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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一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风御九秋

    该走的都走了,偌大的城池人去楼空,最后只剩下吴中元和黎万紫以及隗城的几个首脑。

    正所谓人离乡贱,没人喜欢背井离乡,妘茨等人免不得神情怏怏,他们都很清楚此番北迁是条不归路,倒不是众人都得死在外头,而是即便日后天下太平,他们也回不来了,隗城是靠海吃饭的,把南海龙族得罪了,再回来怎么可能有好日子过。

    但昨晚的那种情况,妘茨也只能选择站在吴中元这一边,五道封印即将消失,留在这里只有死路一条。

    黎万紫还得回去为隗城众人建造城池,不能随队回返,沉吟过后,吴中元神授三爷,命它传令吴梅,让吴梅前来接替黎万紫。

    吴梅就是当日自熊族和牛族两军阵前服用莲子晋身太玄的两个女勇士之一,另外一个是吴双,他之所以选择吴梅前来接替黎万紫有两个原因,一是吴梅日后就是新辟垣城的城主,隗城的聚居地在她的垣城之内,让她来护卫妘茨等人北上,可以建立感情,日后也方便开展工作。

    第二个原因就是吴梅是吴君月的人,相较于铁面无私的吴君月,他更愿意与吴季共事,而吴双是吴季选出来的人,另外一座新辟垣城日后他准备交给吴双统辖。

    由于隗城人数众多,且完全自治,吴梅这个城主的含金量就小了很多,充其量也就是个外派大使,而吴双的城池将会与大泽和大丘一样成为熊族的边关重镇。

    身为君王,单是能征善战远远不够,还必须知人善任。

    打定主意,便命黎万紫先行回返,自己随队前行,等待吴梅的到来。

    如此一来黎万紫肩上的担子就很重了,不但得连通与夷人之间的道路,还得扩建两座垣城,日后再有工作上的安排就不能考虑她了。

    待黎万紫控驭盔甲升空离去,吴中元命妘茨等人追上隗城的迁徙队伍,只留了祝千卫。

    祝千卫乃红色灵气,晋身太玄需要服用淡紫色的七阶莲子,七阶莲子他之前送了一枚给吴荻,眼下手里还剩下一枚。

    吴中元自怀中拿出莲蓬,取下那枚七阶莲子递给祝千卫,“捏碎,服下。”

    祝千卫伸手接过,捏开外壳,服下莲子,然后问道,“大人,这是什么”

    吴中元没有回答祝千卫的问题,因为在问出这个问题之后,祝千卫陡然皱眉,这说明莲子已经起效。

    他欣赏祝千卫不是没有原因的,祝千卫是先吞服的莲子后问的问题,这说明祝千卫对他绝对信任。

    “末将何德何能,愧受天恩眷顾。”祝千卫单膝跪倒,感动惶恐。他没有再问吴中元给了他什么,因为他已经知道吴中元给了他什么。

    吴中元看了祝千卫一眼,伸手将他扶了起来,自古至今忠诚都是最高贵的品格,每个人都以为自己有这种品格,实际上绝大多数的人是没有的,当日他初次遇到祝千卫的时候祝千卫正带着尚在襁褓之中的幼主逃难,在没有任何回报的情况下,祝千卫这么做的唯一动机就是发自内心的忠诚。

    “大人。”祝千卫努力的想要克制内心的激动,却仍然不可自制的浑身发抖,有句话叫一步登天,他现在就是,自红气高玄直升深紫太玄,连擢七级,瞬间迈入绝顶高手之列。

    “你应该知道能力越大,责任也就越大,”吴中元拍了拍祝千卫的肩膀,“我们的对手比你想象的更强大,我不知道这场战事要持续多少年,我也不知道咱们能不能活下来,如果有朝一日你战死了,不要怪我。”

    祝千卫深深呼吸,平息激动的心情,转而正色说道,“若是不曾偶遇大人,末将穷其一生也不过偏居一隅,庸庸碌碌,承蒙大人器重擢升,得以施展抱负,展现才能,便是他日战死沙场,也得热血壮烈,此生无憾。”

