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天下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问残月
和南宫沄对望,平乐勉强压抑住激动,尽量使语气平稳,但略为颤抖的语音还是透露出她渴望听到的答案:“某某咖啡馆?”
“原本以为是约会,结果却是分手谈判?”
听到南宫沄那带着点自嘲却又有一丝苦意和高兴的话语,若不是平乐这几年早已经练就如何稳住自己的情绪、处变不惊的功夫,以前的她怕是此刻早已冲上前边流着泪边狠狠的抱一抱他了。
饶是如此,纤纤玉指还是紧紧回握住了南宫沄:“大概不会有人像我们一样,被劈腿被人甩然后又被车撞的了。”
“但也是幸运的不是吗,来到元庆王朝。”
话刚说完,两人都笑了,那是一种如释重负的笑容。
终于在这里,不再只是自己一个人孤身而活了。
不怪两人会如此激动,虽然他们只在现实中见过短短一面,完全不识得对方,更别提相不相熟,来到元庆王朝后虽然皆已决心要替原身和自己好好活下去,可终究不是土生土长的元庆人。
就好像是飘浮于天地间一浮萍,在这里始终无法落叶生根。他们认识新的人,开始新的生活,还有着必须要完成的事,在人前可以若无其事说着笑,然而只有自己最清楚,自己的心终究是孤独的,有许多心情只有自己了解。
偶尔回想起以前的生活,回想起以前那些回忆,开心的也好,难过的也罢,好似都是上辈子的事了,猛一回神,却发现这些事无法对旁人说出口,只能藏于心底最深处。
如今,有一个和自己来自同样的时代,同样的地方,甚至还有着同样遭遇之人,就好像来自同乡的伙伴,他们终于能说着那些它人不了解之事。
两人正沉浸于相认的感触中时,外来的声音却打破了这股气氛。
“少主,你终于醒......了。”
南宫七和寒衣傻愣愣站在竹林入口,目瞪口呆的看着双手交缠的各自主子。
一位是惊吓于自家那万年不变始终态度冰冷的少主居然在笑,一位则是震惊于自家终是遇事淡然又处变不惊,绝不大惊小怪的小姐此时竟是有些激动。
而且两位主子看起来竟是旧相识!
这不太对呀,寒衣心想着她虽然跟在平乐身边仅有几年时间,但每当众人搜集到南宫家消息时,小姐总是十分淡然,就跟听见一般消息并无两样,对于南宫沄的事未有太大反应。
就是前两日将他带回这儿救治时,就好似只是随手救了个不相关之人,怎么如今却又是这般表现?
比起寒衣,南宫七反应明显大许多,只是脸蒙了个住无法看清他的表情。
从小他便是少主的影子,少主在哪里,他就在哪里,进狼窟前的少主温润如玉,身在杀手世家却有着慈悲之心,每回被家主责罚,下一回却又做着同样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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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这些年来
气氛再次归于沉静,平乐也收拾好了自己情绪。
虽然她和他就只见过那一面,但在最后一刻,是他推开了她,仅管结局依旧不怎么美好,但这举动对素不相识的陌生人而言,实属难得,该谢得还是得谢。
“谢谢你,在那时候出手推开我。”举起瓷杯,以茶代酒,对着南宫沄一敬。
像是已习惯与冷漠为伍,南宫沄神色也已恢复冷然,只是语气依旧比对别人更为轻松与亲近:“记得吗?我是医生,救人是我本职,不如说已经成为一种本能。”
他没有说出口的是,那个瞬间他看到了她望向宋言木第一时间扑向匀荷后,脸上那心碎表情,不知怎的,让人觉得心疼,下意识就想护住她。
这一天以内发生之事对她的打击应该远比自己来的大。他看得出来这个女孩那些年应该都是为这男的而活,付出全部感情换回来的却是背叛,还傻傻得以为能和他继续走下去。
虽然匀荷也做出同样的事,不过对他而言,感情并不是重要的事,生活分成很多种,事业、理想、目标,感情只是其中的一种点缀。他的父亲与匀荷父母是世交,他们被凑在一起是既定理所当然,无所谓爱与不爱。
小女生喜欢被当公主,他就捧她宠她,只要不干涉到彼此,长久以来也就习惯了,生活任何运作,都在自己掌控之中。
那天他是有些生气,只是觉得分了手再开启一段新恋情是谈感情的基本礼貌,他和匀荷一同长大,就算无法在一起,她也会是他的妹妹与朋友,始终像家人一般。
没想到那两人私下早已凑在一起,还如此理直气壮约正牌男女友出来公开。
那天匀荷吵吵闹闹说自己都不关心她,于是他推了两台手术赴约,得到的却是如此结果,理智如他再怎么不外显情感,多少还是有些怒气。
只是那女孩反应更是激烈罢了。
“就算如此,还是得谢谢你呀,没想到这一谢,居然是在元庆王朝。”
有些自嘲,有些庆幸,还有些无可奈何。
轻晃手中瓷杯,南宫沄酌饮而下:“恍若隔世是吗?”
