感觉。在很久很久以前,他曾跟着一名伟大的战士还有一位强大的女剑客在这儿住过一段时间。
但就在他专注于欣赏美景之时,“汪!”身后突然传来了狗叫。
虽然圣国守备森严,可十一郎忘记了,神圣帝国是不会去管野兽对这里的居民做了什么的。
一群统共七只骨狗对着他狂吠,从它们的牙缝中还有口水滴落在地上。它们的意图已经再明显不过了。
再不跑,十一郎可能就要成为这些骨狗们的美妙午餐了。
“再见!”十一郎再次拔开了腿。
在一场兽与人的追逐中,人获得了胜利,十一郎逃到了一座建于翠绿草地上的城市前。他掏出那份传自九郎的地图认真地比对着,毫无疑问,这里就是水泡山了。神圣帝国风景最好的城市。
“唉。”十一郎也终于松了一口气。
他走进城市里,突然感觉身体也飘飘然了,说来可笑,他在神圣帝国的监狱里度过了长达三十年的牢狱之灾,可却也只有回到神圣帝国,他才感觉自己的神经完全可以放松下来。
圣国排斥异族的做法看似不近人情,封建闭国,可也正因为如此,这里的秩序尤其的好,完全不用担心会像泡泡曾经对十一郎说的那样:“在大陆北部的一些城市啊,有时候你在街上走着走着,撞到一个奴隶商人,你很可能就得变成奴隶了。”
接下来去干些什么呢
十一郎觉得他的心情十分愉悦,为了犒劳一下自己的辛苦,他决定去酒馆消费一番,也顺便把这一路上捡到的东西都卖了。还有更重要的一点是,他在牢中就经常听义父讲他和各位叔叔之间的故事,大多就是在酒馆认识的。十一郎也想要拥有属于自己的同伴。
刚踏入酒馆,十一郎就看见了,一抹亮眼的红色让他再也无法挪开视线。
“小二上酒!”酒桌上一名穿着贵族服饰的男人用豪迈的声音喊道。
“好嘞!”
然后那抹红色就端着酒窜到那架酒桌上了。
“小二这边!”
“还有这里!”
随着声音,他东冲西撞地跑,速度极快。
他是一个身高介于五尺到六尺之间的黄皮肤男人,身材壮硕,背部负着一把斩马刀,当然,最为独特的特征是,他的脑袋上顶着一个鸡冠头,且胡须毛发皆是红色。至于他的身份,大概是这间酒馆里的小二了。
看见他的第一眼十一郎就认定了,这人绝不普通,自己一定要让他成为伙伴。
于是十一郎走向了柜台酒馆老板处,先拿出背包里的货物卖了个好价钱,再寒暄了好一会儿,等大致熟络了,他又将嘴附到老板耳边道:“老板,跟您商量个事儿呗。”
“说。”
“就是您店里的这个小二,我想让他跟我走。”
这下老板的神情又变地警惕起来了,他上下打量了十一一番。好在
傻乎乎的强盗首领
小二的名字就叫老二。
“我们去哪儿”
“圣国矿场。”
“不去军营吗”
老二表现得有些失落,他似乎跟其他人一样,将十一郎当成帝国的圣骑士长了。九郎也想向他解释清楚,但若真的说起来,还挺麻烦的。于是他便默认了。至于为什么去矿场,这是还在沙漠之中十一郎就已经计划好了的事情。因为不管以后做什么,都得需要钱,而挖矿,是最简单也最不需要技巧的得到钱的方法。
虽然十一郎才刚从牢中出来没多久,可他从小在各位叔叔阿姨的教导下长大,也随他们去过了各种各样的地方,神圣帝国这一代,他可再熟悉不过了,他甚至知道,在圣国矿场附近,有一大片野生的铜矿脉,只不过,隔了这么多年,那片铜矿脉是否存有主人,十一郎也不确定。但无论如何,至少得去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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