    吴中元点了点头,“熊族现有左辅殿和右弼宫,各统勇士巫师,不过单有勇士和巫师远远不够,还得有骁勇的士兵和强大的军队,但眼下各大垣城的士兵都由本城城主统辖,也不便改制变动,只能退而求其次,我现有垣城二十座,每座垣城你抽调百人,组建御林亲兵,以备应急驰援之用,节日之前你赶去有熊与我会面,节日之后立刻落实此事,兵士由你挑选,军队由你统领,编制由你制定,直辖于我,不受左辅殿和右弼宫节制。”

    “得令。”祝千卫高声接令。

    虽然吴中元彻底放权,但祝千卫还是要与之请示商议,包括兵种设置,人数分配,职权范围等各种细节。

    商议过后,二人定下这两千亲兵全是骑兵,因为只有骑兵才能快速驰援,为了区分于巫师和勇士,同时又体现亲兵的特殊性,这两千人尽着黄色披风,分为五百重甲,五百轻甲,五百弓箭,五百火铳。

    所谓火铳,其实就是土枪,这东西制造起来非常简单,在现代有很多农村猎户自己就能做,威力自然不能与制式枪支相提并论,但杀伤力还是比普通弓箭要厉害的多。

    祝千卫并不知道什么叫火铳,因为这时候没这东西,吴中元便冲其做了简单的解释,之后又压低声音暗授机宜。

    听得吴中元,祝千卫缓缓点头,“大人放心,他日挑选士兵,我会办好此事。”

    只要是人,就有私心,吴中元也不例外,他组建亲兵有两个原因,一是拥有一支真正属于自己的军队,这时候与商周时期的情况有些类似,兵权都分散在诸侯手里,虽然各大城主也得听他号令,但关键时刻还是做不到反应迅速,如臂使指。

    第二个原因就是他要为王欣然量身打造一个合适的身份,在此之前他本想让王欣然去外地任职,但越想心里越不踏实,不帮王欣然提升修为,王欣然在外面的安全就无法保障。若是为她提升了修为,她的身份就很容易暴露。

    仔细想来还是组建一支由自己亲自掌控的亲兵比较稳妥,这些人都是由各大垣城抽调上来的,彼此之间都不认识,而且这些人大多没有灵气修为,不会成为敌人的首要攻击目标。最主要的是将王欣然留在自己身边,也可以最大限度的保证她的安全。

    他先前冲祝千卫暗中交代的就是让他去鹤岭挑走王欣然,至于王欣然是谁,以及王欣然跟他是什么关系,他没有提起,祝千卫是个聪明人,他应该能猜到。

    车队移动缓慢,二人也没有急于前去追赶,接下来二人就坐在城楼上说些闲话,实则也不是闲话,而是一些零散的事情。

    除了三万斤盐巴,隗城还准备了三万斤铜铁和三万斤米粮作为见面礼,这对吴中元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按照他和吴荻之前的估算,倘若狐族能够支援五万斤米粮,还有九万斤的匮缺,再得三万,还差六万。

    不过这个数字是建立在不计算老人和孩子的情况下,想要今年冬天不饿死人,他还必须寻找更多的米粮。

    南荒最富庶的就是隗城了,但隗城人多,挤不出多少米粮,除了隗城就只剩下狐族日子好过,除了这两个地主,南荒还真没有哪些部落能够有多余的米粮。

    黎明时分,吴梅来到,吴中元冲双方做了引荐,然后离开车队前去狐族。

    先把狐族的米粮落实了,再去其他地方转转吧




第五百零九章 同心蛊
    隗城在正南,狐族在东南,两地相距一千五百里左右,由于不赶时间,吴中元便卸了盔甲,施展身法赶去狐族。

    南荒以后来的机会就少了,好不容易跑到最南边来了,得趁机了解一下这片区域的情况,包括比较特殊的地势,比较大的河流,比较高耸的山峰,沿途所见都尽量多了解一些,日后很可能会用得上。

    凡事皆有利弊,穿戴青龙甲也是这样,有了青龙甲之后不管去哪儿都能很快的赶到目的地,但弊端是飞的太快,地面上有什么根本就无暇俯览。晋身太玄之后施展身法,一次借力可飞掠八里左右,能够更直观的观察下方的情况。

    这时候的地势基本上与现代差不多,此后的五千多年中地形地貌没有太大的变化,我国的地势走势是西北高,东南低,北方地区的地形主要是平原,兼有高原和山地。而南方地区的地形主要是丘陵,平原,盆地,高原,湖泊。