语毕两人又是一阵静默。
原本想说的话有很多,突然间,又不知该从何说起,心里的感叹有很多,话到了嘴边却止了住。
最后还是南宫沄先开了口:“妳是元聿十年来的吗?”
“没错,我记得南宫沄是差不多时间进狼窟的吧?”平乐这里直呼南宫沄的名字,指得是原本的他,并非现在的他。
若是照着她自身经历推论,想必原本的南宫沄应该是死在了狼窟之中。
“看来我们是同一时间来到这里,身处同样时代与地方。”短暂停顿,平乐继续说出心中所想。“说不定其它二人,也在这个朝代。”
“若他们跟我们一样有着同样经历,或许当时活了下来。再者,妳跟我能够当时是在一块的,所以我们能够同样身处元庆,而他们当时扑在了一起,或许他们被送到不同地方。”
“无论如何,我们遇到且相认了,总是有那么些可能,我们同样遇到他们,然后相认,至少,这点希望是在的。”
就算是千万分之一,就不是没有可能,至少最不可能相遇的他们,不就又莫名其妙给碰上了吗,还如此刚好她救了他,虽然一开始是带着自己的私心与目的。
“希望是吗......。”好看薄唇些许上扬,透着一丝自嘲,希望于他身处的环境而言,是最无用之物。
最初是想过和找过的,然而希望成为失望,再者,他还得于腥风血雨中让
第四十四章 兰花楼(一)
现今的元庆王朝正值百年以来最强盛时期,元聿帝登基后并未想着四处征战讨伐,而是强筋健骨,巩固故土,他深信内里越强大富饶,外敌越难以侵犯。
在元聿帝推行此政策下,元庆王朝上下一心,内外升平,一片欣欣向荣,百姓们无不庆幸生在了太平盛世之中,就连元聿帝都很是自豪,深信自己的功迹足以在历史上留下一笔,就算无法堪比开朝老祖元庆帝,却也相去不远。
元庆皇朝确实是现世最强盛国家,皇城则是天下间最繁荣之处,然而就算再如何治理有术,升华昌平,光明之处便有黑暗存在,太平盛世中还是存在着法治朝规无法管理之地。
表面上官员清廉自律,地方条理有序,实际上越是干净,那毒瘤便更深入骨,不义不公之事不是消逝,而是被隐藏在更深的地方,被强行流放至一处,恶人、恶事、恶物,似乎天下之恶都在那里。
兰花楼,便是这样一个地方。
那象征脱俗典雅,冰心玉洁的名字背后,是江湖人极憎恨又惧怕的黑市拍卖。任何东西都可以在这里被交易,包括你自己,一但成交,绝对不能反悔和取消,否则兰花楼会让你永远都走不出那个地方。
最恶名昭彰的还不是它的黑街与黑市,而是兰花楼独有的拍卖会。一旦物品被收入拍卖会,便是属于兰花楼之物,想带走只能拍下它,无论活物还是死物,无一例外。
来路不明,销赃偷盗,私人拥有,兰花楼一律不闻出处,他们开出价格,要卖不卖都随你,但通常不卖给兰花楼或是被兰花楼给拒绝,江湖上其他地方也不敢收你这货的,一旦交易达成,所有权便归属拍卖会,拍卖会上所得皆属兰花楼。
朝廷不是不想将兰花楼给铲除,无奈这兰花楼集结了江湖各方势力,彼此相互牵衡制肘,这里,是江湖默认的一个存在,不是想介入就能轻易介入。
就算是武林盟主,也无法插手兰花楼事务,只因这是必要之恶。