    简单说来南方的地形地貌比北方更加多样化,江河湖泊也比较多。由于南方温度较高,树木长的更加高大,众所周知水是生命之源,水多的地方野生动物就多,由于食物充足,野生动物都长的很大,各种体形巨大的野兽禽鸟和蟒蛇毒虫随处可见。

    相较于凶禽猛兽,遍地的蛇虫鼠蚁更令人忌惮,北方的蛇类大部分都是无毒的,九成以上的毒蛇都出自南方,落地借力的时候一不小心就能踩到个一两条。

    除了趁机观察一下这片区域的情况,吴中元还有另外一个目的,那就是想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遇到红毛儿兔子。

    羽人神殿的冰柱上记载了关于免疫神鬼妖魔四道附身的方法,其中一个就是赤兔现于岭南,这个赤兔儿跟吕布的坐骑一毛钱的关系都没有,它指的是真正的红毛兔子。之所以这么肯定,是因为赤兔现于南岭前面还有一句卯时黎明,卯兔,卯兔,无疑就是真正的兔子。

    岭南在后世泛指两广和海南岛,都是发配罪犯的地方,哪个皇帝也不会把犯人发配到世外桃源去,都是哪里环境恶劣发配到哪里去,由此可见这片区域是何等的偏远和险恶。

    不过冰柱上的岭南跟后世的岭南应该不是一个概念,冰柱上的岭南应该是具体的某个地方,沿途倒是看到了一些原始部落,但出于保密考虑,也不能下去询问打听,这事儿还是得寄希望于老瞎子,老瞎子在年轻的时候可是个跟马可波罗和徐霞客一样的旅游家,他应该知道岭南具体指哪儿。

    人都有个共同的特点,可上不可下,吃过面包就咽不下窝头了,坐过宝马就骑不了电动了,吴中元也不例外,蹦蹦跳跳的飞掠了几百里,感觉遭罪了,不行,太累了,还是穿上青龙甲在天上飞舒服。

    正想感召青龙甲,突然听到前方不远处传来了呼喊声,是个年轻女子的声音,喊的是你们想干什么快走开。

    荒山野岭,突然听到女子的呼喊,吴中元瞬间来了精神,男人最喜欢干的几件事情,其中就有英雄救美,倒也不一定想要捞点儿什么好处,就是单纯的喜欢干这事儿。

    翻过一座山头儿,东面山脚下出现了一条河流,由于冬天是枯水期,河流里的水不多,河水也很清澈,河床上密布着大大小小的鹅卵石。

    河床上有七个人,一个女的,六个男的,女人年纪不大,也就十七八岁,身上的穿戴跟现代的少数民族服饰有些相似,身后背着个竹篓儿,手里拿着把弯刀,此时正在挥舞弯刀驱逐围在身边的那些男人。

    既然是英雄救美,谁都希望能救个美女而不是救个丑八怪,这个年轻女子长的就很好看,虽然吓的花容失色,却仍然能够看出五官非常精致。

    待得发现年轻女子很是好看,吴中元顿生警觉,脑海里随即出现了一个念头儿不能再招惹女人了,赶紧竖篱笆,关门。

    围在女子周围的那六个男人年纪都在三四十岁之间,穿的不能说破破烂烂,却也是比较寒酸,有两个是拿柴刀的,有三个抓的是弓箭,还有一个拿的是根鱼叉。

    这些男人一看就是坏人,而且他们好像唯恐别人不知道他们是坏人一样,脸上都挂着霪笑和坏笑,一副垂涎三尺,摩拳擦掌,迫不及待,厚颜无耻,卑鄙下流的神情。

    吴中元是明眼人,一看这些男人的表情和动作就发现不对劲儿,这些人的表情和动作都太夸张了,横店五十块钱请来的群众演员也不止这个水平,太假,太拙劣了。

    见此情形,吴中元眉头微皱,难道这些人是冲着自己来的那个年轻女子是诱饵

    正准备斟酌分析,英雄出现了。

    “住手”伴随着一声充满了正义感的呼喊,英雄自东面树林冲了出来。

    只一瞥,吴中元就看出这位英雄不是个好东西,倒不是长的不像好人,而是没有好人身上的那种淡定和从容,十分的刻意,非常的不自然。

    此人二十七八岁,长的四方大脸,说他英俊是在恭维他,说他难看也有些诋毁他,也就是一般人儿,身上的穿戴也比较齐整,算不上华贵,但也不是很寒酸。在这种穷乡僻壤,能穿成这样儿应该也不是普通群众了。