以一处之恶换其他处之清净,大多数人都赞同此做法,就算不会所有地方就因此不存在恶人恶事,却都抱持着眼不见为净的想法,这就是人性。
兰花楼所在地理环境特殊,它位于皇城西方岭关外,进出只有一条小道可行,马车行车等交通工具皆无法进入,需自行步行进入小道。
进入小道后,映入眼帘是两排摊贩,密密麻麻直至小道尽头。这摊贩其实也不算是摊贩,而是江湖人士随便占个位置,布巾往地上一摊,欲出售物品摆在上头,便自成一小摊位。
会在此处摆摊多半是所售之物入不了兰花楼的眼,又无法在其它处贩售,于是便想着是否能在这摆出来,来来往往下会有人看上眼,或是想着能和他人以物易物。
兰花楼并不反对此种行为,反而很欢迎,久而久之,这里便成为江湖中最著名的黑市街道之一。虽然依附兰花楼而生,兰花楼从不插手这黑街买卖,无论黑吃黑,黑吃白,交易杀了人,或被卷货而逃,这都是各人之间的事,各人自己处理,与兰花楼无关。
只有一条路进出,加上外围黑市存在的黑街沿路皆存在兰花楼设下的暗哨,几乎没有猎物成功逃出过兰花楼过。若有人胆敢和兰花楼作对,蒙骗兰花楼,从兰花楼手上抢东西,即使有办法出的了
第四十五章 兰花楼(二)
淅零零细雨丝丝下着,饷午时分的兰花小道早已人声鼎沸,虽下着点小雨,并无损摊贩与客人间交易的热情,叫喊价声音是此起彼落,好不热闹。
小道两旁搭起一个又一个布篷,布篷下众卖家将自己欲贩卖交易之物,细细擦拭后,整齐摆放于地布上,有些人随意往地步一坐,或着闭目养神,或着运起功来静坐,静待客人上门。
想看仔细物品,势必得蹲下身观看,货物主人有些会跟客人详细解说,有些则高傲不理,想买东西,行,出个价先。
通常想交易之物出易出去后,摊位便会空下来,有些人纯粹只是利用兰花小道黑市交易的便利性,将手中麻烦物给丢出去,并不在此久留。
空下来的地方很快便会有新人补上,这条道路就这么长,天下间黑暗之事何其多,最不缺的便是欲销赃的东西。只要交上五两银,任谁都可以在这里占个位摆上摊。
这五两银说是清洁费,更像是保护费,年收一次,只要进了这密密麻麻小摊位里,就是想找到你也得花去不少时间,在那之前早已收到风而逃之夭夭,因此多的是江湖上恶名昭彰、前科累累被通缉而无处去之人,躲入这里化身成为无名小贩。
兰花小道这些摊贩来来去去,有些人在此一摆就是好几年,只因想贩卖之物乏人问津,入不了兰花楼的眼,又无法于江湖他处兜售,只好在此静待有缘人出现。
也有人在这里久了,便习惯这兰花小道的生活,反倒不想出去外头,夜夜露宿风餐、刀光血影,宁愿就在此扎上个营,和周遭邻居们于夜晚歇息后,喝上一壶酒,谈谈从前事。
这些人所摆得摊位明显和那些流动迅速的小摊不同,许是经营久了,摊位不足之处渐渐都补上了,这些摊位更像是外头最常见,有架有帘有桌有椅的寻常店铺。
仅管它依旧是个布篷,有些布却是用上了上好的锦缎绣丝,绣着抢眼色彩,一入篷中四周皆挂着布帘,竟是个与旁边摊位区隔开来的独立空间,后方还放着些锅碗瓢盆以及摊主的铺床,显然已将此改造成了个家。