    接下来就是烂的不能再烂的套路了,什么人活的不耐烦了我看你是找死快滚,别坏了大爷的好事。

    玛索,别怕,有我在。有我古那保在,你们休想逞凶作恶。

    然后就开始打,以一敌六,打的那叫一个潇洒,不过在明眼人看来打的那叫一个难看,出拳力度不够,腿也踢不直,花拳绣腿,“破腚”百出。

    即便如此,仍然打的坏人落花流水,看的吴中元窝心不已,哪怕是群众演员也得有点儿敬业精神吧,手里拿着刀该砍不砍,用弓箭的该开弓不开弓,拿鱼叉的赶紧上去捅啊,就这演技,观众稍微有点儿欣赏水平就得穿帮露馅儿。

    眼见不敌,坏人就跑掉了,临走的时候还忘了一个步骤,跑出去十几步又跑回来冲着英雄脸上洒了把白面。

    不用问了,这肯定是春毒,至于是不是真的那就不知道了。

    然后英雄就受不了了,待坏人跑掉之后开始倒地打滚儿,驴嚎一般的惨叫。叫的那叫一个难听,听的吴中元龇牙咧嘴,暗暗皱眉,差点儿没忍住冲出去踹他。

    眼见英雄为了救自己而遭难,美人儿既着急又紧张,手足无措的不知该如何救治。

    这种小成本的电影看的吴中元好生难受,类似的情况他也遇到过,不过那时他是跑掉了的,没有让姜南为难。但男人跟男人是不一样的,这家伙不但没跑,还在地上打滚儿扯衣服,唯恐美人不知道如何施救,还叫嚷着自己中了春药,马上就要死了。

    英雄知道美人叫什么名字,就说明二人之前就是认识的,见美人犹豫为难,英雄开始了“临死”前的告白,先说美人是他最喜欢的女人,他就算为美人献出了生命也心甘情愿,为了证明自己的心意,他甚至愿意服下蛊族的同心蛊。

    只这第一句就让吴中元身上的鸡皮疙瘩掉了一地,这么肉麻的话,打死他他也说不出口。

    英雄接下来说的是之前为美人做了什么事儿,送了什么礼物,送个头花儿都记得一清二楚,也是个抠门儿的货。

    随后又催着美人赶紧走,别管他。

    再然后又开始发誓,说自己宁肯死掉都不会伤害美人。

    这些话美人听在耳朵里是什么感觉吴中元不晓得,但他听的一身鸡皮,原来渣男这个物种不止现代有,远古时期就已经有了,而且套路跟现代的丝还一模一样。

    眼见美人有些动摇了,英雄越发卖力的进行表演,开始假装忧郁,一副受过感情的伤的怅然嘴脸,阴着个脸,玩高冷,装冷酷。

    察觉表演起到了一定的效果,英雄又趁热打铁,开始哭,哭的那叫一个声泪俱下,只道没有美人儿,自己就没法儿活,还不如现在死了干净。

    这招儿好使,女人本来就有母性,善于同情。有些女人还有自虐情结,喜欢牺牲自己成全别人,于是在一声叹气之后,美人拔下了头上的发簪,披散着头发。

    “想救人你脱裤子就行了,拆什么头发呀哎呀我的天哪,真是绝配呀。”吴中元抬手扶额,逻辑这东西真不是每个人都有的,分辨是非的智商更是稀缺,此外,也不是每个长的好看的女人都有脑子的。

    言情剧之后就应该是动作片了,不看了,没意思,走走走,别耽误去狐族吃午饭。

    提气拔高,飞掠而过,英雄此时正沉浸在阴谋得逞的得意中,美人则沉浸在不知所谓的悲壮中,正在一脸庄重的解扣子,谁也没有注意到有人自上空掠过。

    这场不合逻辑的电影看的难受加窝心,处处透着别扭,吴中元深深呼吸,压制自己心中的厌烦。

    深吸一口气,人世百态,人跟人是不一样的,不能要求每个人都跟自己一样头脑清醒,恩怨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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