这些摊位的主人在这兰花小道少说都待超过五年以上,年资越久,越能于此地说上话,形成一股特有势力,对于黑市与黑街的控管,各有各自强项之处。
兰花楼虽不插手黑市,但这黑市毕竟是依附他们而生成的产物,两者是鱼帮水水帮鱼,共生共存,总不能让黑市太过混乱,吃相难看,传出去多少会影响到兰花楼名声。
这些摊贩形成的势力圈便成为兰花楼控管黑市的工具。
给他们一些甜头,再给一棒子,让这些人知晓乖乖听话便可继续在这里生存,兰花楼会给他们一些庇护,只要他们约束掌控好黑市的交易,同时奉上七成利润给兰花楼,那么他们便能成为黑市中的王。
这些江湖人就这样成为兰花楼最有用的旗子。
为了有效迅速掌控黑市与拍卖会消息,各方势力多半都在兰花小道安插了人,伪装成有着各种故事的伤心人、落魄失意的流浪汉、被下追杀令的逃犯,他们假装自己是别人混迹在黑市中。
有时制造些混乱、有时哄抬着黑市交易价格、有时则散播些风声入黑市,多半还是负责向外传递消息,这些人多半藏得十分隐密,虽然大家都心知肚名彼此身份不一定是真实,但又有谁在乎呢?
因为有些人确实真是伤心人,确实在外头待不下去,确实是被这世间给遗忘放弃之人。
这里或许集齐了世间之恶,但这些黑暗对他们来说却是无比安心,却是个可以安稳过生活,不用活在他人目光中的地方。
第四十六章 兰花楼(三)
“少主,已收拾妥当了。”南宫七自远处飞身而来,在雨中如同蜻蜓点水般,身形迅速且轻盈。
跟在他身后的还有一身灰服后背着剑的寒衣,她落于后头,身法稍嫌逊色,轻功明显不如南宫七。
寒衣俏丽脸庞略显不满,像是不高兴自己输给了他一般,不过在看到自家小姐站于棚下未撑伞时,急忙上前去将伞打了开,替平乐遮雨。
虽说内劲到达一定程度之高手,运起劲后身体四周自会产生一股气隔开雨水,完全不用担心会被淋湿,但寒衣某些身为世家小姐的习惯就是改不掉,觉得既然能撑伞为啥不撑呢,细雨之中撑把伞,多有气氛呀。
以江绸布段制成的白色油纸伞上,绘染着碧绿翠竹,一层又一层染着碧绿,和白色布段形成强烈对比,却又透着文雅脱俗之气。
白中映着碧绿,正好和平乐今日妆扮相称。
平乐一身俐落锦缎白衣,袖口和衣摆则绘者层层丝竹,青绿和碧绿交错着,鞋子同样以白缎为底,翠竹为纹,唯一不变的是系于腰间那黑色镶月木牌。
乌黑黛丝以一枚状似青竹的碧玉长簪簪起,英气剑眉和清丽五官被衬托的无比清灵。
一般姑娘总爱与花有关的装扮,然而原为男子专属的翠竹在平乐身上却是极为好看,就好似女子天生就该如此穿,也能如此潇洒恣意。
平乐身上总散发着宁静沉稳的气息,当你望着她那闲逸淡笑时,仿佛心情便能轻松安详许多,很是舒服。
如此佳人自是引人注目的,然而更多视线却是集中在她身旁的男子身上。
精瘦挺拔身上披着乌黑流金袍,金丝绣成的云纹流转着层层光芒,更衬出了高挑修长的身躯,高大挺拔却是精瘦而不粗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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